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12月,鲁迅在《故事新编·奔月》中借着羿与逢蒙的师徒打斗,对于既不是自己的学生更不是自己的情敌的高长虹影射攻击道:“你真是白来了一百多回。难道连我的‘啮簇法’都没有知道么?这怎么行。你闹这些小玩艺儿是不行的,偷去的拳头打不死本人,要自己练练才好。”(1)
“啮簇法”的出典,源于《太平御览》引自《列子》的一段文字:“飞卫学射于甘蝇,诸法并善,唯啮法不教。卫密将矢以射蝇,蝇啮得镞矢射卫,卫绕树而走,矢亦绕树而射。”比起甘蝇因为秘不传人才出奇制胜的“啮簇法”,鲁迅用来反击高长虹的“啮簇法”,表现得更加高深莫测。好在《两地书》及其它相关文本较为集中地记录了鲁迅与高长虹由联手合作到相互攻击的全部过程,为重新解读和还原鲁迅战无不胜的“啮簇法”,提供了一个方便之门。
一、“不问成败而要战斗的人”
1925年4月11日,是由鲁迅负责编辑的《莽原》周刊正式启动的日子。鲁迅在日记中写道:“晴。上午得赵其文信,午复。寄三弟信。钦文来。午后俞芬、吴曙天、章衣萍来,下午同母亲游阜成门外钓鱼台。夜买酒并邀长虹、培良、有麟共饮,大醉。得许广平信。得三弟信,八日发。”
在此之前的3月23日,鲁迅在写给许广平的书信中表白说:“这种漆黑的染缸不打破,中国即无希望,但正在准备破坏者,目下也仿佛有人,只可惜数目太少。然而既然已有,即可望多起来,一多,就好玩了,——但是这自然还在将来;现在呢,就是准备。”(2)
3月26日,许广平在回信中迫不及待地宣誓效忠:“吾师来书既云‘正在准备破坏者,目下也仿佛有人’,先生吾师,这是真的吗?我喜极欲狂矣!不知他——准备破坏者——如何结合法,是否即吾师所称的‘做土匪去’呢?我不自量度,才浅力薄,不足与言大事,但愿作个誓死不二的‘马前卒’忠于一种我以为对的主义之下,不管这团体是直接间接,成立与末?总之建设与努力,学生是十分仰望于先生……”
鲁迅在3月31日的回信中答复说:“我总还想对于根深蒂固的所谓旧文明,施行袭击,令其动摇,冀于将来有万一之希望。而且留心看看,居然也有几个不问成败而要战斗的人,虽然意见和我并不尽同,但这是前几年所没有遇到的。我所谓‘正在准备破坏者目下也仿佛有人’的人,不过这么一回事,要成联合战线,还在将来。……我现在还要找寻生力军,加多破坏论者。”
鲁迅所说的“前几年所没有遇到”的“不问成败而要战斗的人”,主要是指高长虹、向培良等狂飙社成员,他们不久前刚刚在《狂飙宣言》中公开宣称“我们要作强者,打倒障碍或者被障碍压倒。我们并不惧怯,也不躲避。”(3)
需要指出的是:“意见和我并不尽同”的高长虹虽然称得上是“生力军”,却不是“破坏论者”,公开声称要“做土匪去”的鲁迅和许广平,才真正是破坏有理的“破坏论者”。换言之,鲁迅的“找寻生力军,加多破坏论者”,对于迫不及待地宣誓效忠的许广平是成功的;对于“意见和我并不尽同”的高长虹来说,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与决裂的结局。
1925年4月12日,也就是鲁迅“买酒并邀长虹、培良、有麟共饮”的第二天,许广平和同学林卓凤一道,来到位于北京宫门口西三条胡同21号的鲁迅家中进行“探险”。鲁迅对许广平的感情由此发生根本性转机:“我的脾气是如此的,自己没有做,就不大赞成。我有时也能辣手评文,也常煽动青年冒险,但有相识的人,我就不能评他的文章,怕见他的冒险,明知道这是自相矛盾的,也就是做不出什么事情来的死症,然而终于无法改良,奈何为得,我不愿意,由他去罢。”(4)
可以说,这是鲁迅文本中最为真诚的一段话语,“自己没有做,就不大赞成”,是一种典型的自我中心主义,也就是英语中的egoism,而不是欧美现代文明所提倡的个人本位主义即英语中的individualism。“无法改良”也“不愿意”改良自己惟我独尊的坏“脾气”的鲁迅,自然不会因为与许广平谈情说爱而有所收敛,反而借着《莽原》周刊的创办,把自己的“辣手评文”和“煽动青年冒险”,推演到破坏有理和骂人光荣的极端境界。无论是已经“相识”的许广平、高长虹、向培良、荆有麟,还是不相识的青年读者,都将是他“煽动青年”的目标和对象。
二、“何‘掠夺’之有”
1925年4月21日是《莽原》周刊第1期收稿的日子,鲁迅在当天日记中留下的记载是:“[张]目寒来并交译稿二篇。寄三弟信。下午得许广平信。收《东方杂志》一本。得紫佩信。夜有麟来。长虹来。……得常燕生信。”在第二天的日记中,鲁迅接着写道:“晴,上午得吕琦信,附高歌及培良笺,十八日开封发。钦文来。下午访衣萍。晚衣萍、曙天来。夜雨。编《莽原》第一期稿。”
当天深夜,鲁迅在编稿之余给许广平写信,把自己的“辣手评文”和“煽动青年冒险”,提升到公开“投火”的新高度:“我总觉得还该耐心挑拨煽动,使一部分有些生气才好。去年我在西安夏期讲演,我以为可悲的,而听众木然,我以为可笑的,而听众也木然,都无动,和我的动作全不生关系。当群众的心中并无可以燃烧的东西时,投火之无聊至于如此。别的事也一样的。”
在谈到欧阳兰署名琴心的骂人文章时,鲁迅表示说:“向培良(也是我的学生),则识力比他坚实得多,……但培良已往河南去办报,不会有答复的了,这实在可惜,使我们少看见许多痛快的议论。”
1925年4月22日,《莽原》周刊第1期随《京报》出版发行,其中共有7篇作品,依次为:《马赛曲》(译文),霁野译,《棉袍里的世界》,长虹作,《春末杂谈》,冥昭作,《门槛》(译诗)素园译,《槟榔集》,培良作,《走向十字街头》,有麟作,《杂语》,鲁迅作。
当天下午,鲁迅给许广平寄去一份《莽原》。许广平在25日回信中评论说:“在《棉袍里的世界》文中,他揪了朋友来开始审判,取了他‘思想’,‘友谊’……甚至于‘想把我当做一件机器来供你们使用’。我当时十分惭愧,反省,我是否亦是‘多方面掠夺’者之一?唉!虽则我不敢当是朋友,然而学生而‘掠夺’先生,那还了得!”
4月28日,鲁迅在回信中表示:“《莽原》第一期的作者和性质,都如来信所言,但长虹不是我,乃是我今年新认识的。意见也有一部分和我相合,而是安那其主义者。他很能做文章,但大约因为受了尼采的作品的影响之故罢,常有太晦涩难解处;第二期登出的署著C.H.的,也是他的作品。至于《棉袍里的世界》所说的‘掠夺’问题,则敢请少爷不必多心,我辈赴贵校教书,每月明明写定‘致送修金十三元五角正’。既有‘十三元五角’而且‘正’,则又何‘掠夺’之有也欤哉!中国现今文坛(?)的状态,实在不佳,但究竟做诗及小说者尚有人,最缺少的是‘文明批评’和‘社会批评’,我之以《莽原》起哄,大半也就为得想引出些新的这样的批评者来,虽在割去敝舌之后,也还有人说话,继续撕去旧社会的假面。可惜现在所收的稿子,也还是小说多。”
“安那其主义者”也就是无政府主义者,鲁迅、高长虹与同时代的许多文化人一样,都受过“安那其主义”的影响,这并不等于说高长虹或鲁迅就是“安那其主义者”,高长虹充其量是一个具有独立个性又“很能做文章”的文学青年。“何‘掠夺’之有”云云,则是鲁迅对于自己与青年学生之间正常交往的颇为难得的正面评价。然而,不久之后,他就把这种正常交往改写成为利用与被利用和掠夺与被掠夺的敌对关系了。
这里所说的“‘文明批评’和‘社会批评’”,只是鲁迅偶然用到的“文明”用语,以“起哄”的方式“撕去旧社会的假面”,实际上是很难“文明”的。《莽原》第1期公开发表的两篇“批评”,就是鲁迅并不“文明”的“起哄”文章。
在《春末杂谈》中,鲁迅抹黑压倒了中国社会连同外国社会几乎所有的文明成就,从而发出“阔人的天下一时总怕难得太平的了”的呐喊。
在《杂语》中,鲁迅用来压倒抹黑一切人的开篇第一段话——“称为神的和称为魔的战斗了,并非争夺天国,而在要得地狱的统治权。所以无论谁胜,地狱至今也还是照样的地狱。”——留给人们的更是永恒的疑问:在“称为神的和称为魔的战斗”中,鲁迅自己的“战斗”是站在“神”一边还是站在“魔”一边,是要“争夺天国”还是“要得地狱的统治权”呢?!
在鲁迅的文本里,从为没有正面回答过这样的问题。倒是胡适在1933年2月7日奋笔写下的《民权的保障》一文中,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只有法治是永久而普遍的民权保障。离开了法律来谈民权的保障,就成了‘公说公的道理,婆说婆的道理’,永远成了个缠夹二先生,永远没有出路。”
换言之,要化解这种动不动就要势不两立和你死我活的敌对逻辑和斗争意识,唯一的办法就是出于“费厄泼赖(fair play)”的公正之心,站在相对超然和相对独立的中间立场上,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既以人为本又依法行事的普世公理去评判是非并调和矛盾。也就是像体育比赛中的裁判和现代法庭上的法官一样,基于明确规定的制度、公理、规则和程序,给参与竞争的选手或参与诉讼的原告与被告一个相对合理的胜负裁决和是非判断。而不是像周作人所描述的“绍兴师爷”那样,想让原告胜诉就去谴责被告,想让被告胜诉就去压倒原告。更不是像鲁迅所形容的那样,把一方绝对神圣化为“神”,同时把另一方极端妖魔化为“魔”,进而把人世间的血腥斗争,抬高架空地概括为超人间的“称为神的和称为魔的战斗”。
1925年4月29日,鲁迅在为《莽原》周刊所写的《灯下漫笔》中,另有更加激烈的“投火”:“‘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则是现在青年的使命。”
与鲁迅为破坏而破坏的“破坏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高长虹发表在1925年5月1日《莽原》第2期的《赞美与攻击》:“赞美是生命力停顿的诱惑,是死的说教者,是一个诅咒。它说:‘你是好的了,你可以死了。’攻击便是这样:它常遗弃了你的较好的,而说出你的较坏的,它常给你指出一条更远的路。”
高长虹对于“攻击”的“赞美”,所指向的并不是鲁迅为破坏而破坏的“破坏论”,而是充满理想的“一条更远的路”,这是涉世不深的高长虹与世故老人鲁迅之间的根本区别。
三、“将有许多骂人的嘴张开来”
比起在自己编辑的《莽原》周刊上发表的上述言论,已经45岁的鲁迅,此前在1925年4月23日分别写给自己在北京世界语学校教过的学生吕蕴儒(吕琦)、向培良、高歌的三封公开信,在破坏有理和骂人光荣方面,就表现得更加火爆也更加极端。
当时的吕蕴儒、向培良、高歌,正在河南开封编辑《豫报》副刊。鲁迅在写给吕蕴儒的回信中表示:“我极快慰于开封将有许多骂人的嘴张开来,并且祝你们‘打将前去’的胜利。我想,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骂而没有知道何以该骂,谁该骂,所以不行。现在我们须得指出其可骂之道,而又继之以骂。那么,就很有意思了,于是就可以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的罢。”
在写给高歌的信中,鲁迅宣扬的更是用别人的“莫须有”的坏处来证明自己坏得有理的极端逻辑,从中正好可以看出他与年轻幼稚的高长虹兄弟及其他狂飙社成员之间的根本区别之所在:“‘以为自己抢人是好的,抢我就有点不乐意’,你以为这是变坏了的性质么?我想这是不好不坏,平平常常。所以你终于还不能证明自己是坏人。看看许多中国人罢,反对抢人,说自己愿意施舍;我们也毫不见他去抢,而他家里有许许多多别人的东西。”
既然“毫不见他去抢”,又何以证明“他家里有许许多多别人的东西”呢?!这其中的奥妙,正在于中国传统宗教神道既二元对立又一元绝对、既绝对正确又以理杀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专制诛心术,也就是中国传统刀笔吏“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专制治人术。这种极力推行疑罪从有的有罪推定的诛心术和治人术,是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精神癌症,一直强调要改造别人身上的国民劣根性的鲁迅,恰恰是这种国民劣根性的集大成者。
要给别人治病,自己必须首先消毒。连最低限度的自我消毒都不愿意的鲁迅,偏偏把自己的精神癌症的恶性发作,当成了绝对正确的治病良药。更为可怕的是,围拢在鲁迅身边的高长虹等人,对于这种精神癌症连最低限度的警惕性和免疫力都不具备。直到10多年之后,留学回国参加抗日战争的高长虹,还对当年的骂人光荣津津乐道:“那时加入国民党的人很多,成了一时期的风气。我问鲁迅为什么不加入国民党?他说他想骂的人不一定是国民党要骂的人,国民党要骂的人他不一定想骂,所以他不加入国民党。这话在现在看来好像是很奇怪的,在那时却十分平常。那时在我们的谈话里把骂人看得像现在的抗敌一样光荣。我那时写骂人的文字也不少了,鲁迅还时常表示不满,说一个人不可以像上帝一样面目有时像一个无赖。”(5)
在破坏有理和骂人光荣之外,鲁迅也会对自己所喜欢和倚重的一些人,表现出既亲切又诚恳的另一面,正如他在写给向培良的公开信中所表现的那样:“我们的《莽原》于明天出版,统观全稿,殊觉未能满足,但我也不知道是真不佳呢,还是我的希望太奢。……我想你一定很忙,但仍极希望你常常有作品寄来。”
所谓“我们的《莽原》”,是平生第一次掌握编辑大权的鲁迅,对于《莽原》周刊是几个人共同拥有的同人刊物,而不是某一个人的私有财产的最为明确的定性。鲁迅与高长虹、向培良、高歌等人最后决裂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不再把《莽原》看作是“我们的《莽原》”。
以上三封信分别以《通讯》的标题发表在《豫报副刊》1925年5月6日和8日。到了1925年5月8日,也就是首都北京发生大规模示威游行并捣毁教育总长章士钊住宅的第二天,鲁迅在写给吕蕴儒、向培良的《北京通信》中所歌颂的,依然是“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昨天闹了一个小乱子,许多学生被打伤了;听说还有死的,我不知道确否。其实,只要听他们开会,结果不过是开会而已,因为加了强力的迫压,遂闹出开会以上的事来。俄国的革命,不就是从这样的路径出发的么?”
随着苏联的解体,“俄国的革命”已经真相大白。人们从中看到的更多是为破坏而破坏的人道灾难,而不是积极人道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全面建设。这正是自称“破坏论者”的鲁迅与“俄国的革命”之间最深层次的契合点。
四、“我所相信的诚实的朋友”
1925年4月20日,北京《晨报》报道了驻扎在河南开封的冯玉祥派系的国民军,在铁塔中强奸四名女学生并导致二人自杀的消息。几天前刚刚到达开封的向培良给鲁迅写信,认为这是“《晨报》造谣生事”。4月27日,鲁迅根据来信写成一篇《通讯》寄给孙伏园。第二天高长虹与尚钺来访,认为“也许并非谣言”。5月2日,荆有麟通知鲁迅“那确乎是事实”。鲁迅没有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而是等到《通讯》在5月4日《京报副刊》公开发表后,才于当日写出一篇《启事》,对自己“所续得的矛盾的消息”加以“声明”,其中有“这四位都是我所相信的诚实的朋友”的说法。这是鲁迅对于向培良、高长虹、尚钺、荆有麟四个人最为明确的正面评价。
令人遗憾的是,鲁迅在主持编辑“我们的《莽原》”的过程中,从来没有对“我所相信的诚实的朋友”公开过经济帐目,更没有在同人之间建立起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游戏规则。一年之后,除自动脱离《莽原》的荆有麟之外,被鲁迅明确声称为“这四位都是我所相信的诚实的朋友”中的其他三位,却又成了鲁迅通过暗箱操作加以排挤封杀的对象。
据董大中《鲁迅与高长虹》一书统计,在32期《莽原》周刊中,“仅高长虹、向培良、常燕生、高沐鸿、尚钺5人,就发表作品74篇,占到将近三分之一。再从个人发表数量看,排在第一位的是高长虹,其次是尚钺,鲁迅占第三位,高沐鸿位居第四,比位居第五的荆有麟(12篇)还多三篇。就是说,在刊发数量最多的5人中,除了编辑者鲁迅和在筹办这个刊物上功劳最大的荆有麟以外,另三位都是狂飙社成员,而且名次占了第一、二、四位。”(6)
在接下来的《莽原》半月刊前18期中,一共发表狂飙社7名成员的16篇作品,最后两篇是鲁迅南下后发表在9月10日第17期的高歌的《母亲》和发表在9月25日第18期的沸声(段复生)的《燃烧的生命》。这些稿件基本上全是没有稿费的无偿奉献,由此换来的,是他们在同人刊物上自由发表个人言论的同人权利。当这种同人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时,同人之间必然要发生激烈的冲突。
1927年10月17日,高长虹在自己编辑的上海版《狂飙》周刊第2期上发表公开信《给鲁迅先生》和《给韦素园先生》,一方面在《给韦素园先生》中向经手退稿事宜的韦素园提出抗议:“《莽原》须不是你家的!林冲对王伦说过:‘你也无大量大材,做不得山寨之主!’谨先为先生或先生等诵之。”一方面希望鲁迅就此事发表意见并继续合作:“新生的《狂飙》周刊已由书局直接寄你,阅后感想如何?这次发刊,我们决意想群策群力开创一新的时代。但只是冒险,实无把握,成绩如何,俟之他日。或者中途死灭,亦意中事。但如能得到你的助力时,我们竭诚地欢喜。”
而在实际上,韦素园只是退稿事件的经手人,鲁迅才是退稿事件的决策者,假如高长虹是个明白人,他就应该把“《莽原》须不是你家的!”这句话,直截了当地向鲁迅提出来。可惜的是,高长虹的见识,仍然停留在梁山好汉自以为替天行道实际上却欺软怕硬的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低层次上。
五、“长虹和韦素园又闹起来了”
对于鲁迅来说,正在热恋的许广平自然是他诉说情怀的第一选择。不过,他写在《两地书》中的,也并不全是事实真相和真情实感。
高长虹的两封公开信发表后,鲁迅没有及时做出公开反应,反而在1926年10月23日写给许广平的情书中表白说:“长虹和韦素园又闹起来了,在上海出版的《狂飙》上大骂,又登了一封给我的信,要我说几句话。他们真是吃得闲空,然而我却不愿意陪着玩了,先前也陪得够苦了,所以拟置之不理。(闹的原因是因为《莽原》上不登培良的一篇剧本。)”
接下来,鲁迅还有如下一段话:“明天是星期,夜间大约要看电影,是林肯一生的故事。大家集资招来的,共六十元,我出了一元,可坐特别座。林肯之类的事,我是不大要看,但在这里,能有好的影片看么?大家所知道而以为好看的,至多也不过是林肯的一生之类罢了。”
林肯在既以人为本又依法行事的宪政民主的框架内,通过并不持久的南北战争解放了成千上万的黑奴,这在美国历史和人类历史上,都是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鲁迅对于“林肯的一生”连同“以为好看”的“大家”一概抹黑压倒,反证出的恰恰是他唯我独尊的另有所求和另有所好:“我的脾气是如此的,自己没有做,就不大赞成。”
鲁迅之所以在“闹起来”前面加上“又”字,是因为他此前在10月4日的一封信中,已经对于包括高长虹在内的文坛之“闹”,表现出过唯恐文坛不乱的特殊兴趣:“开明书店想我有书给他印,我还没有。对于北新,则我还未将《华盖集续篇》整理给他,因为没有工夫。长虹和这两店,闹起来了,因为要钱的事。沉钟社和创造社,也闹起来了,现已以文章口角。创造社伙计内部,也闹起来了,已将柯仲平逐走,原因我不知道。”
46岁的鲁迅所说的“开明书店想我有书给他印”,是他在向远方的28岁的情人炫耀自己的特殊身价,这是恋爱中人无可厚非的人之常情。只是在抬高自己的同时用“闹起来了”之类的抹黑话语压倒几乎整个文坛,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多么高尚的道德情操。至于“长虹和这两店,闹起来了,因为要钱的事”,更是做过亏心事的鲁迅对于事实真相的改写虚构。
在《给鲁迅先生》中,高长虹曾谈到他与鲁迅之间的最后一次会面:“忆月前在上海相遇,我曾以《莽原》编辑为问,你说丛芜生病,霁野回家,目前大概由素园维持,将来则属之霁野。霁野眼明中正,公私双关,总算一个最合适的人物。”
十多年后,高长虹在《一点回忆——关于鲁迅和我》中依然充满善意地回忆说:“1926年的夏天,我从北京到了上海。我的此行,他不十分赞成,但也没有反对。对于在上海出版《狂飙》的事,他当然应允赞助。……过了些时候鲁迅任了厦门大学的教职,从北京到了上海。我同章锡琛一道去旅馆看他,也许因为旅行关系,他的感情很不平静。谈话多关于北京的情形,因为那时的北京,完全在反动势力的支配下面……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见面,在这次谈话里,仍然是像很深知的朋友。那时,已经同章锡琛讲好出版《狂飙》季刊,已经就到交创刊号的稿子的时候了。不料次日看见章锡琛的时候,他留难起来,让先出版一期看看。这天鲁迅已经走了,我当时感情很激越的,就把《狂飙》季刊出版的计划停止了。”
高长虹是凭记忆写出“一点回忆”的,假如他通读了当时已经出版的《鲁迅全集》,他的态度绝对不会这么一厢情愿。原因很简单,退掉他寄给鲁迅的“关于郭沫若和周作人的批评文字”连同向培良和高歌的稿件的,是鲁迅而不是韦素园,韦素园不过是执行鲁迅的指令的具体经办人,这是其一。其二是高长虹“已经同章锡琛讲好出版《狂飙》季刊”并且已经在开明书店《新女性》月刊登出广告的合作事项,是因为鲁迅“说了坏话”而“遭开明拒绝”的。关于这件事背后的暗箱操作,鲁迅在1926年12月5日写给韦素园的回信有很好地说明:“长虹的骂我,据上海来信,说是除投稿的纠葛之外,还因为他与开明书店商量,要出期刊,遭开明拒绝,疑我说了坏话之故。我以为这是不对的,由我看来,是别有两种原因。一,我曾在上海对人说,长虹不该擅登广告,将《乌合》《未名》都拉入什么‘狂飙运动’去,我不能将这些作者都暗暗卖给他。大约后来传到他耳朵里去了。二,我推测得极奇怪,但未能决定,已在调查,……”
这里的“我推测得极奇怪”,是鲁迅对于高长虹暗恋许广平的怀疑。这里的“我曾在上海对人说”,就是鲁迅确实“说了坏话”的确凿证据。高长虹的广告是公开发表的,既没有“将《乌合》《未名》都拉入什么‘狂飙运动’去”,更不需要鲁迅“将这些作者都暗暗卖给他”。鲁迅当面不向高长虹表达“不该擅登广告”的意见,反而背着高长虹运用“暗暗”的“坏话”断送高长虹等人的狂飙运动,无论如何也是不应当的。事实证明,鲁迅的“疑我说了坏话之故”,是他自己对于高长虹的怀疑,而不是高长虹对于鲁迅的怀疑。换言之,高长虹远没有鲁迅所想象的那么坏,鲁迅却远没有高长虹所想象的那么好。
查鲁迅日记,他与高长虹最后一次见面是1926年8月31日:“昙。午后广平来。长虹、雪村来。李志云来并赠糖三合,酒四瓶。下午雨,晚霁。夜同三弟阅市,……雪村、梓生来。”
此前的29日和30日,鲁迅另有“夜同三弟至北新书局访李志云。至开明书店访章锡箴。”和“午后雪箴来。……晚至消闲别墅夜饭,座中有……章雪村……。夜……雪村来寓谈。”之类的记录。章锡箴、雪箴和雪村,就是鲁迅的绍兴同乡、前商务印书馆职员、开明书店老板章锡琛。张梓生也是浙江绍兴人,与章锡琛同为周建人在商务印书馆的老同事。鲁迅的“我曾在上海对人说”可能不限于一次,直接导致高长虹与章锡琛“闹起来”的,应该是31日晚上鲁迅对章锡琛、周建人、张梓生所说的“坏话”。
六、“我并不希罕‘莽原’这两个字”
1926年10月28日,鲁迅在写给许广平的情书中依然在谈论高长虹:“我这几年来,常想给别人出一点力,所以在北京时,拼命地做,不吃饭,不睡觉,吃了药校对,作文。谁料结出来的,都是苦果子。一群人将我做广告自利,不必说了;便是小小的《莽原》,我一走也就闹架。长虹因为他们压下(压下而已)了投稿,和我理论,而他们则时时来信,说没有稿子,催我作文。我才知道牺牲一部分给人,是不够的,总非将你磨消完结,不肯放手。我实在有些愤怒了,我想至二十四期止,便将《莽原》停刊,没有了刊物,看他们再争夺什么。”“我的讲义也编得很慢,而且少爷们来催我做文章时,大抵置之不理,做事没有上半年那么急进了,这似乎是退步,但从别一面看,倒是进步也难说。”
与这封信中对于“闹架”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的所谓“置之不理”截然相反,鲁迅在第二天即10月29日写给李霁野的信中,反而旗帜鲜明地站到李霁野和韦素园一边:“为《莽原》,我本月中又寄了三篇稿子,想已收到。……稿子既然这样少,长虹又在捣乱(见上海出版的《狂飙》),我想:不如至廿四期止,就停刊,未名社就专印书籍。一点广告,大约《语丝》还不至于拒绝罢。据长虹说,似乎《莽原》便是《狂飙》的化身,这事我却到他说后才知道。我并不希罕‘莽原’这两个字,此后就废弃它。《坟》也不要称《莽原丛刊》之一了。”
与鲁迅的“我并不希罕‘莽原’这两个字”相印证,4年前的1921年1月22日,胡适启用他在美国学会的民主议事程序,公开致信“守常[李大钊]、豫才[鲁迅]、[钱]玄同、[陶]孟和、[张]慰慈、启明[周作人]、[王]抚五、[高]一涵诸位”,主张将《新青年》“移到北京编辑”,“并请对于此议下一个表决”。鲁迅在表决信上以自己连同正在生病的周作人的名义所写下的,却分明是挑起争端的拆台话语:“《新青年》的趋势是倾于分裂的,不容易勉强调和统一,”也“不必争《新青年》这一个名目”。(7)
《新青年》同人对于寄托着每个人的心血和希望的同人刊物的公开表决,经过鲁迅“不必争《新青年》这一个名目”的上纲上线,一下了变成了胡适与陈独秀之间的争权夺利,原本是人人有份的公共刊物的《新青年》,经过鲁迅的化公为私,俨然变成了陈独秀的私人财产。同样道理,鲁迅的“据长虹说,似乎《莽原》便是《狂飙》的化身”,依然是化公为私的上纲上线,他之所以要“改名另出”,并不是他“不希罕‘莽原’这两个字”的问题,而是他实在无法回避“‘莽原’这两个字”背后所蕴含的高长虹、向培良、高歌等狂飙社成员人人有份的正当权利。
更为有趣的是,鲁迅在这封信的末尾还有“此信不要发表”的特别叮嘱,充分证明了自以为“常想给别人出一点力”的鲁迅,偏偏丧失了创刊初期敢于公开声称“我们的《莽原》”的正大光明之心态。
七、“他们不知在玩什么圈套”
1926年11月9日,鲁迅在写给韦素园的回信中,为了给自己决定的退稿事件制造理由,不惜对既成事实进行改写虚构:“他们不知在玩什么圈套。今年夏天就有一件事,是尚钺的小说稿,原说要印入《乌合丛书》的。一天高歌忽来取,就尚钺来信,要拿回去整理一番。我便交给他了。后来长虹从上海来信,说‘高歌来信说你将尚钺的稿交还了他,不知何故?’我不复。一天,高歌来,抽了这信来看,见了这话,问道,‘那么,拿一半来,如何?’我答:‘不必了。’你想,这奇怪不奇怪?然而我不但不写公开信,并且没有向人说过。”
一个月后,鲁迅在12月14日写给许广平的情书里,又把“今年夏天就有一件事”改写成为“现在”的一件事:“狂飙社中人,一面骂我,一面又要用我了。培良要我寻地方,尚钺要将小说印入《乌合丛书》。”到了1933年4月由上海青光书局出版的《两地书》中,所谓“今年夏天就有一件事”又被再次改写和虚构:“狂飙中人一面骂我,一面又要用我了。培良要我在厦门或广州寻地方,尚钺要将小说编入《乌合丛书》去,并谓前系误骂,后当停止,附寄未发表的骂我之文稿,请看毕烧掉云。”
董大中在《鲁迅与高长虹》一书中专门对此事进行考证:“查《鲁迅日记》,高歌从1925年8月18日到1926年5月8日,有8个多月,既未到过鲁迅寓(因为他不在北京),也没有通过信,即中断了一切交往。可见在1926年2月尚钺寄‘信并稿’以前由高歌来取《斧背》小说集,是不可能的。至于‘今年夏天’,高长虹在杭州时,给鲁迅寄第二次稿,确实附有一封信,鲁迅于7月14日收到(信从杭州发,鲁过记成上海,是不奇怪的),鲁迅收到这封信的前前后后,高歌都曾来过,有把稿取走和说‘拿一半来’的可能。但这跟尚钺的说法相矛盾,同时,从鲁迅的《日记》和他当时留下的文字中找不到任何记载予以证明。……而且据向培良《为什么和鲁迅闹得这样凶》,高歌取过两篇稿,是高自己的,不是尚钺的,更不是‘小说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笔者既无资料,又无破解的能力,只好把它当作一个悬案。”(8)
董大中像他的山西老乡高长虹一样,没有能够走出反贪官不反皇帝的精神误区,于是在整部书中一直揪住韦素园不放而不愿正视是鲁迅决定退稿却又不愿意公开承担责任的明显事实,这才得出了“只好把它当作一个悬案”的结论。借用鲁迅自己的话说,“他们不知在玩什么圈套”,实际上是鲁迅自己一直在通过暗箱操作“玩什么圈套”。
八、“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在没有得到鲁迅和韦素园任何答复的情况下,高长虹在1925年11月7日出版的上海版《狂飙》周刊第5期上,公开发表长文《1925年,北京出版界形势指掌图》,其中有相当大的篇幅涉及到自己与“世故老人”鲁迅的直接交往。
11月15日,看到这篇文章的鲁迅于第一时间给许广平写信,再一次采用“置之不理”的字眼来表现自己根本不可能“置之不理”的矛盾心理:“对于侄子的帮助,你的话是对的。我愤激的话多,有时几乎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然而自己也觉得太过,做起事来或者且正与所说的相反。人也不能将别人都作坏人看,能帮也还是帮,不过最好是‘量力’,不要拼命就是了。”“长虹在《狂飙》第五期已尽力攻击,自称见过我不下百回,知道得很清楚,并捏造了许多会话(如说我骂郭沫若之类)。其意盖在推倒《莽原》,一方面则推广《狂飙》销路,其实还是利用,不过方法不同。他们专想利用我,我是知道的,但不料他看出活着他不能吸血了,就要杀了煮吃,有如此恶毒。我现在拟置之不理,看看他伎俩发挥如何。现在看来,山西人究竟是山西人,还是要吸血的。”
这段话中的“我愤激的话多,有时几乎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其实是鲁迅在高长虹的刺激下进行的颇为深刻的自我反省。然而,这其中的道理说起来虽然明白,一旦接触到实际问题,鲁迅所发挥出的反而是更加极端的“愤激”态度。“活着他不能吸血了,就要杀了煮吃”的危言耸听,已经与鲁迅在《莽原》创刊之初对向培良宣布的“我们的《莽原》于明天出版”和对许广平表白的“何‘掠夺’之有”背道而驰,分明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极端逻辑的尽情发泄。
1926年11月20日,终于不能“置之不理”的鲁迅奋笔写下《所谓“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启事》,并于当天寄给韦素园,说是“我作了一个启事,给开一个小玩笑,今附上,请登入《莽原》。又登《语丝》者一封,请即叫人送去为托。”
在同一天写给许广平的长信中,鲁迅另有说法:“你的话并不错的;但我之所以愤慨,却并非因为他们以平常待我,而在他日日吮血,一觉到我不肯给他们吮了,便想一棒打杀,还将肉作罐头卖以获利。……于是作一启事,将他利用我的名字,而对于别人用我名字的事,则加笑骂等情状,揭露出来,比他的长文要刻毒些。且毫不客气,刀锋正对着他们的所谓‘狂飙社’,即送登《语丝》,《莽原》,《新女性》,《北新》四种刊物。我已决定不再彷徨,拳来拳对,所以心里也舒服了。”
“你的话并不错的”,是指许广平在来信中为高长虹一方所说的公平话:“你的弊病,就是对一些人太过深恶痛绝,简直不愿同在一地呼吸,而对一些人则期望太殷,于是不惜赴汤蹈火,一旦人家不以此种为殊遇而淡漠处之,或以寻常人者对你,则你感觉天鹅绒了。这原因,是由于你的感觉太锐敏太热情,其实世界上你所深恶痛绝的和期望太殷的,走到十字街头,还不是一样吗,而你把十字街头的牛鬼蛇神硬搬到‘象牙之塔’‘艺术之宫’,这不能不说是小说家,取材失策,如果明了凡有小说材料,都是空中楼阁,自然心平气和了。你说因为长虹辈的批评而气短吗?别人的批评你就不顾,而只任一面之辞而信托吗?……你敢说天下间就没有一个人矢忠尽诚对你吗?有一个人,你就可以自慰了,你也可以由一个人而推及二三以至无穷了,那你何必天鹅绒呢,……”
用或捕风捉影或无中生有的“小说材料”和“小说家”笔法,把大同人类中的所有个人小说化地划分成为势不两立的敌对阵营,正是鲁迅奉行“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极端思维的必然结果。此时此刻,鲁迅关于《所谓“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启事》的相关说明,依然在运用完全置事实真相于不顾的“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小说家”笔法。
12月12日,鲁迅在下一封情书中写道:“至于寄给《语丝》的那篇文章,因由未名社转寄,被他们截留了,登在《莽原》第廿三期上,其中倒没有什么未尽之处。”
在12月14日的另一封情书中,鲁迅的说法又有变化:“又《语丝》两期,我之发牢骚文,即登在内,盖先被未名社截留,到底又被小峰夺过去了,所以终于还在《语丝》上。”
就这样,一件并不复杂的寄稿事件,经过鲁迅的一再改写,半个月后就平添了“先被未名社截留,到底又被小峰夺过去了”的戏剧化情节。写给情人的私人信件尚且如此,鲁迅采用各种各样的笔名匿名发表的公开文本的可信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九、“我又成了中心”
1929年12月29日,鲁迅收到韦素园20日寄出的来信,信中报告了北京有关高长虹的“月亮诗”的流言。当天夜里,鲁迅给许广平写信,说是“北京似乎也有流言,和在上海所闻者相似,且说长虹之攻击我,乃为此。”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鲁迅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小说家的特殊才华,全身心地投入了号称是“故事新编”的油滑小说《奔月》的紧张写作之中。
1927年1月4日,鲁迅把《奔月》寄给韦素园。1月11日,他在写给许广平的情书中,颇为详细地介绍了北京流言的来龙去脉:“那流言,最初是韦漱园通知我的,说是沉钟社中人所说,《狂飙》上有一首诗,太阳是自比,我是夜,月是她。今天打听川岛,才知此种流言早已有之,传播的是品青,伏园,衣萍,小峰,二太太……他们又说我将她带在厦门了,这大约伏园不在内,而送我上车的人们所流布的。黄坚从北京接家眷来此,又将这流言带到厦门,为攻击我起见,广布于人,说我之不肯留,乃为月亮不在之故。在送别会上,陈万里且故意说出,意图中伤。不料完全无效,风潮并不稍减。我则十分坦然,因为此次风潮,根株甚深,并非由我一人而起。况且如果是‘夜’,当然要有月亮,倘以此不错,是逆天而行也。”
到了《两地书》于1933年4月由上海青光书局公开出版的时候,鲁迅一方面把信中的人名全部改写,另一方面又特意在这段话后面追加了一句:“那时就做了一篇小说,和他开了一些小玩笑,寄到未名社去了。”
在这封信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另外两句话:“我就是这样,横竖种种谨慎,……但现在之所以只透一点消息于人间者,(一)为己,是还念及生计问题;(二)为人,是可以暂以我为偶像,而作改革运动。”“这回厦大风潮,我又成了中心,正如去年之女师大一样。”
一次又一次把自己当成“偶像”和“中心”的鲁迅,到了许广平已经怀孕的1929年5月22日,依然忘不了趁着在北平(即北京)探亲的机会打探高长虹的倒霉情事:“[韦]丛芜因告诉我,长虹写给冰心的情书,已阅三年,成一大捆。今年冰心结婚后,将该捆交给她的男人,他于旅行时,随看随抛入海中,数日而毕云。”
行文至此,笔者依然如高长虹一样,是一个“难道连我的‘啮簇法’都没有知道么?”的笨人,幸好鲁迅在专门讨论“明清以来讼师的老手段”的《华盖集·补白(二)》中,为“啮簇法”提供了另外一款文献资料:“往日看《鬼谷子》,觉得其中的谋略也没有什么出奇,独有《飞箝》中的‘可箝而从,可箝而横,……可引而反,可引而覆。虽覆能复,不失其度’这一段里的一句‘虽覆能复’很有些可怕。但这一种手段,我们在社会上是时常遇见的。”
对于鲁迅所说的“虽覆能复”的“啮簇法”,周作人在《关于绍兴师爷》一文,另有更加坦诚的概括说明:“笔记中说老幕友讲刀笔的秘诀,反复颠倒无所不可,有云欲使原告胜者,曰彼如不真吃亏,何至来告状;欲使被告胜,则斥原告曰:彼不告而汝来告状,是汝健讼也。欲使老者胜,曰不敬老宜惩。欲使少者胜,则曰:年长而不慈幼,何也(仿佛是纪晓岚所说,但查过阅微五记却又不见)。”(9)
把这段话翻译成白话文,总要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不受约束的绍兴师爷,在处理各种案件时战无不胜的根本秘诀,就在于“反复颠倒无所不可”。具体说来,绍兴师爷想让原告胜诉,他就会说:“这个人要不是吃了亏,何必要来告状呢?”绍兴师爷想让被告胜诉,他就会斥责原告说:“人家被告不来告状,你这个原告却偏要来告状,肯定是你善于打官司闹矛盾!”绍兴师爷要想让老年人胜诉,他就会对年轻人说:“你不尊敬老年人就应该受到惩罚!”绍兴师爷想让年轻人胜诉,他又会质问老年人说:“你那么大年纪偏偏不知道爱护年轻人,是什么道理呢?!”
把鲁迅这种“反复颠倒无所不可”的“虽覆能复”的“啮簇法”,纳入到中国传统宗教神道既二元对立又一元绝对、既绝对正确又以理杀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圈套之中,其实就是站在绝对天理一边“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专制诛心术;纳入到中国传统刀笔吏站在强理强权一边“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专业范畴之中,也就成了疑罪从有和有罪推定的专制治人术。借用鲁迅自己在《华盖集续编·空谈》中的说法,就是“我向来常以‘刀笔吏’的意思来窥测我们中国人”。
在鲁迅与高长虹的论战和冲突中,韦素园所充当的最不光彩的角色,就是向鲁迅传达了关于高长虹暗恋许广平的谣言,致使鲁迅把高长虹当作情敌写进《故事新编·奔月》之中。假如许广平最终没有与鲁迅成功结合的话,《奔月》中吃厌了乌鸦炸酱面而奔向月亮的嫦娥,遭受后羿的射日弓的致命攻击,也许是她必然的命运。高长虹不是鲁迅“以‘刀笔吏’的意思”抹黑压倒的第一个同志和朋友,自然也不是最后一个。
注释:
(1)《故事新编·奔月》,《鲁迅全集》第2卷第36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出版。本文所引用鲁迅著作,如无特别说明,均出自该《鲁迅全集》,不再另行加注。
(2)《两地书》原信六,1925年3月23日,《两地书全编》第402页,浙江文艺出版社1998年出版。本文所引用的鲁迅与许广平通信,如无特别说明,均出自《两地书全编》中的原始文本,不再另行加注。
(3)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引用了《狂飙宣言》的全文,说是“那《宣言》,又曾在一九二五年三月间的《京报副刊》上发表……”,见《鲁迅全集》第6卷第251页。
(4)《两地书》原信十二,1925年4月14日,《两地书全编》第415页。
(5)高长虹《一点回忆——关于鲁迅和我》,1940年8月25日、9月1日重庆《国民公报·星期增刊》。
(6)董大中《鲁迅与高长虹》第74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
(7)见《胡适来往书信选》第11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8月版。
(8)董大中《鲁迅与高长虹》第292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
(9)周作人《关于绍兴师爷》,1949年4月5日《自由论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