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仲夷反省历次政治运动

任仲夷反省历次政治运动


任仲夷参加“整风运动”是在1943年11月。对这段经历,他回忆说:

  1943年11月间,我和李尔重被调到北方局党校参加整风学习。……我被留在冀南行署办的整风学校任党总支部书记,李尔重被留在冀南军区办的整风学校。

  我在学校工作不几天,就看到中共中央的电报,说延安在整风运动中发现了特务,经过揭发斗争,有些敌特“坦白交代”供出了很多日本特务、国民党特务和“托派”。中央在电报上说,在“抢救运动”(这时,“整风运动”已被叫做“抢救失足者”的“肃反运动”)中搞出了这么多特务,并创造了许多经验(如“大会围,小会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等),中央表示很高兴。当时,我的思想主要是感到吃惊,但对党中央、毛主席还是深信不疑的。一个多月后,我和李尔重同时被调到北方局党校去参加“整风”学习。大概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整风学习,主要是整顿学风、党风、文风,在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方面,的确有些收获。但为时不久,就开始了“抢救失足者”。那时,每个人都要写自己的历史,交代自己的问题,要求是“对党一条心,不能半条心,更不能两条心”。审查者对每个人历史的各个关节都要进行审查和质问,被审查的人如果答复得不满意,就被怀疑甚至肯定为有问题,就对他们进行所谓“抢救”。而在白区工作过的干部尤其是知识分子,更是被怀疑和“抢救”的重点对象。

  这时,我的内心就开始有了疑问。特别是当党校全体学员参加了北方局机关在“麻田”(在左权县,中共中央北方局所在地———编者注)召开的“坦白”大会,看见搞出了那么多的“特务”和“内奸”,我对“抢救失足者”运动就产生了更大的怀疑。之所以产生疑问,是因为在许多问题上,在通常的情理上,我觉得有很多问题,不能不使人怀疑。在审查一个人的历史时(被审查者大多是党的高、中级干部),对许多问题表现主观、片面、无知,特别是采用“逼供信”,甚至采用了不人道的极为残酷的办法,我认为都是错误的。

  在我被“抢救”时,“积极分子”们对我搞“车轮战”(轮班对我进行昼夜盘问、逼供),曾在一个月中,只让我断断续续地睡了几个小时的觉(每次只叫打几分钟的盹)。

  在我被“车轮战”式“抢救”折磨时,党校负责人杨献珍同志曾“劝说”我彻底“坦白”。我向他建议说:“希望党慎重,慎重,再慎重。”他说:“党要你坦白,坦白,再坦白!”我说:“我相信党。”他说:“党认为你有问题!”我说:“我相信毛主席。”他说:“毛主席认为你有问题!”他还问我:“你知道你呆的这是什么地方吗?”我说:“是北方局党校。”他说:“什么党校,是‘格别乌’(苏联的特务机关,后来音译为“克格勃”)!”我听了这话,感到十分震惊,脑子像炸了一样。

  说实在的,我到现在对杨献珍同志仍十分敬重。他是我们党内知名的哲学家。……在当时的那种气氛下(可以说是“红色”恐怖),我没有发现一个挺胸反抗者,杨献珍同志也不可能例外。后来,杨献珍同志在哲学上提出“合二而一”的观点,因为不符合毛泽东同志的“一分为二”的论点,而受到严厉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也饱经折磨。自我党建党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路线斗争、政治运动如此之多,很多人既整过人,也挨过整,包括我自己在内,也是如此。

  那时,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后来毛主席在延安会向所有被“抢救”的无辜者鞠躬道歉。这表现了一个伟大领导者的宽阔胸襟和马克思主义者实事求是的精神。可惜的是这个历史教训并未得到认真的吸取,使之真正成为宝贵的经验。

  这次“整风”“抢救”,我在太行山北方局党校呆了一年半时间,过了一年半被逼供、被“软禁”的生活。……

  任仲夷说:也许是由于“抢救运动”在我心上的烙印太深吧,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对于运动中的某些“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做法,我在思想感情上往往有些反感,而没有与人斗争其乐无穷的感觉。他坦诚而又深沉地谈到了自己在各次政治运动中的感触。

  关于土改、镇反、三反五反

  “首先是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运动。我认为土改运动是必须的,但有些过火的‘左’的做法是不应该的。譬如把富农和地主同样看待,并和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划在一起,统称‘地富反坏’(反“右派”后又加上“右派分子”,叫做“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黑五类)。有的地方在土改中把每个村的人都带上红(贫雇农)、黄(中农)、白(地主、富农)三色布条,一切由贫雇农说了算,各村农会都可以私设刑堂,对地富分子实行严刑拷打,生杀予夺。我觉得这都是不必要的‘左’的做法。

  “1950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共和国诞生之初,在各种敌对分子的反革命活动相当猖狂的时候,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严厉的打击,也是完全应该和必要的。毛主席提出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杀可不杀的不杀’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但在具体执行中,在不少地方仍有‘逼供信’的现象,因而错捕错杀了不少人。

  “1951年到1952年初的‘三反、五反’运动,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以树立廉洁良好的社会风气,也是十分必要的,问题是在很多地方又重复了‘抢救运动’中‘大会围,小会攻’、‘车轮战’等‘逼供信’的错误做法,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

  “当时我在旅大市委当秘书长,我曾多次向市委领导和干部们提出,运动中一定要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定要强调重证据,特别要重物证。不能轻信口供,绝对不能搞逼供信,不能搞‘车轮战’、体罚和各种威胁、恐吓的办法。我的这些意见,当时旅大的市委第一书记欧阳钦是完全同意的。主管干部和纪律检察工作的组织部长胡忠海和我的意见也是一致的。但是,我的这些意见却遭到东北局工作组的反对。他们把旅大的问题看得很严重,说旅大这个地方,‘山高林密,虎多而肥’(当时把贪污1万元以上的称为“大老虎”,贪污5000元以上的称为“中老虎”,贪污1000元以上的称为“小老虎”)。他们认为我在运动中思想‘右倾’,把我从旅大市调到黑龙江省(当时叫松江省)。在调离前的鉴定会上,东北局工作组的一位同志给我下的结论是:‘任仲夷的思想在运动中表现右倾,从思想体系上说,是右的体系’。”

  终身感到内疚和悔恨的

  “1954年,反对‘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也牵连和冤屈了一些好同志。使我终身感到内疚和悔恨的,是对李常青同志的批判。

  “李常青同志当时是哈尔滨市的市委第一书记。他对党忠心耿耿,工作兢兢业业,生活艰苦朴素,缺点是工作上有点家长式领导的作风。总的来说,是一个忠诚的党员,是一个好同志。由于工作上与高岗有些联系,便被诬指为高岗线上的人。当时我任哈尔滨市委第二书记,东北局一位负责同志亲自打电话给我,说李常青的问题非常严重。因此,李常青同志受到了不公正的错误的批判。对此,作为市委第二书记的我是负有很大责任的。

  “后来,李常青同志被调到教育部任司长,在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下放到内蒙古去劳动改造。在一次骑自行车时,遇车祸不幸身亡。一个为党的事业奋斗几十年的老同志,就这样落得非常悲惨的结局!

  “对于李常青同志的不幸遭遇,我一直有一种沉重的负疚感。对他的悲惨遭遇,比我自己在‘抢救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的折磨和迫害,更加感到痛心。这是我心上一个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

  反右当中的“滔天罪行”

  “1956年9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我对党的‘八大’是衷心赞成、完全拥护的。特别对于‘八大’报告中提出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今后的任务是向大自然作战、搞经济建设,我从心眼里高兴和拥护。对于‘八大’之前毛主席的《论十大关系》和他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也是非常赞成的。因此,在‘八大’以后,我觉得心情特别舒畅,对工作干劲倍增。全国也是一片欢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可是,好景不长,‘八大’闭幕以后,毛主席又在青岛会议上作了内部讲话,提出和‘八大’决议完全相反的意见,认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国内的主要矛盾。这样,在我的思想上引起了疑虑,‘八大’决议还算不算数呢?但心里还是想:毛主席和党中央总是正确的,这种重要提法的改变,一定是经过集体讨论的。只有一个问号:这么重大的问题,为什么不召开党代表大会呢?至少要由中央全会作出决定。我万万不会想到,这是毛主席个人决定的。

  “1957年‘反右派’斗争,我在哈尔滨市任第一书记,我也抓过‘右派’,整过人。当时我对毛主席所讲的‘引蛇出洞’的做法虽有疑虑,但总的来说,还是忠实执行了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的。按我个人的水平和胆识,当时不可能不按上级的指示办。但由于我对那种做法有疑虑,因而也做了一件违反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的事。当我看到中央下发的就要掀起抓‘右派’的绝密文件后,我担心如果市委、市府党员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不了解中央的意图,怎能领导好这次运动呢?所以,我未经报告省委和中央,擅自把《事情正在起变化》、《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两个文件在党员副局长以上干部中进行了传达,并要他们绝对不要再往下传达。由于这些干部了解了中央意图,所以在鸣放当中都比较慎重,这样,在市委、市府党员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中,就没有出一个‘右派’。我的这一行动,在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上来说,完全是错误的,但是却使那次抓‘右派’的运动没有扩大到市委、市府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中,这也算起了点保护干部的作用吧?‘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揭批我在‘反右派运动’中,使哈尔滨市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中的‘大右派’都漏了网,我也‘罪责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

  庐山会议后整过一个“反党集团”

  “在1959年发起的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中,我也是一个忠实执行者。对于当年召开的庐山会议,黑龙江省是第一书记欧阳钦、省长李范伍参加的,我在那时只能从欧阳钦回来的传达和中央的文件中知道一些情况。我记得,大概是庐山会议闭幕以前,哈尔滨正在召开市党代表大会。我在大会上代表市委作的报告,关于反对浮夸风、瞎指挥风,反对主观主义等,还是有一定分量的。这本来是对的。但在那次大会闭幕的前两天,我听到庐山会议关于反右倾的信息,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为使大会代表和领导干部有反右的思想准备,我在大会闭幕之后,未等代表散去,马上又召集参加和列席会议的原班人马,开了一个干部会议,作了一个讲话,把庐山会议反右的精神加了进去。市党代大会通过了市委的报告,并形成了决议。市委第一书记紧接着又在干部会议作了一个相反的‘重要讲话’,这确实是极少见、极反常的。但在当时,我只能和只好那样做。

  “紧接着,一个‘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在全党、全军、全国开展起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像全国一样,也揭批出一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犯‘右倾机会主义’思想错误的人。甚至,哈尔滨市委,也像许多地方一样,搞出一个所谓的‘反党集团’。这是在一次市委扩大会议上,由于过火地错误地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根据错误的认定,并经省委同意的。我作为市委第一书记,对于受到冤屈的同志,负有重要的责任。

  “1962年初,中央召开了七千人大会,邓小平同志在讲话中提出,对于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凡是过了火的,采取一揽子解决的办法,一风吹。这样,这次运动中受到处分的,比之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要幸运得多了。

  “在一风吹中,做平反的工作,对我来说,比之揭批的时候要主动积极得多。给人平反,向人道歉,我心情是高兴的,惟恐做得太慢了。七千人大会后,我一回哈尔滨就抓紧平反工作。在市委召开的平反大会上,我公开进行了检讨,并向受冤屈的同志赔礼道歉。对其中有代表性的几个人,我还亲自到他们家中去赔礼道歉。

  “只是对于那个错定的‘反党集团’,因为比较复杂,没有随着‘一风吹’及早平反,后因‘文化大革命’,又拖了几年,是我至今感到遗憾的事。”

  关于“四清”和文革

  “1963年至1965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我认为刘少奇同志的做法有些‘左’(集中体现在‘桃园经验’上),对于把农民养几只鸡生几个蛋,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来割,也有不同的看法。1964年中央开会讨论制定‘二十三条’时,我还误以为毛主席在纠正刘少奇同志的‘左’,没想到毛主席是认为刘少奇‘右’。结果‘二十三条’比刘少奇更‘左’,最后‘左’出个‘文化大革命’。‘二十三条’中提出的‘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开始时,我不懂这句话的意思。怎么也不会想到刘少奇会被定为中国共产党内最大的走资派,怎么也不会想到我自己也成了哈尔滨市的最大走资派!

  “至于1966年开始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对于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我们的民族、我们的人民造成的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严重灾难,凡是经历过的人都有刻骨铭心的切肤之痛。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化大革命’已经作出了正确的结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是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

  两个愿望

  任仲夷回忆了这段坎坷的历程,心情颇为沉重地说:

  “我之所以回忆这段历史,无非是有两个愿望:第一,是想让大家全面认识一个真正的任仲夷。我不是像有的同志所说的那样,‘思想一贯右倾’,我也有‘左’的时候。我也不像有的同志想的那么好,我有不少严重的缺点和错误。在政治运动中,我既挨过整(主要是“抢救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也整过人。由于长期处于省市领导的地位,整人的时候更多一些(虽然我一直反对主观主义和“逼供信”的做法),我愿趁此机会郑重地向被冤屈的同志和他们的亲属,表示沉痛的悔恨和诚恳的道歉。

  “第二,是想提醒人们勿忘历史的教训。邓小平同志说,对于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我的理解,是不要计较历次政治运动中个人的恩恩怨怨,不要纠缠在你整过我、我整过你等问题上面,应该团结一致向前看。至于对历史教训的总结,则宜细不宜粗。对历史的错误分析得越透彻、越准确,取得的教训就越深刻,越能防止我们重蹈历史的覆辙。人们常说,时间是公正的,历史是无情的,许多历史事件,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一些历史事件,是要经过时间的检验、历史的鉴别,才能得出公允的评价。吾老矣,这样的任务,只能期待于21世纪的历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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