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

介绍云南文史,讲述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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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走路”写篇文章,看来有些小题大做,其实不然。走路是人生中一个极大的事情,大到与衣、食、住同样重要的地位。
        上初中时,教材《社会发展简史》上说人类的“直立行走”解放了人的双手,人的双手可以做更为复杂的工作,于是促进了人类自身的发展。我当时是被这种说法震憾了。近年来又听说日本人认为“走路就是生命”,鉴于对日本人功利心极重的成见,我虽报以一笑,却也不能把这句话放下。
        同样是在上初中时,看电影《刘三姐》,其中刘三姐与秀才对歌,刘三姐问“什么有脚不走路?”秀才答不上来,刘三姐说:“财主有脚不走路”。此后的很长时间内,我觉得这句歌词胜过许多宣扬阶级斗争的大块文章,可谓“一句顶一万句”。及至后来阅历增加,更觉得刘三姐这话大有文章。
        从历史记载上看,好象是自从人类有了贫富之别以后,富人就有了“代步”,或骑马、骑牛、骑驴、骑象,等等,总之是不用走路,而贫者则只能仍然“双脚直立行走”。
        在中国古代社会,骑乘与走路是权势者与平民的重要区别之一,而权势者的“代步”又有若干等级,其等级的划分虽然各朝有异,但总的说来等级的划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这些尽人皆知的“制度”中,我随便捡一个说说。比如《西游记》中,唐僧是师傅,所以理应骑马,而他的三个徒弟则只能步行。设若四人都骑马,则就成了美国西部片。这骑马与步行的设计,也许《西游记》的始作者连想都没想就如此落笔,因为在等级社会中,有无“代步”是等级最基本的区别标志。然而聪明的权势者有了“代步”之后,仍然不敢不走路,因为如果不走路,他们就要大祸临头。
        西汉枚乘在《七发》中警告:“出舆入辇,命曰蹶痿之机”。意思说,一个人如果尽坐车乘轿,那就是得瘫痪症的先兆。我猜想,中国古代的读书人,没读过《七发》的可能不多,而既读书又有权势的人总不会置枚乘的警告于不顾,因为我从史书中还未发现有哪个权势者是因不走路而导致瘫痪的。于是推论:所有的权势者没有谁敢不走路,于是再推论刘三姐所谓“财主有脚不走路”的说法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的、巧妙的宣传。事情的实际情况是:所有拥有“代步”的人,在需要代步时使用代步,在不需要代步时走路。
      权势者情形大致如上,平民呢?平民走路如何?
      一般说来,平民走路较权势者和富人为多,因为他们必须如此。作为一个终生的平民,我对此颇有感受。我四五岁时,跟随母亲到她所任教的腰站街小学,那里离城十多公里,来回必须步行。有次母亲见我走不动,就说:“前边就是滴水涯了。”小孩好奇,就问什么是滴水涯,母亲笑着,假装用手抹眼泪。我明白了,于是不哭,继续向前走。半年之内,大约来回走了十多趟。于是一个孩童明白了这样一个普通的道理:平民在需要代步的情况下,仍然必须走路。
        鹿城的男孩在十来岁后,家里穷的,多半要到离城七八公里以外的山里挑柴。我体力不好,然而乐于参加挑柴的队伍。挑柴不比空手走路,那可是负重啊,非出大力气不可。通常,七八个孩子组成的挑柴队伍顶着星光出发,离城好远天才亮。年稍长或体力好的孩子走得很快,那时觉得他们简直是小跑,我只得努力跟上。到了山里,大伙立即砍柴,砍好柴,然后才吃各自带来的食品,那多半是大米饭团,或压缩在口缸里的冷饭。坐在树阴里,喝着山泉,花开鸟鸣,而且是在几个小时匆匆行走和用力砍柴之后的休息期间,所以那饭食之特别有味,那情景之尤其惬意,就是没挑过柴的孩子难以体会的了。回城之路才是真正的考验。还没下完山,肩上的担子就感到十分沉重。走一截,歇气一阵,再走,再歇气,再走,那真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何时归家。有力气的朝前走了,力小的落后。我不知道这是自然法则,还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竞赛。总之我常常落后,有一次是到了星光灿烂的时候才回到家。后来长大了,读到什么“山松野草带花挑”,就比别人多一点体会:大人嘛,所谓樵者,又是先前读过书的,自然有那份野趣,而一群挑柴的孩子,他能潇洒?然而挑柴对于孩子,真正称得起“锻炼”,哪里象如今一些人随便小跑几步,或扭几下屁股,亦称“锻炼”。
        1967年,上边指示学生要“串联”,于是轰的一阵,学生们都出了校门,纷往各自想往的所在。紧接着提倡“步行串联”,于是就走路。我想,如此大规模的、由上边特意提倡的步行,在人类历史上大概仅此一次。这次步行,学生们大开眼界,而我们这些边疆小城的学生,多半是首次目睹什么是“都市”,什么是平原之辽阔,什么是大海之宽广。而在因步行而获得的体会中,最广泛的共识是:内地人普遍比我们边疆人“狡猾”,于是一些善于学习和使用的人,在以后的全部生活中得亦非浅,失亦非浅。
      两年后,上边又封我们为“知识青年”,叫我们上山下乡插队,还哄孩子一样说:农村是广阔天地,青年人在那里可以大有作为。有的又附合说:农村也是大学。我们真的下乡了,无论喜欢还是不喜欢,无论自愿还是不自愿。总之,除了当兵入伍的脱逃外,其余都下乡了,据说有一千七百万。这一千七百万知青,不用说都与“走路”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我们所“上”者乃哀牢山也。当年公路所及,离所到之处还有一天步行的路程,自然必需走路。那可是真的大山,非寻常岭岗可比。头回爬那样的山,但觉云海茫茫、林海茫茫,山之高、水之深,皆前所未亲临者,于是叹曰:“广阔天地”诚非虚言。及至插队落户之后,每天的活计,基本功就靠“两条腿走路”。你看,那山民走路绝不似山外人,一起步,几乎不上就下,很少有平迈的机会,所以真的山里人即便得走一段平路,那走姿也绝不象山外人那样从容坦然,而是高抬腿,缓迈步,显得笨拙。我们经年把的山道行走,也和山民的走相相差无几。记得有个知青首次回城,返回山里后对我们惊呼:啊呀!走到公路上,不晓得怎样走大平路了,脚一个劲往上抬。我们大笑,有些怀疑,及至我首次返城时,踏上平路,确有这种感觉。光凭这一点,你就略可体会我们当年所走之路,是如何地“不平坦”。要知道,那可是经常有几十斤百把斤的“背头”压迫出来的走姿,而绝非空手游山者可以成就。爬大山是苦,但其中也有履坦途者所不能领略的趣味。不用说花鸟如何美,不用说松风如何爽,不用说炊烟如何袅袅,不用说山泉如何潺潺,单说海拔的变化,就叫你惊奇,因为那是高山独具的美。
        就说哀牢山吧,最下是礼舍江河谷,亚热带风光,阔叶林、甘蔗林,木棉树下,一个榨糖的棚子,老牛拉着毂辘转,但在稍远处听不见毂辘的转动声,因为江声浩荡。再上,到了海拔1800至2000米一带,有些寒意了,村落亦多,核桃树满坡。我们的村子就在这一带,真正是四季无寒暑,一雨就成冬。2000米以上,植被矮了,灌木下的地表常年结冰。我们背柴从那一带下山,常被滑倒。站在高山一望,最不寻常的感觉就是天一下子大了,脚下的千里林海让你顿生遗世独立的感觉。陈子昂才登点幽州台,就生“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感觉,我登上哀牢山,不唯见不到古人和来者,就是今人,你的亲人,也是远在天边,好象连思绪都不可及了。那时,你想起曹雪芹那个“大荒山”,会慨叹他取这山名的用意。
        以上所说,是爬山的所得,如果你是乘了直升飞机到山顶,我断定你不可能产生这种大荒的感觉,因为你没有经过遥远的跋涉,没有体验寒热的变化,没有尝过饥渴的滋味,没有面对野兽的惊恐,你甚至没有喘息,没有流汗,所以你能体会什么呢,顶多就是安逸。我们在哀牢山走了将近三年,经上边允许,又走了出来。
        1982年冬,我得调动到州志办工作。从我所住的东瓜走到城里,足足八公里。我天不亮出发,到城里将近黎明。下班后又沿路返回,每趟需90分钟,每天共三个小时。如此来回三个月,不用说鞋子,就是袜子也走破了几双。为什么我要走路呢?因为没有自行车,且如果乘班车,则会上班迟到。跟朋友借自行车么,你不能天天借。自己买一张呢,又想买辆名牌,舍不得出一大笔钱买张杂牌车,所以说是别无他法。虽说出于无奈,但这样也有许多好处。首先是胃口大开,每早走下来,到政府食堂,一口气吃下两大碗面条。晚上躺下,一合眼就睡着。走夜路,也有些惊险。当年治安状况极好,不用担心人,但东瓜食品站的五六条狼狗,因得天天吃肉,所以极其雄壮,每见人来,就一拥而上。我那时年纪轻,又经过农村劳动,体力没说的,所以不想绕道,于是天天必经食品站,要去逢那些壮士。第一次,狼狗听见声响,一下子窜过来,把我包围。我想这下子麻烦了,五六条狗还真不好对付。急忙中想到这些狗是公家的,见的世面多,不象山里的狗很少见生人,于是想先来“文”的,不行再来“武”的。夜色中,我咋着舌头,表示认识或亲近,手里挥动着帆布挎包,驱赶接近的狗头,象跳舞一样边转身边退却,直到离食品站老远,狗才退去。此后,我特意别了把匕首,以防不测。三个月下来,总算没有动武。
        如果说我们前此的走路是因为没有“代步”,是必须走,那么,近年来的走路,自愿的成份就大增了。为什么会自愿了呢?这首先是因为大家觉得走路可以增强体质,增强体质就意味着少得病,少得病就少花钱,而近年的医药费是贵得吓人,贵得使许多人难以承受,贵得使一些人得了重病却放弃治疗。
        我初中时的一位班主任,前些年得了心脏病,年纪不太大,却是走路都有些困难了。靠医院么,也没什么妙手回春的医生,想来想去,决定采用走路疗法。他每天走路八九公里,转了城内转城外,几年下来,居然如健康人一般,在同学的宴会上,许多他从前的学生都不敢吃白酒了,他还自告奋勇,饮一小杯。
        选择走路的另一原因是可以怡神。无论溜公园,爬小山,走村窜社,都可以观山水,看花听鸟,吸新鲜空气,若是还有些春情,则可免费浏览满街行人的入时穿着打扮。当然了,那些热衷于到各地旅游的人,还能得到些了解各地风土人情,乃至历史文化的乐趣。
        也许还有更高境界的走路人,他们走路的功利性很小,他们只把走路视为生命活动的一个部分,所以他们走起路来没有目标,走路的姿态也如行云流水一般,相当自然,既不急迫也不拖沓。当然了,他们不会一边走路一边嗑葵花籽,也不会一边走路一边背外语单词。如果他见到一树红叶,也许要当场吟首诗,并不在意旁边是否有人。如果他到了杏花村,也许要去吃口酒,并不在意酒店的档次。如果他觉得走到穷途末路,也许要放声大哭,并不在意别人把这事当作笑料。就我所知,魏晋才有接近这种风度的人,晚年的李太白、白香山,以及贬官黄州以后的苏东坡等差强似之。以后呢,很少了。
     
          边城秀才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于鹿城东山寓

风中秋叶 发表评论于
读此文,又读罢了留言,心有所得。人,要动静相宜,方得久远,其要旨,又岂止在身?心之动,之静,皆得相宜,人类世界已当如此。
握手!
边城秀才 发表评论于
回复罢了君:
需要代步时就用代步,不需要代步时就走路,这才是自由。罢了君你们很自由了,而且心中有一份安静,退休之后,这安静就会扩大,乃至于延及你的大部份生活。(这当然是在中国的经验,美国人退休以后怎样生活,我却不得而知。)
罢了 发表评论于
自来美国后就很少走路,“出舆入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以车代步,平时因为忙也不太注重锻炼,虽未到“命曰蹶痿之机”的地步,但恐怕也不会很远了。想起当年和恋人“压马路”时,一“压”就是一整夜,第二天凌晨分手时仍然余兴未尽,恨不得挽着她的手一直走下去,走到天的尽头。这几年每次回国,倒也常和中学、大学校友们一起出游,这走路的劲头虽然不能和当年相比,倒也未落在人家的后头。大概是精神作用吧,我这个人只要精神一高涨全身就来力气,好像打了强心针一般,但是也我知道,我也快到了 “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也“的境地了。

在朋友们的眼里,我是一个充满激情、精力旺盛、热爱生活、喜欢热闹、积极且富有活力的人,他们常调侃地说我 “生命不息,折腾不止”。这话当然也没错,但是却很少有人看到,在我的内心深处,有那么一块地方,一块安静的、平和的、静谧的、独来独往的,不希望被打扰的、完全属于我个人的宁静之地。我小的时候曾经读过许多陶渊明的诗,尤为喜欢他的二十首饮酒诗,这些诗在我小小的胸膛里埋下了一颗向往的种子,它在我年幼的心里发芽,生长成一个美丽的梦 —— 去过一种远离尘世,无车马之喧,“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举目望夕阳西下,抬头见飞鸟相还,一种与大自然合二为一,人物两忘的生活。

可是,日月推迁,人将老去,我心中的梦依然离我很远。面对这个浮躁纷争的世界,面对人世间百般无奈,无论我怎么努力,都很难使我那颗悸动浮躁的心安定下来。每当我身心疲惫的时候,我便会把那扇面对着喧嚣尘世的门关上,转过身去,去寻找存放在我心灵深处,那些超尘脱俗,潇洒飘逸,闲云野鹤般 “世外高人” 的朋友们,从他们那里,再一次找回我内心的平静,找回那个“原本的我”。

我不知道,前面的路还有多长;我不知道,我还要走多久才能抵达我心中的梦乡。但是我相信,一定会有这么一天,我会实现这个梦想;一定会有这么一天,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安排我的生活;一定会有这么一天,我可以过上“达人解其会,逝将不复疑;忽与一樽酒,日夕欢相持”悠然的日子。那个时候,我终于可以坐下来,安静地将我的心情,将我的感受,将每一个从我生命中走过的人,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给那些懂我的朋友们看,给自己看。我将会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安静、平和,静谧、坦然,没有功利,没有目的,即无所求,也无所惧;安安静静地,心无旁骛地,守着我心中一方净土,守着我心中的梦,慢慢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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