关于搬家的一个不成熟的想法,请单身老猫和大家赐教

申请NIW,因为工作变动,要搬家到外州了,485 还没批,但按了指纹,作了体检,看进程表,就快了,只差个10天啊,有人说若把地址转到朋友家,说是住在他家或外出旅游时临时放他家,以避免换center,这是个好主意吗?请高手帮忙分析下利弊。

在同一个城市换地址(3次)会引来绿卡申请的面试吗?若被面试,那时都不在这工作了,还再能说住朋友家吗?若那是再跟移民官讲因为换了工作,就搬家到外州了,会有麻烦吗?

在这方面,大家有设么其他好主意?如直接让邮局转信(forward),这样好吗?但我听说很多移民局重要的信是不准邮局forward的,若在信上注明“return request"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

或只有向移民局汇报这条路了?那就要重新换center再等个两年了。

特矛盾,请高手指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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