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沛·阿旺晋美(1911- )
阿沛·阿旺晋美(1911- ) 西藏拉萨人。藏族。
1936年后任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西藏地方政府民事法官、孜本(审计官),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昌都总管。
1951年2月受十四世达赖喇嘛之命,率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前往北京,于5月23日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团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为和平解放西藏做出了贡献。
1952年后,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
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和一级解放勋章。
1956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秘书长。
1959年8月,西藏上层中的反动集团发动武装叛乱时,他坚持原则立场,严正反对叛乱,维护祖国统一,拥护民主改革。平息叛乱后,国务院决定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由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代行地方政府职权,他任自治区筹委会副主任。后曾任代主任。
1965年9月起,任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9年起,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他是第一、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至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还是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长期致力于落实党和政府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增强各民族间的团结,培养和教育民族干部,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