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寫過一首短詩<我如何回到錯誤的過去>,這是為紀念兩隻被我棄養的小狗而寫。雖然棄養是父親的決定,但我並未堅持自己的立場,兩個寶寶平日都是由我照顧,與我最親,因此怎麼說我都認定棄養的責任在我。兩個寶寶都是母的,先後來到我們家門口的時候也都還很小,模樣很乾淨,應該是遭人棄養的家犬吧!(棄養兩次。)一開始,我是很不情願的,因為從小就怕帶毛的軟生物,收養她們是大弟的主意,帶入家中後扔下她們不管的也是大弟。我是勉為其難,總不能任由寶寶餓著肚子哀哀呻吟。她們的名字是“妹妹”與“弟弟”,妹妹比弟弟先到。很快地我就習慣妹妹這隻帶毛的軟生物一到夜晚,便跳到我的床上窩在床頭角與我共眠。(待續)──事隔多年,提筆寫下這段往事,還是無法調控自己的情緒起伏。只得暫時停筆。
**想到許多像妹妹這樣的小生命,她們本身是多麼純潔無辜,生死由人操控,認定了主人並依賴主人,這也是一種情感,到頭來卻頻頻遭到主人煩厭的白眼。人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