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原谅
绍华不为少年留, 恨悠悠, 几时休?流不尽, 许多愁!
经版主要求,不能转贴《少我十二岁情人,请原谅我不能嫁给你》,所以将之前的转贴全部删掉了。
若然朋友很想将这篇小说看完的话,请到新浪里查询。
小丫头
小丫头 发表评论于
呵呵,莲花姐回来啊!见到你真高兴,回国一定碰到很多有趣的事情吧,我等着你的报告哦!
我好好想你!
小丫头 发表评论于
呵呵,狼!
是我不好,没经过人家的回复就私自转载。做人要厚道嘛!
清静莲花 发表评论于
小丫头好,哈哈,几天不见,怎么美女变知性小狗了?
吃草的狼 发表评论于
谁是版主?好象有点不识台举. 好象很拽的样子...我还懒得看呢. :P
本来就没想看.太长的文章连载, 写的费劲, 看的也费劲.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