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感觉。如果一个人为了爱牺牲一些自己的利益,就更感人了。记得ANGER MANAGEMENT结尾是,男主人公不顾一切地冲进比赛场,想要对观众席上的女友表白。一个管理人员终于放他进去,因为他“不能阻拦爱”,我很感动。
很多其他作品当中也有很多为了爱奋不顾身的故事,我们似乎已经建立了这样一个观念:为了钱,地位做一些事,是可耻的,但是为了爱,就是感人的,可以被原谅。
只要是真爱。
可是有个问题越来越深地困扰我:只要是真爱,就什么都可以做吗?
爱,说穿了也是人的一种感受,一种极致的感觉享受,我现在开始不像以前那样同情和歌颂为爱付出一切的人,觉得只是任性。说到底都是为了自己心里的一种感受,我懂得爱当中的那种激情和为之付出的那种飞蛾扑火的坚决和至美的境界,只是如果这是因人而异而由不同事物激发出来的快感,那么我们为了心里这种强烈美好的感觉去做一些事,和别人为了穿上一件华衣得到的快感或者其他的享受去做一些事,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呢?别人想要豪华生活的愿望也是真的呀!
如果为了自己的感受把自己的生活乃至别人的生活都弄个底朝天,让许多人倍尝痛苦,应该吗?纵容自己去爱而伤害到他人和纵容自己去犯罪有什么不同吗?当然这里又有一个自由意愿和两情相悦的问题。
我想,爱和小孩子眼中的玩具实在很相似呢。我们只是一心想要它,而且希望它永远都是新的,可以有新的花样让我们惊喜,希望它具有其他所有玩具的不同功能。我们真是不懂事又贪心的小孩子啊。
人活在世上,长大的过程中学会控制自己,而不是只凭自己的意愿行事。我们学会了努力工作,而不是只是玩;学会了遵守规则,而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学会适当调整自己爱的愿望呢?为什么一切到了爱的关口,我们就觉得自己可以纵容自己,为所欲为了呢?
当爱潮涌来,适当地刹一刹车,想一想自己身在何处,该做什么,什么是不能做的,也许不是一件太坏的事情。
以往的社会禁锢着人性,现代社会似乎又太过开放,有时人们迷失在自由里。彻底的性解放已经带来很多的问题,可能要经过很多的自然冲撞,方能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毕竟,很多事并不是越多越好,越自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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