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写故乡琐忆,想起来过去在新浪写的几篇文章,其实也算是对于不同的故乡的零碎回忆。于是又翻出来,改一改,贴一贴,吧。
一、
初来美国,是在N多年前,到的是东部某一小城。表面上为了求学,说白了是想看看美国到底什么样儿。为了那点儿可有可无的好奇心,我流落到了一个狗不拉屎的地方。
在此地,我谁都不认识。只在临行前,接到一封来信,自称是当地的留学生组织,扬言可以接机。我赶去香港搭机之前,匆匆给对方写了一个email,告知我晚上八点钟到,不冷不热地说希望有人来接。
我向来是一浑不吝的主儿,拎着倆箱子就这么出了深圳,出了香港,经过底特律和若干我已经记不清名字的地方,经过数次晚点,来到了午夜无人的机场。
中间一站转机,被人骗,非让我把行李给check out之后再check in。我老老实实把倆箱子拖出来,到机场通风处抽口烟。同机一香港仔找我蹭了根儿烟,顺便在我面前炫耀他的手提电脑。当时我们正站在风口上,他左手笨拙地捏着我的中南海,右手艰难地举着他的电脑,给我播放一巨无聊的港产片。
勉强站他旁边儿把那根烟抽完,我拽着箱子就逃。他还在我身后嘱咐我东嘱咐我西,我可一句都没听见。
跑得太急,连人带箱子从滚梯上摔了下去。
那是我这辈子最跌份的一副样子,狗啃泥似地扑倒在滚梯底部,左手一箱子,右手一箱子,都是国际旅行箱,特大号儿的。
偏偏运气不好,身边走过一位帅得不成的空少。我从前近距离接触过的最帅的男生是老布什的贴身保镖,也不过就这个档次了。
他风度翩翩地飘到我的身边,向我伸出一只挺拔匀称的手臂,将我轻轻一拉。
可他拖我不起,因为拽着的我的那条胳膊,已经扔了手中的箱子;而我另外一只手,还在死命地抓着我另外一只箱子呢。里面有我爱吃的火锅调料,两条中南海,还有一套罗大佑的CD。
帅哥拽着我,我拽着箱子。他不好意思就此松手,我又决意不放我的箱子。我们组成了一个链条,横在滚梯的最下面,像一个搞笑片的定格。
我们俩终于绷不住,也顾不得给我面子,一起花枝乱颤地笑了起来。
就这么着,半夜磨蹭到了我该去的地方。下了飞机,一不知道怎么去学校,二不知道去了学校又能住哪儿。机场大厅只有仨瓜俩枣闲溜哒着,看着可真不像好人。机场尽头有一排机器,可以定酒店,还可以请酒店来接机。我凛然面对生死般地走了过去。
二、
话说那天我于夜半时分抵达了一个了无人烟的地界,正欲胡乱找一家客栈投宿,突然双目的余光扫见一位华人弟兄,正从远处向我大踏步地向我走来。此人中等身材,三十岁左右,相貌端正,圆脸盘儿,笑眼睛,倒是一副很可靠的样子。
走近了,他笑眯眯对我说:“请问你是网上无名同学吗?”
我茫茫然对他点了个头,他弯腰就从我手中抓箱子。
“别动我的火锅调料!”我一声断喝,吓得那厮马上松了手,眨巴着眼睛看我。
“就一包。回头请你一块儿吃还不成么?”见他受了惊吓,我口气稍微软了一点儿。
他也趁机点了点头。就这样,把我接到了学校,安排在临时学生宿舍住下。第二天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如何如何走可以到什么地方干些什么,并且提出说,要是我有急事,可以找他帮忙。
这就是我所认识的赵君。我们彼此认识,但交情淡得像杯白开水。
他为了接我,深夜都不得睡觉;他主动提出可以在我有紧急情况下帮我。然而生活总是那么平淡无奇,所以我始终并没有机会请他帮我什么,他也就把我当成一个组织布置的任务,完成了就完成了。
我为了谢他,请他吃了两次饭,一次是火锅,一次是炒菜。对于我而言,那些也都是任务,因为我多少亏欠他了点儿什么。
淡来淡往的,就到了感恩节。我们倆共同认识的一对一两百岁的老夫妇,邀请我们去他们家过节,烤火鸡给我们吃。
第一次吃火鸡,味道却已经完全忘了。只记得,这对老人请我们去的,是他们自己开发的农场,辽阔无边。一年前俩人刚买下来的时候,还是一片参天大树。他们楞是自己把树一棵棵砍掉,起了一片房屋。又一铲一铲挖了一个人工湖出来。我当时还没有孩子。要搁现在,我肯定得感慨,那么多时间和力气,能带一个排的孩子了呢。
当时我还很年轻,很浪漫,坐在老头儿老太太搭的栈桥上,看老头儿在如血的残阳里射杀野物。赵君则开着一辆小型拖拉机,帮忙开垦荒地。傍晚的微风吹拂着我的头发,陪伴我感慨很多人间的沧桑还有壮丽。
可能正是这个缘故吧,赵君才一直是我心目中无声的一个人影。他没在我波澜壮阔的日子里明亮地出现过,更没有如歌一样回荡在我心里。而那些如歌的朋友,我有很多很多,散落在海角天边。我每日用很多时间,写很多的信件,给我那些朋友。他们有些陪过我恸哭,有些陪过我欢笑。他们除了代表自己,更代表特定时期的我们和特定时期我们的友谊。
他们以外的人,我以为是人情,你来我往而已。因为完全没有投入特别的感情,更没有共过什么日子或者经历。
三、
切火鸡的时候,赵君说第二天是美国疯狂抢购的日子,大多数商店的大多数东西都超低价出售,问我要不要搭他的便车去采买。我哪儿信这些东西?在深圳我见的跳楼吐血价还少吗?骗无知少女的玩意儿。而且我最怕逛商店,一般说来,不到逼不得已没米下锅没衣服遮羞我都不会进去。
不过想到还真没逛过美国的商店,去瞧两眼也无妨吧,反正逛街怎么说都比跟家学习好。
于是就去瞧了瞧,他买了双运动鞋,我买了一照相机,尽管我觉得一点儿都不便宜。
当晚无所事事,跟一刚认识的泰国女孩去酒吧喝酒,愁于找不到司机。突然想到没家没业的他,在商店里的时候说他从不喝酒。我这女友年轻貌美,打她的名义请赵君开车总是可以的吧。我们需要的就是不喝酒但会开车的兄弟。
他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也不知道是被美色给迷住了,还是可怜我无名的酒瘾,甚至有可能是他刚好比较无聊而已。至于到底是因为什么,我没有深究过。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一个说不上是朋友的人。
整个晚上,跟那泰国妹聊了不少,赵君有没有说过话倒是忘了。记得有他,只是因为他开车送我们去,又开车送我们回。
再过了一个月,请他帮我买车,也没买成,我们打的交道好象就是这么多了。因为他很快毕业,去了波士顿工作,我们渐渐在对方的记忆里模糊起来,如果有过什么不太模糊的记忆的话。
直到又过了不少日子,听那对好几百岁的老夫妇说,他在波士顿得了白血病。
如果一个都不知道算不算是朋友的人,得了重病,我不知道别人会如何反应。我反正当时突然觉得,他或许其实是我亲密的朋友,只是我自己不意识而已。为了他的病,我心里疼得很难受。
过去对他的模糊,一点点清晰起来。他的面色一直很好的,也喜欢锻炼身体;他很懂车,不然我一定早买了那台外表华丽内中锈死的美国车;他话说得特别少,但是并不冷漠--每次我对他讲话,他都在专心地听,温良地微笑;我请他为我做的事情,他没有过一次推搪。。。
我要到他病房的电话,试图通过声音,跟这个慢慢清晰起来的形象接近。
可惜他当时的治疗非常痛苦,已经使他几乎失去了听力,所以他微弱的话音往往不是在答我,而只是在自言自语。
他说他觉得很累,很无助。
我开始定期给他打电话。
我也正怀孕,反应特别厉害,喝水都吐,一直到生。他安慰我说,你那好歹不是病,更不是绝症;我安慰他说,你治完了就还是原来的你,我可好,生完了就不是我了,成了别人的妈,恐怖不恐怖啊你说。
换过骨髓之后,又过了很久,电话里赵君的声音开始日益高昂,我也随之欣喜异常。到那时为止,我们的谈话已经好到可以用投机来形容。他已经皈依信主,谈到早年他嘲笑我是衣食无忧的大小姐,所以才在闲来无事的时候胡乱思考信仰的问题,他玩笑说:“看来我现在也到了衣食无忧闲来无事的境界了。”
我们两人都在电话里会心地笑了起来。
我起初并不明白,到底为什么,我们在同一个城市的时候,反倒没能成为朋友。不过现在我好象明白了。
我是个朋友满天下的人,但我对朋友的定义好像挺狭隘的。我总是说,不是的,A不是我的朋友,B也不是。尽管A和B是我周围人群的大多数。一个朋友的定义,把我自己和别人都弄得很孤独。
他生病之前,我看一个人,是看一个人,对方在被我看,我自己始终是中心,我一心想的是我的感受,我的经历,我期望看到的共同。
到他病了,我暂时忘了从我出发来看待一个人,而是从生与死、强与弱、细小的不论是他的还是我的快乐不快乐,来与另外一个生命对话。
茫茫人海,我们总是在从中挑选某些人做朋友。因为这个,我们不满意今天,怀念昨天。可是生活是由今天组成的,正如我们的生存环境是由大批我们认为的算不上是朋友的人组成一样。
记得小时候,女生本来就比较小心眼,还爱搞个帮派什么的。动不动就我不跟你好了,谁让你怎么着怎么着来的。其实可不就是我说的那种要挑选的心态,就跟交你这朋友是便宜了你似的。
回到我最初来到美国的日子,回到N多年前,我吃过的那一餐火鸡。老人说得可真对,时间的过去,可不就是一转眼吗。N多年过去,热闹和冷清都有过。朋友圈子随着住的地方和家庭状况的改变而不断变化。有些特别特别近的朋友,一搬走了,本来每天都见面聊天吃饭,也就很快生疏。
不过每年大家吃火鸡的日子,我还是总会想起我那个在波士顿的朋友赵君,感念我们如水般平淡的我相信是友情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