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纯粹我个人观点,可有反对意见,仅供参考,欢迎切蹉.
一 唱的人声和音乐在一起
人声要跟随音乐已经固定下来的节拍,一句歌词最后一个字要拉多长的音已经固定下来了
如果人声所表达的灵魂之歌,其节拍正好与所谱之曲乐相交相融
那谱对这样的"灵魂"歌者 不但不是一种限制 而成一种不自由中得到歌魂的"大自由"
二 唱的人声和音乐不在一起(清唱)
1 人伴音乐唱的人声与音乐做了分轨 音乐在不在听起来有区别的
(这里的人声:有灵魂全放的,有灵魂半放的,有不放的,只有气和技巧演唱)
2 人的声音自由发挥(情绪和情感想放就放 不想放就流于"归避"状态 或说一种可以让自己感到舒服的状态)
3 人的声音按自己的"灵魂"发挥 这样有不同程度的"痛苦" 但会在唱功上得到真正的磨练和攀升
(一般真我的声音这时流露的最多 当然难听的程度增倍)
正所谓 祼着总有丑和痛的地方 如果祼着唱 别人听不出难听的地方和痛的地方 显然流于技巧 但歌者本人感觉到难听和痛 而给听从以美的享受 这是歌唱家的境界啦!
一点儿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