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领受之三

人生之苦莫过于和真理同居,在真理面前你将一无是处。
打印 被阅读次数
2007年领受之三



罪是与死连在一起的,罪的结果就是死,死是不可避免的。



神要人在罪里得解脱,回到神的国里,神差派祂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来到人世,完全按照人的样式,以完全无罪的身体替我们死,消除了魔鬼对人罪的魔咒。



我们只要靠着圣子耶稣基督认自己的罪,悔改,就可以回到神的面前,我们就不再被罪捆绑成为蒙恩的罪人,只要我们不再犯罪,从此罪不再提起,神还会派圣灵进入我们的心里,叫我们也得着神的圣洁,公义。



这是神与人的关系,那人与人的关系呢?



一个不完全的人与另一个不完全的人,就是两个罪人在一起能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吗?



你说不能,我说能。



怎么办啊?



靠主耶稣啊!



我们靠主耶稣认自己的罪,求对方赦免自己;也靠主耶稣给我们的赦罪能力赦免对方的罪。



感谢,赞美,靠着圣子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