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4月7日
邓小平第三次被打倒
1976年4月7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决定华国锋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考虑到“天安门广场的反革命事件”和“邓小平最近的表现”,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保留党籍。这是邓小平历史上第三次被打倒。
1929年时的邓小平:
1933年,邓小平被第一次打倒。邓小平被李维汉等左倾势力一步步剥夺权力,从省党委书记的职位上被撤职。邓小平迫于压力,做出了自我批评,并被关进了拘留所。妻子金维映也与他离婚,而与李维汉结了婚。
不久邓小平从拘留所放了出来,又恢复了原来的政治地位。
1966年8月5日,邓小平在清华大学作报告:
第二次被打倒是在文革期间,邓小平被说成是刘少奇之外“另一个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中国的二号修正主义分子”,“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总根子”。在1968年10月召开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邓小平被正式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保留党籍。
1975年时的邓小平:
1971年911事件中林彪摔死在外蒙古温都尔汗。邓小平认为机会来了,听完传达林彪事件后第3天,写了一封托江青转交给毛泽东的长信,信中保证“永不翻案。”并要求恢复工作。在毛的恩准下,邓小平再次进入领导核心。
1975年的四五运动,使邓小平第三次被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