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全是既得利益者促成的产物

收获了一种恬静的生活, 像一条波澜不惊的小河, 流过春夏 流过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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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在市民开始交电脑回收费的首日

八一,建军节。这一代人谁都记得,没人刻意去记它。这天让人注意的是一条法例。为了那些既得利益者的既得利益,在没人反对的前提下或者还来不急反对的情况下成为了法例:从今个起,凡是买一部电脑,要付$10环保费;凡是买一个LCD,要付$12环保费;凡是买一部打印机,要付$8环保费。

本来一部电脑$300元,一个LCD $200, 一部镭射打印机$100,合起来$600元,就要收$30元,那就是5%的“税”。政客要竞选,答应减1%的税,大伙感激的是一把鼻子一把泪的。这下可好,一下子增加了5%,咋不见大伙吭声?原来那1%的减税好处,都是政客渲染出来的。要么怎会加5%的环保费,都不见坏处?既然5%都没事,那1%还有什么可感激的?!

法例,全是既得利益者促成的产物。

话说一帮白人,要找点事,当然是找点可以赚钱的事。从去年秋季开始游说政府,说是环保这事要搞。环保厅一听,好事呀,有人愿意张罗环保那是好事呀。否则咱这厅作了些什么,省民不知道,咱如何交差了事?好事好事,你们快去张罗,拿个计划来!

好事一,政府不用出钱,由消费者自个担负,谁买谁付。
好事二,政府不用出人,由收钱者自个出力,搞几个回收点收集了事。
好事三,政府不动钱的进出,由收钱者自个处理,不用立法三读。
好事四,政府不用宣传,这些“环保”收钱的人一切料理准备好,一切好事将近。
.....

是,说做就做。想赚钱的那几个人请了个律师写了个计划报告;想表明环保厅有作事的那个员工看了报告就写了封回信: 好啊,计划不错,你们再补充补充。钦赐。大笔一挥。

就像国内申报科研经费那样容易,想赚钱的几个人打通了大盘商家:像惠普、三星、LG,....让他们把价格抬高5%,让这环保收入有了基本保障,再逼小卡商人一个个跟风。就这般搞定。程序有了,一切就绪,该收钱了,就欠省府来宣布收5%“合法”的口风。

想赚钱的人明火执仗搞“开幕式”,请了省府环保厅厅长来“剪彩“,其实厅长什么也没说,到底收多少钱,怎么收,收了那么多钱(一个月就是一千多万,一年就上亿),既不上国库,也不上省库,干什么用,谁监管,都没说。就说,“从今个起,旧电脑有人回收了”。----英明那。要你说什么,就来露露脸就行了,我只要这个效应:好像是政府的行为,让我收钱收得理直气壮,就够了。一个大噱头。

“旧电脑有人回收了“,你说谁回收呀?不就是让人买电脑多付钱吗。人家给了你回收费,你做什么了?你不就是冲着拿那“回收费”来的吗?我送你旧电脑,能拿回一丁点我予交的环保费吗?既然没那事,你又是私人公司,一切以利润为先,怎会会在乎真的回收。

----隔壁省,人家回收,没错,那是政府行为。政府收了钱,政府养人去环保再生。在咱这,可是私人公司行为,收了钱,谁担保他就一定会去作环保再生?谁会信?打打包寄到第三世界的可能性太大了---这一点,你一定信。

----瓶子回收,那是买者交费,退着得退费。你要拿退费,自个交旧瓶子到回收站。要是你扔了,别人捡起来送到回收站也可以拿退费。那是好事一桩,当然有人“回收”。

你说电脑会有人送到回收站?没有任何退费,人家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去扔电脑?君不见,市里的收垃圾员工罢工都一周了,那垃圾都哪去了?还不是家家打打包都扔商户的私家垃圾箱去了?!既然垃圾如此,那旧电脑一定也如此!那你收了人家的“回收费”到底做了什么事?不用说,那叫白拿。

再说,帮你代收回收费的人的好处是什么?什么也没有?人家的人工都是白费的呀?

这种事也叫“回收”,别逗了。这种回收能环保,说得好听。收钱的那帮人一定都笑死了。

法例,全是笑的人筹划出来的。从此,再不要一味讲“法治”这个词。那里的丑陋是什么,还是了解了再说。

这件事真的让我上了一堂法律课----法例原来都是这么形成的:丑陋的灵魂成就了法例。学法律的,只是那些既得利益的人想做事时的一个笔杆子秘书而已。法律可悲,学法律的更可悲,遵守这些黑心法例的市民就是悲上加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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