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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琐忆】:五、广东(骑楼)
2006-12-18 10:29:36
广东境内我比较熟悉的城市有三,深圳、广州、东莞。深圳在我许多文章中都有写到,并且住的年头很长,用点滴的写法写不完,就干脆不写进这组文章里了。单说说另外两个城市,的琐忆。
骑楼
一听人说广东没文化,我就忍不住要向他介绍广州的骑楼。
嗯。北京有四合院,上海有石库门,广州有骑楼。王府井、大栅栏有特色,广州上下九、高低街也有特色,闪光点不同而已。
广州步行街的骑楼,晴天挡光,雨天遮雨,让穿街而过的行人,和专程来逛店“买嘢”的顾客,都能够风雨无阻。难怪得广东话里有“见步行步”的说法了,那些古老的街道,怎么能让人不觉得安稳自得呢?
骑楼的建筑方式,受到了西洋建筑的影响,又同岭南文化相结合,相得益彰。商业骑楼建筑最早出现在 2000 多年前的古希腊,是“敞廊式商业建筑”,这是外来的影响。另外,它又符合“干栏”的传统岭南建筑特色,“干”指上面,“栏”指房屋。上屋住人,下面储放家畜以及杂物。由于楼下部分干爽、通风、避暑、防潮,非常适合岭南的亚 热带气候和地理环境。 (参见《南越志》和《博物志》)
我喜欢这类影响,因为不是赤裸裸的,所以特别可爱。就好像广东话里头,人们说“兰把”,“波孩”,“士多啤梨”,“打胎”,而不说 number , ball shoes , strawberry , wear a tie ,使得这种语言有股子俏皮劲儿。你看在檐廊式的沿街店铺前边喝茶的老人,还有满地乱爬的孩子,衣着光鲜地坐在小小一间排档里吃云吞面的姑娘,就知道我的感觉了。
在我看来,广州的骑楼,正如我心目中的广东人。骑楼虽说能够为买东西的人们遮挡太阳和雨水,可也把一楼的“实用面积”缩小了。这对于会做生意的广东人,是损失么?不是的。广东人做生意,一不靠斤斤计较,二不靠急功近利。他们靠的是勤奋和诚信。骑楼朴素甚至内向,同时又很让人觉得妥贴。
我在广东人当中所交的朋友,无一不是如此。别看我和大侠的朋友满世界都是,可每每碰上最棘手的事情,几乎全部都是广东的朋友帮我们抗过去。他们根本不用我们开口死皮赖脸相求,只要听说我们有难,话不多说,钱就已经过户到我们帐上,或者在外面已经找了人替我们出头搞定。
初到广东的时候,不习惯当地人的沉默寡言,无法接受没人肯跟我聊聊所谓文化所谓人生的现实。直到我终于跟当地人一样,坐在当院儿的四方竹凳上喝着功夫茶看着上千集的《真情》,还有方太美食广场,还有周星星,同潮州阿婆为了一捆菜心的新鲜与否没完没了地理论,我对交谈方式的苛求终于算是能够释怀。于是我想,我也是个广东人了。
在广东,我爱上了许多原本不爱的东西,逛街就是其一。我平生最怕的是进商店,一进去就气闷得发昏,想吐,有种立时倒地让救护人员把我抬出去的冲动。所以如果不幸陪人去买东西,我一般都在门口痴痴等候,比大老爷们儿还大老爷们儿。可是骑楼让我喜欢上了逛街。东家吃一口西家站一下那种趿拉着拖鞋游手好闲的逛法,不会令人气闷。随便买件衬衫就算完成任务,其余的时间就能心安理得地无所事事,买一串鱼丸或者一碗猪红,站在路边,一边吃一边看人,纷纷提着各色购物袋,三三两两地走着聊着眼睛四处乱瞄着。
吃完了鱼丸,再去报摊上蹭着翻翻杂志,把一双油手顺便在报摊桌子的围裙上擦擦干净。最后买份报纸,就可以找地儿吃饭去了。
别看我已经吃了好几拨,可我还是直奔骑楼楼上的某户人家杀将过去,一副饿虎扑食的模样。有个好朋友家住那里,她从小在叫卖声中长大,耳濡目染,杀价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跳楼价还能被伊砍下来至少百分之九十。她买东西,在我看来,跟白拿基本没什么区别。这位骑楼的后代,后来开了一家时装店,再后来嫁了个好人家,搬出了骑楼。不知道他的父母是否还住在老地方,吃着当年的饭菜。。。
每次去,他们都会准备他们最喜欢的饭菜招待我:蚝油芥兰和烧鹅,配白粥。芥兰巨大,在水里滚一下,出锅加蚝油,碧绿清香;烧鹅也是大块的装盘,大家一人抓一块在手里一通狂啃。虽然好吃,但当年实在没觉得有什么稀奇,并不知道他们是用了最好的家常饭菜招待我,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这样对我说过。现在有时候去中国城,买一只烧鹅回来,阿小 J 吃到满嘴流油,我看着她吃,想起过去的“亲人”和朋友,才发现已经离开他们默默的关怀爱护很久,很远。
是的,那些故人,他们没有江南的温软细腻,也没有北方的粗犷豪放。大多不会讲什么动听的话来证明他对你的友情,也不会在你得意的时候抢着来欢呼雀跃。《晴朗》有几句歌词,虽然说的不是他们,但是每次听到,我都觉得是在说他们:
我那总沉默的朋友 你让我感觉到力量 曾在我心中的伤口 如过眼的云烟
广州北京路上的骑楼
广州平安大剧院
广州市起义路上的骑楼
静水苍兰 发表评论于
2007-01-26 18:18:02
好亲切,却也很惆怅。
因为我是广州人,好想好想回家。
无名,可不可以教我怎么弄这背景音乐?文学城似乎没有提供播放器模块啊,去哪找? 谢谢你先。。))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21 11:03:40
谢谢gzlady。有地道的广东人认可,好开心!
gzlady 发表评论于
2006-12-20 22:31:12
I enjoyed reading your article. It reminded me of my childhood. I am a typical Cantonese, who grew up in the old part of Guangzhou. When I was a very young child, my mom used to hold my hand walking on the crowded street of 西关. I loved to look around at the stores, even though there weren't many goods displayed in the early 70's. On rainy days, the 骑楼 made our window shopping trip much more enjoyable.
Thank you for bringing back cozy memories of my hometown.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20 20:52:39
谢谢口兄。整想请您过来指教一二,您自己就来了。不知您是广东哪里人啊?
唵啊吽 发表评论于
2006-12-20 17:08:47
好文章。钩起我对广州的许多回忆。骑楼确实是广州建筑特色。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20 13:59:39
喔,我知道了,是因为这是其它坛子的贴子。在www和com之间,应当是T_A_L_K_S_K_Y_L_A_N_D,您把大写换成小写,把下划线去掉,应该就可以了。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2006-12-20 13:29:12
阿小名啊,你看你这个link给的,www完了就直接跟.com, 哦不,是..com, 什么事儿这么激动?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20 09:30:40
关于小人书的母校,有个贴子,是小人书的另外一位师姐写的,也是个大才女啊!http://www..com/dispbbs.asp?boardid=14&id=3611
恐龙同学 发表评论于
2006-12-19 21:30:51
阿小名,你可太不厚道啦!同学们都知道,把恐龙逼死的那只猪是以反应特慢著称的;难道,难道,难道难道,我已经沦落到比恐龙都不如的地步了吗?我还是改名叫猪婆得了;嗯,想起我心爱的一首歌,无偿贡献给阿小名:“做猪真快活,罗哩哩罗哩罗……”
1)我的问题有什么问题了?
--我是想拍你的MP,说你的问题问得都没有问题来着。难道我竟然把自己塑造成了砖手形象,把你吓的都不相信我也会站在你这头儿吗?可怜的孩子!
2)阿小征她爹韩少华你总知道吧?
--嗯,好象真不知道诶。不过,我知道韩少功,他们不是亲戚吧?
3)阿小人的亲密战友阿小萨也是他们同学,可是据说不太会写作文。你怎么就确定自己会照着阿小征而不是阿小萨的路子长呢?
--熏陶啊,同志,氛围可太重要啦。你看,我老上你这儿来,眼瞅着话就稠了。我一同学原来是二中的,人那气质!让我羡慕了二十年啊!能被我的偶像“小”大人的偶像韩晓征那样的偶像学姐看俩眼,没准儿我的气质也能从恐龙跃升为犀牛。
4) 文章还是不好分干湿的,又不是屎。(这下你满意了吧?)
--满意了,一天!
5)每回你和阿小亮一来,我这儿严肃认真的氛围就被搞丢了。你还好意思责怪我不正经,哈?
--好象我没来的时候你这儿的气氛多正经似的!气愤,S盆子怎么可以这么扣!那啥,为了不当晴雯,我郑重附议阿小名“提供平台”让大家“集体阅读和学习” 黄老霑的《不文集》(主要是我也是借阅泛读,现在差不多都忘了。)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19 20:02:13
我放弃。以后还是找错别字吧,这个我擅长。。。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2006-12-19 14:30:45
阿小名,你又没逻辑了。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19 14:20:38
阿小粥,那你可以仰慕阿小恐。她是我家老公的学妹,她女儿是我女儿的学妹。。。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2006-12-19 12:06:12
虽然跑题,但是被阿小名挤兑了,只好在唠叨一两句。
阿小征是俺的偶像,阿小人是偶像的师弟,所以捎带脚儿的也崇拜一下。阿小名你那些个名人同胞,八成都不是俺的偶像,所以没机会把你稍上。如果你是阿小征的师妹,也可以给你一个ride。
不过俺对阿小名你的敬仰已然滔滔江水,所以更有可能的是,有人自称是阿小名的师弟师妹什么的,俺顺便敬仰一下。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19 10:00:15
阿小亮:我办事,你放心。
阿小丰和阿小恐:说起黄霑,我又想起了从阿小恐那儿借来泛读过的《不文集》,里边真是很多广东文化,是讲给广东人的黄色笑话。全能看懂才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黄霑粉”。怎么样?要不要集体阅读和学习一下?我主动提供学习平台。:)
阿小人:早年英语里头,“你”字是分单复数的。You为复,thou为单。不过现代英语受罗马语系影响,尤其是T-V distinction的影响,才改变了这种历史用法。所谓T-V distinction,是早先阶级划分比较严格的时候,用第二人称复数形式来表达对对方的尊敬,或者疏远的距离,好比我们汉语的“您”。这么用多了,慢慢的,thou就越来越被人们所遗忘,到最后干脆就消失了。不过如果你读英文版的圣经和莎翁,还是会经常见到这个词。
还有,你提供的给字的用法仍然不太全面,而且我觉得给当作“替”或“帮”使用,更接近于方言。谁手头有《现代汉语词典》啊?
小人书 发表评论于
2006-12-19 06:57:26
睡一觉起来,这个帖子还是那个跟骑楼有关的啊?I真服了YOU。英语不好,YOU没有复数形式(应该说,单复数形式一样)吧?那怎么说明是“你们”而不是“你”?为什么YOU不需要区分单复数形式?
“为了给男朋友寄封信”这个话说得很不好,严重二义性。标准说法是“为了替男朋友寄封家信”。“给”倒是也有这个意思,比如“我给你拿着”,就是“我帮你替你拿着”。
韩晓征一直是我的偶像。很谦虚的一个人,经常处于梦游状态。
sanfengzi 发表评论于
2006-12-19 06:15:44
好看, 好看极了。 我觉得黄沾的歌最是广东人。
明亮 发表评论于
2006-12-19 06:05:49
阿小恐,我爱上你了。。。
阿小名,你对我真好,还要为我改照片,我好喜欢你。重要部位大一些,别手软。
你别吃飞醋。我不是到处乱飞的,只拣好地方去的,比如你这里这个严肃认真的地方,总有活动的那种。我也爱你。:)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22:23:01
阿小亮:你的照片跟阿小豆的最大区别是,你穿得太多啦!我回头用photoshop帮你改改就好用了。
阿小恐:我怎觉着你不是恐龙,是把恐龙逼死的那只猪?
1)我的问题有什么问题了?
2)阿小征她爹韩少华你总知道吧?
3)阿小人的亲密战友阿小萨也是他们同学,可是据说不太会写作文。你怎么就确定自己会照着阿小征而不是阿小萨的路子长呢?
4) 文章还是不好分干湿的,又不是屎。(这下你满意了吧?)
5)每回你和阿小亮一来,我这儿严肃认真的氛围就被搞丢了。你还好意思责怪我不正经,哈?
恐龙同学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22:00:05
HIAHIAHIA,我是厚道的大块头,啦啦啦。自从变成恐龙以后,我就觉得和阿小名同学特别亲,因为恐龙的逻辑还不如她。看我们小名提的问题,我觉得都特成问题来着。
美丽的亮MM(口水呀……),恐龙我觉得你漂亮得非常有亲和力,看着比较喜欢人。
我偶像“小”大人原来是恐龙当年一心想去而没去成的中学的啊!要是我也去成了,估计写东西不会象现在这么挤牙膏似的了。可是,大家都知道的韩晓征,我怎么倒没听说过呢?
最后,阿小名啊,我喜欢你这篇文,干湿浓淡适度,有吃有喝有乐,还比较厚道地没有显摆太多的好吃的(象山西那篇,馋得我磨了三宿的牙,被子都磨穿了)。
明亮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20:57:18
阿小名:你逻辑是不是太好。你都两下三个孩子了,谁让你去相亲啊?:)
我是说,下次你再替我介绍好人家的时候,拿红豆豆的照片去。
韩晓征的作文老放在优秀作文选里。我小时候也读过很多的。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20:26:37
阿小人,我糊涂了。“一个姑娘,为了给男朋友寄封信,过马路被车撞死了。男朋友眼睁睁地看着,束手无策。那封信是为了告诉家人,他要娶这个姑娘作媳妇。”请问那封信,是谁写给谁的?如果是男的写给女的的,寄信以致被撞死的怎么是女的?要是女的写的,拿女的怎么娶姑娘作媳妇?
阿小亮,我糊涂了。我相亲为什么要拿你和阿小豆的照片?觉得你美丽的是字母(现在自称恐龙),不是我。我说了,你长得很一般,很一般,很一般。
阿小粥,我糊涂了。你的偶像是阿小征,你为什么要敬仰阿小人呢?那我跟许多名人还是同胞呢,也没听说你一直敬仰我啊。
有人经常挤兑我逻辑不好,可我总觉得自己的逻辑其实是太好。是吧?
小米粥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20:06:12
小人书同学,请允许俺对你表达一下敬仰之情,你的师姐韩晓征同学是俺当年的偶像啊。
明亮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19:53:11
嘿嘿,不好意思,要是字母同学,是“他”该有多好啊。我只好也出来多打击大家,本人真的很一般很一般。你们别垂涎了。相亲的时候,你还是拿红豆豆的照片去吧,那张真是要气质有气质,要模样有模样的。
小人原来是北京二中的,那个学校专出作家。佩服!
小人书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17:25:17
知道骑楼是从小小说《永远的蝴蝶》(过去只知道骑河楼,北池子挨着妇产医院那个)。我们的师姐韩晓征同志,在中学舞台上声情并茂地朗诵着,那个悲惨的故事。
一个姑娘,为了给男朋友寄封信,过马路被车撞死了。男朋友眼睁睁地看着,束手无策。那封信是为了告诉家人,他要娶这个姑娘作媳妇。
那里边提到了骑楼。我一直不知道骑楼是什么东西,所以老以为那个故事叫“永远的骑楼”。每次回忆起可爱的中学时代,我都说:“就是那个,永远的。。。”“蝴蝶,”老萨同志急忙纠正,“永远的蝴蝶!”
(注:老萨同志是我的亲密战友,不是萨苏,更不是萨达姆)
网上无名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15:27:05
阿小女,是不是发现阿小名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文化?
阿小亮:你不要高兴得太早。今晚我要写的东西,等你看完了,或许会请求把你的留言给收回去。对了,转告一下,字母同学多次向我重申了伊对你美色的垂涎。我不断打击她说,一般一般,长得很一般嘛。可她还是没完没了地唠叨说:真漂亮啊,她可真漂亮。:)
明亮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14:26:52
喜欢。以后咱们的杂货店,刀削面馆,羊肉泡馍,酒馆开在骑楼里也不错。多洋气啊!还遮风避雨的。
你的广东朋友真好。
淑女司令 发表评论于
2006-12-18 11:10:19
真好, 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