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闲话之四:美金·股市·收入
美金、股市、收入,都说的是钱。视钱为文化的一部份,言义而不言利的君子,可能会嗤之以鼻,所幸这类君子在今天的中国已经为数无多,把“书香”说成“书臭”或者把“铜臭”说成“铜香”,大概都可以免于犯众怒。至于在美国,钱从来就不仅是文化的一部份,而且是文化的核心。欧洲人之所以会“发现”美国这块地方,是因为想寻求一条与东方贸易的新途径,贸易的最终目的无非是钱。美国人之所以要独立为美国人,是因为不满英国政府的苛捐杂税,徵税与反徵税的最终目的也无非是钱。美国西部之所以得以开发,是因为有一股接一股的淘金热,淘金汉也许会以铜为臭,不过,当然不是因为不喜欢钱,只是因为恨铜不成金。以上说的是历史,如今情形有无改观?只消看下面一个例子就够了:在美国无论走到多破落的小镇,都至少会有两幢房子还看得过去,如果其中一幢是教堂,那么,另一幢必为银行无疑。由此可见宗教与金钱同为美国社会的基石。
有趣的是,钱虽在美国有如此重要的地位,知道什么是美国钱的美国人却并不多。这不是讲笑话,大部份美国人会以为钱包里的钞票和硬币就是美国的钱。严格地讲,这种理解并不确切。首先,美国人钱包里的所谓美钞,指的是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发行的“Federal Reserve notes”。美国共有十二家联邦储备银行,分别设在波斯顿、纽约、费城、克利富兰、芮池曼特、亚特兰大、芝加哥、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城、达拉斯和旧金山。虽然这十二家联邦储备银行的职能完全限于替联邦政府控制美国的货币,却不是公立的而是私立的机构,从理论上来说,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发行的Federal Reserve notes,不过是一种代用券,而不能算是真正的美国钱。
真正的美钞或美金应当是由美国财政部发行的纸币(比如U.S. notes之类)和硬币。U.S. notes 一类的纸币从来没看见过,相信绝大多数美国人也同我一样与之无缘,因为这类所谓货真价实的“钱”,并不在市面上流通。如果视“流通”为“钱”的本质,那么,视Federal Reserve notes为钱,倒是比视U.S. notes更为恰当。中国古时候称“钱”为“泉”(手边恰有一枚王莽新朝所铸的“大泉五十”,可见至少至西汉之末“泉”仍通用作“钱”),足见中国的传统视“流通”为“钱”之本。
现代美国经济学界流行的观点是钱有三种功能。“流通”仅居其一,其余两种功能分别为“计价”和“保值”。根据流通程度的不同,美国经济学又把钱分成三类,分别称之为M1,M2,和M3。“M”是英文“money”(“钱”)的字头,所谓M1,M2,M3,也就是“钱一”,“钱二”和“钱三”的意思。无论是这三种钱中的哪一种,都远不限于联邦储备银行发行的Federal Reserve notes 和财政部发行的各种纸币和硬币,这也就是只把所谓美钞和硬币视为钱不够确切的原因之二。
M1包括非银行所有的Federal Reserve notes,由美国财政部发行的各类纸币和硬币,以及各类支票。“非银行所有”这五个字万不可忽略,因为钱一旦进了银行便不再是钱。这说法近乎滑稽,其实不过避免重数,因为存入银行的钱,不是变成支票就是变成存款。
M2包括M1,外加私人所有的money market mutual funds,活期存款,10万美元以下的定期存款,overnight RPs,和overnight Euro dollars。Money market mutual funds 成份复杂,非一言两语所能解释得清,简而言之,不妨视为一种特别的储蓄。RPs是 repurchase agreements 的缩写,直译成中文,overnight RPs 是“隔夜赎回协议”。大公司手头常常会有暂时不用的巨额现款,而银行常常有暂时周转不灵的时候。大公司用手头暂时不用的现款从银行购买美国政府发行的债券,银行同意第二天将债券赎回,并支付大公司一定的利息,这就是所谓overnight RPs 的实际意思。Overnight RPs 的交易通常以一百万美元为单位,所以非大公司莫能问津。所谓overnight Euro dollars,指美国银行在英国伦敦和加勒比海诸国所设分行所有的、以美元计账的隔夜债券。
M3包括M2,外加10万美元以上的定期存款,定期RPs,和非私人所有的money market mutual funds。
根据1983年的统计,美国总共有M1四千八百二十四亿美元,其中在市面上流通的美元 (Federal Reserve notes和硬币) 和不在市面上流通的美元(U.S. notes,Gold certificates,Silver certificates等) 共计约一千五百亿美元,不足M1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强的M1都是商业银行发行的支票。常见的硬币有一分、五分、一角和二角五分四种,不那么常见的有五角和一元两种。常见的纸币(Federal Reserve notes) 有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和一百元五种。曾经发行过二元和五十元的,目前已罕见。一百元的纸币是目前市面上流通的最高票值。不过,联邦储备银行曾经发行过更大的钞票,包括三百四十张高达一万美元的。
文盲在中国可以凭颜色,花纹,或大小认钞票,这法子在美国却行不通,因为美国的纸币无论票面价值多少,一律为淡墨绿色,花纹雷同,大小相等。初次见到美钞是在香港,颇以美钞的巨细不分吃惊,忍不住问一位美国相识。熟料这位美国人对于港币 (港币同人民币一样,颜色、花纹和大小随票面价值的不同而异) 的大小不齐也正纳闷,他问我参差不齐的钞票如何好往钱包里装? 可见彼此都是少见多怪,知己而不知彼。
美国早期铸造的硬币含银,时下流通的硬币除一分的色泽铜黄以外,均呈银白,其实却都是铜镍合金的产物,不再与银有缘,其票面价值均远远高于铸造所费人工和材料之和。在美元成为国际通用货币之初,美元同美国的黄金储备有一定的比例关系,所有外国政府拥有的美元就理论而言都可以用来向美国政府换取黄金。这种关系早在六十年代就已经实际上不复存在,在七十年代初正式宣布取消,可是至今仍有一些美国人以为美元之所以是国际通用的货币,是因为美元有黄金作抵押的缘故。
其实,美元之所以能在二次大战结束之后逐渐取代英镑成为国际通货,完全是因为美国是当时世界上唯一的财主,同美元有无黄金作后盾从来没有瓜葛。自从越战失利之后,美国业已从债主国的地位转换成借债国的地位。从纯经济学的观点来看,美元已经不再具有作为国际通货的资格。有人说,美国人有运气,取代美国成为世界头号财主的碰巧是日本,日本是二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之一,又是世界经济强国之中唯一非白国度。在二次世界大战记忆犹新的今天,在世界经济仍操纵在白人之手的局面下,日元自然不大可能取美元而代之。
这说法不为无理,却也不尽然。运气之外,美国至今仍然是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和第一军事强国。经济既非强弩之末,又有飞机大炮作为后援,想要动摇美元作为国际通货的地位,显然绝非易事。(近年日本经济走下坡路,于是,美国又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强国了。---再版补记)
美元既与黄金储备了不相涉,其发行的多寡完全操在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Federal Reserve System) 的管理委员会 (Board of Governors) 之手。美国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总是由其主席宣布,也总是与其主席的意见一致,致使局外人以为委员会主席有一手垄断国际通货的权力。据一位自称深悉内幕的经济学教授说,由美国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主席宣布的决定,事实上是委员会的集体决定,只是因为根据委员会的惯例,主席最后一个表态,而至今尚没有哪位主席傻到站到少数派一边,所以,从表面上看去,主席总是赢家。是否的确如此,不敢妄下断语,这位教授是公认的权威倒是不假。
美国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全部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投票表决通过方能走马上任。任期长达十四年,以确保委员的职务不受总统选举的影响而政治化或党派化。既经任命,则不得罢免,如此这般规定,也是为了确保管理委员能以不屈从政府或议会的政治压力。虽然如此,怀疑管理委员会的所谓独立性其实不过是表面文章的也不乏其人,这些人指出管理委员大都曲意奉承总统的意图,并不能真正独立于政治之外。例外的情形当然也有,杜鲁门总统任上就曾有一位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主席公开指责总统。不过这位主席不得不在事后立刻“自动”辞职,正好可以用来作为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不能真正独立于政治之外的一个证例。
美国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并非操纵美元的唯一权力机构,在这个委员会之下,或者说在这个委员会之旁,还有一个称之为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 的机构,直接负责控制市面上美元流通的多寡。公开市场委员会由十二人组成,联邦储备管理委员会的七名成员是其当然的成员,剩下五个名额由十二家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轮番选任。M1既是最为流通的钱,而六成以上的M1既非纸币亦非硬币而是支票,可见控制商业银行支票的发行,远较控制纸币和硬币的发行更能有效地控制美元在市面上的流通量。由公开市场委员会负责管理的所谓公开市场,正是为了控制商业银行发行支票的多寡而设。
支票能在银行兑现,在很多场合下也能直接当钱用,这是无人不知晓的。至于支票的发行如何能影响钱在市面上的流通量,就不是是人皆知的了。一般人总以为支票不过是钱的一种转换形式,有钱存入银行,才能从银行换取支票户口。事实却并非如此。用货币 (纸币或硬币) 换取支票户口的情形并非不存在,只是少有。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存入银行的并不是货币,而是另一家银行发行的支票,而这另一家银行的支票又是第三家银行的支票换来的。追源溯始,第一张支票往往不是钱的转换,而是商业银行发放的债务。
正因为此,银行以支票形式发放的债务越多,市面上流通的钱也就越多。银行的放债不是像私人之间的借贷那样,有多少钱就只能放多少债,而是可以以少放多。究竟可以多多少,取决于联邦储备系统对银行的现金储备所作的规定。比方说,现金储备规定为百分之十,有一百元现金的银行最多可以发放一千元的债务。现金储备升高到百分之十二,有一百元现金的银行最多就只能发放八百三十元的债务。不言而喻,联邦储备系统可以通过降低或提高现金储备的要求来管制银行的支票发行量。但据说直接调节现金储备百分比的作法过于露骨,会产生不利的副作用,不如通过公开市场的间接调节更有效。
所谓公开市场的间接调节,指这样一种方法:每当公开市场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紧缩银根、厄制通货膨胀之时,就通过公开市场向商业银行倾销政府债券。反之,每逢公开市场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增加市面的美元流通额时,就通过公开市场从商业银行收购政府债券。银行须用现金购买政府债券,手上的政府债券越多,手上的现金就越少,现金越少,能以支票形式发放的债务也就越少,因而在公开市场倾销政府债券,能收到减少美元流通量的作用。反过来,银行出卖政府债券之所得为现金,手上的现金越多,能以支票形式发放的债务也就越多,因而在公开市场收购政府债券能收到增加美元流通量的作用。
美国的商业银行分为两类,一类在联邦政府注册,称之为national 银行,另一类在各州政府注册,称之为state银行。有人把前者译为国立银行,后者译为州立银行,似是而实非。中文“国立”和“州立”,都含有非私立的意思,而美国的银行无论在联邦政府注册还是州政府注册,都是私立机构,非私立的银行在美国根本不存在。不过,虽曰私立,每逢公开市场委员会通过政府债券交易所向银行兜售政府债券之时,却没有哪家在联邦政府注册的银行敢于不乖乖儿听命,否则,其营业执照难免不被吊消。在各州政府注册的银行,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银行,对于美元流通量的影响甚微,联邦储备系统也就不与之斤斤计较。至于从银行收回政府债券,那是银行巴不得的事,自然是易如顺水推舟。
银行放债不是没有风险的,风险之一,是放出去债成为收不回的烂债。防止滥债发生的主要手段,是在把钱借出去之前对借贷者进行信用调查,对信用好的少收利息,对信用差的多收利息,对信用太差的,乾脆不借。这法子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把信用的标准定高了,顾客让别的银行抢走;把信用的标准定低了,烂债就可能发生。美国各银行大都有各自熟悉和经常借贷的客户,这些主顾享受最优惠的利率,称之曰“prim rate”,不妨译之为“主顾利率”。
所谓最优惠,是指对一般客户而言。还有一种比主顾利率更低的利率,称之为“Federal funds rate”,指各银行之间相互借贷的利率。银行之所以要借钱,是因为现金储备暂时短缺所致,所以,“Federal funds rate”不妨译为“联邦储备利率”。联邦储备利率之所以会比主顾利率还要低,并不是因为银行与银行之间同行相护,只不过是势必如此,否则,哪里还会有银行借钱来放债?
联邦储备利率受公开市场所支配,每当公开市场委员会向公开市场抛售政府债券时,联邦储备利率就会上升。反之,联邦储备利率就会下降。主顾利率通常随联邦储备利率浮动,不过并没有任何官方或非官方的机构决定如何调整以及何时调整,各大银行通常看设在圣路易斯的西南银行 (Southwest Bank) 的眼色行事。圣路易斯如今已不入美国十大城市之列,而这家西南银行即使在圣路易斯地区也只能算个小巫,威力从何而来? 据说是历史的结果,未暇考证是否的确。不过,圣路易斯在一百年前与纽约、芝加哥同为美国三大金融中心之一,由此推想,历史根源说也许不无道理。
银行放债的风险之二,是把通货膨胀率估计过低。比如,银行估计一年内的通货膨胀率为百分之五,并把一年定期借贷的利率定为百分之八。一年后如果确证当年的通货膨胀率为百分之四,那么,银行的实得利率为百分之四,而不是预计的百分之三。如果通货膨胀率为百分之九,那么,银行就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实际亏损损分之一。美国的通货膨胀率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很长一段时期内为负数,使人对通货膨胀的风险估计不足。结果之一是,专做房屋抵押贷款生意的储蓄借贷所 (savings and loan) 在七十年代中期以前把三十年定期定利率的房屋抵押贷款利率定得偏低,致使储蓄借贷所这一个行业在一九八一年总共亏损十五点二亿美元,成为美国联邦政府面临的头号财政难题之一。
风险的另一面是机会,储蓄借贷所吃的亏,成为商业银行大发横财的机会。商业银行在八十年代以通货膨胀率将继续高涨为理由,把短期贷款的利率提高到接近百分之二十,而实际的通货膨胀率却被控制在百分之四左右。
银行放出的债务既然远远超出其现金储备,万一有为数众多的客户同时提现,银行势必难以招架,而一旦有招架不住的风声传出,又势必在客户中引起恐慌,致使本来无需提现的客户赶来提现,从而使不能兑现的谣言成为不能兑现的事实。结果是银行关门大吉,客户见财化水,不折不扣的两败俱伤。不言而喻,这是银行放债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为了避免这类灾难发生,美国的银行在历史上曾经使用过这样的对策:在人迹罕到、强人出没的偏僻地点设立分行,并规定提现只能在这样的分行办理。这种馊主意居然能流行一时,委实令人难一置信。如今像这样的“高招”自然是行不通的了。现在的办法是叫银行联合起来成立一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为FDIC),如果银行当真倒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十万元以下的存款损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钱从哪里来? 由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银行集体承担。
这办法可以归结为“稳定人心”四个字,让人确信放在银行里的钱跑不了,凡是不需现金的人自然宁可让钱留在银行里生利,提现的人不多,银行现金周转不灵的谣言便无从而起,银行不能兑现的事实也就不会发生。值得指出的是,并无法令要求所有的银行都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事实上一些在州政府注册的银行往往加入各州的存款保险公司。虽然所谓联邦和所谓各州的存款保险公司同为私立机构,二者并不可同日而语。前者资金雄厚,后者资金单薄,此不同者之一。各大银行均为前者的成员,其成败对美国经济有举足轻重之势,联邦政府甚为关注,在必要时也不得不出面支撑。加入后者的银行皆为小银行,即使垮台,影响有限,联邦政府一概不闻不问,州政府即使有意支持,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其不同之二。
八十年代美国经济萧条之时,曾目睹数家非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员银行垮台而所在州的存款保险公司无力替其赔偿的例子。由此可见,在把钱存入某银行之前,知道该银行是否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员事关重大。一般来说,凡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银行都会在大门上贴有“FDIC”的商标。为慎重起见,也不妨在开户口之前向银行工作人员问个明白。也许有人会问,既然非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员的银行不怎么保险,何以会有人去上当? 因糊涂而上当的自不乏其人,更多的却是有意冒险,谈不上上当,因为非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成员的小银行往往有较高的利息。
凡是有固定收入的人,都少不了会在银行有个户口,以便存放薪水支票。在银行里存放巨额存款的人却极少,因为美国银行存款的利息低得勉强能抵消通货膨胀而已,绝不是有利可图的生财之道。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存入银行的钱基本上是没有风险的,而利息的高低又恰同风险成正比。大部份美国人的储蓄都投入股票市场,以牟取较高的利润。美国最大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股票市场,是设在纽约市的纽约股票交易所 (New York Stock Exchange),该交易所成立于1791年,迄今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在规模和重要性上居次席的股票交易所,本来属于1908年开创,同样位于纽约市的美国股票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不过,轮年来美国股票交易所式微,简称为NASDAQ的交易所后来居上。
NASDAQ的全称是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 System,大约是因为过于罗嗦,很少有人使用这一全称。严格地说,NASDAQ 谈不上是个交易所,因为“所”者,“所在”之意,而 NASDAQ 并不存在一个进行交易的所在,一切在NASDAQ 进行的交易都是通过电脑网络执行的。本来在NASDAQ进行交易的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公司的股票,八十年代后期,一些在NASDAQ进行交易的高科技小公司突然膨胀为对世界经济和科技均有举足轻重之势的跨国公司,遂使 NASDAQ 的地位不但凌驾于美国股票交易所之上,而且俨然有与纽约股票交易所并驾齐驱之势。使NASDAQ的地位突飞猛进的首位功臣,是几乎垄断了个人电脑(Personal Computer) 芯片 (chips) 生意的 Intel (英特尔)。功居次席的,则当推几乎垄断了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生意的 Microsoft (微软)。有意思的是,这两家公司的坐大,都是多年来一直几乎垄断一切电脑生意的IBM (国际商业机械公司) 一手造成的。IBM不会有自我树敌的动机,这一手造成,只好名之曰“有心之失”。说“有心”,是因为并非偶然,说“失”,是因为这种结局自然不是IBM始料之所及。不过,这些都是题外之话,姑且按下不表。
多年以前国内曾经有过股票交易,后来中断,现在又恢复了。过去有时,既不普及也不长久,如今的恢复也为时尚短,如果国内没有很多人了解股票,可以视为当然。股票交易在美国既是源远流长,又几乎是人人有份,原以为美国人个个都是股票行家,后来发现居然也有些美国人对股票一无所知。更有意思的是,即使在经常买卖股票的人中间,也是一知半解者居多。比如,股票的交易并非买方与发行股票的公司之间的交易,股票交易所其实只是二手货的市场。有些人买卖股票业已多年,对此却认识模糊。又比如,股票的价值并不反映公司生意的现状或历史,而是对公司未来的挣钱能力的估计,理解这一点的人就更少。
凡是对未来的预测或估计,总是需要根据事态的发展时时予以修正,否则就会因毫厘之差而致千里之谬。股票价值所反映的既然是公司未来的挣钱能力,股票价值随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总的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波动势在必然。比如,某公司的盈利不如理想,其股票就会下挫。世界主要石油产地中东的政治局势不稳,美国石油公司的股票就会上扬。这类价格的升降,其理甚明,勿庸费解。但是,下挫或上扬的程度是否合理就很难说了。
一般来说,心理作用的影响往往超越实际因素。消息愈是出人意表,心理作用的影响也就愈大。在更多的情形下,促使股票价格波动的因素完全是心理的,实际的原因根本无有,虽然所谓的股票行家总是能在事后找出的理由。心理作用之所以能对股票有如此强烈的影响,窃以为不外是因为买卖股票之徒自然不是能视钱为身外之物的清流。得失之心一重,罕有能不神魂颠倒者,所谓利令智昏,此之谓也。
美国大学商学院常叫学生模拟股票交易,既称之为模拟,自然不是真买真卖,不过是叫学生把想买和想卖的都记录下来,经一段时间之后,看看记录在案的“输赢”如何。在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就读时,某位同班同学在一次摸拟交易中大胜。教授问他诀窍何在,他说没什么奥妙可言,不过“买贱卖贵”(“buy low sale high”) 而已。“买贱卖贵”是古今中外人所共知的老生常谈,所以此人说没什么奥妙可言。然而事实上真正实践者却不多。推其原因,不外乎二。原因之一,以为须出奇方能致胜者众,“买贱卖贵”正因其为老生常谈,遂不为一般人所喜谈。原因之二,“买贱卖贵”也是只有在不存在得失之心的时候才易于实行。一旦不是模拟而是实战,眼看某股票下跌,手上有的都急于出手,手上没有的都庆幸没有,敢于买进的极少。眼看某股票上涨,手上有的都抓紧不放,手上没有的都急于要有,甘心卖掉的也极少。
世界上凡事都可以归纳为“难者不会,会者不难”这么一类,只有两件例外。例外之一是去睹场睹钱,例外之二就是买卖股票。去睹场睹钱,偶一为之,或许可赢,但靠的不是技术和经验而是运气。去的次数多了,则就理论而言,无论是行家还是生手都必输无疑,如果有人当真总赢,靠的也只是运气,技术和经验无与焉。买卖股票不等于赌博,没有就理论而言必输无疑这么回事,但行家和生手的输赢机会均等,或者说根本无所谓行家和生手,这一点则与赌博无异。
股票掮客自然会反驳这种观点,因为股票掮客藉以谋生的本钱就是所谓买卖股票的技术和经验。毫无疑问,股票掮客比一般人更懂得交易所的运作和股票的行情。问题在于这些知识并无助于在买卖股票上赢钱,想要保证在买卖股票上赢钱,只能靠运气或内幕消息。这种观点早已从理论上得到证明并且写入有关股票的各种教科书。为了获得事实上的明证,《华尔街日报》曾经做过这么一个试验:每周请几位公认的股票行家精心挑选各自看好的股票,同时请几位报社内对股票生意一窍不通的记者任意乱选股票,每隔一段时期对两组股票进行一次对比。结果显示行家和外行完全打成平手。令人不解的是,虽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证明,股票掮客的生意却仍然兴隆不衰。也许是因为十之八九的人都没有内幕消息,运气又由不得自己,所以,明知股票掮客的意见不一定有任何意义,也还是愿意洗耳恭听,就像是看相算命这一行在科学大行其道的今天照样有生意一样。
所谓内幕消息,不是道听途说的消息,也不是亲朋好友辗转相告的消息。这并不是说,如此这般得来的消息均属子虚乌有,只是这样的消息无论真实与否,都绝对不是内幕消息而是既经流传的消息。有关股票的消息一经流传,立刻一钱不值,因为股票的价格早在这消息传到一般人耳朵之前业已作了相应的调整。这种因市场作用而发生的自动调节有多快? 据说只消两秒钟。有谁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靠跟风而获利呢? 据说只有在股票交易所呈递买卖合同的职员。
如果股票市场公然允许人凭藉内幕消息交易,没有内幕消息的人则势必处于极度不利的地位。为了维护股票市场的公平性,但凡有内幕消息的人,比如公司最高一级的管理人员,都不得根据所知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把内幕消息泄露给亲朋好友,让这些人利用内幕消息而发财也属非法。负管理股票交易的机构为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必要时,联邦调查局也会参与调查。监督的基本方法是,凡是五千股以上的交易,FEC 均对交易者作背景调查,如有疑窦,则进一步深追。然而,凡是非法的事,都会有人去做,否则也就不用立法禁止了,股票交易自然也不例外。
最近几年来,联邦调查拥和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接连破获数起利用内幕消息进行非法交易的案子。因此而锒铛入狱的人之中,包括久享股票交易天才盛誉的波耶斯基。此公在案发前经常受各名牌商学院邀请演讲其交易经,不折不扣是华尔街炙手可热的人物。案发之后,没人再同他攀交情自不在话下,冷嘲热讽,落井下石者倒是不少。趁机发财的也不乏其人,其中一例是好莱坞立刻推出一部以此案为背景的电影“华尔街”,因属趁热打铁,相当卖坐。另一例则可以套用《三国演义》中的一句风凉话,归结为“赔了夫人又折钱”。原来此公想必是做贼心虚,非法交易所得早已转在其夫人名下。岂料一旦成为阶下之囚,夫人不仅下堂而去,不仅下堂而去之时,名正言顺地带走其名下的全部财产,而且在施舍离婚赡养费时对波耶斯基刻薄非常。
《华尔街日报》的一名股票专栏作家把专栏内容在未发表之前透露给朋友,也因此而被判刑。股票专栏的内容本不是内幕消息,只不过是作者个人的看法。然而,由于《华尔街日报》的权威性,唯该专栏马首是瞻者众,专栏说甜的瓜,众人一哄而抢;说不辣的姜,大家一齐撒手。因而预先得知该专栏的褒贬,就像握有内幕消息一样,没有不因此而发财的。
几年前联邦调查局曾用侨装卧底的办法,在芝加哥破获一个非法交易集团。芝加哥有一个名叫中西部股票交易所 (Midwest Stock Exchange) 的股票市场,不过,那只是一个地区性的交易所,所谓杀鸡焉用牛刀,这个交易所不是用得着联邦调查局的所在。联邦调查局侦察的对象,是芝加哥的交易权市场(Options Market)。所谓交易权,是指在一定的期限内用一定价格卖出或买进某股票的权力。股票交易权的交易由来已久,并不是新近的发明。不过,这种交易在美国大行其道,却是从一九七三年芝加哥交易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的建立方才开始的。虽然纽约和其他城市也存在交易权市场,但其规模都不能望芝加哥的项背。
股票交易权的交易含有极高的赌博性,芝加哥因而云集了一批挺而走险的职业交易高手,正是这批人的活动引起联邦调查局的注意。除去股票交易权,期货的交易也具有极高的风险,因而也是投机者一博输赢之地。美国最大的期货交易所也恰好在芝加哥,真是所谓无独有偶。期货包括各种重要的农牧产品,之所以称之为期货,是因为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买现卖。像股票交易权的交易一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是在一定时间之内用一定的价格买卖某种产品的权力。农产品的期货交易同北宋王安石提出的“青苗法”如出一辙,当年王安石变法受反对派抨击最激烈的也正好是“青苗法”,可见王安石确实是稀有的先知先觉,只可惜生得太早,如果晚生五百年,资本主义萌芽未必就不能率先在中国破土而出。
大概是由于风险性过高,股票交易权和期货的交易本来不怎么为大众所关心,克林顿的当选总统却出人意外地使期货交易成为轰动一时的热门话题。原因是克林顿夫人几年前曾经在期货市场碰过一次运气,下注几千块钱买牲口,不移时便获利十数倍。当时克林顿不过是阿肯萨州州长,区区小州州长太太发一笔不大不小的横财,自然无人问津。一旦跃龙门而成为所谓第一夫人,捕风捉影的事都会有人穷追不舍,何况克林顿太太炒牲口发横财有案可稽,让政敌抓住纠缠不放也是理所当然。克林顿太太的这笔牲口期货交易之所以形迹可疑,不仅是因为发得太快、获利太高,而且是因为据说几千块钱为数太小,在一般情形下根本不足以在牲口期货市场下注。克林顿太太的解释是,她对期货市场一无所知,对这笔交易的细节也一无所知,买卖是在一位朋友的怂恿下,由这位朋友一手包办的。至于这位朋友是否因此而从克林顿州长手上捞到什么好处,就不是有案可稽的了。几经纠缠,终不得要领,风波也就逐渐平息,只是偶然还会看到股票行家警告一般人,切莫误会牲口期货为发财的捷径。
最近十几年来,一种称之为“互助金”(“mutual funds”)的间接投资股票法大行其道。所谓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并不直接拥有股票,而只是“互助金”所有者之一。至于“互助金”的资金买些什么股票,卖些什么股票,一概由“互助金”的经理决定,“互助金”的投资者无权置喙。如果“互助金”的投资者不满意“互助金”经理的取舍,可随时卖掉手上的“互助金”。这种投资的优点有三,其一,能够广集小股资金,汇成一个有影响力的投资集团;其二,资金既多,则可以分别投资于多种不同的股票,以减低投资的风险;其三,有专职经理负责管理,投资者可以省心。把钱存放银行也同样能享有这三个优点,不同之处在于投入“互助金”的钱能直接享受“互助金”投资所得利润,存入银行的钱却只能挣到银行规定的利息。这一点不同之处也隐含着另外一点不同,“互助金”既然是能直接享受投资股票的利润,自然也就要承担股票的风险,所以,投入“互助金”的钱像直接投资股票的钱一样,说化水就化水,不是像存入银行的钱那样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损失。“互助金”有许多不同的种类,有的一意于风险高的股票,有的专心于风险低的股票,有的专投资于某一行业,有的专投资于某一个国家或地区。所谓“百货中百客”,无非志在吸引不同品味的投资者。
把钱存放银行或投资股票市场,虽然形式不同,风险有别,却都是以钱挣钱。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第一笔钱并不是靠钱挣来,而是靠人挣来的。在美国挣钱最多的人是文艺体育界的明星。比如,头号篮球明星麦可·乔丹一九九六年的年薪是三千一百万美元,外加同样以千万元计的广告收入。虽然不是每位职业篮球选手都这么阔绰,职业篮球的最低年薪也有二十二万美元,凡是拿最低年薪的选手大都是罕有机会上场的替补队员,几乎可以说是不劳而获,二十二万美元的数字也就绝不能算少了。电影明星每拍一部电影动辄以百万计,电视明星一年挣几百万的也多如过江之鲫。美国地产大王川泊的前妻,曾为时装明星模特儿的依婉娜在电视购物频道推销首饰,一小时所得为一万三千美元,令那些以每小时收费数百美元而飘飘然不可一世的超一流律师听了,恨不得一头撞向南墙。然而,在挣钱上拔头筹的还得数歌影双栖的女明星巴巴喇·司翠珊。几年前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大兴土木,接连建造几所大规模,综合性娱乐场所和高档酒店。竣工之时以两千万美元的代价聘请十年不曾登台演出 (灌唱片一直不曾停过) 的司翠珊举行两场室外大型独唱晚颇。当时美国大学教授的平均收入是年薪五万,司翠珊两晚之所得,竟相当于四百位教授工作一年,或一位教授工作四百多年。(说“四百多年”而不说“四百年”,不是无心之失,因为一次现得不等于多次分期付款所得,而是多于分期付款所得。究竟多多少,决定于利息的高低。)
如果视文艺和体育明星为特例,撇开不谈,那么,最能挣钱的数华尔街投资银行的高级股票掮客。对这些人来说,一年挣几十万简直无足挂齿。几年前通用电气公司买下华尔街一家中等规模的投资银行,买卖成交之后不久就发现投资银行的所谓“公司文化”同通用电气公司的“公司文化”格格不入。不入之一正是于收入的差别。通用电气公司总裁的年收入不过几百万美元,负责管理收购来的投资银行的部门的主管的年收入不足一百万美元,而这家投资银行中年收入在一百万以上的竟有几十人之多。一九九四年收入最高的人为华尔街一位“互助金”经理,此人当年所得,不多不少、恰好够给每一位中国人一块美金。
如果也视华尔街的这一批人为特例,撇开不谈,那么,最能挣钱的数大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美国大公司的最高负责人称之为“chief executive officer”,简称为“CEO”。这个职位通常不是由公司董事会主席(chairman of the board ) 兼任,就是由公司总裁 (president) 兼任。不管是董事会主席还是总裁,如果不兼任CEO,就不是真正的第一把手。事实上,“第一把手”也正好是CEO的最恰当的译名。据伯克莱加州大学商学院的统计,七十年代美国大公司 (“大公司”定义为雇员的中间数为两万四千五百的公司) 的第一把手的平均收入同公司工作人员的平均收入之比为四十一比一。到如今九十年代,差距番了四倍以上。一九九二年第一把手的平均年收入为二百八十万美元,雇员平均年收入为一万八千九百美元,构成一百四十五与一之比。一九九三年第一把手的平均年收入为三百三十万美元,雇员平均年收入为一万九千四百美元,比例扩大为一百七十比一。一九九四年第一把手和雇员的的平均年收入分别为三百七十万美元和两万美元,差别继续增大为一百八十七比一。
下面请看几个具体的例子:一九九三年新上任的国际商业机械公司第一把手上任七个月内挣得七百七十万美元。通用汽车公司第一把手一九九四年总收入为六百一十万美元。麦克唐纳-道格拉斯第一把手上任时签有为期六又四分之三年,总收入三千四百四十万的合同,其中包括同意上任的奖金七十五万美元。一九九三年SBC 通讯公司(原称Southwestern Bell,亦即从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分出来的七个地域性电话公司之一) 一般雇员的年终奖金为两千到四千美元,第一把手的年终奖金在二百万美元以上。这一年SBC的总部从征收州所得税的密苏里州迁往不征州所得税的德克萨斯州,SBC第一把手仅在纳税上所得好处就高达十五万六千美元,相当于大公司平均雇员八年工作所得之总和。
除去有案可稽的收入之外,大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还往往享受种种难于统计的好处。例如,上下班用公司的汽车和公司的司机;出远门用公司的专机;入私人俱乐部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吃喝嫖睹也都算成公司的生意开销;须大钱用时,由公司提供低息贷款。次大公司最高级行政人员一等的,数大公司的上级管理人员,这批人为数众多,收入的差别也较大,大约可归纳入二十来万到四,五十万的范围。其次为医生、高级律师、大学校长、联邦政府部长级官员等,这批人的平均年收入约在十几万至二十几万之间。再其次为工程科技人员、教授、有开业执照的会计师、一般律师、中小学校长、大公司的中下级经理等,这批人的收入差别也不小,高的可至十几万,低的不过四,五万。又次为中小学教师、无开业执照的会计、图书管理人员、护士、一般商店管理人员等,其平均年薪在三,四万美元左右。
美国没有中等师范,中小学教师都须大学毕业,有不少还兼有教育硕士学位。美国的会计 (accountant) 无论有开业执照与否,也都须大学毕业。不须大学学位,相当于中国一般会计的职务在美国称之为“accounting clerk”,直译成中文就是“会计职员”。美国的护士也至少是大学本科毕业生,高级的护士大都有硕士学位。因此,以上提到的各行各业都是至少具有大学毕业资格的行业。根据美国统计局最轮的调查,美国大学毕业生一生的平均总收入为一百四十二万一千美元,高中毕业生一生的平均总收入为八十二万一千美元。多读四年书,多挣四十万,足见上大学是极好的投资。不过,却不能依此类推,以为上研究院读硕士或博士一定更上算。事实上如果仅就挣钱多寡而言,读研究院往往不如不读。美国的研究院之所以美国学生不多,外国留学生汗牛充栋,不合算正是主要原因之一。
造成收入差别的因素,除教育程度之外,还有地区和性别。据《美国日报》转载的一项统计数字,美国的技术人员和中级管理人员的年平均收入为五万,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荷塞(也就是电脑和电子工业云集的所谓“硅谷”)和纽约市最高,分别高达六万一千和五万八千一百五十美元。最低的是德克萨斯州与墨西哥比邻的布檄斯维尔和路易斯安纳州的新奥尔良,分别低至三万八千四百五十和四万七千九百美元。地区收入差通常因地区物价差和地方所得税差而起,所以并不反映实际的收入差别。物价差颇难精确衡量,实际收入差也往往因此而无从问津。
美国男女同工不同酬的历史由来已久,近年来有所改善,在脑力劳动界的改善尤多。据美国劳工统计局一九九六年的调查,美国三十岁以上的男性大学毕业生的年收入中间数为四万三千八百五十六美元,而同样的女性的年收入中间数却只有三万一千八百四十八美元。若以男性的收入为基数,则女性的收入不足男性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三,若以女性的收入为基数,则男性的收入将近女性收入的百分之一百三十八。可见虽曰改善良多,去“平等”二字却还远哉遥遥。窃以为同工同酬理所当然应视为人权的组成部份之一,美国的人权委员会经常对外国的一些现象信口雌黄,对本国男女的不平等却无动于衷,不知是因为熟视遂无所睹,还是因为有眼看人遂无心问己。
上列数字同时显示,所学的专业或所从事的行业之不同,是造成收入差别的最大的因素。一般说来,治人者收入偏高,治技术者收入偏低。成为治人者的捷径在今天似乎是上大学读技术专业,工作两三年后回研究院读企业管理硕士(MBA),然后再回到大公司弃技术而投入管理这一行。少数商学院有博士班,不过,千万别误以为捞个企业管理博士会更有利于成为人上之人。博士班是为培养师资而设的,一旦成了企业管理博士,就几乎同大公司第一把手这类职务绝了缘。因为在一般美国人心目之中,博士都是书呆子,只有本事治书,没有本事治人。其实,就是读企业管理硕士,也只是为了镀金,而并非真正为了问道,所以也只有一流商学院的企业管理硕士才值得一读。有一流商学院的企业管理硕士学位,也绝不能保证成为高级夺理人员。因为成为治人者的最基本的条件有三,而学位无与焉。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是“excellent communication skills”,译成中文就是要“笔嘴两利”。最基本的条件之二是“networking”,所谓“networking”也就是要有“关系”。记得曾读到过一篇英文文章,谈在中国做生意没有“关系”如何寸步难行。为了表示英美文化中不存在“关系学”,该文作者特意创造了个新的英文词汇“guanxilology”,明摆着个“networking”不用,也是属于典型的有眼看人,无心问己。最基本的条件之三,是要会“逢迎拍马”。前两个条件是有案可稽的,所以有英文原文可以征引。这第三条自然不会有案可稽,英文也就只好缺如了。
料想会逢迎拍马的中国人即使不比会逢迎拍马的美国人多,也少不到哪里去。但是奉劝各位不必做梦到美国来为人上人,因为“笔嘴两利”是指英文而不是指中文,“关系”也不是中国的社会关系而是美国的社会关系。想要在这两点上同美国人比高下,自然是做梦。此外,即使是拍马的技术,也因文化背景而异,在中国会拍马屁股的人,跑到美国来搞不好会拍到马腿上。治人的梦既做不成,在美国留下来的中国人大都走治技术这条路。技术不止一种,收入也不尽同。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调查,从事工科、数学、物理、药物和经济这五行的男性薪水最高,三十岁以上,有这五行大学毕业文凭的男人的年薪中间数分别为五万二千九百九十八、五万二千三百一十六、五万一千八百一十九、五万零八百零五和五万零三百六十美元。女性则以学药物、工科、电脑、医药护理和护士为优,其年薪的中间数分别为四万七千五百六十七、四万六千三百八十九、四万一千五百五十九、四万零四百九十一和四万零九十六美元。对于以上所列数字,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统计对象只包括受薪者,医生、律师、开业会计等属于个体户或合作社业主,因而这三行都不曾计入。第二,这些数字只表示大学毕业生的收入,同行的硕士和博士如果找到对口的工作,其收入当会更高。但“如果找到对口的工作”这几个字千万不可忽略。比如,学物理的博士几乎找不到本行工作。美国公司不认为找个有博士学位的人来干只需要学士学位的工作是占便宜,所以有高学位的人即使愿意降低薪水标准,也并不增加就业机会。(以上各项收入数字,皆已过时,各行业收入的差别则基本依旧。)
听到美国人一年挣多少美金,有些中国人会立刻根据外汇兑换率折算为多少人民币。其实算法不能这么简单。大部份中国人不上所得税,或上得极少,中国也没有买卖税,社会福利税,医疗保险税等等苛捐杂税,基本情形是领到多少薪水、补贴和奖金,就是有多少收入。美国的联邦税收法苛细非常,而且几乎年年更换,地方税收更无统一规定,很难给予简单扼要的介绍。简言之,美国人扣除各项税收之后的实际收入大约只有毛收入的百分之六七十。就是这百分之六七十,也并不能简单按外汇兑换率折算成人民币。
这首先是因为两国的物价差别甚大,其次是因为两国的就业和退休制度也判若天渊。第一项因素简单易懂,只是不容易计算。第二项因素须稍作解释。美国政府是不负责个人就业的,有人因为失业者可以领取一定时期的失业救济,遂以为美国政府至少对失业尽了一定责任,其实也不然。失业救济从表面上看是雇主替雇员买下的保险,实际上当然不外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也就是说,是就业者自己挣来的。无论从表面上看,还是进一步从实际上看,失业保险都同政府不相干。从来不曾就业的人,或者说一直失业的人,根本拿不到失业救济,就是最好的明证。美国另有社会救济,那倒是由政府负责的,不过不可同失业救济或失业保险相混淆。
美国联邦政府征收的社会福利税是为提供年老退休之后的生活补贴而设的,不过数字渺小,也不同工资够成任何比例,不能同中国的退休金相提并论。美国提供退休金福利的公司甚少,一般公司所谓的退休金,其实只是附有补贴的个人储蓄。换言之,在美国如果自己不存钱养老,老来生活无着落或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势在不免。如果计入物价差和社会制度差这两项因素,美国人的实际收入就还要在百分之六七十的基础上再打折扣。至于这折扣应当是多少,那就难说了。不过,无论如何折扣,美国人的实际收入水平还是要比中国人为高,只是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高那么多而已。
这里说的当然只是目前的情形。将来会如何? 有几位从中国来的朋友打算在美国混到退休之后回国去养老,我笑这些人打错了如意算盘。如果中国能维持现在的发展速度,中国的实际收入水平和物价用不了二十年就会超过美国,到时候靠在美国挣的这几个钱哪能去中国去养老,中国人到美国来养老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