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岩专稿:球已踢到政府一边,和谐需要政府示范(ZT)

据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披露,今年1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1.79万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2.1%。群体性事件的大幅下降,一方面说明转型期社会矛盾有一个自然消长过程,此前一度攀升并不意味着形势已逼近某种危机临界点;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政府扩大社保范围、把更多农民纳入低保等建立和谐社会、减少社会紧张的努力已取得一定成效,一定程度减少了社会冲突,缓解了群体矛盾。()

但是,仅靠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等收入调节手段,并不足以消除社会生活中的不和谐,因为很多群体性事件是由公权力越界、权力行使方式不当引起的。官民冲突与贫富不均一样,都是导致当前社会不和谐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由于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性力量,这种由政府权力越界、权力行使方式不当所引发的矛盾,在中国最难调节,而且会直接影响民众对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

当年商鞅变法之时,为取信于民,曾立三丈木于秦国都市南门,告知百姓如有能把此木移至北门者,赏10金。百姓不信,无人响应。商鞅又告示,能移动者赏50金。终于有人大胆站出来,移动了木头,商鞅马上兑现赏金,以示诚信,新法乃大行于秦。()

改革即是变法,构建和谐社会同样需要首先取信于民。政府必须通过行动而不仅仅是言语,使民众相信:通过正常的合法途径,矛盾是可望得到妥善解决的;如果反应过激,形成对抗,反而会跌入恶性循环,对哪一方都不利。这样,才能使全社会普遍形成理性预期。当利益受损、情绪不满时,民众才会安于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而不是诉诸极端。当前部分群体性事件的恶化,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因为政府未能立信于民,未能使民众相信,政府会认真对待来自底层的利益诉求。由于缺乏这种互信,一个偶然事件就可能引发轩然大波。()

群体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常态,即使建成和谐社会,也不可能根绝这种矛盾。因此矛盾存在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找到妥善化解矛盾的对症之方。在利益分殊时代,包括群体性事件在内的社会冲突,主要是由利益分歧引起的。这种利益之争,无疑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应该采用“构建和谐”的方式来化解,而不宜采用高度强制的专政手段。在官民矛盾中,官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态度和处理方式决定着事态进程。因此,各级政府及其官员应该以身作则,尽可能成为“构建和谐”的示范者,担负起“立信于民”的责任。()

从本质上说,市场社会是理性社会;随着市场规范的日益成熟,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理性化程度将越来越高。在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不但政府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民间也有着以“构建和谐”方式处理社会矛盾的需要。朝野之间这种朝向“和谐”的合力,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有望成功的最大凭籍。()

最近发生的广州“禁电”事件,为这种朝野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最佳注脚。在11月15日广州市公开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后,因此禁令而利益受到极大损害的广州市30万电动车消费者、广东110家电动车企业及其9133名职工,并没有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不满,而是首先通过媒体表达立场,继而派遣代表到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而政府有关部门也没有禁绝民间的不同声音,而是听任广州当地乃至全国各地的媒体公开反映民众对广州“禁电”的不满;也没有阻止来自广东的代表直接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由于官方能够容忍民间利用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所以事态至今一直维持在理性、合法的轨道上。民间代表也没有要求政府立即废止“禁电”,而只是要求就此事举行公开听证,让各方声音都能得到公正对待。()

迄今为止,事态各方都示范了“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需的理性与克制。下一步,球在政府一方,主要看政府有关部门能否合理回应民间的理性诉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政府与民间双方共同努力,仅靠任何一方都无济于事。朝野实现良性互动的前提是双方各自释放善意,并对对方的善意及时作出回应。如果有关部门能够理性对待民间的声音,尊重他们的合法利益、合理要求,事态就可能继续朝着良性方向发展;本是导致了些许不和谐的广州“禁电”事件,就可能成为朝野“共建和谐”的经典案例。反之,在此群体利益与社会情绪的敏感点上,如果政府部门“不作为”,对民间的理性诉求无动于衷,则可能使良性互动到此为止,甚至从此转入恶性对抗的轨道,或者埋下许多“不和谐”的种子──当民间对合法解决的渠道丧失信心后,他们要么忍气吞声,在心中、在政府的视线之外积累负面能量;要么寻求极端解决方式。无论出现哪一种情况,都与“构建和谐”的方向背道而驰,都必然加剧人心与社会的动荡。时至今日,有关部门对广东代表信访要求的缄默,传递了一种危险信号:在此官民矛盾的多发期,政府与民间的互信是很脆弱的;任何一方的反应不当或误时,都可能使事态发生逆转。坏事既可能变成好事,好事也可能转为坏事。()

和谐需要示范。从个案入手、以典型案例来推动社会进步,是西方社会能够实现相对平稳进步的成功经验所在。这种具有规范建设意义的个例示范,比之国家领导人过问农民工收入之类的亲民姿态,对社会进步的意义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广州“禁电”既是麻烦,也是机会,一切取决于政府将为社会提供何种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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