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辩护律师来头大 料上诉争取死缓

郑筱萸辩护律师来头大 料上诉争取死缓 新华网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获判死刑一事,北京法律界人士分析,郑筱萸上诉可能性很大。不过,郑筱萸辩护律师张庆拒绝做任何响应。据悉,担任郑筱萸辩护律师的是北京律师协会会长、公元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张庆。他擅长公司、医药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受贿十万元即可判处死刑

  法界人士指出,对于受贿罚量刑,中国《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据分析,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说明法庭有充足证据认定其犯罪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

  法律专家预计,郑筱萸上诉可能性很大。按目前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十日内,被告有权提起上诉。而通常来看,上诉之日起,一至一个半月内,法院将进行二审。

  专家指出,若二审维持原判,被告还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进行死刑复核。



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CCTV


  此间不愿透露姓名的刑事辩护律师表示,一审被判死刑后,绝大部分被告会提起上诉。他分析,郑筱萸若上诉,还有争取死刑缓期执行的可能。

  受贿649万放行六种劣药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筱萸案本月16日开庭审理。郑筱萸涉嫌8项受贿起诉和3项玩忽职守的起诉。29日法院的判决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01年至03年,郑筱萸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郑筱萸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的后果,经查,包括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数据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其中6 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法庭认为,郑筱萸为有关企业在获得相关许可证、药品进口、注册、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多次收受贿赂,严重侵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严重破坏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玩忽职守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虽然也已涉嫌受贿而被逮捕,但并没有与郑筱萸同案被控。

  中纪委坦认五大教训

  另餐,中央纪委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负责人日前就郑筱萸案接受媒体专访时指出,郑筱萸等案件最主要的教训有法规制度不健全,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监督不到位等五个方面。

  该负责人说,第一是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存在偏差,没有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第二是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自由裁量的空间过大。

  第三是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第四是干部选拔任用没有很好地落实民主集中制,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没有严格实行轮岗交流。第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薄弱,一些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淡薄。

    郑筱萸案大事记

  07年5月29日: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07年5月16日:郑筱萸案开审。

  07年3月中旬:案移送最高检,已查实受贿600万。

  07年3月1日:郑筱萸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案件移送司法。

  07年2月28日:郑筱萸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07年1月27日:郑筱萸之子涉案被捕,药品审批部门换血。

  06年12月28日:郑筱萸涉嫌受贿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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