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新规定:申请庇护需要准备的文件

I. 身份证明文件
[]国内护照或身份证
[]出生/死亡证明书
[]结婚/离婚证明书
[]户口本/公证书

II. 旅游和进关文件
[]护照
[]假释文件/I-94
[]驾驶证
[]非移民签证申请证明(例如 J-1 或 B-1/B-2)

III. 教育文件
[]学校成绩单
[]证书/学位证明

IV. 医疗记录证明文件
[]医生出据的医疗证明
[]对过去受伤或治疗的医疗证明
[]入院和治疗记录

V. 服军役记录证明文件

VI. 政治活动证明文件
[]政党成员卡或可证明任何党籍的证明信
[]政党官员/选举官员

VII. 工作历史证明文件
[]税表/租约/执照
[]过去就职证明
[]进出口文件

VIII. 报刊描述文件
[]报纸文章
[]相片
[]网上资料

IX. 宗教证明文件
[]宗教组织出据的证明信
[]受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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