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修靠在十八层电梯旁边布满黑白花纹的大理石墙上,注视着贴在眼前阿鲜公司玻璃大门上的一张打印着“谢绝推销”的纸出神。就这么一动不动地他已经站了两个小时了。进进出出的人们经过他身边的时候都好奇地看上一眼这个高大俊朗的男人。门后前台接待的小姑娘不时从包中掏出化妆盒照照镜子以确保自己一切完美无暇。这期间阿修一度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心中强烈地涌现出想出去抽一支烟的欲望。可他不敢动一下,生怕在离开的这段时间里阿鲜会经过这扇门。他抬手看了看腕上的姬龙雪,决定如果再等十分钟阿鲜还不出现的话就走。十分钟过了,阿修莫名地松了一口气,一直绷紧的神经松懈下来,因为他还没想好如果阿鲜出现在他的眼前第一句话应该跟她说什么。掏出手绢擦了擦额头上沁出的汗,阿修转身按下电梯向下的按钮。盯着映出自己影子的电梯门,阿修的思绪又回到了今天早晨。。。
象往常一样,阿修走进这幢位于城市东部以盛产美女而著称的建筑。一边等着电梯,阿修脑子里过着今天的计划。电梯门开了,随着笑声走出几个女孩儿,其中一个身材高挑的姑娘不经意地看了阿修一眼,说笑着和女伴们向外走去。阿修嗅到一股清香,就像早晨在雨后的树林里呼吸到的第一口空气。阿修不由自主地抬起胳膊想叫她停下,可又放了下来,因为他不确定自己认识她,但心里的声音却争辩说自己已经认识她一辈子了。阿修迷惑地站在那里,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出了错。身后有人拍了阿修一下,回过头去,是自己的老板知名度比脚高。比脚高笑着问:“阿修,想什么呢?人象傻了一样。”阿修用手指着离去的女孩子:“你认识那个穿红色风衣的女孩儿吗?”比脚高转头看了一眼:“临江鲜,这里不认识她的人太少了,看来你是其中的一个。她在十八层。我们上去吧”阿修深吸了一口气,想要把残留在空气里的那缕清香全部带走,机械地步入电梯,脑子里试图定格那个象火焰般跳动的红色背影和随着脚步飘曳的黑色长发。
午饭后,坐在办公桌前,知名度比脚高看着屏幕上的一封邮件出神,那是阿修发给她让她过目的在行业论坛上的讲演草稿,可是她没有找到附件,阿修以前从不会犯这种错误。沉思片刻,她拨通阿修的电话:“阿修,陪我到楼下咖啡厅坐坐。”
知名度比脚高曾经是业界每一家公司都梦寐以求的销售,现在是猎头们开价最高的职业经理人之一。圈子里流传着这么一种说法:客户只要一看比脚高的眼睛,就会中了魔似的掏出笔来在她递过来的任何东西上签字。更有甚者,据说很多大客户老总的办公室里都有一张椅子,是专门给比脚高准备的。刚进公司不久,比脚高带着阿修去跟客户谈一个数目不菲的合同。推开客户会议室的门,阿修以为自己进了联邦调查局的审讯室,他看见满屋子的墨镜。半个小时以后,他们带着客户签了字的合同离开了。公司各个部门的老板都想把比脚高挖到自己门下,为这事她的顶头上司没少吹胡子瞪眼睛象一只炸了毛儿的公鸡一样跟他那些高级同事你来我往。比脚高的一句话给这个平时很慈祥的白发碧眼老头吃了颗定心丸儿:“我喜欢做销售。”可仗并没结束,一直打到公司总部,那个月中国电信的利润暴涨。最后董事会终审裁定:为了避免华尔街对公司的销售业绩作出不利的预期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要求比脚高内部调动的请求一律不予考虑。提出请求者的名字会被记录在案,在升职考核时作为参考因素。
跟大家心目中的销售和老板不一样,比脚高从来不在公司加班,也不参加应酬。每天准时四点半离开公司去幼儿园接回一双儿女,回到家洗洗手做上一桌家常的饭菜,等丈夫下了班回来一家人亲亲热热地在饭桌上边吃饭边聊聊一天的见闻。孩子们争先恐后地汇报自己今天又得了几朵小红花儿,然后心满意足地享受父母衷心的赞赏和亲吻。哄着孩子们睡下了,比脚高从包里拿出精致的IBM小黑,连上网处理一下从下班到现在堆在邮箱里等着她的邮件,然后去惯常的几个论坛转上一圈儿,和大家打个招呼并顺手灌上几瓢晶莹的甘露。关了机器,沐浴更衣,在床上和丈夫讨论了一会儿假期带孩子们去看海的计划,熄灯,入梦。
咖啡厅里,看着坐在对面的阿修,比脚高想起三年前自己面试他的场景。眼前这个男孩儿,现在已经是男人了,总是让比脚高想起自己远在大洋彼岸的弟弟,上进,充满活力,然而敏感。这三年里比脚高把自己在商场上的心得悉数传给了阿修,眼看着他成长为一个令对手生畏的高手。现在她感觉也许自己在其他方面也能给这个孩子一些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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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脚高把杯子放在桌子上:“追女孩子,最重要的是投其所好, 知道什么时候该进, 什么时候要退。一味的死缠烂打,只会把女孩子吓跑。光是痴情二字,是追不到女孩子的。”
阿修心不在焉地用勺子搅动着咖啡:“这些只能用来对付一般女孩子。对于自由自在的风,除了真心真意真情真爱,还有什么能让她停留呢?”
比脚高的眼神中掠过一丝无奈:“别说别人没有真心真意真情真爱。大家说起自己的感情, 凡是认真生活的人, 有哪个不是真心真意真情真爱?但只有真心真意真情真爱, 只能过幻想中的生活。我知道处于恋爱中的人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所以不再劝你了。祝你好运!”喝干杯中的咖啡,比脚高起身离去。
。。。(此处空白很多字,待填。)
和朋友吃完晚饭回到家里,阿修把看了十几遍的《闻香识女人》放进机器。如果不是阿尔帕西诺,整部电影不过又是一个励志的恶俗故事。他打开电视,把音量调到静音,因为他知道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又找出纽大可的《柔情都市》,看了一眼封面上这个会很早谢顶的男人,拿出碟片。碟仓缓缓地滑入,一个沙哑的声音开始述说:
昨天不小心喝醉的时候
听見自己在对自己說
日子究竟该怎么过
夜晚是不是越來越多
昨天不小心喝醉的时候
听见別人在对別人說
日子究竟为谁而过
夜晚不能夠犯一点错
哦……昨天不小心喝醉的时候
哦……撞翻心里滿滿的寂寞
突然觉得沒有一個我爱的人也爱我
哦……昨天不小心喝醉的时候
哦……昨天不小心喝醉的时候
哦……昨天不小心喝醉的时候
哦……昨天不小心喝醉的时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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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专辑的最后一首歌,我自做主张排在第一了。如果有兴趣可以找这张专辑听听,后悔的可能不太大。)
阿修蜷腿窝在沙发里,象每次听这首歌一样困惑:什么样的悲伤能让一个男人为情而醉借酒浇愁?象一个弱智一样在结尾处唠唠叨叨地反复唱着这一句。
阿修坐了起来,他知道阿尔帕西诺准备邀请那个女人跳《最后一步》了。每次看到这里,阿修总是莫名的紧张,因为这是上校决定自己在人世间的最后一曲了,他甚至有点痛恨导演这个傻瓜让克瑞叟当那毁了这一切。一首曲尽,而脑中的旋律挥之不去,犹如一场没有尽兴的舞蹈,永远只差最后一步,令人怅然若失。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阿修以为上校会和这个女人发生些什么,后来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陪衬,包括女人身体散发出的香味,只不过是掠过上校一生的一阵微风。突然,阿修感到这股微风飘过自己面前,带来熟悉的雨后树林的清香。
阿修站起身来,决定去尝试一下不小心喝醉的滋味。
这个城市很多地方可以喝酒,可是如果阿修想喝酒的话只会去遛遛吧。
阿修和遛遛吧是发小儿,虽然遛遛吧比阿修大了不少。遛遛吧家孩子多,他是老么,上面全是姐姐。整天泡在脂粉堆里,最常扮的角色就是病人,半褪了裤子让一群叽叽喳喳、各执一词的冒牌儿白衣天使在屁股上练身手。要是大家一致认为这一针扎的位置不对,再多挨个两三针也是常事儿。跟周围的孩子玩儿的时候一有口角,大家经常把这些事儿拿出来晾晾,遛遛吧立刻觉得矮了半截儿。空有一腔男儿的雄心壮志却无处施展,遛遛吧很郁闷,最后把目光落在了还拖着两条鼻涕的阿修身上,收了做自己的跟班儿,从此一老一少笑傲江湖。对这个自己唯一的小弟,遛遛吧真可谓尽心尽意。至今遛遛吧头上还有一条伤疤永远不长头发,起因是一群混小子抢了阿修的弹球儿。最后弹球儿是要回来了,代价是遛遛吧恶虎斗群狼被开了瓢儿。
慢慢地长大了,两人走的路不一样了。阿修是大家眼里公认的好孩子,要是哪一次考试阿修不是班里第一的话,大伙儿的心里都皇皇然地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崩溃,似乎失去了方向感。而那个分数比阿修高的孩子就能理直气壮地开口向父母提出平时只能埋藏在心底最深处的一些希望。所以每次公布考试结果之前,孩子们的心情就像今天我们在电视前等待劲球开奖一样。最常听见的父母教育孩子的一句话就是:“你看看人家阿修。。。” 对遛遛吧,大人们的评价是聪明绝顶,当然这跟读书不沾边儿。要是最近周围又发生了什么匪夷所思的事儿,大家心里都由衷地感叹一句:“啧,真亏他能想得出来。”因为就这么一个带把儿的,父母也就随着他去了。中学毕了业,遛遛吧在家待了一阵子。姐姐们对这个弟弟都宠爱有加,时不常地把零花钱塞在他手里,日子到也悠闲自在。时间长了遛遛吧觉着不好意思再吃闲饭,该干点儿什么了。他怀里揣着锋利的藏刀坐着闷罐子到新疆压过一车车的西瓜,跑过海南黑吃黑地捣腾过彩电,用一堆破烂儿到漠河从老毛子手里换回过军用跨子和望远镜。后来手头上有了些钱就在那条名字跟距离有点儿关系的街上盘下一个酒吧取名儿叫遛遛吧,专心做起那些小且容易滋事的人的生意。
大学毕业以后,眼看身边的同学一个个出国走了,阿修也托福鸡阿姨的忙活了一阵,后来因为实在没想清楚出去干什么,也就撂下了。先是和几个朋友在村里开了家鸡毛小店,从扎货扛大个儿开始做起。生意做大了以后也落了俗套,哥儿几个因为分赃起了内讧。想了想要重新开始阿修有点泄气,把自己分得的那份儿往银行里一存,转头进了外企当上了买办。
虽然一直在两条道上跑着,两个人可从没断了联系。阿修一直把遛遛吧当自己的大哥,遛遛吧也不再抱怨爹妈没给自己生个弟弟。阿修经常去遛遛吧坐坐,因为遛遛吧总是教他辨别什么是真正的好酒。虽然从来没想过收他的钱,遛遛吧每次都在一个小本儿上记下金额。他只是好奇如果他们的友谊能持续一辈子的话,这小子到底喝了他多少酒。
阿修走进遛遛吧,用了几秒钟适应昏暗的光线,找了张桌子坐下。遛遛吧走过来把一杯酒轻轻地放在他面前,却并不急着离去。阿修凝视着杯中泛着纯净宝石红光泽的液体,将酒杯慢慢举起,然后把它放在手掌上,缓缓地旋转三四次。酒杯举至与眼同高,专心看着酒杯里流动的轨迹。美酒慢慢沿酒杯内侧流下;他用敏感且扩张的鼻子靠近酒杯,像是对它来个彻底总检查。
阿修把酒含在口中漱了几秒钟,紧闭双唇且让一点空气进入嘴里,同时发出漱口的怪声。两眼直视空中,反复的收缩、伸张腮帮子,以使酒能在舌头与牙齿间自由的来回流动。 显然他非常满意此酒在口腔内的考验结果,终于把酒吞下去。他注意到遛遛吧在旁观这个表演,裂开嘴露出雪白的牙齿温和地笑了笑:“不错,不错,此酒是有年头的酒,1985年的。不过你能不能给我换一杯,温度不对。”遛遛吧接过杯子,强烈压抑着心里想把这杯酒浇在他头上的欲望,转身走回吧台。(以上两段基本上是从彼得梅尔的《永远的普罗旺斯》中文译本中抄袭来的。)
再回来的时候,遛遛吧把手里的瓶子和两只粗壮的酒杯放在桌子上,拉出阿修对面的一把椅子坐下,在杯子中倒上酒,伸手从阿修面前的烟盒儿里抽出一支Nat Sherman (感谢♘提供素材,原贴见: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na&MsgID=570059),看了一眼烟盒旁的都彭打火机,低下头就着蜡烛的火苗把烟点着吸了一口,抬起头缓缓地吐出烟雾,盯着阿修:“今儿这日子适合喝格兰飞地,十五年的。说吧,看上谁了?”
阿修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一股热流顺着喉咙而下。回味了一下熟悉的泥炭的味道,开口说道:“我只知道她叫临江鲜,今天第一次见。长的什么样我记不清楚了,可是看见她的背影我一定能认出来,还有我能在空气中闻到她的味道。”
遛遛吧突然把自己的身体向后仰靠在椅子上,一只手转着面前的杯子,眼睛注视着阿修:“扯淡,你电影看多了吧。”
阿修盯着杯子里的酒:“遛哥,那你告诉我,即使不看瓶子你只要喝一口就知道是什么酒,你是怎么做到的呢?”
遛遛吧把烟叼在嘴中皱着眉头狠狠吸了一口,拿起桌上的酒瓶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精美的标签,慢慢地把阿修面前的杯子倒满:“今天我教你一种新的喝法儿,把杯子端起来,一口气喝下去,马上你会觉得肚子象火烧的一样。趁着还能走路,出门儿打辆车回家,上床盖好被子睡觉。明儿早上起来头可能会疼,那就洗个热水澡,要滚烫的那种。完了要是还想着她,明天晚上过来哥哥教你怎么做。”
“那明天一天我怎么办?”
遛遛吧把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如果你连花一天时间去好好看看自己的内心都不愿意的话,我只好自己亲自去把她搞定,让你彻底死了这份儿心算了。”
“遛哥,我听你的。” 阿修端起酒杯,一口气喝了下去。浓烈的火焰从腹部辐射向全身。仰着头,喘着粗气靠在椅背上,阿修喃喃地说:“我不小心喝醉了。”挣扎着站起身,向外走去。
遛遛吧看着阿修蹒跚着走出门外,起身走进吧台,拿出一个本子在上面写下一串数字,然后点上一支烟坐在椅子上用手支着头发呆。良久,遛遛吧掏出手机,调出电话号码本,把光标停在一个他刚刚听过的一个名字上,按下发送。
(说是故事,既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一些杂乱无张的场景,我也不知道怎么串起来。只是不能停,因为停了我就不想接着写了,编不下去了我就空着。整篇文字就像小孩学画画时在纸上涂抹的一块块颜色,大人们看不出来是什么,我也无所谓。为了能渗进些情感,我竭力回忆自己初恋时候的感觉,可惜实在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