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勤荣的自由就是我们的自由

高勤荣的自由就是我们的自由


作者:萧 锐 来源:中国江苏网 时间:2006年12月15日08:54

  高勤荣,一个注定要写入中国新闻史册的名字,一个八年来在某些场合却讳莫如深的名字,一个让众多人大代表和学者专家数年奔走、联名上书的名字,在八年牢狱之后再次回到公众视线。2006年12月14日的《南方周末》与《南方都市报》是值得铭记的,两报同时对出狱后的高勤荣作的专访再次掀起关于高勤荣、又不仅仅关于高勤荣的大讨论。

  高勤荣是谁?他做了什么?八年的牢狱之灾是如何从虚无缥缈一路做实做成铁案的?遭到媒体与学界普遍质疑的三项重罪到底内情如何?伴随着“高勤荣,你在哪里?”的追问,高勤荣缘何还是在八年后以“刑满释放”的方式获得自由?当年的“运城亿元造假工程”究竟是以怎样的处理结果“结束”的?相关责任人现在在哪里?……尽管伴随高勤荣的八年牢狱,这样的疑问与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直到今天,疑问却仍旧是疑问,有关方面的三缄其口让争论延续到今天。

  关于换来高勤荣八年牢狱的三项重罪,来自法学家与律师的质疑与分析已经很多,辩护律师的一句“荒唐”说出的又何止是无奈?如果说在当下的国情中媒体权力面对公权力的无奈我们还可以用“中国特色”来安慰自己,那么当法律也在强大的集团共谋面前由沉默变为帮凶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从媒体的报道上看,这个当年轰动全国、让总理“罢饭”的假渗灌工程最后的“严肃处理”,似乎除了揭露者高勤荣在事件被中央媒体揭露几个月后因“受贿罪、介绍卖淫罪、诈骗罪”被判刑12年”,还没有听说有哪个直接责任人受到了哪一种公开处理。而据网友回帖与相关调查,当年亿元假渗灌工程的相关责任人都似乎一路提拔而且还尚在高位或者已然安享晚年……

  这就很好解释了为什么曾为高勤荣采访假渗灌提供线索的原运城地区行署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高满强也会被法院判刑7年,而且在刚出监狱门口“就被三个歹徒用铁棍暴打致残”了,至于高勤荣的案子为何会在中央批示与媒体追踪之下仍旧把牢底坐穿,原因也就更是一览无余。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办法就是利益倒推:高勤荣的案子会牵扯到谁的利益?谁的利益又会因为高勤荣的揭露而受损、会因为高勤荣的平反而遭到重创?那些在《新闻调查》中依旧闪烁其词的官员们现在在哪里?他们在干什么?直接的责任人受到怎样的处理?……《南方周末》与《南方都市报〉的报道是值得致敬的,哪怕仅仅是因为这一点。

  还记得前段时间《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在几年追踪“高官的生意经”案件中留给同事的话:如果以后有人说我在那里贩毒或者嫖娼了,你们可千万不要信!……这成了怎样的一个世界?公权力怎么就成了某些领导肆意利用与玩弄的工具?公民权利在他们面前为什么就那么弱不禁风?共谋,这是一个庞大的利益共谋!

  不想再奢谈多年后的宪政实现与公民权利彰显,现在,在一个记者因真话获罪蒙冤的现在,我们只想请求有关部门:公开运城亿元假渗灌事件的追责情况!重新审查高勤荣案的来龙去脉!给享有知情权的民众一个交待,也给八年来一直不敢直面事件本身的有关部门一个解脱!以正视听也罢,勇于揭丑尤佳。盖子,总是要揭开的,只是时间问题。

  作为一名记者,为什么仅仅说了一点儿真话,就得付出自由、名誉、家庭乃至生命的代价?高勤荣的悲惨命运,其实是对所有试图言说和表达真话的公民的公然威胁,也是对我们三修五改的宪法文本那足以夺目的公民权利宣言最大的蔑视与嘲讽!

  记者的受难是公民权利受难的前兆。今天,作为记者的高勤荣因为说真话而丧失了八年人身自由;明天,任何一个普通公民也可能遭到同样的权利侵害。在这一点上,高勤荣的自由就是我们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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