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度:清朝与北洋政府灭亡的最大功臣---晚清是君主立宪制社会,不再是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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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度:清朝与北洋政府灭亡的最大功臣---晚清是君主立宪制社会,不再是封建社会

本文有三个部分:从人口和贸易调度看清朝的成绩,清朝政治改革成绩,清朝和北洋
军阀灭亡真相。


倒霉的清朝: 右派骂他封建专制 左派骂他和买办勾结欺压人民 民晕骂他 大汉族主义者更是骂 当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还有 海外反华势力:诬蔑清朝挑起民族矛盾 儒教信徒:清朝不是正统,甚至把纪大才子也骂成汉奸,媒体有报导 我朝批判清朝:社会主义道路是最正确的选择


在1000年前,中国的人口只有1600万,西欧加上南欧的人口也才约2700万,据估计全球人口约6000万。那时,欧洲的人均寿命仅30-42岁。

在欧洲资本主义兴起以前,世界各地区的人口平均寿命都很短,到18世纪,欧洲资本主义迅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条件有所改善,欧洲人口的平均寿命开始有了显著的提高。

到19世纪中叶,欧洲的平均寿命超过了40岁。

在20世纪末期,世界人口男女平均寿命分别达到63.3岁和67.6岁
发达地区人口的男女平均预期寿命分别达到71.1岁和78.7岁,男女平均预期寿命最高的日本已分别达到76.8和82.9岁。

欠发达国家的男女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61.8岁和65.0岁
最不发达国家人口的男女平均预期寿命也上升49.6岁和51.5岁。

上述数字表明,清朝人口平均寿命并不明显低于欧洲
而民国时期和我朝的人口平均寿命却显著低于欧洲
因此,用人口平均寿命诬蔑清朝不成立

现在说世界贸易:
清朝除了海上贸易,还有陆地贸易,比如在北京和俄国的贸易,在朝鲜和东南亚的贸易
总的来说,绝不次于现在,更不用说民国和毛时代


对于百姓,中国主要是农民,现在也如此

民国不提了。混战时代

毛时代有剪刀差,本来我们出人和苏联出武器一起打朝鲜战争,结果我们后来却要掏钱买苏联武器,欠了不少外债。除了外债,毛为了当世界老大,如同今天的台湾金钱外交,无偿援助亚非拉小兄弟,这些无偿援助和外债,再加上剪刀差,主要落到了农民头上。

现在,情况有所好转,但是,加入世界贸易体系的条件过宽,美国用基因农业产品对抗我们的农业天然产品,黑龙江大豆农民有的因此破产。

因此,从世界贸易和对百姓的角度看,都没有否定清朝的有利证据。


谁让他是封建专治的社会呢?



晚清是君主立宪制社会,不再是封建社会 见我的慈僖mm万岁一文
当然,所有咒骂清朝的,是不承认这一点的



中国政治史是各国政治史中最完备最连续的。周公制礼作乐,年湮代远,且多出诸传说,殆不可考。虽然在中国古籍中这件事是始终被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的里程碑事件而载入史册的,但今日无法确知当时实际情形,只能存而不论。秦始皇帝扫六合,一天下,创立了全新的统治方式,“千载犹行秦法政”,影响了整个君主专制时代;西汉黜百家,尊儒术,为两千年的政治文化定下了基调,秦汉之交也应该是政治上的一场革命。最近的一次,资料也比较完备的,就是清末新政。它在中国开创了宪政的新时代,播下了现代政治文明的种子,后此任何一次“革命”所代表的变革,所蕴涵的意义,都不如清末新政来得深刻,来得剧烈。


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日。以下未经说明皆用阳历),尚在西安的清廷颁布上谕,申明要变法革新:“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各举所知,各抒所见。” 是为当国者讲求新政的开端。1901年4月,上谕成立“督办政务处”,“于一切因革事宜,务当和衷商榷,悉心评议,次第奏闻。” 其后,政治方面略有改革,如裁撤詹事府和通政司、废除刑讯等,但总体变化不大。经济上也有所动作,中央政府设立了商部,开办大清银行,并颁布了在省会及大城市成立工商两局的章程等,但亦无甚起色,后遂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之事。
  1905年7月16日上谕:“特简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等,随带人员,分赴东西各洋,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 7月27日,又增派商部右丞绍英随同考察。不料五大臣未出都门,即遭革命党人吴樾炸弹行刺,载泽、绍英受轻伤。10月26日,上谕以尚其亨、李盛铎替代徐世昌、绍英出洋 。1906年7、8月间,五大臣先后回京,“痛陈中国不立宪之害,及立宪后之利。” 其时立宪之说早已风行宇内。1903年11月柳亚子在《江苏》第6期发表《中国立宪问题》一文,说当今“遍四万万人中所谓开通志士者,莫不喘且走以呼吁于海内外曰:立宪!立宪!!立宪!!!” 1904年2月日俄战争爆发,俄国战败,一时哄传立宪政体战胜了专制政体。人们对于宪政的热情之高,几至于认为一行宪政,则百病全消了。五大臣出洋归来,亦以宪政为请,更加坚定了统治者立宪的决心。载泽《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历数宪政三大利:一曰“皇位永固”,二曰“外患较轻”,三曰“内乱可弭”。 正好迎合统治者的需求,消除了他们对立宪的戒心。五大臣奏报完毕,慈禧即令各王公大臣将奏折传阅讨论,结果公议立宪有利,应该实行,只是在时限缓急上各有分歧。1906年8月29日,庆亲王奕劻等“面奏两宫,请行宪政” 。9月1日,上谕“仿行宪政”。其时距五大臣回国仅1个月。

 这篇史称“预备立宪诏”的上谕说:“我国政令积久相仍……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决定“详细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 颁布“预备立宪诏”的第二天,即有上谕改革官制,“饬令先行厘定官制”。 钦定的编制官制大臣们一个多月后拟制出改革中央官制的草案,送达朝廷的第二天即得到答复,除裁撤军机处、设内阁总理大臣外全部批准,并立刻进行了相应的人事调整和安排,同时令奕劻等与各省督抚会商地方官制 。一时全国哄动,士大夫无不以改官制为言,内外大臣更是奏章迭上,倡言自己的看法。1907年7月7日地方官制方案上报朝廷,当天即得到上谕“著由东三省先行开办”,“直隶、江苏两省,风气渐开,亦应择地先行试办,俟著有成效,逐渐推广。”
 

1907年8月13日,上谕设立宪政编查馆,负责调查各国宪法,编订宪法草案,并搜求编辑各国法典、统计表等 。
1908年7月,清廷公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
8月27日,宪政编查馆进呈宪法大纲,当日得到批准。同时批准公布的还有《议院要领》、《选举法要领》和《议院未开以前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因立宪预备期为九年,故又称为《九年筹备清单》)。

不料11月份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相继去世。两宫遗诏皆重申立宪进程应该遵循以前的计划。

12月2日,宣统皇帝即位,载沣摄政。第二天即有上谕:“严饬内外臣工务在第九年内将各项筹备事宜一律办齐,届时即行颁布钦定宪法,并颁布召集议员之诏各等谕。”
  
根据《九年筹备清单》,1909年2月17日,清政府发出上谕:“本年各省均应咨议局选举及筹办各州县地方自治,设立自治研究所,选用公正明慎之员绅,一律依限成立。”
10月,各省咨议局成立。
11月,以溥伦及载泽为纂拟宪法大臣,陕甘总督升允因奏阻立宪而开缺。
  
1909年下半年至1910年初,各省咨议局选出代表齐赴北京,请愿速开国会。清廷以“筹备既未完全,国民智识程度又未划一,如一时遽开议院,恐反致纷扰不安,适足为宪政前景之累” 为由予以拒绝。
1910年5月,请愿代表及一些商会代表再次伏阙上书,请求速开国会,又以同样的理由未获批准。
10月,原先的请愿代表联合北京各界人士,第三次上书请愿,至有剜肉血书者 。各刊物报纸、各社会团体也争相鼓吹开议院、定宪法,声势十分浩大,又有各省督抚大半来电奏请速开国会并设立责任内阁。
更加适逢其会的是,在预备立宪的计划之中作为议会之基础的资政院第一次年常会在10月3日召开,按章程会期为三个月。请愿代表上书资政院,资政院代表本大多来源于各省咨议局,自然引起同情与共鸣,遂决议上奏请速开国会。其时国内局势已经极度动荡不安,革命渐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清政府为了平息骚乱,控制局面,经过紧急会议,就于11月4日发布上谕,宣布提前于宣统五年召开国会,比原定计划提早了三年。
1911年1月17日,清政府批准颁布了《修正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将立宪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新的年限进行了压缩裁减。
  
1911年5月8日,清政府批准颁布《内阁官制》和《内阁办事暂行章程》,设立责任内阁,任命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内阁协理大臣。因奕劻内阁13人中共有皇族6人,多称之为皇族内阁。同时建立弼德院,由顾问大臣充实之,拥有“宪法及附属法令之审议及解释”等权 。但时势的发展远远出乎当权者的预料。

5个月之后的10月10日,武昌起义的枪声就打响了,北京立刻陷入一片惊慌。为了挽回大势,争取人心,清廷于10月30日接受了奕劻的辞职,取消了皇族内阁,并宣布开党禁,允许革命党人依法组成政党。
11月5日又下诏“一俟议员选定,即行召集国会” 。
11月3日颁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模仿英国体制,实行虚君共和。

然而大厦将倾,扶之何易?随着各省先后宣布独立,大清的图强郅治之梦也随着帝国本身的土崩瓦解而烟消云散了。



新政的政治成就:体制革命
  
对一个历史事件的评价,单看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和时论是远远不够的,某些行为对人类的影响永远不会停止,历史每经过一个新的阶段,人们就可能对它作出重新评价,这并不意味着后人比前人高明,而是他们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缘故。对于现在及以后的中国政治来说,清末新政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

既名“新政”,自然是以政治上的革新为主,实际拟定和实行的改革措施也确实是以政治为多,改革所影响最深的领域也是政治。由于当时中国的政治问题非常突出,简直已经到了压倒一切的地步,因而任何其它领域的改革也都不可避免地最终归结于政治的变革。新政的开始起因于帝国的危机,但它又刺激引入了新的思想和新的价值观,反而又加剧了帝国的危机,促进了清朝的灭亡,然而新政所带来的新思想、新概念、新制度,却辗转保留了下来。
  
新政所规划的改革措施,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来得及推行,已经明令实施的计划也有相当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收效甚微。但是,我们所要考察的清末新政是在一系列历史事件链条中的一环,它受到了以前历史环境的影响和限制,也影响和限制了后来的历史环境,我们不仅要注意它的“实际意义”,更要注意它的“符号意义”。清末新政是一种历史进程的实际体现,同时又通过它的行动和宣言,传达了关于这个进程的复杂信息。下面是它的实际内容及其符号意义分析。
  
新政催生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宪法,专制统治者公开甚至是急切地打出宪政大旗,标志着中国政治翻天覆地的变化。
  
1908年8月27日,清廷颁布《宪法大纲》,共有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计23条。这个“宪法大纲”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完整宪法,而是“预为筹定,以为将来编纂之准则” ,是一个纲领性的、原则性的预备宪法。单就形式而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国拥有宪法,即意味着该国的根本制度被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定。宪法享有至高的尊严,虽然各国宪法的修改权限及程序略有不同,但在所有的立宪国家之内,修宪都是政治上的一件大事,一定会引起全体国民的注意,因而也就十分慎重,因此,宪法的形式限制了绝对的权力,宪法面前,不存在任意行事的人。这与秦汉以来的专制传统是直接对立的。在中国古代政治思维和政治设计中,没有任何对君权的强制性限制。对君权的限制只有两种软约束:一是道德约束,通过道德教化,希望君主将儒家论理内化为自觉行为,从而减少君主有意识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儒生们的最高理想就是“得君行道”,“格君心之非”,使绝对权力自动地按照“道”的轨迹运行;二是谏院等类似机构的设置。毕竟君主“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他的道德自律和对社会现状的体任是很不值得相信的,于是有了专门向君主提意见的谏官。“武死战,文死谏”,固谏被杀成了文官无上的光荣,这反映了人们对限制君权的道德认同感,但同样也反映了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无可奈何:君主的合法性来自天命,而非儒生和官员,苦劝不听,只能由他。朱元璋读《孟子》至“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勃然大怒说:“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乎?”命撤去文庙孟子牌位。 明朝后期,又大肆杀戮言官。可见君主专制发展到明清时代已经达到顶峰。“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但是晚清内外交迫,国事日蹙,居然仿照外国,拟出宪法,将君主所享权力逐条列出,且云:“夫宪法者,国家之根本法也,为君民所共守,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当率循,不容逾越。” 君主权力大小暂且不论,“君权法定”的观念与事实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在中国,不能不说是政治系统的革命性转变。
  
从内容上来看,《宪法大纲》多被指斥为致力于维护君主大权,限制臣民权利。这固然是它的致命伤,但是我们认真分析以下它的具体条文,仍会发现许多不可小视的转变。第一、二两条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君主的至尊地位是一切君主立宪国家的共通点,如果据此指斥它“把中国历代帝王曾奢望而不可得的万世一系也写入了宪法” ,不免失之刻薄。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宪法大纲》没有玩弄“天命”、“天子”的旧把戏,而是直接了当地规定了皇帝的地位至高无上,这就意味着皇帝的尊严和地位来源于宪法,即宪法替代了天命而成为统治者合法性的源泉,毫无声息地完成了韦伯所谓从“传统型”和“奇里斯玛型”向“法理型”权威的转变。直至今日,执政党的合法性来源除了宪法外,还要向“历史”和“国情”中寻找依据,远不如这部准宪法来得彻底。
  
《宪法大纲》在臣民权利义务一项中,规定了臣民拥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和私有财产权等基本人权,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专制政体之下,人民享有哪些权利是不明确的,随时可能会被以合乎社会规则的理由予以侵害甚至剥夺,历代的法律也仅仅是惩治性的,没有任何保护人民政治权利的条文。作为专制统治者,对于人民拥有过多的权利当然是不情愿的。“首列大权事项,以明君为臣纲之义,次列臣民权利义务事项,以示民为邦本之义,虽君民上下同处于法律范围之内,而大权仍统于朝廷,虽兼采列邦之良规,而仍不悖本国之成宪。” 臣民权利自由“实不过徒饰宪法上之外观,聊备体裁,以慰民望耳。” 但是宪法首先是朝廷制定颁布的,它当然不可能尽悖“本国之成宪”,完整彻底地确定人民权利,其次,这也反映出宪法形式的巨大意义:既然宣布立宪,名之曰“立宪政体”,就不得不采“列邦之良规”,在宪法当中列举出臣民权利依符合“宪法”的名称了。臣民权利的规定,将专制制度打开了一个很大的缺口,从这个缺口出发,很可能发展出近代的民主政治。
  
《宪法大纲》虽然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但它一经颁布,就立刻被当作准宪法来使用,中国也破天荒地出现了以宪法为标准处分政事的事件。例如,宣统三年(1911年)六月初九日,各省咨议局议长议员上奏认为:“皇族组织内阁不合君主立宪公例,失臣民立宪之希望,仍请明将谕旨另行组织,以重宪政而固国本”,“君主不担负责任,皇族不组织内阁,为君主立宪国唯一之原则。世界各国号称立宪,即无一不求与此原则相吻合。今中国之改设内阁……而第一次组织内阁之总理,适于立宪国之原则相违反”,要求清廷“于皇族外另简大臣,组织责任内阁,以符合君主立宪之公例,以厌臣民立宪之希望”。 这是社会舆论不满皇族内阁的一次大规模的联名上书。疏入第二日而诏下。诏书全文如下:
  
都察院代奏,直省咨议局议员呈请另行组织内阁一折。黜陟百司,系君上大权,载在先朝钦定宪法大纲,并注明议员不得干预。值兹预备立宪之时,凡我君民上下,何得稍出乎大纲范围之外?乃议员等一再陈请,议论渐近嚣张,若不亟为申明,日久恐滋流弊。朝廷用人,审时度势,一秉大公,尔臣民等皆当懔遵钦定宪法大纲,不得率行干请,以符合君主立宪之本旨。钦此。
  
这一折一谕,应当被浓墨重彩地载入中国政治发展的史册。撇开这件事本身的是非曲直暂且不说,请求和拒绝的双方都是以“各国立宪本旨”为论据,上谕更搬出《宪法大纲》的具体条文为理由,洵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里程碑。预备立宪前的中国,不仅朝廷没有任何关于根本政治制度的争论,就是一些涉及官制改革的讨论,反对的理由也无非是“先王法度”、“祖宗遗制”,至于何时当遵成例,何时当事更张,“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没有什么客观依据。自此而后,政治论争终于有了法理上的依据,有了一个保持相对稳定的标准。

新政设立了资政院和各省咨议局,开中国代议政治的先声。

1907年10月19日,上谕:“前经将旨于京师设立资政院以树议院基础,但各省亦应有采取舆论之所,俾其指陈通省利弊,筹计地方治安,并为资政院储才之阶。” 所谓“前经将旨于京师设立资政院”指同年8月13日(阴历)上谕:“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上下议院实为行政之本。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立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 可见,资政院为议院之基础,各省咨议局又为资政院之基础。
  
中国自有史以来,向无正式的代议机关。

孟子曰:“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 不仅没有成为政治现实,而且他也没有作出相应的制度设计。在一种贤人执政的政治文化笼罩之下,并没有出现过代议制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新政时期因为要向外国学习政治,搞君主立宪,也公然订出具体规划,允诺九年之后开议院了。在议会制度的发源地,英国和法国都是有“庶政公诸舆论”的渊源的,英国议会源于贵族会议,法国议会源于三级会议,而中国在没有任何制度准备的前提下,居然在短短九年之内就要开设议院,这使得我们不能不承认清廷新政的决心之大和变革之剧。
  
资政院和咨议局虽然只是预备机关,还不是正式的代议机构,但是从它们的章程和实际运作进程来看,已经具备了现代代议机关的主要要素。

据1909年8月23日公布的《资政院院章》,资政院应行议决事件为:
一、国家岁入预算事件;
二、国家岁出决算事件;
三、税法及公债事件;
四、新定法典及嗣后修改事件;
五、其余奉特旨交办事件 。

资政院拥有立法与财政等项大权,除选官用人操之君主外,它已经拥有了现代代议机关的基本权力。咨议局的权力有:
一、议决本省应兴应革事件;
二、议决本省岁出入预算事件;
三、议决本省岁出入决算事件;
四、议决本省税法及公债事件;
五、议决本省担任义务之增加事件;
六、议决本省单行规则之增删修改事件;
七、议决本省权利之存废事件;
八、选举资政院议员事件;
九、申覆资政院咨询事件;
十、申覆督抚咨询事件;
十一、公断和解本省自治会之争议事件;
十二、收受本省自治会或人民陈请建议事件 。

已经是相当完备了。虽然咨议局并不能作出最终决定,它与地方督抚如果争执不下时,尚须将“全案咨送资政院核议” ,但是平心而论,又有哪个国家的地方议会不与行政机关相互牵制呢?章程如此规定,不仅不是“局限性”的表现,反而是政治上成熟的象征。
  
在实际的运作中,资政院和咨议局的代表们所表现出的十分高涨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远远超出今天的想象。上文所述各省咨议局派代表赴京请愿速开国会之事,就是显著一例。

1910年10月3日,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开幕,原定会期三个月,后因国事未竣,又延长10天,前后历时100天 。时人描述议院开会情形时有云:

“议员急于审查,政府怠于提案” ,可见议员行使权利愿望之强烈。资政院首议三案都是关系十分重大的事项:

一是广西巡抚侵权违法案,
二是速开国会案,
三是湖南巡抚侵权违法案,

其勇气识见令人感佩。

后来所议涉及重大的提案还有设立责任内阁案、弹劾军机大臣案、开党禁案等等,不一而足。

在各省咨议局与督抚有争议的议案中,几乎全部支持咨议局一方,足见其为民代议的意识之强烈和自觉。

在代议机关对国家政治的关心和影响力方面,辛亥革命以后至今的所有同类机构均不能与之相比。议员们在议场之上,高谈阔论,臧否大臣,抨击政府,弹劾军机,直斥时弊而倡言改革,中国政治发展至此,不论当事者愿与不愿,也是已经整个翻转过来,投入到现代化民主化的历史浪潮里去了。

这里提一句

当年让中国大跃进式的君主立宪改革,  这些人基本没按什么好心,   梁起超,袁大头之流的不用说,杨度也不是一个好饼,

清末立宪是中国立宪运动的最高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一个铁一样的事实:从1906年清政府决定仿行立宪到1911年清政权下台之前短短的7年间,清末宪政化走完了其他国家上百年甚至数百年宪政化的路程。

从1906年到1908年,绝对君权开始置于宪法之下,标志是1908年的宪法大纲 “上至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定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此后,二元制君主立宪体制转换成议会君主立宪制,标志是1911年的《重大信条十九条》。当时舆论说宪法信条则全然颠覆其国体,将树立极端民主主义,殆世界宪法史上稀有之英断也。

在这样短的时间里,清末宪政化几乎涉及到了当代宪政化的所有问题:宪法至上、分权与制衡、人的权利、中央与地方关系、独立的司法乃至专门的行政审判、地方政府、地方自治、政党等。

看清末立宪书籍,那个时候的立宪是不是“吃”太多了,“消化不良”怎么办?

当时最具有权威的宪政专家杨度不仅没有担心消化不良,反而还说“吃”得不够。杨度国会请愿运动就是“强迫灌食”。  清末的宪政化失败、 政权灭亡,最后不是败在所谓的腐败昏晕、腐朽没落, 逆潮流而动,而是败在“强迫灌食”,是被“撑死”的。

没有那个政权在权力无忧无虑时要没事找事干“立宪”。清末政权当然不例外。没有“外患”,清政权是不知道“立宪”是什么东西。因此,清末宪政化开始时,就象二战后的日本的立宪,都是迫不得已。但清政权一旦开始宪政化,则十分认真。

清末立宪是体制内的变革运动,革命派从旁边边帮了些忙。慈禧为立宪“万机待理,心力具殚”;光绪的继承人载沣居然将陕甘总督开缺,原因是因为“奏阻立宪”。因为立宪开缺地方大员,这种历史只在清末才有。

1906年8月28日,醇亲王载沣、军机大臣、政务处大臣、参与政务大臣袁世凯等奉旨召开会议,讨论载泽、端方奏折,是否决定立宪。在这次重臣会议上,没有人反对立宪。只是在推进速度方式上存在区别。核心决策层中的徐世昌、张百熙、瞿鸿ji、袁世凯及载沣赞成立宪,只有铁良、荣庆及孙家鼐略表反对或担忧。这次会议导致了1906年9月1日的仿行立宪上谕的发布。

“外患”加体制内的基本一致的立宪取向,就是最终推动了清末的立宪。在这种情况下,维护一个以宪政化为取向了政治权威便是十分重要的了。在这个意义上看待皇族内阁,实可体谅。

不反对适时进一步向当局施压,推进宪政化。但施压的前提:或者是体制内赞成和反对宪政化的力量对比陷入僵局,或者当局将宪政化进程的允诺不当话,耍赖。这这两种情况在当时基本不存在。清当局确实是在按照1908年8月27日公布的《逐步筹备事宜清单》一步步往前走。在这种情况下,杨度国会请愿不是搅局又是什么?

杨度是“宪法国师”,是最大宪政权威,在那个时代,他说是什么,人家能说不是什么?要不是杨度及其立宪派的国会请愿运动,体制内推动宪政化的“合力”不会分散,并产生分歧。立宪派与地方大员的关系实在太好,影响实在太大,最后致使大量地方大员卷入第三次国会请愿,决定性地导致清政权决定改变立宪步骤,“顺应舆情”。 

杨度国会请愿运动是把“立宪万能”更简单地转化为“国会万能”。萧功秦批之为“制度决定论”,见: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4期《近代中国人对立宪政治的文化误读及其历史后果》, 杨度认为,一个立宪国家国民享有的权利的程度,并不取决于市民社会这样一些支持条件的发育程度,而取决于国会力量的大小。1907年的《金铁主义说》根据君主与国会的关系,把宪法分为三类:民定宪法(英国)、君民合定宪法(普鲁士)以及君定宪法(日本)。他认为,当时英国民众权力最大,就是因为国会力量大之故。而国会力量大小,则与国会成立早晚有关。因此,这位被袁世凯美誉的“旷世奇才”得出结论:只要中国国民力主开国会, 就可以压迫政府听命,这样,中国国民拥有的权力,甚至可以“与英吉利相去不过一间耳。”

理论上, 杨度有点道理,但对于清政权这样的病入膏肓的病人下重药,鲜有病人不被治死的道理。以当时杨度的身分,他不应当不理解当时体制内“政治权威”的现状。如果体制内的合法性无法维持, 这个宪政化还有没有搞头? 因此,杨度是真心帮清朝改革呢?还是诚心灭调清朝?

杨度(1874年—1931年),先后投身截然对立的政治派别。1898年,湖南新政,谭嗣同、熊希龄、梁启超在长沙办时务学堂,刘揆一、杨度同在一起听课、讨论国事。 梁启超当年讲课内容有什么呢?其中有煽动仇恨满族人的伪书“扬州十日记”。

1902年,杨度瞒着老师自费留学日本,受留日学生影响,思想日趋激进,和湖南留日同乡创办《游学译编》。1903年,被保荐入京参加新开的经济特科进士考试,初取一等第二名。一等一名是未来的北洋政府的财长、杨的共事和政敌:梁士诒。由于梁士诒这个名字被说成是“梁头康尾”,而“康梁”因为戊戌变法,正为慈禧太后所恨,所以,梁士诒被除名。杨度是“湖南师范生”,且在日期间有攻击朝廷,策论中有不满朝廷的言论,疑为唐才常同党和革命党,也被除名,并受到通缉。 杨度是否会因此对清朝政府仇恨呢?

杨度再赴东京,与梁启超在横滨相遇。10月,感于“国事伤心不可知”,和梁《少年中国说》,作《湖南少年歌》,发表于梁《新民丛报》,其中有“若道中华国果亡,除非湖南人尽死”句。此时杨梁“二人相与,天下之至好也。” 梁启超是什么人?曾经试图把日本引进来,像朝鲜一样,让日本来主导中国,也就是
把中国与日本合并。

1904年,转入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集中研究各国宪政;与汪精卫同学。蔡锷在留日期间“与杨度最善”,休假日必到杨度家吃饭。蔡锷是谁?北洋政府时期,袁大头对他礼遇有加,他和他老师梁启超却来了个“护宪”运动,把本来基本统一的中国再次分裂。

1905年,杨度带头请愿,要求废除1900年中美粤汉铁路借款续约,主张收回路权自办以维护国家主权,发表《粤汉铁路议》。他以总代表的身份回国,根据他老师的对策,提出官绅筹款自办。拜见张之洞,得到张的支持。不久粤汉铁路收回自办,他圆满完成任务,声望大增。 铁路是合资或者自办,各有优劣,但最后证明,让美国人来搞铁路明显要好得多。现代人很容易明白这个道理。杨度当时真的不懂么?张之洞曾经参加东南互保,也就是八国联军时期违抗朝廷,不但不抗击侵略者,反而镇压义和团。

杨度在东京和孙中山就中国革命问题辩论数次,他将黄兴介绍给孙中山,促成孙黄合作。不久中国同盟会成立,孙中山力邀杨度参加,他拒绝参加,愿各行其是,他表示:“吾主君主立宪,吾事成,愿先生助我;先生号召民族革命,先生成,度当尽弃其主张,以助先生。努力国事,斯在今日,勿相妨也。”  看到这里,读者应该明白,杨度是否真心帮清朝改革了吧?

无论怎么说,杨度有意或者无意的给了清朝致命的一击,手法比孙文高明多了。清朝灭亡,杨度居功至伟。

故事还没有结束:


杨度后来有辅佐袁世凯搞君主立宪,杨度和袁世凯私交颇深,当摄政王载沣要杀袁世凯时,杨度竟敢拒不草诏,冒死论救。

武昌起义爆发后,他来到袁世凯的故乡,成为袁的幕僚。1911年任袁世凯内阁学部大臣。由于杨度与孙中山、黄兴和袁世凯都有密切关系,因而与汪精卫一起发起“国事共济会”;他作为袁的代表之一,负责南北调停。1912年秋,黄兴在北京极力邀请他加入国民党,他没有答应。

1915年4月,杨度呈送《君宪救国论》,“中国如不废共和,立君主,则强国无望,富国无望,立宪无望,终归于亡国而已……故以专制之权,行立宪之业,乃圣君英辟建立大功大业之极好机会。”深得袁世凯的赞许,称之为“至理名言”。是年,在袁世凯政府学部副大臣任内与孙毓筠、刘师培、李燮和、胡瑛、严复等人共同发组织筹安会,任理事长。主张君主立宪,袁世凯对其恩宠有加,并亲自赐匾题字,称他为“旷代逸才”。洪宪帝制出台,他先前的好友梁启超称其为“下贱无耻、蠕蠕而动的嬖人”。次年6月,袁世凯卒,临死前大呼“杨度误我!”。

 
杨度灭了清朝,是通过激进的改革。 杨度又灭了袁世凯的北洋政府,是因为当时人们依旧把清朝末代皇帝当成心理一个寄托。袁世凯搞君主立宪,如同清朝激进的宪政改革一样,理论上有道理,但现实中却是致命的错误。对于袁世凯,清朝末代皇帝还在世,袁世凯曾经是臣子。袁世凯称帝或者叫君主立宪,在道德上就输了,对于清朝末代皇帝袁世凯不忠,这给了他的政敌和百姓最佳武器。难怪袁世凯临死前大呼“杨度误我!”。

最后,清朝和北洋政府的灭亡,除了杨度起了重要作用外,还有日本与西方人在背后,没有外来势力的干涉,一个杨度是成不了事的。关于杨度与列强的秘密关系又是一个谜。

君主立宪失败后,杨度转向民主共和。1922年,陈炯明“叛乱”,杨度受孙中山委托,作为中山特使,通过夏寿田游说曹锟,制止吴佩孚援陈,帮助孙中山度过政治危机。孙说:“杨度可人,能履行政治家诺言”(指东京时言)。

1922年杨度在上海加入中国国民党。孙中山特电告全党,称杨度“此次来归,志坚金石,幸勿以往见疑”。莫非杨度和孙中山一直是唱双簧?一个在暗,一个在明?最后胜利会师?!

此后杨度开始和一些共产党员交往,接触到马克思主义,1927年在北京设法营救李大钊、成舍我。

1928年,寓居上海,佯以卖字画为生,为杜月笙门下“清客”,为共产党提供过不少情报。 加入中国互济会,捐助过一笔不菲的经费。杨度的最后的一篇文章是为杜月笙写的《杜氏家祠记》。杨度认为杜月笙是侠而儒的人物:“予初闻杜君名,意为其人必武健壮烈,意气甚盛;及与之交,则谦抑山下,恂恂如儒者,不矜其善,不伐其能。人向往之,其德量使然也”。

1929年秋,在白色恐怖之时,杨度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由潘汉年介绍,伍豪(周恩来)批准,秘密入党,与周单线联系。周离开上海后,由夏衍同他单线联系。

1931年在上海租界因病去世,葬上海外国公墓。伍豪(周恩来)、潘汉年前往吊唁。他的党员身份鲜有人知,直到四十多年后周恩来病危时才公之于世。1975年冬,周恩来在重病和王冶秋谈话时说,在重新修订《辞海》时,对中国近代历史人物的评价要客观公正。他特别提到了杨度晚年参加共产党一事:“他晚年参加了党,是我领导的,直到他死。”后来王就此事发表了《难忘的记忆》(1978年7月30日《人民日报》)。


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中说袁世凯骂杨度是“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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