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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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流泪的场面不多,三十一回袭人被宝玉踢伤,后见了自己吐的鲜血在地,也就冷了半截,想着往日常听人说:“少年吐血,年月不保,纵然命长,终是废人了。”想起此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这一处明写袭人灰心滴泪,是为自己的未来着想,究起原由是宝玉误伤,又有王夫人的看重,调养好身体似无大碍,恐是袭人多虑了;二十回袭人屈遭李嬷嬷排揎,禁不住哭起来,得宝玉安慰又为宝玉之“弊病”不改,一面禁不住流泪,袭人不仅为己,更为宝玉及怡红姐妹,此两处之泪犹未见痛!
痛人心扉处,作者却未让读者见到袭人的泪,只用“两眼微红,粉光融滑”八个字画出,由批语方知是刚刚收泪,此泪为何?归根结底两个字“死契”。死契是旧时买卖人口所立的一种字据,上面注明被卖的人既经买卖永远不能赎取。书中交代,袭人因家中孀母长兄生计艰难,为了不让老子娘饿死,被迫卖与贾府为奴,原是卖倒的死契。这一纸契约,则与娘家永断一切关系,袭人终身为贾家的奴婢(即使主家愿意放了奴隶解了契约,签了死契的奴婢仆役还是不能拥有身为普通“人”的资格)。
说起这奴婢制度,在中国起源较早,奴婢有官奴婢与私奴婢的截然区分,官奴婢发生的最早,其来源是罪犯与战俘,是一种惩罚性的处分。私奴婢出现较晚,但也是较古老的先秦时代了。私奴婢来源有多种,但多是衣食无着被迫为奴。奴婢者隶属贱籍,如唐律的规定:《唐律疏议》卷二十《贼盗律》载:“奴婢畜产,即是总同财物。”同书卷十七《贼盗律》疏议曰:“奴婢同资财,故不别言。”可见,奴婢同于资财,不被当作人来看待,丧失了自由与人格。《金瓶梅》成书于明万历年间,其对役使奴婢现象的描写并非夸张,虽然明初明政府严令只准官宦之家役使奴婢,且对奴婢数量亦有规定,但实际上却几乎成为空文,明代中后期蓄奴的现象相当普遍,而且奴婢的贱民身份并无改变。
至清朝及《红楼梦》成书的那个年代,奴婢的身份有所变化,允许奴婢“赎身为民”。康熙二十一年,制定出最早允许奴婢赎身的法令,但却仅限于“年老疾病”并其主准赎者。康熙五十三年又定:“准四十三年以前白契所买之人,俱断与买主;四十三年之后,若给原价,仍赎出为民。”乾隆三年又定:“自乾隆元年以前,白契所买作为印契者,不准赎身为民。”此间,对奴婢赎身的限制是相当严格的,并非奴婢只要积攒够了身价银钱即可要求赎身,而是受到契约年限以及是否配有妻室等诸方面的限制。即使是已经赎身为民者,亦“止许耕作谋生,不准考试”。
了解了一些奴婢的身份背景,那么在清朝奴婢真实生活如何呢?邓之诚《骨董琐记》有一条描述:“贫家一婢任驰驱,不说傍人怎得知。壁脚风多寒彻骨,厨头柴湿泪抛珠。梳妆娘子嫌汤冷,上学书生骂饭迟。打扫堂前犹未了,房中又唤抱孩儿。”虽然这样的奴婢只是粗使丫头,但是主子身边的伏侍奴婢也未必好到那去,更有遭拷打、虐待、侮辱乃至杀害者,其命运不堪,难以言表。再转到《红楼梦》上来,袭人被卖与贾府,原是卖倒的死契,是没有赎身的资格的,袭人回家吃年茶之时,其母兄商量要为袭人赎身,再多掏澄几个钱,遭到袭人坚决有理的拒绝,袭人也正是为此“赎身”之事而流泪。袭人的理在何处?其理有二:一,原是死契,本无赎身的理据,母兄明仗着贾府的宽厚慈善;二,花家业已复了些元气,不比先前的艰难了,这一切也是赖着袭人卖身的救命钱得来的。虽然如此,花家母兄觊觎贾府是慈善宽厚而存的“赎身”的一线微略希望,也有着再淘弄钱的念头,更甚的是还巴望着身价银也一并赏了,试想,以袭人当时“死契”身份、年纪,再倒卖一翻,恐怕做不成奴婢了,只有卖到青楼做娼妓才赚得到银钱,其命运可想,这才是真正的痛心之处。好在花家母兄断了赎身的念头,也是因袭人所说的“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此处庚辰有批:“可谓不幸中之幸。” 贾府中从不作践下人,如袭人这样在老少房中所有亲侍的女孩子,待遇强过家下众人,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再加上,花家亲见宝玉与袭人的那般景况,母子二人心下更明白了,越发石头落了地,而且是意外之想,彼此放心。
至此似乎袭人的命运不错,或有疑问:贾府的奴婢多得是,晴雯先是被卖,又被买主送人的,金钏、鸳鸯是家生子,红玉、四儿等还是粗使的丫头,这些奴婢有的还不如袭人呢!为何说袭人因赎身而未见的泪让人痛至心扉?这话问的甚是,套用一句名言“不幸的奴婢各有各的不幸”,但不幸之痛却是相通的。袭人后来得命运依判词“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或以为袭人是个有福的,其实明确有福的是优伶,至于袭人则是另外一回事,优伶娶了袭人的确是福气,历史上的优伶也有他们的一部血泪史,属于社会底层的“贱人”,这里暂不枝蔓,二袭人嫁与琪官,或有多重曲折,有着多少的迫不得以,以个人的推断,嫁与琪官说不得是袭人的福。本篇小文所说袭人的泪并不只属于她一个人,让人心底作痛的也不只是袭人一个,贾府上下奴婢数百,虽然曹雪芹没有逐一记述,并对颇注笔墨的奴婢给予了更多人性化的温暖色彩,但是对于她们的血泪却是未减笔力。在封建奴婢制度的迫害下,被划分在社会最底层的奴婢,在现实的残酷环境下挣扎,有的依然绽放着人性的光华,有的倾露出人性的贪恶。曹雪芹将众多女儿的命运安排在薄命司,十二正钗、十二副钗,至晴雯、袭人等又是十二钗,作者对晴雯极加赞赏,那么对袭人就贬低了么?袭人是晴雯的反面陪衬么?袭人就没有绽放光华么?细思量,造程高本的改篡、歪曲、丑化,这也算是袭人的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