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普遍良知是存在的

实际上就住在多伦多。 天天冲网浪。 当然喽,读得多,写得少。 心中那个计较啊……呃! (欲言又止状)……请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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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由认为,普遍良知是指作为人类,无论是不是具有任何信仰,所具备的基本的“善”的认同。
不过,问题不在于,“善”本身,而在于,达到“善”的手段,或曰,路径。
因为,我们已经放弃了对“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争论,认同的是另外一种调和的看法,那就是,“人性中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显然,善是属于“光明”的一面。
同时,我们相信,人性是后天形成的。简单的看来,形成的过程应该是这样:
初生者,人性如一张白纸,影响必然来自“善”“恶”双方,某方的影响力大,所形成的人性自然就倾向于某方。
但是,这并不是承认,人完全没有选择的倾向,“人心向善”这一说法正点明了这一点。
到这里,可以看出的一点是,人的良知,或者是说,“普遍良知”同“人性”不是同一个概念,“人”就又是另外的“概念”。

诚然,“和平”是由人的行为直接影响的,但起根本作用的是“良知”,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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