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劫红颜陆小曼

在文字之间行走,在文字内外相爱,由生到死 图文原创版权所有 转载请说明,禁止一切商业用途 ameidar@hotmail.com
打印 被阅读次数
TinyPic image 

■枯荷(中国)/文
一直想,陆小曼这样的一个女人,该生成何等模样才能颠倒众生,该如何离经叛道才不为社会所容。就像一朵凄风冷雨中摇曳的玫瑰,何等的美丽,又何等的叫人心痛难堪。
 
我也并不是要为她写什么翻案,因为这样的翻案并不为陆小曼的性情所喜,也是亵渎她的自由不羁之精神的。她生前便不在意那些恶毒的言语,死后又何在意他人的评说。
 
在意的,只是我们这些凡俗尘子,我们只是用别人的故事满足自己的好奇,用别人的故事来做一次道德真君。可是我还是不能免俗,不能不把这些绮丽而凄婉的故事从前尘旧土中掘出,我唯恐我喜欢的那些人被一次次误读,最终失去了她们原本姣好的面容,美好的品性。
 
在民国两个著名的女性林徽因与陆小曼之间,我毫不掩饰自己对陆小曼发自心底的偏爱。也毫不掩饰自己对一些人关于陆小曼偏见的鄙夷。像沈醉那样的特务头子做了大半辈子情报工作的人写个回忆录《我所知道的戴笠》中提及王庚与陆小曼之事还风马牛不着招调,我对其他人等的人云亦云的流言更不足信。
 
把别人的事添油加醋甚至随心所欲的杜撰,原本也是人性之常情。只是却无端的对他人造成亵渎与歪曲,乃至影响后人对其的评判,便觉得实在可恶。
 
对林徽因,我曾经写过一篇文字《林徽因:三个男子成就的美丽》,试图还原一个真实的她,自然遭致徽因迷们的反对。人们希图于心中的偶像完美无瑕也无可厚非,舍不得别人哪怕半点的微词都是情有可原的,我的意图倒也不是为了推倒一个偶像之故,只是希望女性朋友们能从林徽因真实的原貌中懂得,生活原是活生生做不得半点假的,你的疼痛与哀愁也仅仅都是自己的,别人是不会掀开你光鲜的表面窥视你溃烂的里子,再多的光环无非是映衬着你内心里更荒凉无垠的真实罢了。
 
无论世人如何不屑,都不能叫我停止哪怕半点对陆小曼的疼爱与怜惜。这样一个风采绝伦,才貌双全的女性,在人们阴暗的文字中一次次被鞭尸,却从来不曾为此辩解过一个字,保持缄默直到死去,她只是生活着自己的生活,不为外界所动,其坚韧与刚强,实非一般女性可以比拟,在中国这样一个道德帽子四处乱飘的社会中,不被游街示众也免不得落到被唾沫星子淹死的下场。一代名伶阮玲玉的含恨离世便是这黑暗社会道德下的牺牲品,而陆小曼却始终如一朵俏俏然开放的玫瑰,每年都依时而开,绚烂夺目与他人无关,只是绽放着属于自己的芳华。
 
很难说,陆小曼之于徐志摩是幸还是不幸。徐志摩之前,陆小曼便是名动京城,享誉大江南北的美女才女,其声誉之盛,更有胡适之先生所云:北平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
而林徽因于徐志摩之前,断无这样的美名远播。林徽因借徐志摩之诗歌中款款走出,充满了诗情画意,自有一番先声夺人之势,也因此在诗人的词句中被人怀想被人惦念。
陆小曼在徐志摩未曾出现之时,其才学品貌便已经获得了当时诸多名流大家们的赞美与认可。梁实秋曾描写她到“面目也越发清秀端庄,朱唇皓齿。婀娜聘婷,在北平的大家闺秀里,是数一数二的名姝”。陆小曼从来不需徐志摩的声誉而抬高自己,她的学问才情是如春水流溢于青山翠谷的轻盈与灵动,如飞鸿划过天际的云弧般清凌而飘逸。拜倒在她的美名之下的名人逸士数不胜数,甚至在她最潦倒的年月中,也因其未曾消褪的那点风韵而叫人心悦诚服。
 
记得苏雪林在1989年给赵清阁的信中回忆自己第一次见到陆小曼的情景,那是在徐志摩坠机身亡之后的事,彼时小曼正沉浸在失去徐志摩的哀恸之中,伤心与悔恨叠加,再加病痛在身,几近被折磨得没有了人形“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得精光,也不另镶一副。不过病容虽这样憔悴,旧时风韵依稀尚在,款待我们,也是温和有礼”。著名画家傅抱石第一次拜访陆小曼也是与赵请阁还有戏剧家赵太侔、舞蹈家俞珊一起在她家讨论京剧《霸王别姬》,从她家里出来后,对赵清阁他们说:“陆小曼真是名不虚传,堪称东方才女;虽已年过半百,风采依旧。”
 
这样的女性,不会被岁月的年轮压垮成泥,她总会有暗香盈动,在你不经意间沁入心肺,而难以忘怀。
 
看小曼的生活似极奢靡的,其实她的人是极其单纯的。她有着艺术家特有的天赋与敏锐。因此即便是在舞池之中,陆小曼依旧能够成为冠绝全场一舞独秀的当然中心。而陆小曼的声名与魅力究竟有多盛?据说在小曼与前夫离婚不久,大洋彼岸的美国好莱坞的影业公司就给小曼汇来了5000美元邀请她去拍电影。小曼因为母亲年老及与徐志摩正痴爱难分之际,自然是一口回绝了,并把款项原封不动打回去了。很多人对那时的社会生活并不了解,也并不清楚陆小曼的出身背景,以为跳舞便是奢侈堕落的腐朽生活。这些不过是陆小曼最平常的生活,徐志摩不能给陆小曼提供丰厚的生活,这不是陆小曼的错,因为她从出生到嫁给徐志摩止,一直生活在富足无忧的环境中,从来不为衣食住行操心,如她与王赓的婚礼,“仪式之甚,轰动京师,所有费用都是陆家一力承担,而女傧相都是当时最有名望的千金小姐,如曹汝霖、章宗祥、叶恭绰、赵椿年的女儿,还有英国小姐数位。这些小姐的衣服,也都由陆家订制。婚礼的当天,中外来宾数百人,热闹非凡。”【磊庵在《陆小曼与徐志摩艳史》】
 
这样的一个身家的女子,如何苛责她不懂得生活的艰辛?不懂得贫困的疾苦?徐志摩追求她之初便该懂得这样的一个女子是被捧在手心的,是要好好用来呵护的。
 
实则,当时陆小曼所处的年代,交际花绝非一般凡俗女子能够胜任,因此每每看见交际花这样的词用于贬义来嘲讽陆小曼便由不得一阵阵好笑起来。当小姐这样的尊称已经成了小姐的代名词,我倒没有为交际花沦落成风尘女性的代名词而有丝毫的申辩必要了。
 
陆小曼出身于官宦世家,其家世及自身才学,与林徽因不相上下。陆氏一族本就是中国的名门望族,自春秋始,便声名显赫,在中国最早最完整的历时80余代不断续修的《樟村陆氏宗谱》中所载可以看出,陆小曼的祖上一直是书香传承,且名士辈出,从大汉开国功臣陆贾到唐朝名相陆蜇,从大诗人陆游到爱国名臣陆秀夫,都是声名显赫。
 
陆小曼的祖父陆荣昌是樟村陆氏北园村派第七十八世孙,在《樟村陆氏宗谱》卷十三中,记载着陆荣昌的简历:“荣昌,行二,字致和,朝议大夫,钦加运同衔赏戴花翎,候选同知,国学生”。清咸丰年间因避“太平天国”战乱,举家迁居上海,陆小曼1903年农历9月19日便出生在上海市孔家弄。陆荣昌生前及死后,与夫人刘氏及儿子陆定对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给予了许多支持。所以1916年民国大总统黎元洪为陆荣昌亲笔题写匾额:“饥溺为怀”,夫人刘氏也获“本固枝荣”匾额。
 
陆小曼的父亲陆子福因少时聪慧,每考必中,长辈便因此替他改名为陆定。陆定是晚清举人,与林徽因的父亲一样是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的,他更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弟子。在日本留学期间,参加了孙中山先生的同盟会。后在国民党政府中入度支部(后为财政部)供职,历任司长、参事、赋税司长等二十余年,是国民党员,也是中华储蓄银行的主要创办人。因此家财颇丰,是当时显赫一时的名门望族。
 
而不论北平还是上海,交际场合上出尽风头的都是名门闺秀,大家淑媛,绝非小家碧玉可比。如赵四小姐,也是交际场中的红人,其父是北洋政府交通次长。这些名门闺秀除了长相绝美,更是多才多艺,言谈举止皆是上上之品,才能在那么多的佳丽中脱颖而出,独占鳌头。
 
陆小曼更多的秉性承自母亲吴曼华,就是小曼之名也是来由于其母。吴曼华乃大家闺秀,是常州著名的白马三司徒中丞第吴耔禾先生的长女,自小研习古文,专擅笔墨丹青,小曼深得母亲的精髓,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古文功底之精深,丹青之精纯更为刘海粟赞其说:“她的古文基础很好,写旧诗的绝句,清新俏丽,颇有明清诗的特色;写文章,蕴藉婉转,很美,又无雕琢之气;她的工笔花卉和淡墨山水,颇见宋人院本的传统;而她写的新体小说,则诙谐直率……”所以一句“一代才女,旷世佳人”绝非场面上的敷衍与恭维,而郁达夫说“陆小曼是一位曾震动20世纪20年代中国文艺界的普罗米修斯”之语也绝非对于一个女性的巧言奉承。名不至则实不归,这些大师也没有必要对一个平庸女子做这样的夸耀,那不是显得自己的庸俗,倒失了风范,徒增笑话罢了。何况小曼的书画皆存,也虚妄不得。
 
陆小曼祖籍江南常州,生于上海,长于北京,集江南之灵秀莹润与北方之大气端庄于一身,自小便气度非凡,聪颖可人,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沉静从容,据说她9岁时,父亲因为国民党的“二次革命”受到牵连,那时袁世凯专政四处搜缴国民党议员的证书证章,“有一天,他照例到部里去上班,小曼便说:“证章证件,带在身边,恐怕会发生危险;今天还是摘下藏在别的地方罢。”不料这天才出门,即被警察厅传去软禁,到了晚上,并来大批宪警包围寓所,搜索之余,又讯问小曼家中情形。以为在女孩子口中,容易得到真相。不料小曼态度大方,相机应对,自始至终,不露破绽;警方见查不出什么证据,把他压了三五天后即予释放。当时南北各报道谣传陆定已于某日被袁项城枪决了。”【梁实秋《徐志摩与陆小曼》】后来陆小曼能泰然自若面对别人的责难与诋毁,淡定不惊,怕也是来自于此。
 
陆小曼因其精通英语法语成为了中国最早涉足外交领域的女性,她为中国外交第一人的顾维钧做助手时还不满18岁,其三年外交生涯中,不乏闪光之处,对国家尊严的维护,深得国内外友人的赞誉。顾维钧曾当着陆定的面对一位朋友说:“陆建三的面孔一点也不聪明,可是他女儿陆小曼小姐却那样漂亮、聪明。”
 
而这三年的影响,使得她对舞场的迷恋无以复加。因为工作的原因,她时常参加外交部举办的舞会接待外宾,担任中外人员的口语翻译,“北京的外交部常常举行交际舞会,小曼是跳舞能手,假定这天舞池中没有她的倩影,几乎阖座为之不快。中外男宾固然为之倾倒,就是中外女宾,好像看了她也目眩神迷,欲与一言以为快。而她的举措得体,发言又温柔,仪态万方,无与伦比。”【磊庵在《陆小曼与徐志摩艳史》】
 
她不是一般意义上传统的美女才女,她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典范,是那个时代真实精神的反映。
 
  她太炫目,在北平城那个聚集了无数名流权贵的城市,她的一举一动都成了流行与时尚的代名词。陆小曼,她把陈旧发霉的古城,撩动成春水盈盈的新都。所有的社交界,都为她的每一次出现而惊艳,所有的男人和女人为她绝美的风姿倾倒而甘愿匍匐于地。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行文吟诗无所不能,她曼妙的法语,流利的英语,典雅大方的举止言谈,叫她在那个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的时代里如鱼得水。她能和你倾谈你所要倾谈的一切,她能妙语连珠,叫你忍俊不禁。陆小曼逐渐在北京社交界声名鹊起,这不是单靠家庭背景的支撑,而几乎全部来自她个人的魅力与才情。没有谁能不爱这样一个女子,也没有谁能抵挡住她眼波流转处的一次莞尔一笑。尽管张幼仪对林徽因始终耿耿于怀,却对陆小曼情开一面,谈起她时语气态度都是截然不同的。她回忆第一次见到小曼时的情景说:“吃晚饭的时候,我看到陆小曼的确长得很美,她有一头柔柔的秀发,一对大大的媚眼。”
 
从现在的黑白照片中,很多人并不认为小曼是美人儿。而据说照片是极难反映出小曼的曼妙可人之处的,她的脸也不上相,而本人是极美。在她前夫去哈尔滨上任,小曼还没有去时,整座冰城都张贴着这远方佳人的招贴画,小曼所到之处无不掀起热潮。王赓徐志摩乃至翁瑞午自不必说,那是一见倾心臣服于小曼的裙下。胡适之这样的社会名流也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小曼的爱慕之情。刘海粟这样西洋派画家对美女本就极其挑剔苛刻,艺术鉴赏品位又极高,他在《小曼篇》中如此描述初次见到小曼:谁知站在我们面前的竟是一位美艳绝伦、光彩照人的少女, “啊!她就是陆小曼!”(之前胡适之在刘海粟来北平时说“你到了北平,不见王太太,等于没到过北平”。)
 
  何竞武的女儿何灵琰与陆小曼极亲昵,她接触小曼也多于别人,在她心中,小曼“却别有一种林下风致,淡雅灵秀,若以花草拟之,便是空谷幽兰,正是一位绝世诗人心目中的绝世佳人。她是一张瓜子脸,秀秀气气的五官中,以一双眼睛最美,并不大,但是笑起来弯弯的,是上海人所谓的“花描”,一口清脆的北平话略带一点南方话的温柔。她从不刻意修饰,更不搔首弄姿。平日家居衣饰固然淡雅,但是出门也是十分随便。她的头发没有用火剪烫得乱七八糟,只是短短的直直的,像女学生一样,随意梳在耳后。出门前,我最爱坐在房里看她梳妆,她很少用化妆品,但她皮肤莹白,只稍稍扑一点粉,便觉光艳照人。衣服总以素色居多,只一双平底便鞋,一件毛背心,这便是名著一时、令多少人倾倒的陆小曼。她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别具风韵,说出话来又聪明又好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再见到一个女人有干娘的风情才调。”
 
这让我想起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电视剧《人间四月天》,里面的陆小曼矫揉造作,涂脂抹粉,烫卷着头发,这与我们目前所看见的小曼的所有照片相去甚远,而何灵琰的描述更为真实。林徽因倒未必是电视剧中那副清水模样,林徽因是极其喜爱打扮的人,在最艰难的时期也是要更换上最时髦料子与款式旗袍的。
 
陆小曼对于穿着打扮曾经与郁达夫的夫人王映霞谈及时说“我不喜欢花花绿绿的衣服,那太俗气了。我喜欢穿淡色的服装。有一次,我穿蓝布旗袍得到志摩的称赞,他说朴素的美有胜于香艳美。”而王映霞第一次见到的陆小曼也是一袭银色的丝绸旗袍,极其淡雅端庄,赞其确为一代佳人。即便是徐志摩死后,赵清阁的回忆也印证了这点:“她毫未修饰,这说明了她的心境,但她依然是美丽的,宛如一朵幽兰,幽静而超然地藏匿在深谷中。”这与我第一次看见陆小曼的照片的感觉极其相似,书案之上的小曼,凝眸而笑,眼睛中的清澈透亮,便是岁月弥久,黑白的影像中也难以遮掩住。怪不得徐志摩要说“一双眼睛也在说话,睛光里漾起,心泉的秘密。”也只有这样会说话的眼睛,才这般叫人心醉。
 
很多人喜欢凭空臆造一些自以为是的东西给别人,也不管人实际如何,素净清雅如溪水潺潺,如山涧清鸣的小曼竟然在人们的传言里完全走了模样,成了庸脂俗粉原也不是太过惊奇的事。
 
女性从内屋后花园中逐渐走上社会的舞台,并成为焦点,这无论如何是值得称许的。陆小曼成为了那个时期新女性的代表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尽管一路坎坷,备受争议诋毁,陆小曼的一生却可称得上最为性情,最为恣意的,这是许多的女性无法做到的,林徽因再是高傲,再是美貌,再是被男人恩宠,却也难免得看别人的脸色多一些,更在意于别人的三两言语,活在别人绘制的颜色中不得自由,无法随性泼墨涂彩,最终成了别人喜爱的风景罢了。
 
陆小曼得到的爱,不比林徽因少,论起爱的真切执着,她的前夫王赓丝毫不逊色于金岳霖,其才学也并不输于爱慕林徽因的任何人。早年毕业于清华后远赴美国留学,先后在密芝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最后在西点军校毕业,是艾森豪威尔的同学。试想,一个赫赫有名的将军,在妻子爱上自己的朋友并且执意要离婚另嫁,就算是被欧美熏陶的再开化,其颜面都是毫无光彩的,而他能把陆小曼的幸福看得比自己更为重要,无不是因为爱小曼深入骨髓之故,尽管他不浪漫,但是这爱却是赤金不掺杂质的。与小曼办理离婚手续时,他对徐志摩说“我们大家是知识分子,我纵和小曼离了婚,内心并没有什么成见;可是你此后对她务必始终如一,如果你三心两意,给我知道,我定以激烈手段相对的。”【梁实秋《徐志摩与陆小曼》】而离婚之后终身未娶,更是证明了小曼在他的心中无人能够替代,尽管他的爱没有能够以小曼懂得和接受的方式出现,却也叫人唏嘘感叹。
 
有一种女子注定就是悲剧,如陆小曼之遇林徽因,由不得你徒生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
 
世人总是偏心的,总把赞誉给那些符合循规蹈矩,符合所谓传统妇女美德的女子,而对于那些离经叛道,出位离奇的女子向来是藏着偏心的,自己不能为或者想为却不敢为,就偏要把那敢作敢为的人一棍子打死,非如此不能显示自己的正道,更有龌龊之人是得之不得,必竭尽毁之。
 
林徽因无疑是美的,她几乎集聚了女性所有能闪烁的光辉,把一个完美女人演绎得让你心折而愉悦。她的完美得之于梁思成的成全,我很难想象如果她没有梁思成的爱,是否还是今天这个让大家没有丝毫指摘的女子,如若她不幸选择了徐志摩或者在与梁思成婚后改嫁金岳霖,又会如何呢?是否也会千夫所指?是否还能保留现在这样一副天仙在上不食人间烟味的模样?
 
一个好女人原是一个好男人成全的,陆小曼没有梁思成来成全,她的前夫为了成全她的爱情而主动退让,以为这便是把她送往了她心之所往的幸福之途。只是,她便是这样的义无反顾,为着心中燃烧的爱情,甘愿舍身纵入万丈火焰之中,遇见了一个毁灭她的徐志摩,所以她成了悲剧。也或许他们本身就是相互的毁灭,注定了那短暂的缘分和长久的遗憾,留给了世人一个一个可以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们用坎坷灿烂的人生成全了所有人的好奇。
 
如果陆小曼只是与王赓白头偕老,不过是另一个孟光接了粱鸿案的再版,毫无新意。陆小曼不是贤良淑德的旧式女性,她有自己的思想,独立的作风,她对于订婚结婚才一个月时间的婚姻并不满意,王赓与她的爱好性情迥异,她被沉闷的婚姻折磨得毫无生趣,徐志摩这样风流倜傥的诗人出现好似一道彩虹,叫陆小曼看见了阴雨绵绵之后窗外最美的精致。
 
徐志摩的婚姻与陆小曼异曲同工,都谈不上多少美好,一样的尊崇于父母之命,只是两条偶尔汇合的河流,在相遇后便即分开,各自奔赴在自己的情感旅程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彼岸。而徐志摩与陆小曼这两颗孤独而寂寞的灵魂在一个时空隧道中相碰,注定是要粉碎,揉为一体,无法割离的。
 
我不晓得曾经徐志摩爱林徽因有多深,也无法从现有的文献与残存的诗歌文字中寻到多少只属于他们恋情的旧痕。很多东西,如果只是萌芽而没有开花结果,便只能靠一些揣测去想像那些或许存在的旖旎情致。
 
一个被专注于工作的丈夫而冷落中的寂寞妻子骤然被一个贸然闯入生活的诗人吸引,且这种交往是得到了自由民主熏陶下的丈夫的许可及鼓励的,那么后果的肆意便也不是这个丈夫能掌控的了。也许他们开始交往之时,只是彼此吸引,也许初相遇,便是沧海难渡,从此后,便是桑田永结。“一个是窈窕淑女,一个是江南才子;一个是含露玫瑰;一个是抒情的新诗。”这诗歌与玫瑰的相逢,便是人间风景无限。1924年的舞会,注定要为这平庸乏味的世界成就一段惊世绝恋。
 
这是一次怎样的心湖惊鸿,这是一次怎样的情海漾舟。她翩翩的裙裾下,蕴藏着中西合璧的风情,她款款的舞步中,踩踏着至古而今的诗意。她在瞬间,驻进他的心田,播撒进一粒种籽,成了他诗的根,成了他梦的芽。从此,他无法根除,从此,他只能与它相依相伴,哪怕未来是火海刀山。
 
徐志摩,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女子。他知道,这就是他于茫茫人海中访的唯一灵魂之伴侣。徐志摩曾经这样描述当初他为陆小曼而受到心灵震动的事:“今晚在真光我问你记否去年第一次在剧院觉得你发鬈擦着我的脸(我在海拉尔寄回一首诗来纪念那初度尖锐的官感,在我是不可忘的)。”
 
于是,他能在深夜把一封信写两三个小时,于是,他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所有人惊诧的目光中,告诉世人,他爱着这样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这个别人的妻子,他要与她执手相守,他要和她的幸福与忧伤同行。这个时期,小曼成了诗人诗歌的源泉,如《花的快乐处》《春的投生》,《一块晦色的路碑》,《翡冷翠的一夜》。徐志摩说:“我的诗魂的滋养全得靠你,你得抱着我的诗魂像母亲抱孩子似的,他冷了你得给他穿,他饿了你得喂他食———有你的爱他就不愁饿不怕冻,有你的爱他就有命!”更向世人宣示:“我之甘冒世之不韪,乃求良心之安顿,人格之独立。在茫茫人海中,访我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如此大胆直露,如此毫无忌讳不羁,他终于触怒了所有的人,他仓皇而逃,逃到了那个一别再别的康桥水波旁。只是,临别前,他要他爱着的小曼,每一日都要把她的心寄存下来,留给他看。
 
爱情,是带着泪水的甜蜜忧伤。而此时,这思念的甜蜜与痛苦的焦灼,叫这个年轻的诗人无所适从。谁把心揉碎,掷于这微波粼粼的湖底。志摩轻拂着堤岸的杨柳,这曾经梦里的新娘。远隔重洋的小曼,此时在遭受怎样的煎熬,她在道德与情感中挣扎着,在闲言与碎语中无助着。而他却只能这样隔海守望,守望着苍茫的云雾,守望无垠夜空。诗人举目望去,都是故都那道亮丽的风景线,那个“北平不可不看的女人”。心疼了又疼,疼出的泪水晕染成了相思的玫瑰,在英伦的上空一次次绚烂而开。
 
他太思念小曼,以至在丧子之痛还未曾从那些带着露水的鲜花中消散,他便急忙忙拿着张幼仪痛下决心给的自由放行中的离婚证书,揣着小曼一纸飞鸿的余温回到了北平。
 
这次,他带着自由之身而来,而此时,陆小曼正在为自由而抗争。他要回来,与她站在一起,一起为着自由之爱抗争。他们取得了胜利,却又难以说是胜利。陆小曼在离婚前夕得知自己怀有身孕,而在痛苦的思索中,终于难以舍弃与徐志摩得之不易的爱情,悄悄去了一家德国诊所拿掉了孩子,这次的手术失败,叫她落下了终身的疼痛,也使得后来的一些事情充满了遗憾,充满了惋叹。
 
这仿佛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一场被祝福的爱恋,梁启超冰冷的咒语成谶:“我看他(指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
 
这场爱,从一开始就被志摩最崇敬的老师下了蛊。那忍辱而悲的婚礼在小曼的心头埋下了永久的伤痛。如果这场爱恋如徐志摩与林徽因的爱情无疾而终,那么谁人不记得那些纯美的诗句,那些浪漫的场景?那么陆小曼是否还要在漫漫人生中,背负着那些不堪的骂名,在“祸水”、“妖妇”的罪名下,惨度余生?
 
可是,他们终于还是两团炽热的火,非要彼此溶化在各自的身体里,非要在实现的炼狱中走一遭,然后同归于尽。多少的爱,只有在蓦然回首时,才知那是过了万水千山的一叶扁舟,冲破了艰难险阻,却带着那一路的风霜雨露,沉重不堪,斑驳淋漓。
 
五年的婚姻,铸成生命里再无法抹平的伤痛。各自撕裂成碎片,在时光中飘摇。诗人奔波在生计线上,小曼沉沦在烟色挥度里。爱是一场相互的妥协,失去哪一方的努力,都会最终分崩离析。在困顿的生活与翁媳关系极度紧张中,原本热烈而甜蜜的爱情逐渐冷却,他们二人渐行渐远。
 
诗人累了,终于在一场飞机事故中写完了人生最后一首再不能阅读的绝命诗。
 
这是一场最完整的爱情,欢喜与悲哀同在,浪漫与曲折同存,它是真正意义上冲破了旧时的封建礼俗,道德藩篱之爱的典范,一场真正勇敢的自由之爱,它是上个世纪的一场绝恋。

  如今徐志摩与陆小曼的故冢上,该是怎样的荒蒿满目,黄花堆积。可是,终于还有一场爱情是留存在了这个人世间,在坊尾巷头耳鬓厮磨。
 
世人把徐志摩的死归结与陆小曼,不知道这样的逻辑从何得来,就如现近许多人把徐志摩诸多写给陆小曼的情诗都改给了林徽因一样,总是按照自己的一相情愿去揣测他人,总要把故去的人按照自己的心意重新活一遍。
 
徐志摩爱过林徽因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这份爱情是无疾而终的,此后他之于她不过是前面情感的顺延,一种情感后的升华,人们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亵渎这份可以与爱情相媲美的情感,全然不顾徐志摩至死都深爱陆小曼的事实,而让诗人在自我臆测的遗憾中死去,好象非如此,不得以使一些浪漫的爱情故事让人读来唏嘘感怀,对天长叹。
 
成全了大众的审美,成全了大众的心理,却冤屈了一个绝代才女的陆小曼。她所有的光辉都在人们的私心下被遮掩,被抹杀,于是人们对林徽因爱,对张幼仪怜,对徐志摩憾,对陆小曼就只有恨或者憎了。
 
美玉总是要焕发她原有光彩的,那是深埋在泥土中也是要被挖掘出来恢复其本来面目的。当我得知徐志摩的失事遗物中留有随身携带的陆小曼的山水长卷时,不禁为世人的枉自揣测诗人是为了林徽因之爱而死有些好笑、一个时常出门都要带着娇妻画卷的丈夫,一个时刻不忘为娇妻的画卷留下各地大师墨宝的丈夫,心中哪里还能装下旁人。而小曼手捧自己的画卷内心该是多么的肝肠寸断便不是我这个局外人能体味的了。郁达夫这样的妙笔也说他难以描绘小曼当时的悲恸,他说:“悲哀的最大表示,是自然的目瞪口呆,僵若木鸡的那一种样子,这我在小曼夫人当初接到志摩凶耗的时候曾经亲眼见到过。其次是抚棺一哭,这我在万国殡仪馆中,当日来吊的许多志摩的亲友之间曾经看到过。”
 
陆小曼,一个张扬而内敛的女性,在徐志摩死后呈现了一个女性另一面的光辉。她把一个女人所有的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她让所有指摘她的人汗颜羞愧。斯人远去,她铅华洗净,甘愿淡泊,绝迹曾经留下旖旎风光的地方,而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于是我们就有了《徐志摩全集》,于是就有了证明他们爱情的《爱眉小扎》。春花秋月情未了,冷暖由人心自明,人生起落寻常事,素衣纤手春秋笔。她无须用语言去为自己做任何的辩解,她用后半生的孤独清苦换前半生的红艳繁华,她用一个女子柔弱的身心告诉世人爱的真谛。
 
如若陆小曼仅为一个平凡女子,徐志摩又何至于为她而众叛亲离?一个仅仅在舞会中倾倒众生的女子,就能使一个见多识广,浪漫热情善良纯真的诗人为之生死相随?那诗人也未免太过浅薄了,如此一来,那个完美女子林徽因也未见得的光辉了去,能爱一个浅薄如斯的徐志摩,其人也可想而知。所以总在想人们为何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美不是靠诋毁另一个人而成全的呢?
 
人们无法体会他的爱,所以把一切的责难给了他的未亡人,却不知道魂归蓝天的他该是多么的心碎,为了那些责难,他死不瞑目。他爱的女子,在他的身后备受折磨,这不是他的所愿,他要把最好的生活给予他爱的这个女子,但是人们却曲解了他的如海深情,而肆意的把自己想象的故事附会在他们的故事里。
 
人们可以容忍一个平凡庸俗的女人在你生活里横眉竖眼,却容不得一个才华横溢的绝色女人在你视野中恣意张扬。于是,陆小曼你的悲剧不是你,而是别人。
 
还是刘海粟先生对此事的看法公允,他在文章中回忆说:陆小曼离开王赓改嫁徐志摩后,当年在北京把她捧为天人,以一睹芳颜为快的名人雅士们,立即变成武士和猛士,对小曼大加挞伐。好像当年卓文君不嫁给别人而嫁给司马相如,这些“别人”们就大骂文君“私奔”和“淫奔”,诋毁她当炉卖酒等于卖笑和卖身。(天晓得,如果真有一个美艳的少女当炉向他卖笑,也许是不反对的!)
 
人心之叵测,可见一斑。可以把你捧上天去,也可叫你堕入地狱。就如梁启超那样的人,也虚伪的无以复加。小曼是离婚女人便配不得徐志摩,是为祸水,可徐志摩这样朝三暮四的离婚弟子难道就很配得起陆小曼吗?何况小曼的婚姻也是因为徐志摩的痴缠而解体的,这个老夫子何以就把那些罪则全部加诸于小曼,还许下那许多恶毒的诅咒。倘使徐志摩当年把他的儿媳妇林徽因追到手,我还真不晓得这个老夫子会气得吹鼻子瞪眼还是口吐白沫翻白眼了。如若他的儿媳妇林徽因后来果真与他的儿子离婚嫁给金岳霖,这老先生是否会从坟墓中跳出,也骂林徽因一句离婚的女人再婚是“妖妇”,是“祸水”。虽是未果之事,却也是有此心,那么林徽因与陆小曼的行为谁又比谁低贱呢?
 
人们可以为金岳霖先生之爱林徽因而赞叹不绝(同样是不为社会所包容的不伦之恋,却也被打造成了光彩鲜亮的绝世之情,这样说绝非我对金岳霖先生的亵渎,从内心里我是很崇敬他的,也尊重这样一份情感,只是以此事推及小曼,为小曼不平而已),却会为翁瑞午之恋陆小曼的不离不弃而看轻乃至低贱于他们。人的偏心总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对人对事总是报着很多的怀疑,总不会就这样偏听偏信了这世俗人等的蜚短流长,总要自己剥开历史的尘雾,去看个究竟。
 
金岳霖的爱太圣人了,其实他何尝不想与林徽因琴瑟相谐,无奈林徽因不是陆小曼,她可以把这些情感收敛于嘴边的一个微笑,可以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一边与丈夫同谱夫唱妇随的美妙曲调,却又不舍弃金岳霖的一片痴心虔诚而心安理得。她可以依旧高贵的周旋与不同的男人之间而如鱼得水,却丝毫不理会他人的情海波澜是如何的汹涌澎湃。
 
而陆小曼的爱是凡俗生活,是可以摸透它的泪水浸染与欢笑莹润的,他们是这样真实而悲恸,这样美好而欢快。
 
在徐志摩死后的岁月里,只有翁瑞伍不离不弃,关怀备至。我曾经假想,徐志摩是有预感自己无法照料陆小曼一生的,所以他会纵容小曼与翁瑞午之间的关系发展。而在实际的生活中,为小曼带来最多乐趣的也是翁瑞伍。他们有太多相似的爱好,比如戏曲,比如绘画。据说翁瑞午是清代光绪皇帝老师翁同龢之侄孙,其父翁印若历任桂林知府,是当时著名的画家,家中所藏颇丰,绝世珍品无数。他自然不是当时主流文化的名流,不过是前朝的落魄王孙。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完全鄙夷此人。至少他对陆小曼的感情是真挚的,几十年如一日的照料也非一般人能做到的。
 
在上海中国画院保存着陆小曼刚进院时写的一份履历如此讲述他们之间的关系:我廿九岁时志摩飞机遇害,我就一直生病。到1938年卅五岁时与翁瑞午同居。翁瑞午在1955年犯了错误,生严重的肺病,一直到现在还是要吐血,医药费是很高的,还多了一个小孩子的开支。我又时常多病,所以我们的经济一直困难。翁瑞午虽有女儿给他一点钱,也不是经常的。我在1956年之前一直没有出去做过事情,在家看书,也不出门,直到进了文史馆。
 
陆小曼是一个无视道德束缚的人,所以也不会对别人非议她与翁瑞午有何不安。因为堕胎落下的病根,一直残酷地折磨着她的健康,而翁瑞午一手传承自名师丁凤山的推拿绝技,为小曼减轻了病痛,甚至到了依赖不能离的地步。男女固然授受不亲,无时无刻不在的疼痛,不但严重影响了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夫妻生活,亦失去了生儿育女带来的天伦之乐。陆小曼越发离不开翁瑞午的按摩推拿,以期减少这精神与身体的双重疼痛。一些传言所说的二人苟且之事我是有保留的,徐志摩有前车之鉴,小曼前夫是如何失去小曼的,他最清楚,自不会如此拱手把娇妻送与他人,就算是心底对小曼再无爱意也断然不能忍受戴绿帽子,而他之所以能让翁登堂入室毫无忌讳,我个人以为是小曼本就没有能力或者不喜行那些男女之事。从王亦令的回忆中看到小曼曾经告诉王妻的密事说王赓“并不纯为赳赳武夫,也很有文艺修养,更兼在那军阀混战的年代,凭着西点军校出身的资历,足保前途无量,所以陆原不以此为怨偶,后来破裂的原因,正是由于王赓体力过人,可以整夜贪欢,而陆觉得无法适应,遂告仳离。”所以在小曼年老色衰,体力几无,且又穷困潦倒的时候,翁瑞午也毫无嫌弃,待她一如从前未曾衰减。那么他们的在一起便没有多少肉体亲昵的关系应该不是虚言。如果只是贪欢,如果翁瑞午确也仅是花花公子,哪里有理由倾家荡产为小曼补贴生活,救治病痛,近三十年没有怨言没有后悔。
 
小曼为人极坦诚,说话爽直,断不肯遮掩,以她的性情,对道德风俗的无视,绝对不会在意自己和翁瑞伍的事被人说三道四,所以也就不会有什么狡辩可言。因此她对很多亲友说的,在徐志摩活着时二人并无其他事,我个人是比较相信的。
 
陆小曼说她对翁瑞午“只有感情,没有爱情”。就算是这样的感情,也是难能可贵的,并不该遭受他人的鄙薄。试想,一个无依无靠,被社会公众所遗弃,没有能力生存的女子,在那时,面对那么多的责难,那么多人的鄙弃,不为所动,甚至拒绝了胡适的援助,只因胡适的条件是要她断绝与翁的关系,便能负担她今后的所有。如果陆小曼真的是贪图生存,那么与胡适在一起自然可以衣食无忧,可是她却断然拒绝了 “瑞午虽贫困已极,但始终照顾得无微不至,廿多年了,吾何能把他逐走呢?”,并果如她自己所言,再不与胡适来往。这份坚决与坚贞,哪里是一个羸弱女子能为,更非一个乞讨他人怜悯之女子能为。在乱世之中,能这样坚守,谁有资格对这样情感鄙夷?王亦令在《忆小曼》一文中说:凡是认识陆小曼的人,几乎异口同声称赞她宅心忠厚、待朋友热情、讲究义气。甚至有人作出这样的评论:男人中有梅兰芳,女人中有陆小曼,都是人缘极好,只要见过其面的人,无不被其真诚相待所感动。她绝不虚情假义敷衍他人,而是出于一片赤子之心。
 
陆小曼有丈夫之气,所以胡适空认识了小曼一生,却会提出这样一个对于小曼来说违背其心性品格的条件来,不能不说是遗憾。
 
患难之中,相互扶持,不以爱情之名去美化,却也不该以其他的蜚语去诋毁。随着时光悄悄褪去隐藏在她身上的面具,,那些陈旧不堪的纱幔渐渐支离破碎的时候,陆小曼这个曾经千夫所指的女子,终将把她散发的所有的美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
 
陆小曼后半生倾心于绘画艺术,遍拜名师,为曾经徐志摩一直希望她成为的那个女人而努力着,终有所成。徐志摩对陆小曼说:“你不知道我怎样深刻的期望你勇猛的上进,怎样相信你确有能力发展潜在的天赋,怎样私下祷祝有那一天叫这浅薄的恶俗势力的‘一般人’开着眼惊讶,闭着眼惭愧。”这也许就是懂得,这也许就是灵魂的知己,只有那些能堪透你内心秘密的人,才能击碎你所有的防线,开放你紧闭的城池,让他进来,驻守在心田。懂小曼者不过一二,得之他幸,不得他命,于是陆小曼甘愿把自己所有的快乐和痛苦在后半生与他一一品尝,于是就成了他三千溺水而只取的一瓢。
 
我曾经偶然的机会中亲眼看过陆小曼的山水画。其笔墨之俊雅逸远,实有一颗干净单纯之心才能为。她的画不繁琐,皆为远山峻岭,苍茫与寂寥同在,迷蒙与清幽同存。一如她的性情,看似冷峻的,实则温婉,清淡而不失高雅。没有那些清明以来山水的大气磅礴,有的是清逸,有的是淡远。女性的纤细缔造的逶迤,女性的敏感成就的灵性,与她与生俱来的豪爽性情,让她的山水有了生气,有了活的灵魂。
 
陆小曼没有专事文学创作,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其文学上的才华,与徐志摩合著的戏剧《卞昆冈》,与王亦令合译《泰戈尔短篇小说集》、勃朗特的自传体小说《艾格妮丝•格雷》,还合编了通俗故事《河伯娶妇》。而她的个人文集收录的日记与诗歌散文,都显示了她的才华不可漠视。
 
她可以在任何一个时代兴风作浪,她可以挑起所有男性潜藏的热情与欲望,无论是学富五车,还是才高八斗,在她翩翩裙裾下都失去了颜色。她体现了女人所有的妩媚与温柔,表达了一个女人完整的渴求和本真。
 
她不是烟花,却比烟花寂寞三分,她不是玫瑰,却比玫瑰美艳动人。她是一汪碧海,澄净透明却又深广难测,她是上个世纪流动的诗篇,她是历经劫难后不衰的红颜。
TinyPic image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