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知识扫盲(8)----申请I-485时的常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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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I-485时的常问问题

 

  1. 主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 在递交I-485, 是否必须在美国国内?

 

不是. 主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 在递交I-485, 不一定必须在美国国内. 如果不在美国国内, 需要在主申请人申请的同时, 递交表格I-824, Application for Action on an Approved Application or Petition. 如果主申请人的申请被拒, 已缴纳的I-824的费用不退.

 

  1. K签证的人可以申请I-485?

 

K-1签证, 以未婚夫()的名义进入美国, 并在进入美国后90天内和美国公民结婚, 就可以递交I-485的申请.

 

该未婚夫() K-2签证的子女, 可以随其K-1的父(), 申请I-485.

 

  1. 什么样的人不能申请I-485?

 

一般情况下, 在下列所述情况中, 只要有一种符合您的情况, 您就没有资格申请I-485 (有些例外, 比如, 如果您从197211日之前, 就开始在美国居住, 就不在此限. 还有符合245(i)的情况, 等等. 例外情况不一一类举).

 

  • 没有签证的情况下, 偷渡进入美国.
  • 进入美国时的身份, 是持非移民签证的飞机机组人员
  • 递交申请之前, 合法居留时间已经过期
  • 递交申请之前, 曾经有过非法打工的经历
  • 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已经失效. 但如果您能证明您是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在此类:

-        美国公民的父母, 配偶, 丧偶夫/, 或不满21岁的丧偶夫/妻未婚子女

-        K-1K-2, 在进入美国后90天以内就和为你提出K签证申请的美国公民结婚的

-        H或者I签证的非移民, 或者某些特殊移民, : 外国医学院毕业生, 国际组织雇员, 及其家庭成员

  • K-1签证进入美国后, 却没有和为您提出K-1签证申请的美国公民结婚, 这种情况下, K-2也同时丧失申请资格
  • J-1J-2签证, 既没有回国2, 也没有获得豁免
  • 持有A, E, G非移民身份的, 或者因为工作关系, 允许您获得这类签证的人, 没有申请资格. 如果您递交了表格I-508 (I-508F), 不在此列. AG签证的持有人, 还必须递交I-566
  • 利用关岛免签证程序进入关岛的
  • 利用免签证程序进入美国的(美国公民的父母, 配偶, 丧偶夫/妻及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不在此列)
  • 已经有了有条件绿卡

 

  1. 递交I-485的资料如何准备?

 

4.1  总原则:

 

4.1.1       用黑色笔打印或清晰填写所有问题.

4.1.2       如果某问题对您不适用, 请填写 “N/A”.

4.1.3       如果对于某问题的答案是 “none”, 请填写 “none”.

4.1.4       如果需要另加纸张来回答问题, 请在另加的纸张上写清: 姓名, A#, 题号.

4.1.5       I-485的表格必须和所有要求的原始证据一同递交.

4.1.6       I-485表格必须准确签字. 如果申请人小于14, 可以由父母或监护人来签字.

4.1.7       同时缴纳数额正确的申请费.

 

4.2  翻译:

 

所有外语文件必须有英语翻译. 翻译件要经过翻译人认证是完整而正确的. 翻译人员要有证书, 证明其是有翻译资格的.

 

4.3  复印件:

 

如果I-485本来要求递交复印件即可, 而您递交了原件, 移民局可能就会把原件留下作为记录.

 

4.4  原始证据:

 

下列证据是您必须递交的:

 

4.4.1       出生证明: 外国出生证明, 或出生公证.

4.4.2       有非移民签证的护照页复印件(过去一年以内的).

4.4.3       递交申请之前30天以内的照片2. 每张照片上请用铅笔写清: A#, 姓名.

4.4.4       生物学鉴定: 如果您是在14-79岁之间, 您必须按移民局要求按指纹. 如果必要, 移民局还会要求留您的照片和签名. 如果您不按这些要求去做, 您的申请将会被拒掉.

4.4.5       体检证明.

4.4.6       如果您的年龄在14-79岁之间, 您需要填写表格G-325A, Biographic Information Sheet.

4.4.7       目前的身份证明: I-94卡的复印件, 或其它证明.

4.4.8       支持证明, 或劳动合同:

·       如果您是以未婚夫/, 亲属移民申请, 或属于家庭拥有某企业5%及以上所有权的职业移民申请, 需要递交表格I-864.

·       如果I-140 是职业移民类的, 需要提供一份劳动合同, 来确认您继续在该领域工作. 这个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你的工资是多少.

 

4.4.9       申请资格证明: 通常指的是I-140的批准信.

 

  1. I-485向哪里递交?

 

职业移民类:

 

USCIS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P.O. Box 87485

Lincoln, NE 68501-7485

 

其它类别:

 

请打电话: 1-800-375-5283 或去移民局的网站www.uscis.gov查询.

 

 

schweine_srq 发表评论于
''持J-1或J-2签证, 既没有回国2年, 也没有获得豁免'',
请问楼主, 如果J-1签证的DS2019表格上标明,不受两年回国服务的限制,是否就可以申请I-485了
盼复, golmerfichten@liv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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