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美国的约会文化。 就是说,当你喜欢(不是爱,更不是深陷其中)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和他一起做一些你们俩都感兴趣的事情,聊天,读书,看电影,出外旅游。但是,彼此并不需要就此为对方的一辈子负责任。这是一个相互了解,享受对方陪伴的关系。可能进一步发展为爱,也可能因发现对彼此的喜欢和共同爱好都十分有限而分手。 或者,像我,一开始就已经决定好了,只是约会一段具体的时间,到时候分手。 他是从一开始就知道分手的结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