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法律的尊严——读一个人的网络大追捕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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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杨莉藜《一个人的网络大追捕》后,深为本杰明.哈里斯律师的正义感感动。

其实中国在历史大治的时代,对人命案也是非常重视的,所谓人命关天。尤其清朝,更是一丝不苟。老百姓如有冤屈,可以上告,甚至滚钉板告御状。家喻户晓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在清朝并非独一无二。下面随便举一个嘉庆年代的粪坑案为例,可见清帝对人命的重视。由于手头没有原始资料,仅凭几十年前的阅读记忆写来,如细节有谬误,请谅解。

事情发生在清朝西北的一个小城镇,正是秋收农忙时节,几个地主的长工去粪坑解手,一起跌落粪坑死亡。长工家属告到县府,地主及其儿子被以谋杀罪判死刑。地主家属不服,上告到知府,省府,皆维持原判。地主家属仍不服,告御状。皇帝派出钦差专审此案,案至此时,已非长工与地主的对抗,而是所有经手这个案件的官员与皇帝的对抗,因为清朝法律极严,错判人命,轻者丢官,重者抵命。所派钦差受到各级官员的贿赂后,维持原判。地主家属再告御状,皇帝二派钦差,仍无法改变原判。最后皇帝请出御史,御史走前,皇帝亲自拜托。最后被证明是冤案,地主及其儿子被放,所有的审官都被摘去顶子,县官被杀了头。有趣的是这个案子的真凶从未被查出来,现代人猜测粪坑的毒气是杀死长工的凶手。

现在让我们回到北京师范大学女子附中校长卞仲耘的案件上来,本杰明.哈里斯律师站在法律的正义和对生命重视的职业道德高度上,追踪杀死卞仲耘的凶手(见附录)。在追索过程中,本杰明对中国人对于罪恶的容忍和冷漠完全不能理解。

其实中国人面对的是无奈:
1、解放后冤案积压成山,屈死鬼无数,卞仲耘案件只是其中一件。 如果要追查卞仲耘案件,那么别人怎么办?如果要全部追查,那么中国政府全部停工审案,恐怕百年也完不了。
2、这些案件的元凶很可能大部分就是现在政府的官员。在那个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爬上今天高位的官员,怎么可能手上没有几个冤魂屈鬼,所以他们本身就不愿查。
3、很多案件的凶手很难说清楚。例如卞仲耘案件,如果凶手是刘婷、或者宋彬彬、或者刘锦,那么她们当时都是不到18岁的孩子,而且是在国家元首毛泽东煽动下做的,她们确实不能负全部责任。

再加上中国人很少有保卫别人的人权和公正就是树立社会人权和公正、就是保护自己人权和公正的远识,奉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生哲学,怎么可能去管这些已经成为历史了的陈年公案呢?

难道由于这些理由中国人就应该让这无数的人命冤死永远沉入大海吗?让中国的那一段历史永远成为空白,让中国人的良心和正义在那一段时间永远消失吗?让我们看看由于我们的无奈和宽容,刽子手和御用文人是怎么说的?
以下是在网络上摘录的原文: 
 “所谓别有用心是指,大凡改天换地的英雄,都会消灭或战胜他的敌人,也会触动社会一些阶层和人的利益,甚至难于避免会伤及一些无辜,制造一些冤假错案,因此,都必然地会招致他的敌人(包括其亲属)的仇恨,招致受损害人及其亲属的怨恨,这些人仇恨毛、指责毛,是很自然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中国社会的其他人,不会,也不应该因为这些人的仇恨和怨恨,就改变对毛的评价。一些人极端发泄对毛的仇恨,要鞭尸,要刨祖坟,不仅说明这些人不仅当年被时代淘汰,即使在今天,由于被仇恨或怨恨迷糊了双眼和心灵,仍然是与中国社会的主流格格不入的。”  
“这些被毛整肃过的人不向前看,别有用心地在现在中国发泄和  煽动仇恨,我们根本不需去理他们。”

从这些令人心惊的话中,我们可见那些伤害和杀死了许多无辜生命的共产党人,至今毫无心理的悔悟,歉疚,他们反而厌恶受害者谈论往事,认为这是发泄和煽动仇恨。这是为什么呢?这说明由于中国的正义没有被申张,几千万人的冤死没有换来刽子手的一点良心发现和歉疚。

我认为,象本杰明.哈里斯律师那样去一一追究中国的个案,要凶手伏法,虽然是不可能的,但是讨回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那是绝对必要的。我们这样做,不是为了发泄和煽动仇恨,而是让凶手知道法律是神圣的,正义不可被残踏。他们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不是因为他们是对的,不是因为他们有权势,而是中国的特殊年代,而是因为毛泽东和共产党在那个年代造成的罪孽太多太深重了。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应该象本杰明.哈里斯律师那样去追查一些影响巨大的个案:
直到当年的作案人不再在亡魂前推卸责任,抵赖,让他们知道法网恢恢,不可触犯;
直到现在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文人不再认为过去被迫害的人是活该,不再认为对死者纪念和对刽子手的控诉是发泄和煽动仇恨;
直到他们就象当年德国总理,诚挚地跪在死亡的犹太人纪念碑前为德国人忏悔一样,心悦诚服地为他们伤害了无数中国人的罪孽感到良心歉疚。

我们鼓吹的不是冤冤相报,我们鼓吹的是制冤者必须从心里知错。我们这样做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将来的中国不再出现这种残忍的杀戮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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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杨莉藜:《一个人的网络大追捕》

自今年2月开始,一位名叫本杰明.哈里斯(Benjamin Harris)的美国律师,在自己的博客里贴出了一组文章,探寻40年前北京师范大学女子附中校长卞仲耘被殴打致死的来龙去脉,追查谋杀这位四个孩子的母亲的元凶。哈里斯虽然不谙汉语,但是凭着20年研究谋杀案的经验和西方人特有的认真和执著,从并不十分丰富的英文资料入手,循踪觅迹,抽丝剥茧,一步步锁定可能的凶嫌。

哈里斯的调查是从卡玛(Carma Hinton)拍摄的纪录片《八九点钟的太阳》(Morning Sun)开始的。这部电影虽然耗费了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和其它组织的大量资金,但是一经公映就引起了不少华人学者的批评,焦点集中在拍摄者美化那场民族浩劫,对于历史事实随意进行诗意化处理。尽管很多对中国缺乏了解的美国人轻信卡玛对于文革的描述,哈里斯却从细节入手,通过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找到了很多疑点。通过这一番条分缕析,哈里斯得出的结论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在为谋杀卞仲耘的重要嫌疑人宋彬彬遮掩,而宋彬彬本人也在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开脱。

此后,哈里斯还阅读了王友琴的《文革受难者》的有关英文资料,张戎的《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的英文版有关章节,观看了胡杰的电影《我虽死去》的英文版,了解了宋彬彬和刘婷婷在美国的行踪。他的追捕仍在继续,博客上不断有新的内容出现。他还留下了电子邮件地址:publocc@gmail.com,期待知情者提供更多的证据。

对这位把中国人民的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的人权“白求恩”,我们所知不多。但相信他在探寻真相,追查凶手的过程中遭遇了不少的艰难,体验了不少来自中国人的冷眼。象许多看不懂中国人的老外一样,中国人逆来顺受的功力和对于罪恶的容忍和冷漠让他惊诧莫名,因此,他把自己的这组文章命名为《一片死寂的中国:卞仲耘之死》(China’s Great Wall of Silence,直译是《中国沉寂的长城》),慨叹那个自称泱泱古国,欣逢盛世的地方居然可以容忍无辜者含冤而死,作恶者逍遥法外。

就卞仲耘之死这一个案而论,尽管前有王友琴,后有胡杰等人在一丝不苟地记录历史,探寻真相,为国人,也为哈里斯这样的外国人进一步还原历史,厘清是非留下航标,但是,哈里斯那无奈的慨叹并非没有道理。40多年了,卞校长的沉冤至今得不到昭雪,冤魂至今得不到抚慰。虽然当年制造了血案的8、9点钟的太阳们已经到了含饴弄孙的年龄,目睹了惨剧始末的教工也已是风烛残年,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自己的作为做过丝毫的忏悔,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指认凶手。这种面对血泊的集体失语,岂止是一种冷漠!更是对罪恶的纵容,对受害者的加倍践踏,对人类良知的亵渎!

尽管宋彬彬是北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头目之一,曾经给毛泽东献上红袖章,并由毛赐名“要武”,尽管同在北师大女附中的刘婷婷曾经亲口夸耀自己打死过三个人,对她们我们同样不能有罪推定。但这里的问题是:既然她们二人有勇气为自己撇清责任,为什么不可以说出真正的凶手?如果说一般的当事人仍然生活在恐怖之中,不敢越过官方划定的界限,这两位权倾一时的高干子女,又长期生活在美国这样的自由国家,为什么没有胆量讲出真相?

在最近贴出的一篇文章中,哈里斯真诚而急切地呼唤道:“刘婷、宋彬彬、刘锦(音)以及所有的红卫兵们,别太沉缅于舒适的晚景。我们决不会忘记!

”我希望那些当年的红卫兵们等听到这位美国人的呐喊,更希望他们能听到自己良知的呼唤。或忏悔,或检举,不要让自己的晚年在良心的折磨中度过,不要让这场血案尘封进无法考据的历史。

记得当年听说有外国漂流队要对黄河长江进行处女漂,中国的壮士们义愤填膺,摩拳擦掌,忙不迭地组织起自己的漂流队,搭上身家性命也要夺回首漂记录。不知这样的爱国者们的“骠悍”是否已经失传,倘没有失传,听到哈里斯的网络大追捕的故事,会不会拍案而起,利用比哈里斯好上一百倍的调查条件,赶在他做出最终结论之前抓出元凶?如果这样的爱国者太多,不便拥挤在卞仲耘的案子上,不要忘记中国还有千百万类似的案例:谁枪杀了林昭?谁轮奸了张志新?谁挖去了钟海源的肾?谁割掉了李绿松的舌头?……关注每一个国民的生存和自由,而不是稀里糊 涂地为某个虚幻的政治概念挥洒狂热,这才是爱国者应有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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