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 Missouri v. Holland(1920)
话说1916年12月8日,美国和英国签订一项国际协议,旨在保护侯鸟。因为侯鸟不同季节生活在不同的地区,没有各国的共同合作无法保护。191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认可了这个国际协议。
美国负责打猎规范的官员贺兰到密苏里州强制鸟保护协议,被密苏里州政府告到联邦法院,说美国政府干涉州事务,违反宪法第十修正案。联邦法院撤销了此案。密苏里州又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美国政府有权在州领地内强制国际协议。
二、理由
宪法没有明文规定捕杀侯鸟是州的权力还是联邦政府的权力,按照宪法第10修正案,没有规定的权力属于州政府。然而,这是国际协议规定的又有所不同。按照宪法第二章第2款,总统有权签订国际协议,并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参议员与会通过即可生效。宪法第六章规定,国际协议生效后,在美国领土上就是权威法律,高于州法律。宪法第一章第8款规定国会有权行使必要和适当的手段强制法律。
三、讨论
此案在历史上奠定了美国各州必须执行美国联邦政府与其它国家签署的国际协议的规则。
美国1776年独立,到1920年经过了一百四十四年,联邦制度并不是神化般地在独立初期就制定好的,而是在漫长岁月中逐渐完善的。
国际协议各国共同合作保护人类资源是人类生存必由之路。自然资源必须有国际合作才能保护。地球有70%的面积是海洋,鱼群和侯鸟一样,回在各国海域和公海之间迁移。没有各国的共同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就会被破坏。如果海洋生物资源可以得到国际合作合理利用,可以解决许多人口对资源的压力。
四、链接
http://www.historycentral.com/documents/MissourivsHolland.html
http://www.law.umkc.edu/faculty/projects/ftrials/conlaw/holland.htm
http://en.wikipedia.org/wiki/Missouri_v._Hol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