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装了台电脑,配音响的时候,就游说他弄了个5.1声道,虽然是小马拉大车,但效果自然是过瘾了些。
试音的时候,就顺便试了一下话筒,要说现在这电脑也真是了得,都能唱卡拉ok了。
我放了几首歌,哼哼了几句,毕竟是功放混响都不行,所以只听得软不拉及的声音闷闷的传出来,不由得啼笑皆非——这算什么啊。不过,虽然差强人意,也毕竟是能唱了不是,有总比没有强啊。
耐不住人声和音乐声的不协调,索性把音乐关了,自顾自哼哼起来。好听点儿那叫清唱,难听点儿那就是瞎唱了。我自得其乐的放纵着自己的嗓子,也听着那谨小慎微的音响里自己的声音茫然失措四处逃窜,已经是未成曲调先有情,自然也是呜呀啁哳难为听。不由得悲哀,想当年俺也是吼派的一把好手,现在怎么变的这么“掐死你的温柔”泥?
唉,忆往昔峥嵘岁月愁,叹如今稀里马哈陋。
说起唱k玩儿,也算是小有历史了。
刚工作那会儿,卡拉ok还是个新鲜玩意儿,ktv包房很少,往往喝完了酒再去,就没有房间了,于是常常不得不在大厅里等别人腾出房间来,于是就常常看到不少有意思的事儿。
有一次,正在绵软的大沙发上打盹儿,忽然听到一个人大声的叫嚣:我来到这里很高兴,给大家献上一首歌,祝本地的朋友们如何如何。。。说话方式是中央领导,表达内容是慰问看望,言辞嘛那是颠三倒四语无伦次,一看就知道是喝多了。
恰好我们这伙儿也没少喝,遇到这样叫板儿的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能轻轻放过,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啊,岂能让他这样猖狂,于是就把我推了上去。
倒不是我唱的怎么样,只是因为我比较年轻,相对来说,比其他各位还站的稳当些,于是只好勉为其难做起了人民代表——当然只带一个。
因为我写了不少老歌记忆,所以就有些朋友误会我能唱歌,其实世界上的事情,理论和实践,有时候能差上十万八千里,“说的比唱的好听”,那是常态,不是变态。
我唱歌有三个特点,一个是不记得词,没有词就唱不出,二个是节奏永远不对,音乐你放你的我唱我的,美其名曰“再创作”,三个就是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所以说,听我唱歌,那是大大的不如听我说话,至少还亲民一些不至于太脱离群众如袅袅兮秋风扫落叶般对待非敌人的同志们。
话说那日俺和他飙起歌来,水平大家反正是一样的次,就看谁嗓门大了。于是,“爱情的傀儡”、“饿狼传说”等等都上了阵,唉,要不说是年轻好呢,胆大心粗脸皮厚,醉里乾坤大,吼中日月长,你一首来我一首,终于把那小子给灭了。
当然,后来大家一起喝酒称兄道弟那是免不了的,俩哑嗓子说起醉后投缘的话来,倒是谁也不让着谁,至于他是不是喝酒把我灭了,我就有些记忆恍惚,不太清楚了,反正最后的结果也没人当回事儿,我倒了自然有别人上,他倒了自然也有别人上,哪帮人也讨不了什么便宜。
——如果按照一般类武侠的写法,这时候就应该是:多少多少年以后,某地的人们口耳相传着一个故事,某年某月,在某个歌厅发生了一场大战,昏天黑地,瘴气乌烟,鸟不生蛋,闲杂人等都自觉的撤了。。。后来,再也没有人看到过那个挑战者,也没有人再看到过那位出手的黑衣人。。。注:那是天黑,不是俺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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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陪领导出去应酬,我看在座的都是些老同志,就选了首和革命有关的歌,“毛主席的书我最爱读,千遍那个万遍下功夫”,自作聪明的介绍说:为大家唱一首老歌。结果唱完了以后处长悄悄的告诉我:这是去年才出的,不能算老歌啊。然后笑眯眯的看了我一眼。
我那个恨啊:我怎么不知道那是去年出的,翻唱的啊,还要你提醒?我那不是为了照顾你们老同志的情绪嘛,好心不得好报!
然而一位老同志对新歌这么熟悉,还是令人惊奇和敬佩的。我就对很多新歌没兴趣听,也不会去听,对他紧跟于时代,不由得不另眼相看,至少比我的固步自封自甘堕落强的多。没想到外表平平无奇一般不苟言笑的他,却是个紧跟时代脉搏的人,而年轻恣肆的我,却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实在是惭愧的很。
后来我发觉他不只是歌唱的好,舞跳的也好,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他让我明白,江山代有才人出,在那个时代,之所以很多人呆板僵化蒙昧虚伪,只是因为环境没有给他发挥的机会,而不是没有才能。
怎么样创造一个可以让人自由发挥自己的环境,才是为政管事者要作的事情,而不是一味的限制。
如果没有那数十年的蹉跎岁月,现在的中国会是什么样?
大学的时候,听了许多粤语歌——那时的粤语歌真有不少好听的,哪里象现在。当然也许只是因为我没有了听好歌的心情,而不是没了好歌。
开始听的不是很懂,时间长了,慢慢的也就差不多能明白,偶有听不出的,翻看歌词也就知道了。耳熟能详,也就跟着哼哼,于是大差不离的,很多歌就能模仿着唱出来——自然,细究起来,那发音是一个也不对地。
后来工作了,卡拉ok的机会很多,我就发觉粤语歌比国语的好唱,尤其在让破锣嗓子抖机灵的时候,唱些大家都不怎么明白的东西,比较有趣。闽南语的歌太少,英文歌容易被误会成显摆,粤语则因为大家港剧看的多恰到好处。
再后来有次回国,在广东见到一个老朋友,饭后去唱歌,我很习惯的唱了首粤语歌,然后就看那位似笑非笑的看着我,却不说话,我立刻反应过来,我是犯了个不大不小的错误。大概我这就叫“关公面前耍大刀,张飞跟前舞长矛,孔子家门卖百家姓,王麻子门口卖剪刀”了。
中国人不象老外,如果你在老外面前唱他们语言的歌曲,他们会很开心,给你最过分的夸奖,会让你对他们的赞誉之词不好意思,而国人,一般会笑话你学的不象,把你作为外地人歧视一把。
后来那晚上我不再唱粤语歌,也基本上不再唱歌,兴味索然大概是最好的描述。
那个朋友是个女孩儿。
上次回国,和朋友说好去ok一下,结果去的时间太晚,才知道国内两点以后已经禁止了,可惜的是出租车司机都不告诉我,只是换了两个地方以后,才作恍然大悟状,还推荐我去一个有名的宰人地方。他会不知道吗?我不知道。反正在我印象里,北京的出租车司机是上至天文地理下至鸡毛蒜皮,外到白宫谁说了算内到中南海谁和谁好,他们都是倍儿清楚的。也许他们要关心的事情太多,所以自身业务才稍微有了些欠缺吧。
在国内,人要不就精明点儿,要不就傻点儿,否则日子着实不好过啊。
有次回国,朋友请去唱歌,发现自己的水平不是一般的差,较之当年还能混迹江湖,已经是人老珠黄愁云惨淡。不由得想起钱钟书的话,才能有时候往往只是胆量罢了。
这么多年了,卡拉ok越来越少,渐至无闻,仿佛成年人的快乐一般。然而从夜夜笙歌到安静度日,不但没有不习惯,还悠哉乐哉安之若素,才发现人的适应能力之强,往往连自己都难以想象。
当然,“晚年唯好静”,“花鸟一床书”,毕竟人是被荷尔蒙控制的,人到中年以后,不再象年轻时有那么多情绪波动,要通过种种手段来宣泄,慢慢的换些生活方式和爱好,也是理所当然。
以后还会不会唱?应该还是会的吧,一样东西,学会以后再想忘记也难,偶尔风云际会兴之所至,再骚扰一下别人和自己破锣一吧,老夫聊发少年狂一下,也算不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
在歌曲里前世今生,在歌声里陶醉沉迷,毕竟是件很开心的,虽然,那已经是陈年旧事——但是,谁又能不承认,回首陈年旧事怅惘往日情怀,是很可以令人消魂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