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贴出了一个帖子,试图从逻辑逻辑上证明基督徒们的一生都是罪恶的一生。但是,paci 同学指出了一些问题。她的原帖附在后面。根据paci同学指出的问题,特将原帖修改如下:
前提:如果你相信“圣经”。。。。。。(请注意这个前提,免得又抓狂)
“圣经”说了,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例如:
雅各书 2: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基督徒们犯过一条没有?肯定有,对吧?“一个义人都没有”嘛。
既然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那么根据“圣经”的这一条指示,我们推论:每一个基督徒都杀过人,都放过火,每个基督徒都犯了奸淫,都犯了偷盗,都犯了乱伦,。。。。。。
所以,我们得出第一个结论:如果你相信“圣经”,那么你必须相信每一个基督徒都杀过人,放过火,都犯了奸淫,都犯了偷盗,都犯了乱伦,。。。。。。
但是!根据“圣经”,基督徒们信了耶稣以后,“因信称义”,基督徒们的一切罪恶都有耶稣的“宝血”洗干净了,基督徒们都是圣洁的“义人”了。
综上所述,如果你相信“圣经”,你必须相信:虽然所有的基督徒都杀过人,放过火,都犯了奸淫,都犯了偷盗,都犯了乱伦,。。。。。。但是,基督徒们“因信称义”,因此基督徒们都成了圣洁的“义人”,也因此,基督徒们的一生,不是罪恶的一生,而是圣洁的一生!
好了,paci 同学,你看这样还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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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喳“罪恶一生”理论的逻辑错误, 及什么是公平待人,追求正义
来源: paci 于 07-03-21 03:26:44
如果你的“罪恶一生”理论来源于圣经中(罗马书 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 3:23 因 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亏 缺 了 神 的 荣 耀。。。),如果你真认为人是有罪的,那你就应该更明白基督徒已经不在罪中了。而不信耶稣基督的人才被定罪,活在罪中直至得救或死亡(马可福音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约翰福音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8: 24 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如果你的理论来源于你不认识神,认为圣经错误,出于人类社会的法律,道德(信仰自由,人人平等,罪行的界定),你也没有权力,证据说明一个信仰基督教的人一生是“罪恶一生”。
因此,无论从神,还是从人,你关于基督徒“罪恶一生”理论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侮辱性的。
昨天看了网上论战,心里一直郁闷,明显的人身侮辱---“罪恶一生”,竟还有“逻辑”支持。尽管有瓦缸弟兄,LIV提醒,我还是停不住地询问,思考,思考什么是公平待人,追求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