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7 00:42
劉性仁
民進黨政策會研擬「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明定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並主張「國號」正名為臺灣,盡速制定「新憲法」。並在「台獨黨綱」與「臺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首先一個執政黨提出這樣的決議文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不僅自我否定自己執政的「中華民國」,更將自己的主張逼入絕境與偏激,像是幫民進黨候選人謝長廷製造麻煩,逼著在兩岸關係中清楚地表態,真不知民進黨此時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的智慧與良心在哪?難道民進黨從上到下都已經陷入瘋狂,非要將臺灣一步步逼往美國不愛、國際不憐、大陸同胞同仇敵慨武力解決臺海問題的結局嗎?
其次,倘若這一切都是為了選舉,那麼難道如此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是臺灣全民的共識嗎?顯然不是,非但無法獲得泛藍選民的理解與支持,連帶泛綠內部也都存有不同的意見,「正常國家決議文」等於正式宣告了法理臺獨,因為民進黨是執政黨,「正常國家決議文」並不僅只是一個政黨的主張,而是代表全體臺灣與官方正式的表態,「正常國家決議文」難道不算是一項臺灣建國的宣言嗎?我們萬不能小看其殺傷力與破壞力。
再者,就決議文的內容來看,出現了許多的地方值得討論與釐清,如第一條中說到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試問臺灣是一個國家名稱嗎?臺灣與中華民國之間的關係是什麼?牽扯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顯然是要區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難道民進黨現在認為臺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體的嗎?如第三條中的國號」應正名為臺灣。難道正名是民進黨單方面就可以改變的嗎?若沒有朝野的共識如何能完成修憲,民進黨此時規定此條完全是自我安慰,完全是空話與沒有現實意義。如第四條中的公民意識,難道公民意識就必須是臺獨意識嗎?尊重各族群的多元文化認同,從民進黨執政以來,是以這樣的態度來對待不同文化認同者嗎?太多的〝臺灣人〞的用語其實就是指認同臺獨的福佬者,選舉語言中含有多少族群敵我之分的用語,第四條的規範是表面上的,現實行為上民進黨及其支持者真能做到則不無疑問。至於第五條的臺灣名義入聯,是否意謂倘若無法以臺灣的名義入聯,民進黨就放棄入聯,難道以務實的方式〝重返〞聯合國不是一個入聯的選項嗎?縱使停留在一個中國正統之爭的情境中,能夠有所突破又有何不可?
更嚴重的是第七條盡速制定一部臺灣「新憲法」,破除「憲法一中」迷障。民進黨認為應明訂臺灣「國家」名稱與「領土」範圍,以符合「現狀」,並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後遺症。這一條就是法理臺獨,更是明顯背叛現在的「中華民國」,這一條所帶來的後果及傷害是非常巨大的,臺灣的人民更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至於第八條的正名,顯然民進黨當局認為目前做的正名工作還不夠,還可以更激進與偏激些,倘若民進黨真的認為如此,就敦請陳水扁與謝長廷先生立刻進行全盤正名,看看臺灣會有什麼結果。第九條的轉型正義是筆者所最能認同的,但筆者看重的轉型正義不是夾雜在歷史遺緒中的爭議,而是民進黨執政七年多來,產生多少貧富不均、虧空公產、發生多少官吏貪污、釀成多少人倫悲劇、筆者不要一味沉溺在算舊帳的歷史悲情中,而是要看現在臺灣發生了多少不正義的情況,民進黨對於現今的不正義不在乎,而一味執著陷溺在追討國民黨黨產、算計軍公教早就不存在的優惠福利等歷史宿怨中,這表示民進黨只會算舊帳,不斷製造新帳,也無力解決新帳的執政窘境中,至於第十條的臺灣母語是什麼?不就是每一個人所習慣講的話所聽的懂的話嗎,難道民進黨的母語是指特定的語言嗎?
總之,對於民進黨「正常國家前途決議文」,筆者觀察到就是偏激、一群少數人的看法、一個當家的還要鬧事、一個永遠活在悲情中走不出困境的一群人,筆者認同這群人有提出主張的權利,但萬不能認同這十個條文中民進黨當局的詮釋,臺灣可以不必要怕大陸、怕美國,但也實沒必要在文字語言上逞勇鬥狠拼臺獨,處處製造兩岸矛盾與美中臺間的衝突,大陸不瞭解臺灣,民進黨又何嘗瞭解臺灣,哪些是對臺灣有好處哪些是有壞處,臺灣需要的是一個穩健的執政黨、和平中道的執政黨、看未來而不是看過去的執政黨、不耍嘴皮鬥狠玩文字遊戲的執政黨,民進黨研擬「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這顯示出政黨輪替之期為期不遠了。
(●作者劉性仁,台北人,政大博士候選人,大學兼任講師,中國五權憲法學會成員。簡介表示,他衷心期待與呼籲扁政府,真心地將心力放在改善臺灣經濟情況,讓臺灣人民的生活能夠更好,別再搞一些政治的小把戲了。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劉性仁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