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出去游玩了。临走再问基督徒们一个问题:你们内疚吗?你们有强烈的负罪感吗?
这个逻辑是这样的:
1)基督徒们遵守耶稣的命令了吗?恐怕没有哪一个基督徒敢说自己遵守了耶稣的命令吧?为什么会这样呢?基督徒们会说:这是人的罪性啊。
2)但是,耶稣说了: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 14:15)
而且,“圣经”也说了:约翰一书 5:3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3)既然不难,为什么基督徒们还要继续犯罪呢?
我们最主要的问题是:基督徒们是否为了自己在信基督教之后继续犯“罪”而感到强烈的负罪感呢?
我想,应该是有的吧?基督徒们继续犯“罪”辜负了耶稣的期望,不会没有负罪感吧?
如果基督徒们整天生活在负罪感之中,怎么“平安喜乐”呢?
难道,“罪”被赦免了,所以继续犯“罪”也没有负罪感反而“平安喜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