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老婆说起(2)--- 进化论

从小老婆说起(之二)--- 进化论


朱雨心

二 进化论

孙膑助田忌赛马的故事大家都知道:马分上,中,下三等。那么,这三等马,尤其是上等马,是从哪儿来的?上等马是上等公马与上等母马生的,中等马是中等公马与中等母马生的,下等马是下等公马与下等母马生的。再细分起来,上等马与上等马生的是上上等马,上等马与中等马生的是上中等马,上等马与下等马生的是中等马,中等马与下等马生的是中下等马,下等马与下等马生的是下下等马。这是统计意义上的结果,并非说:下等马与下等马绝对生不出上上等马,只是其可能性要比上等马与上等马的小的多罢了。同样,上等马与上等马也可能生出下下等马,只是其可能性比较小罢了。另外,还有一个变化范围的不同。譬如,中等马与中等马生出来的大都是集中在中等马这个级别上,出现上等马的可能与出现下等马的可能都很小。而上等马配下等马,虽然生的大都也是中等马,但是可能还有许多下等马和上等马。


考察马的问题,大致可得出这么几条认识:
第一,马的总数取决于母马的数量.
第二,上上等马的数量主要取决于上等母马的数量。
第三,尽量用上等公马配种才能获得最可能多的上等马。
第四,尽量不用中等公马和下等公马配种。
其结果必然是一匹上等公马配许多母马,理想的次序是:优先配上等母马,然后配中等母马和下等母马。

这是就人使驭马匹的愿望而言。其实,自然界物种生存竞争产生的大致上也是这么几条,所不同的是:其优劣是按物种生存竞争能力,而不是按人们的使驭需要,譬如,奔跑速度,排定的。就人的需要而言,若并不追求马匹的数量的最多,则不但中等,下等的公马不用于繁殖,甚至中等,下等的母马也不需要参与繁殖。就自然界的物种生存竞争的需要而言,所有的母马,哪怕是下等的母马,都是宝贵的。而公马,只有上等的才是有用的。下等的公马,不但对沿续种族的生命没有用处,而且,简直就是败坏种族生命力的基因污染源。生存竞争需要将下等公马排斥在繁殖之外。


生存竞争淘汰种族劣等基因方式大致分两类。一是外部的生存竞争。譬如,狼追来了,每次都是将跑的最慢的鹿吃掉,而这些鹿,都是体质相对较弱的。没有了狼,鹿就会退化。另一类是种族内部的生存竞争,主要体现在繁殖上。


自然界普遍存在的争雌习性就是为了扩张优秀基因的传播,而将劣等雄性排斥在繁殖之外:雄性彼此争斗,雌性在一旁观看,谁赢了,雌性就接受和谁交配。败落的雄性,按定义,就是劣等雄性,通常是落荒而走,没有雌性愿意跟随,没有交配的机会。那些没有争雌习性的物种,因为生存竞争力不强,早就绝种了。生存下来的,都有这样的习性。


争雌习性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一夫多妻”。胜出的雄性,也就是按定义优秀的雄性,必须与众多的雌性交配。而雌性必定“共夫”。不愿“共夫”的雌性必定只能与劣等雄性交配,她的后代将没有生存竞争力,不愿“共夫”的基因自然也就失传了。这种“一夫多妻”是比“一夫一妻”更有生存竞争优势的繁殖方式,结果,“一夫一妻”的物种,因为生存竞争力不强,早就绝种了。生存下来的,都有“一夫多妻”的习性。对优秀的雄性而言,这“一夫多妻”与其说是一种享受不如说是一种义务,一种维持种族生存竞争力的义务。大概可以说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

其实,人类也是从那样的生存竞争中过来的。生存竞争造就了今天的人和人性。人类的男女关系深深地带着生存竞争的烙印。生存竞争除了造就了争雌,以及男人多“妻”,女人共“夫”的习性外,还造就了男人对于女人的全面优势。男人在体力上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而男人在智力上的优势其实也是显而易见的,当然,这是统计意义上的比较,不是说任何一个男人都比任何一个女人更聪明,也不排除有许多女人的智力高于许多男人,甚至也不排除某个时刻最聪明的人是女人。


用进化论来解释,男优女劣,比“男女都一样”和男劣女优,更有生存竞争的优势。因为女人的繁殖能力所限,女优男劣没有生存竞争的上的意义。女人的能力再强,能控制的优秀男人再多,并不能因此繁殖更多的优秀后代,恰恰相反,反而妨碍优秀基因的传播。而男人的能力越强,控制的女人越多,因此而繁殖的优秀后代也就越多。也就是说:男人主导男女关系,要比女人主导男女关系,有更强的生存竞争优势。没有这种习性的种族,因为没有生存竞争能力,早就绝种了;生存下来的,都有这种习性。每个男人,每个女人的每一个细胞都烙上了这样的习性,可谓:渗透到灵魂里,融化在血液中。这就是人性,也是“男尊女卑”,“夫为妻纲”, “嫁夫从夫”等等意识的物质基础。这是许多万年的生存竞争造成的,不论我们今天喜欢还是不喜欢,它都是那样。

男人喜爱女人,从进化论的角度讲,本是一件很有积极意义的事,是人类进化的动力之一。对“多妻”没有兴趣的男人和性欲不强的男人,不是进化论意义上的优秀男人。而男人的好色,使漂亮的女人有了优先繁殖的机会。这有两个方面的后果:其一,漂亮的女人有更多的机会优先得到优秀的基因,因此,她的后代有更强的生存竞争能力,从而有更多的机会在生存竞争中生存下来。其二,漂亮的女人有更多的交配机会,从而繁殖更多的后代。结果,因为男人好色,人类才变得漂亮起来。


然而,从进化论的角度讲,性欲强的女人,未必是进化论意义上的优秀女人。因为,争雌习性的结果是:优秀的男人拥有一群“妻”“妾”,而“妻”“妾”群体的大小却是取决于那个男人的性能力,并且,不论那个男人的性能力强弱,通常都要使用到极限以维持尽可能大的“妻”“妾”群。可以想象,优秀男人的“妻”“妾”的交配机会不会多。而闲着没事干的是劣等男人。性欲强的女人有很大的危险会与劣等男人交配,从而断送自己的后代。

女人找老公,几乎各个都希望能找个能力比自己强的男人。女人的最大悲哀就是嫁了能力甚至比自己还要差的男人。那些女人整天地觉的浑身不舒服,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其实,那是她细胞中的DNA作怪,因为DNA要求的男优女劣的自然次序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实现。反到是男人对男优女劣不怎么敏感,既没有非要娶个能力比自己强的老婆才舒服,也没有非要娶个能力比自己差的老婆才舒服的习性。这从前面所述的生存竞争的一般规律也能推断出来。从人性上讲,“男尊女卑”等等,与其说是男人的愿望,不如说是女人的愿望。女人比男人更希望“男尊女卑”等等得到实现。


男人和女人的所有的不一样,归根结底起源于一个简单的原因:雄性的繁殖能力远远大于雌性。如此而已。


文明了的人类的婚配方式,是原始争雌习性的延续。人类的文明不过一万年。一万年不足以使DNA产生显著的变化。DNA不变,人性就不会变。女人愿意与优秀男人婚配的习性一如既往,只不过优秀的定义因时代的不同而不同,争斗的方式变的更多样化而已。科举时代,男人的优秀与否是由功名来判定的。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说的就是男人在科场上胜出后,自有女人归附的现象,这与文明前的争雌情形没有什么不同。而没有考取功名的,按定义,就是相对劣等的男人,自然,“颜如玉”也就没了。现在,优秀的定义更多样化,或是以官位级别定高低,或是以财富多寡分上下,或是以名气大小论优劣,不论具体的内容怎样,最终取决于智力和体力。文明前,主要取决于体力,文明后主要取决于智力。不论怎样变化,女人希望与优秀的男人婚配却是始终不变的。从进化论的角度讲,这也是一件很有积极意义的事,也是人类进化的动力之一。


不过,文明还是造成了一种与当年DNA定型时很不同的环境。野蛮时代的争雌,直截了当,胜负一目了然。文明时代很少有直截了当的争雌,优劣也不是那么一目了然。比武招亲,或是开赛诗会招女婿之类,当场决出胜负的,毕竟不多。而且,这种形式只适合特别出色的女人,否则,来比赛的人寥寥无几,岂不尴尬?另外,野蛮时代的男女关系是建立在单纯生理需要的基础上的,而文明后的男女关系是建立在更广泛的共同需要的基础上的。

还是猴子的时候,当然无所谓“老公”“老婆”。男女猴子,自由恋爱,两性相悦,便爱上几把,然后各奔东西,无牵无挂,何等潇洒自在?不过,那时既不知避孕之法,又没有堕胎之术,女猴子难免大腹便便,拖儿带女,狮子、老虎追来了,也只好自个儿跑,怎能跑的过那一身轻松的男猴子呢?


也许纯属基因偶然变异,男猴子忽生怜香惜玉之心,奋不顾身,虎口救美,于是,这样的猴群,相对与其它猴群,有了生存竞争的优势,猴丁兴旺,从而进一步诱导基因向这个方向变异,经过了许多万年,终于在分子的水平上将这一习性(相对)固定了下来。然而,尽管如此,对狮子、老虎的恐惧也是体现在分子水平上的习性(凡带有对狮子、老虎不恐惧的基因的,早就被狮子、老虎吃到肚里了,那样的基因自然也就失传了),若与女猴子毫无关系,怜香惜玉之心便不足以克服对狮子、老虎的恐惧之心,女猴子仍然难逃虎口。因此,爱过几把后,男女猴子彼此有所依恋的,女猴子得到保护的机会便大于那自由恋爱,无牵无挂的,因此,有了生存竞争的优势,猴丁兴旺,从而进一步诱导基因向这个方向变异,又经过了许多万年,中间大致上经历了公社,合作社,互助组几个阶段,最后发现,还就是长期承包到户、单干,最好。于是,才有了“老公”“老婆”。

女人在野蛮时代,尽管没有婚姻的“束缚”,仍然要承受大腹便便,拖儿带女的“束缚”。反到是男人,在野蛮时代,什么“束缚”都没有;拥有“妻”“妾”成群,却不用管她们的饭;只干轻松快乐的播种活,其余的一概不管;狮子、老虎追来了,男人管自己跑了就是。婚姻对于女人无非是增加了一项“嫁夫从夫”的“束缚”,而婚姻对于男人的“束缚”,从无到有,远甚于女人,重活,累活,危险活,都是男人承担。要什么“解放”的话,那也应该,而且实际上也必定是:“解放”男人,然后才有女人的“解放”。婚姻,本是为满足保护女人的需要,而在对男人加以“束缚”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所谓“妇女解放”之类,基本上是无中生有,蛊惑人心。


真正“解放”女人的,不是一两句蛊惑人心的口号,而是避孕药和堕胎术。这些才是“解放”女人自然生理“束缚”的物质基础。今天的人类社会不同与以往的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有了蒸汽机,也不是因为有了计算机,而是因为有了避孕药和堕胎术。迄今为止,所有其它的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都比不过避孕药和堕胎术。今后大概也只有生物科技能对人类社会产生更大的影响。譬如,胚胎培养机(相当于机器子宫)的出现,可以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大规模地生产任意数量的婴儿(这样的机器,开始必定是为了繁殖家畜,然而,从繁殖家畜到繁殖人类,中间没有任何技术障碍)。而胚胎既可以来源于“有性繁殖”,即由卵子与精子结合,也可以来源于“无性繁殖”,即,由体细胞直接培养。那时,人类就不必再将男女关系与繁殖联系在一起。可是,人类难道会更快乐吗?


如果男女关系不与繁殖联系在一起,那么,各种各样的男女关系也就不能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评判。“一夫一妻制”,没有门第观念的杂乱婚姻,无夫无妻养姘头,无夫无妻自愿姘居,以及什么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组成的“合法”“夫妻”等等,也就无所谓谁优,谁劣。然而,从进化论的角度讲,与繁殖不相干的男女关系,毫无意义,而有这样的习性的物种,是要绝种的。

生存竞争,一些种族生存了,一些种族灭亡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万年的进化史。用这样的观点解释历史的,叫做历史唯物主义。站在这样的观点反面的,是历史唯心主义。

上等人才,尤其是上上等人才,是上等男人与上等女人生出来的,不是什么大学,小学培养出来的。人的智力取决于两部分:硬件和软件。硬件包括处理器,存储器的速度,数量,以及彼此联接的方式,这部分主要是大脑。而人的五官是输入输出接口。硬件还包括电源,散热器等,即,向头部和大脑持续充分供血的能力,这些取决于人的整体的健康水平。大概没有人怀疑:硬件是遗传的。系统的引导程序必须是固化在硬件里的,当然也是遗传的。那么,其它的系统软件呢,基本应用软件呢,甚至一些基本数据库呢?是否也会固化在硬件里而遗传呢?大学,小学的训练,无非是装载应用软件和数据库而已。天生智力不足的人,在学校里呆的时间再长都没有用。孔子说“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


门当户对地娶大老婆,大致上保证了上等女子能嫁给上等男子,以产生上上等的后代。而再纳小老婆,使上等基因更多地传播,小老婆也因此有了更优秀,更有生存竞争力的后代。因此,从进化论的角度讲,中国传统的一夫一妻加小老婆的婚姻方式,是在符合人道主义原则下,最有生存竞争力的婚姻方式。什么是“可持续发展战略”?这就是。人口本身的生存竞争力的可持续是所有其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人口本身的生存竞争力是“综合国力”的基础。


生存竞争对于维持种族的生命力,也就是“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共产主义在理论上的缺陷,恰恰在于其要消除生存竞争。其结果,即使没有其他任何附加的问题,譬如,什么滥用职权啦,也就是说:即使搞成了真正理想的共产主义,也还是必然会使国家,民族失去活力,从而在与其它国家,民族的生存竞争中处于劣势。如果全人类同时搞成了真正理想的共产主义,那也必定是全人类全面退化的开始。

富家大户,由门当户对的婚姻,维持其基因优势,并由纳小老婆,再吸收门第之外的优秀基因。而穷家小户,无力迎娶才貌出众的女子,无法获得优秀基因。用农业的术语,仿佛是:一方是一代一代地提纯复壮,而另一方却是一代一代地退化。一时的差别,自然不足以论,但是,倘若一家是五代书香门第的富家大户,另一家是五代贫下中农的穷家小户,便足以形成基因的优劣。富家大户子弟,不但天生有好基因,后天还有好教育。而穷家小户子弟,不但天资就差了些,还无法享受教育。久而久之,结果自然是:高贵者最聪明,卑贱者最愚蠢。


战乱之时,贵贱相杂,良莠难分,那是有的。可是,反过来的事:“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却是从来没有的,这完全是歪曲事实,蛊惑人心的鬼话。不但如此,因为漂亮女子总是优先嫁往富家大户,结果还有:高贵者最美丽,卑贱者最丑陋。

人们是应该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扶持弱势族群。然而,从进化论的角度讲,弱势族群本是应该淘汰的,否则,种族就会越来越衰弱,直到灭种。工业革命后,人类一天天地走下坡路。本来应该病死,饿死,被老虎,狮子吃掉的弱势族群,不但生存了下来,而且还繁殖后代。更有甚者,西风渐进后,上等女子不生小孩,反到是下等女子以生小孩为职业,以此向政府索要救济,赖以为生,滥用他人的人道主义情怀。倘若做人小老婆,这些下等女子还可能接受些优秀基因,她们的后代翻身的机会也大些。可是,在“一夫一妻制”下,她们大都只能与下等男人婚配,其实,许多人根本就找不到老公,因为,许多下等男人根本就没有力量和意愿养老婆,孩子,也就只好无夫无妻姘居,过一天算一天,生下一大堆劣等后代,更本就没有生存竞争能力,全赖政府供养,也就是全赖他人供养,一代一代恶性循环,永无出头之日。国家的优秀基因比例下降,劣等基因比例上升。这是亡国,灭种之路,绝不可效仿。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倘若没有一个进化论意义上的选优汰劣的机制,那是必定要亡国,灭种的。然而,进化论意义上的选优汰劣,绝大多数是与人道主义精神不相容的,唯有传统的一夫一妻养小老婆,符合人性,符合人道主义,又能有效利用优秀基因,繁殖更多的优秀后代。


另一方面,藏族人民的“一妻多夫”非常适合弱势族群,兼顾了人道主义和种族的生存。几个下等男人合娶一个老婆,抑制了劣等基因的传播。经济上,男人的负担比每个男人自立门户大大减轻,几个男人合力供养一个女人和他们的子女,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他们的子女的生活都会比这些男人一夫一妻的好。这些男人和那个女人,一样能享受家庭生活的快乐,一样能享受后代的香火。而在“一夫一妻制”下,这些男人或是无力娶老婆,自然也就无法享受天伦之乐;或是勉强娶了个老婆,结果,男人,女人,子女,生活都过的很苦,生了一大堆劣等后代,对国家,民族也没有什么好处。“一夫一妻制”既不是有生存竞争力的婚姻方式,也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既不符合个人利益,也不符合国家,民族利益; 既不能满足富人的需要,也不能满足穷人的需要。

中华文明,有许多特点,在政治上,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搞,也不主张搞政教合一。中国历来是世俗社会。老百姓过日子,怎么方便就怎么过。拜神也是灵则拜,不灵则不拜(唯一不论灵不灵都拜的,是各家自己的祖先)。而政教合一,是所有其它主要文明的基本特征,也是西洋文明的基本特征。政教合一,政府用国家机器,强制有各种各样不同需要的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去满足某一种“标准”意识形态和“标准”生活方式的需要。政教合一,往往是反人道主义的,侵犯人权的,尽管常常可能是“民主”的。政教合一,是西洋文明的主要糟粕,也是近代中国遭受的最主要的西方政治污染。


邓小平的“白猫黑猫”论,“摸着石头过河”论的历史意义在于:中国在经过约三十年的政教合一后,不是去试图建立一个新的,更“好”的政教合一社会,而是提供了一个摆脱政教合一,回归传统世俗社会的契机。可是,中国还没有走出旧的政教合一的阴影,而且,还有种种建立新的政教合一制度的倾向。“一夫一妻制”,是政府动用国家机器强制老百姓遵照执行一种“标准”的意识形态和一种“标准”的生活方式,是典型的政教合一,必须废除。
朱雨心于2004年六月十九日。(未完待续:第三讲资本论,第四讲相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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