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真是莫名其妙的动物 zt

Interesting ariticle ...

"Women are stupid, Men are pigs" ( This is not my quote, I heard it and think it makes some sense actually)....

上、露丝

妈妈常说我早熟。三岁识字,五岁背唐诗,九岁就看完了红楼梦;上学时年年作文竞赛得奖—不是全校作文赛,是全市的。高考作文全省最高分。从出生到大学毕业,从父母的掌上明珠、老师的宠儿、到丈夫的钟爱呵护,不得不承认我是幸运的天之骄子。我的前半生,可以说是一帆风顺。

毕业后随丈夫出国,生活突然狠狠的一记耳光把我打醒。全世界最美的语言也能化成随风而去的汽车后烟,无人听懂,无人爱听。丈夫的老板虽然是科学家,却比传说中的资本家还黑心,令他每日披星戴月,大学时的让我倾心的飞扬神采,变成为五斗米折腰的未老先衰。留下我不是在超市里为一磅桔子的价钱犹豫不决,就是在社区学院吭哧吭哧地跟初级英语搏斗。

一个初秋的中午,英文课刚下课,我默默地从教室后门溜出来,望着来来往往嘻嘻哈哈的年轻同学,不是不艳羡的。忽然肩上被人一拍,惊得几乎跳起来。

“嘿,干吗发愣?来,跟我们去吃午饭。”回头一看,原来是新认识的同学阿菊。她在国内上的是普通大学,本科毕业。本来已经工作了几年。运气好,趁语言学校的签证还可以派司的空隙出了国。我其实同她并不投契,但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环境里,本来不可能相交的命运都会相遇,孤单的异乡人一见如故,原是十分自然的事。

我向她背后张望一下,打趣道:“谁是‘我们’?”

“我的男朋友。他说在餐厅里等我。快来快来。”

“呵,他终于到了。”我被她拖着急急忙忙地往学校食堂走。

阿菊常把男友挂在嘴边,据说出国已经好几年,最近博士毕业,才从东海岸搬过来。

到了食堂,我眼角扫到一个矮胖的戴眼镜男子,以为这就是了,却被阿菊一把拖着向另一方向走去。涂成难看的土蓝色三合板餐桌边,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站起来向我们点点头。眼光一对,我的心忽然一顿,脸竟有几分热。来美国后,还没见过衣着这样低调而考究、整洁而文雅的中国人。他伸出修长的手同我轻轻一握,淡淡笑笑。我注意到,他的指甲修得干干净净,甚至胜于阿菊。

寒暄几句,才知道阿菊的男朋友叫阿明,本来在国内是学天体物理的,出来后跟其他人一样转行到电脑业,刚从麻省理工博士毕业。

“啊,”我叹道,“真可惜。”

老公常开玩笑说都是因为同我恋爱,分散了他的注意力,让他出国前成绩单打了折扣,否则就进MIT了。

“我先生也是学软件工程的。当然,不如你名牌博士,事业前途无量。”我说。

“您客气了。三年学历不如一年经验啊。”他谦道。好看的男人,总是让人心软的。阿菊用沉醉的眼光看着他,整个人都吊在人家的胳膊上,一边毫不害臊地咕咕傻笑。我别过脸不去看她的小女儿情状,心想,这个阿菊学历姿色都平平,却不知何处找了个这么优秀的对象。

“李小姐,不,呃。。。“

“叫我露丝好了。”感谢我平日讨厌的英文,免了我被人叫“太太”的尴尬。
“露丝,啊,同电影‘泰坦尼克’中的女主角同名。”他的口气在我耳中竟有几分恭维,我的脸又有些热了。“请问您又是念哪一科的呢?”

我垂下眼睛:“在国内念的是中文系,不过识多几个字儿罢了。到了这蛮夷之地更加百无一用。”

阿菊扑哧笑了:“露丝,你说话真逗。我从来没听见你这么文绉绉的。”

我定眼向阿明看去,他嘴角微翘,眼中似有温和的欣赏。

“阿明来了,我们什么时候跟小王老李几家一起聚会吧。老李家后院大,我们可以巴巴Q。”阿菊兴奋地提议。本地中国人虽多,圈子却小,都是些不相干的人,俗不可耐,我平时不太喜欢与他们走动,不过老公有时嫌闷,我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他交友一向要求不高。

我点点头,“好,给我电话。”

聚会那天,秋高气爽,碧空如洗。我犹豫半晌,挑出最心爱的粗布裤和最昂贵的白衬衫,戴上珍珠项链,对着镜子细细地画眉。镜中人皮肤苍白得几乎透明,痴痴地回望着我。我不算美女,但是也曾有人说过我与王菲神似。这话是谁说的呢?我竟记不得了。

老公从后面嘻皮笑脸地凑过来:“你今天真漂亮。减肥成功了吧。”

“没有没有。”我不爱听他提这话头,急躁地答,“我腹部这儿还累赘着哪。”

到了老李家后院,立刻看见阿明鹤立鸡群地坐在一旁,穿的是随便而讲究的polo汗衫,神闲气定。我走过去,介绍老公与他认识。看看老公身上十块钱买来的衬衫,一丝自惭形秽不由得涌上心头。老公无知无觉地与阿明大谈IT业。我在一旁闲闲地一句:“亲爱的,老李在找你呢,你不是要问他买数码相机的事吗?”知夫莫若妻,老公立刻兴致勃勃地离座去找老李把玩新玩具了。

我坐下,若无其事地问:“阿菊呢?没跟你一块儿来吗?”

“来了,她跟几个朋友去trail骑自行车,我的车还在波士顿没有运过来,不能一起去。”

我幽幽地叹口气:“我真羡慕你们这些热爱运动的人,从小我就有心脏杂音的毛病,医生不让我剧烈活动。”

门口一阵喧哗,原来是阿菊和几个朋友满头大汗地回来了。阿菊晒得黑黑的,短裤下的双腿粗得刺眼。她去盥洗室粗粗地洗洗脸和手,就汗津津地往阿明这边挤过来,手中的盘子里又是热狗又是汉堡的,黑漆漆的吓人。

“咦,露丝你怎么光吃蔬菜沙拉?那边有烤好的肉,快去拿。”阿菊还在不识趣地催促我。食肉者鄙,我勉强客气地笑笑,“不了,我没胃口。”老李请客十分小气,连烤虾和烤蘑菇也没有。我又不敢多吃,在一边拼命喝无糖可乐。

小小的后院越来越热闹,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烟气。我厌烦透了这些熙熙攘攘的喧嚣,悄悄躲开。院子尽头有颗参天古树,枝繁叶茂,一半倒荫蔽了邻家的院子。一阵秋风吹来,我缩了缩脖子,一股思乡之情涌上心头,不禁轻轻吟道:“雕楼玉砌今犹在,只是朱颜改。”

“你冷吗?来,披件衣服。”

我回头见阿明递过一件粉红色的外套,感激地接过来。此时金色的落叶随风潇潇而下,落了他一身。我看得不觉痴了。

“阿明!露丝!你们过来吃西瓜啊。”不远处刹风景的阿菊边切西瓜边向我们挥手。

自此之后,那一幅缤纷的图画和阿明意味深长的眼神便常常出现在我脑海里。不知为何,阿菊的言谈举止渐渐让我觉得俗不可耐。一天傍晚,我明知阿菊有课,却难以控制地跑到她家里去,借口抄笔记,为的只是能不受打扰地从近处多看阿明一眼。

阿明把我请到书房,挥挥手道:“我也不知道阿菊把功课扔在哪里,你别客气,自己慢慢找好了。”又问道:“你要喝点什么吗?咖啡?茶?我刚买了架espresso机,要不要尝尝?”

我摇摇头:“我不能喝咖啡,会胃痛的。你有格雷伯爵红茶吗?”

他会心一笑,点点头,旋即端了热茶与糖回来。在我面前放下,迟疑片刻,转身正要离去。忽然之间,他寂寞的背影让我心痛如绞,我控制不住自己,低低地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他回头,眼中全是问号。我站起来,关上房门,走到他面前,仰头望进他的眼睛里,不顾一切地说:“阿菊配不上你。你。。。你应该同一个懂你的女人在一起。”

话一出口,我俩都有些呆了。

这时门外传来动静,我的心都要停止跳动了,扭头开门出去,立刻迎面撞见阿菊。也不知她在门外偷听了多久。当时我一定已面无人色,胡乱搪塞几句,匆匆忙忙逃回家去。

一周后,我接到阿菊和阿明的结婚请柬。我推说身体不适,没有参加他们的婚礼。其实,我是不想看见阿明眼中的无奈。 我们从此断了来往。

翌年夏天,我到市立图书馆找一本书,远远看见一个穿粉红外套、腹部隆起的女人背影,依稀竟是阿菊。我望着她直至出门,到底也没有过去打招呼。躲在书架丛林中间,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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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阿明

露丝下午来借笔记,突然对我说阿菊配不上我,真让我目瞪口呆,一时竟无言以对。我认识的所有人都挺喜欢阿菊的,羡慕我们,为我们高兴。更意外的是,我一向以为露丝和阿菊是好朋友,她这么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跟露丝一点也不熟,她真是个奇怪的女人。在没来西海岸之前,阿菊就提起过好几次,说是交了个朋友是个大才女,气质绝佳云云。我过来没几天就被拉去见才女。

一见之下,真有点失望。骨瘦如柴,面有菜色。叽里咕噜地说的话明明是中文,十句里倒听不懂三句,另外三句似乎话外有音,听得迷糊。我又怕别人笑话我出国几年,中国话都不会了,只好一律不置可否地微笑打发。

阿菊特别欣赏露丝,老夸她如何才华横溢,气质超群。我不以为然道:“她说什么轻轻,什么我心,好像从流行歌曲里抄来的词儿。”

阿菊大笑着用报纸打我的头:“那是诗经里来的,你真没文化。”

我嘻皮笑脸:“人家本来就没文化么。小学写作文都是什么扶老太太过街之类的瞎编。你们这些学文科的肚子里花花肠子真多。”

跟阿菊在一起特别舒坦,我从来都不怕出乖露丑。

刚来美国上研究生时,我还是个毛头小子,上的是家中国人少的私校,在洋妞群里一站,不知如何跟人搭茬儿,颇有点儿自卑感。幸好宿舍同屋的洋人同学杰夫好心,帮了我不少忙。他特别有女人缘,成天被模特一样的靓女追得东躲西藏;而这人却是少见的柳下惠,我从没见过他带人回来过夜,不过或许净在外头开房也说不定。他告诉我男人仪表要紧,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衬衫绝不能连穿两天而不洗,干洗费省不得。他说女人最吃这一套,还教我挑衣服。他打扮的本事,我只学了个皮毛,就已经引起不少女同学的注意和好感,令我自信大增。

认识阿菊的时候,我正频频约会别的女人,可还没爱上谁。我记得清楚,那时经常跟几个哥儿们去骑车或爬山,其中一个是阿菊八杆子大不着的亲戚,被强迫带上她一起去玩。玩着玩着就熟起来了。阿菊有点像洋妞,搞户外活动上瘾,有一次骑山地车摔个老大跟头,胳膊和腿都擦破好大一片,一句怨言也没有,十分硬气。我渐渐喜欢上她,于是约她单独出来,她一口答应,从来没扭扭捏捏过。约会几次后,坦承喜欢我,真让我松口气,于是也坦承喜欢她。然后自然而然、一帆风顺地在一起了。

如果要我分析为什么我爱上阿菊,我还真说不好。大概是因为在她面前我完全没有必要把自己粉饰成人模狗样的正人君子,自由自在。不像我约会过的大多数女人,她不唠叨我,没想要改造我,平等待我,对我的丑恶面目从不大惊小怪。跟她在一起我有安全感。而且,同她做爱我一点压力也没有,完全顺其自然,不知有多轻松愉快。

毕业时,我们讨论过何去何从。经济状况到处都不佳,我想去西海岸看看行情,也给阿菊省了搬家的麻烦。阿菊的朋友老李家烧烤那天,我特地想跟露丝的老公志林谈谈行情,就没跟阿菊一起去骑自行车。他干的是database administration,跟我不太一样,不过好像人挺热情随和的。聊了一会儿,话题渐涉于私。他望着太太的背影道:“我老婆还拿得出手吧?当时她可是中文系的一枝花哦,我费了好大劲才追到手的。是不是有点像王菲?”

我哪知道王菲是何许人也,又不好扫他的兴,只好打个哈哈。

志林给我介绍了在场的其他几个人,几乎全是行内的,都说现在虽然还是不甚景气,年内情况应该会有好转,给我打气。大家吃饭的吃饭,聊天的聊天,倒也开心。

这时阿菊帮着李太太端西瓜出来,我凑过去跟她咬耳朵:“你这样子真贤惠。”

她咯咯笑,捅我一肘子:“去去去,就会贫嘴。”又努努嘴,“乖,把椅子上我那件外套给露丝那去。她穿得怪单薄的。”

我噘嘴道,“让她老公去体贴她去。关我什么事?”

“人家在帮老李修汽车呐。别耍脾气了,大家互相照顾嘛。”

嘿,要不是我对阿菊的底细一清二楚,简直要疑心她对露丝的感情性质了。

正因为如此,我才对露丝对阿菊的评语感到惊诧。女人真是莫名其妙的动物,像露丝这种女人我不是没见过,你完全猜不到她脑子里在想什么,可是你如果干脆认输不跟她打哑谜了,她又不高兴。精力过剩。

阿菊想叫没叫住露丝,回头疑惑地看着我:“怎么回事?她干吗跑掉?你们关着房门在说什么?”

我再迟钝也知道这情景有多暧昧,照实说会伤阿菊的感情,编两句瞎话搪塞过去会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亏得我脑子快,急中生智,解释道:“她怀疑她老公有外遇。”

“什么?”阿菊大吃一惊,转念一想,“她怀疑老公,找你干什么?”

“她说志林最近形迹可疑,因为我在托他帮忙找工作,常跟他碰头,所以问问我有没有看见什么。”

“那你怎么说?”

“哪有!我说志林把她当成仙女下凡一样,不可能出轨的。”我舒一口气,终于可以说句实话了。

阿菊点点头:“可不是,我也觉得不可能。”耸耸肩,“我刚学到一道菜,蚂蚁上树,这就去试试看。”她就是这点好,什么事都不太上心。

我假装跟平时一样忙着上网打游戏,一边琢磨刚才发生的事。想来想去,难道露丝那个女人竟然自己看上我了?要同我搞婚外恋,还是要离开老公追求我?切,我也不是没见过世面,没被女人追过的,就算真要偷情也轮不到同她啊。哎,这个女人不能碰,且不说我根本不想碰她,我更怕惹一身麻烦,失去阿菊。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忽然一紧。阿菊这个没机心家伙,给朋友背上插刀还无知无觉,我真有点担心她。。。

我溜到厨房门口,望着她,半天没说话。她瞄我一眼:“别在这儿添乱了,出去等着吃吧。”

我答道:“我们结婚吧。”

她抬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说:“OK。不过我不想请客吃饭,我们去hiking吧?”

我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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