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民主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



森森


中共最近在整治上海官员侵吞养老金以及处理北京毒米事件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手段是“双归”。这是彻头彻尾的黑箱作业,也是违宪的行为。对于这些违宪行为,有不少网民叫好,一厢情愿地认为中共已痛下决心整治腐败,以后的中国政府会逐步清廉起来。

其实中共的腐败完全是由专制制度造成的。世人皆知,极端的权力导致极端的腐败。分权 —— 也就是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 才是有效遏制腐败的正确方法。

以目前中共的集权制度,要想在中国遏制腐败,那是痴人说梦。当年朱镕基在记者会议上说过,他要准备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给贪官,留下一口给他自己。结果又如何?如今的贪官一千口棺材也不够用。但是人们还是会对朱镕基、胡锦涛之流的政客抱有幻想,以为他们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

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大救星。中国人民只有自己救自己。只有把国家政权掌握在人民手中,而不是掌握在一小撮中共中央委员手中,人民的基本权益才能得到根本保证,腐败的官员才能得到及时的清算,有毒大米才不会满京城地发放,人民的养老金才不会被大范围的挪用、甚至血本无归。

任何一个政客都有可能是魔鬼的化身,陈良宇是这样,朱镕基、胡锦涛也不例外。只有在民主制度的监督之下,这些政客们的行为才能够被控制在符合人民利益的范围里。一旦违背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就应该有权及时剔除这些腐败分子,而不是等到养老金都被他们侵吞之后才哭天抢地,或者等到吃下有毒大米之后才大呼上当。

希望那些丧失了养老金,或者吃下有毒大米的国人能够最终明白这个道理:只有民主制度才能最有效地保障他们的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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