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披露一件发生在1月7日被封锁的校园命案!/

重庆江津:披露一件发生在1月7日被封锁的校园命案!/启靖(图)


    
    作者:启靖
    
     2007年1月7日晚,在重庆江津第四中学校发生了一起 高年级学生敲诈未遂杀死受害者一事。
     当时学校刚下晚自习,一名高二学生(姓名不详细,但据了解以满18岁 江津市支坪人)向一名初中学生(姓贺,13岁左右,家住江津市贾嗣镇革新六队,父亲务农)下暴。贺姓学生拒绝向高中学生交钱,施暴者一气之下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杀了被害者一刀,随后趁乱逃跑。
     当在场学生将此事件报告给老师后,学校迅速组织人员将贺姓学生送往镇中心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在路途中断气死亡。学校当即封锁消息,禁止知晓此事的师生将消息外泄。主要有两个原因:1 担心上级机关;2 害怕对学校的招生产生影响。
    

重庆江津:披露一件发生在1月7日被封锁的校园命案!/启靖


     但事后大概1天左右 重庆电视台《天天630》和《直通现场》栏目接到学校一老师爆料后赶到学校,但校方拒绝记者入校采访。校长还组织了10几个人把住校门。
     案后大概两天的时间 杀人者在江津落网‘但是由于杀人者家境富裕,并且有亲戚(叔叔或伯伯)在公安局身居要职(重庆市局或江津分局不详)杀人者向死者家属赔偿了10万元人民币左右(不超过11万);就因以上原因杀人者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具体几年不详,但不超过10年)。死者家属一心想要杀人者偿命,但是一个农民又有什么办法呢?
     事后如此之久我们外界才得知这一震惊的消息。本消息绝对真实,是我一弟弟告诉我的,我弟弟系死者同班学生。据我弟弟说在学校内经常受到敲诈勒索,那些高年级学生拿着刀在宿舍收钱,多则每人几十,少则几元。更加让人气愤的是学校的老师知道也不管。校方封锁消息如此之久试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吗?
     希望司法系统给出合理的解释! [博讯来稿]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7/01/200701291126.shtml)

 

 

重庆江津校园命案续:凶手家有背景,按交通事故处理

    2007年1月7日晚,在重庆江津第四中学校一名高二学生钟万宇用匕首杀害初中生贺松。凶手已经被捕,但因凶手有亲属是公安局副局长,此案已经被要求以交通事故处理。公安威胁死者家属接受12万的赔偿,如果上告,一分赔偿也不给。
    
    死者家属不满这种草菅人命的做法,申请游行示威抗议,但派出所警告,如果游行示威,会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3-7年。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博讯2007年1月31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2007年01月29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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