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样的一个平常的日子里,我犯下了至今为止记忆中最大的错误。而且是一个极其愚蠢、极其低级的错误。而这样的错误仅仅源于自己一个善良的冲动。
每一年的暑假是我最为企盼的假期。因为在整个假期里,自己可以带孩子们回到离别一年的故乡去与家人朋友团聚。那里有我年迈的双亲终日翘首期盼着那老少能够团聚的一刻。
与往年一样,机票都是早早的预订了,为了得到最便宜的票价,我选择了周折最大的途径,绕道芬兰回故乡。
还是与往年一样,我仍然拜托熟悉的LIANG姓朋友(如果算得朋友的话,下文中简称“L”)给我们购买机票与去大使馆递交回国的签证申请。加注一下:这是他们业余帮助他人或者国人代办机票的“生意”项目;严格说不是作为朋友帮我忙而是我当他们为朋友给他们做一笔生意~而与往年不同的是,我在办理这些手续之时,只因为他们“帮助”的这些“项目”都是黑工收入,故而声称不方便接受我银行走钱到他的帐户上而拒绝我提议的通过银行汇款至他的帐号的重要因素,这就埋下了我噩梦开始隐患。
以前办回国购票签证等事宜,都是我坐火车过去L朋友处取,在火车站内交接事宜。而这次因为时值孩子们在校日与琐事分身不得,不能自己过去送钱取票,可L朋友一再的说因为太太的母亲生病住院急需现金不能再拖等等着急的没有商量余地的叫我立刻将钱给他们送去。尽管我说了我所有的难处和目前的“惨状”,可终究没有能够得到他们的理解和通融。
想到他家老人家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的家人急等现金“救命”的样子,我心和脑子一热,当即跟朋友商量交款方式,经双方反复商量最后同意:采用当时我们能够利用的最快的办法和对梁朋友来说不会沾上黑字的最安全方式“邮局挂号信”,将钱如数夹在我和孩子们的护照、申请表格中“蒙混过关”邮寄给他们。
从这一刻起,就注定犯下了至今为止我犯下的最不该犯的最大的最为低级的错误!
尽管我私下万分的祈祷着上帝的保佑,保存着那一点哪怕微不足道的侥幸心理:“邮寄的过程中不会有意外发生!”可事实终究是事实,它不会因为你的善良也不会因为你的愚蠢而善待于你。
事隔二三天,接到L朋友太太的电话被告知:“信收到,钱没有!”
严重的也是我最为不解的是,他们收到的我用挂号信性质邮递的信到了他们那边就成了是“平信”格式,而且没有挂号信的必须手续“签收”就在信箱里拿回家了(L太太述说)。
傻了!有这样的事情?在外十多年混下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发上呢。挂号信不签收也拿回家?
当时的L太太跟我说着说着就哇哇哭了起来。听到朋友哭将出来的声音,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安慰事情还没弄清楚就大哭的这位在外久经沙场经常办理这些“帮助朋友忙事宜”的“善良”女人:“哭什么阿?你急也没有用。再说我也还没有怪你阿?要怪我会先怪自己的。你先别哭,跟我说清楚了前后情况,例如收信时间、信封形状、剩余多少内容物等等。”
不想L姓朋友太太听我这样“冷静”的一一数说和提问,跟着反应很激烈:“你不急我可急呢!我都急成这样了你还叫我不急,你是不是存心没有放钱里面害我们阿?!”
苍天阿!这叫什么人呢?有一下子就不明不白的丢了近3000欧元不着急得主么?可人家这样的吼你你又怎么样?谁叫你出奇的冷静(或许戳到了什么痛处?不得而知。)?!人家不认为你是故意的挂号邮寄了信件而压根就没有放钱才见鬼呢!
那一刻我算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是不能太善良了的!
想当初不是因为你们三番几次的恳求我尽快的刻不容缓的将钱邮寄给你,等钱给母亲支付住院看病什么的,我会这样的糊涂么?怎么的说我也知道邮局明文规定不能用任何信件形式夹寄钱币的。可是。。。还有可是么?
接下来的事情是我立刻去我当地邮局“报案”、填表格申请追查邮寄手续等等。
悬挂一周了,什么说法也没有。原本这样的邮递做法就是“不正常的”。只是自己过分的善良与简单又单纯的相信朋友而蹴就了这等大错。过后反思:这样的事情在这里对邮局而言,应该算“百年不遇”吧?怎么就给我遇上呢?是不是有什么讲究给面目善良但办事黑心黑肠还老道的人坑了?破财免灾?活该倒霉?祸不单行?那边的为孩子争取合理足够的生活费用的官司还没有了结,这里又这样。。。那一刻我这样身边举目无亲带着三个孩子艰难度日的母亲,真的有生不如死的念头。
想到最后,天黑黑时自己含泪心痛的走出家门,漫无目标的抬头看天,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也不知道怎么的排解自己的心中堆集了过多的烦闷与不安?为了孩子们的安静我不敢表露半点的郁闷,现在的我是他们的主心骨,是他们的顶梁柱,言行可马虎不得!这个我得知道。
冷静后思想一下:这样的事情我相信对任何人而言都算是灾难!可事情发生了,我们是否能从事情黑暗的反面看到一点可喜的亮光?如事情最终不是这样的冷酷无情?丢失的巨款又再返回我的身边?而以前对我不甚了解的朋友从中更加肯定我为人的诚实与善良?再不济算破财免灾积德?
就这样孤单的伫立在夜暮即将降临的院中,一边思绪乱飞,一边感受着鸟儿在眼前飞过留下的音影,凝望着飞机在蓝蓝的天空划过的痕迹,想着远在天的那一边的热切的盼望游子归期的老父老母和亲人们,在心中不由得升起了一股热浪。直到此时,事情发生过去了这许多天,我的眼泪才在那初春刺骨的冷风中悄悄的滑落。
说到现在,我才想起,还没有点题说“幸福”。
幸福其实是一种感觉。对某人、事、情,你能感觉到很满足、很开心愉快,这就是最大的幸福感。这个是我个人对“幸福”一词的诠释
在那段破财心伤的时间里,我还最最真切的感受着这个叫“幸福”的东西。
因为自己的不慎愚蠢犯下了自己都不想原谅自己的错误,整个事件发生后我就只对我的亲人们细说了经过,其实都没有详细的表述自己的心情,可是一贯知我懂我的家人们面对这样的事情心知肚明我内心的感受,对我说的最多的话是那些感人肺腑的看似清清淡淡的:“事情发生了就算过去了,别想得太多,自己的身体要紧,就当破财免灾了!好好准备行装带好孩子们。”尤其我哥对我说:“不要想了,回家我给你‘报销’!就当伙计克扣了老板我的奖金:)下次我可得想好了给你带上双份的机票钱。哈哈!”妈妈更好,迷信菩萨在此有了结果“我说的么你还就不信,算命的早说你今年一定要破财才能免灾的,这下好了这下好了应了就好了,免灾了。。。”面对哥哥的“打诨”我可回敬“乌鸦嘴!”可对妈妈,心中真不忍说:“如果找到怎么办?那么算不算灾难还将继续?”呵呵。
随后的那许多的日子就是在这样的浓浓的亲情和关怀、理解与爱护下度过的。以致神、情、心、思并没有在这样的突发事情之中陷的过深。
尽管发生了这等不快,但从中真切地感受到这等的幸福,觉得钱丢了哪怕回不来,有家人的理解和宽慰,我很幸福!我很知足。
此文落笔于:09.04.2006
修改于翻贴:16.04.2007
PS大概结局:这事情起先我准备豁出去去警局报案讨个清白(因为之前L姓朋友的太太明白的说出他们的疑惑是不是我没有放钱在挂号信中),但是将这个意思跟L朋友和太太一说就遭到了强烈的反对,再三埋怨帮朋友帮出了这等大事情。
忍耐中时有限的,最后不得不拉下脸皮去“反驳”。我说:这事情严格说来不是你们帮我什么忙!因为,第一,你们不是单纯的帮忙,而是斤斤计较的收费的。怎么也是做朋友的黑“生意”;第二,你们连去使馆所谓的帮忙签证的路费不仅仅没收或者少收,相反是收取的4人份(有你们自己写给我的收费明细账目单据);第三,所有代办手续费等也都不仅仅没少收一分,还将航空公司售票规定给我孩子们学生的优惠也在我不知情你们也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拿去了。这是之后在飞机上巧遇L姓朋友的以前的同行说起此人品行无意中得知的优惠信息~~心寒吧?这就是你们冠冕堂皇的“帮朋友的忙”!
最后我附加了第四点,我明白的告诉他们“请不要再怀疑我有没有放钱在挂号信中!因为我保存着邮局挂号信邮寄必须称重的所有单据。你可以自己试试看有近3000欧票面和没3000欧票面的挂号信的分量是不是一样?有几张或者不同张票面的分量是不是一样?我能出示我放在信封中所有不同数额票面而合符当时的称重!如果你们坚持原先随口的疑问(其实是诬陷了~)我会坚持报警!等等的这些跟你说明白是想告诉你们,别欺负有话不想明白说的心存友好的善良之辈!”
得知这些,他们最后又再三恳求不要去报案。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和“账单”惹不起警察和有关部门的审查。。。等等。
想想都是血肉同胞,都是“孝顺父母”的儿女,人家哭天摸地的求我还能怎么样?什么叫“隐忍”?我这大概就算得是。再之后,不得已我找了律师咨询,得到的答案,任你什么理由邮局都不会给你补偿。因为开始就错了的是我。明确的跟我说这将近三千的欧元我是别想拿回家了。不过报警交付给警察处理那就不一样,这案子不算难处理,因为你保留了所有的票据以及邮局自身也有的错误(错投挂号性质的文件),基本能够判定这案子交给警察会有结果。律师给了“假设”:如果你担心“违章罚款”,那么追到这钱的下落,就算你的错罚你款,而“作案”的人一定要给你补偿!律师会帮助申请这样的损失(作为补偿)~~罢罢罢!又绕回来了。最后,在我授意下,律师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以只想弄清楚为什么“挂号信”变为“平信”的理由起稿投诉给总局。(例如挂号信是有哪位邮递员谁?又是由哪位收取等)。
结果?不用再说了不是。。。最满意的只能算是总局回复律师就挂号信变为平信处罚了当事邮递员(二位)。。。而已。
这3000欧丢失事件,写下来贴在此算是个教训呈献给朋友们“鉴戒”。另外,我也想通过这样的张贴方式明示一下事件的经过(细节)。我想看官们不难看出事由根本的问题出在哪里?我就不再多说了。
最后再想说的是:这样缺德事情有人性有道德的人怎么干得出来?尤其在我等同“孤儿寡母”最困难的时期?到底是谁得此昧良心的在我来说实在是属于苦难的钱谁都会有报应的!!!你在做,天在看!你就等着报应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