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四月一号星期六,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早上十点左右,哈妮开车将送我到卡梅尔镇外,太平洋公路上一个车流繁忙的路口。我已经被今年加州海边看上去大概永远都下不完的雨给倒尽了胃口,临时决定取消原来顺着海岸线步行到南加的计划,打算尽快搭车离开海边,转向东,到雨水少些,也干燥的多的内陆去。
挥手告别哈妮,路边站了约三十分钟,一辆银灰色的丰田面包车斜停在我面前的公路上。我上前透过面包车助手席的窗口看进去,司机是个拉丁裔的中年妇女,她听我讲了我要去的下一个目的地就说:“我也去那个方向,可以搭你大约两个小时的路程。”
我把背包放到后座,上了车坐在助手席上,那位拉丁裔妇女一踩油门,我们就贴着海岸线,沿着太平洋公路向南飞驰而去。
这是加州海岸线一年中最美的季节。今天是个近来难得的晴天,阳光灿烂。公路左边高耸的山脉朝大海的一面完全被春天嫩绿的青草所覆盖,象一面绵延不绝的绿毯从顶峰一直延伸到公路右边,陆地的尽头,大海开始的地方。
这个拉丁裔妇女叫赫尔嘉(Holga),她说话挺干脆直接。郝尔嘉在一家福利机构做医疗看护,主要照顾行动不便,需要帮助的老人。她今天是去海岸线南边一处海滩收集雨花石,用这些收集的雨花石做各种首饰是她的爱好。本来她丈夫也会一起去,不过临时决定要去单位加班,所以她就自己一个人去。“我看到你在路边搭车的时候就想,这下好了,路上可以有人说话了。”赫尔嘉对我说。
目送着托尼离去后,我走进加油站附带便利店,进了里面的厕所,放下背包拿出毛巾刮胡刀,也不管进出过路客们诧异的眼神,抓紧时间在厕所的洗手池前洗漱起来。人在旅途,又多是野外露宿,不要说洗澡,每天就算想找个有干净水源的地方洗把脸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我希望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保持干净整洁,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习惯,并不打算因为现在是在路上旅行就有所改变。而且,我也必须让自己保持干净整洁,一个人在路上,肮脏邋遢的外表只会令人敬而远之,甚至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旅途中,我从来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清洁自己的机会。
洗漱完毕,我走到便利店结账柜台边向店员讨了个空的硬纸箱,用小刀把它拆开,裁出一块长方形的硬纸板,拿出背包里的黑色蜡笔在上面用粗粗的笔道写上“MOJAVE(莫哈维)”的字样,然后就拿着硬纸板走到路口,站在公路边,举着牌子面向东行车道做出了要搭便车的手势。
莫哈维是南加州内陆的一个小镇子,它位处著名的内华达山脉南麓,美国最大的莫哈维沙漠的西北角,这个小镇的名字就是由莫哈维沙漠而来。我下面的计划是先搭便车到莫哈维镇,然后沿着内华达山脉之麓穿越莫哈维沙漠北端到内华达山脉东边的“一棵松”镇(Lone Pine),从那里进入内华达山脉,去攀登内华达山脉的主峰,也是美国本土最高峰的“惠特尼峰(Mt. Whitney)”。
但从我现在所在的北加滨海地区去深处内陆的莫哈维大约有三百公里,路程很长不说,更麻烦的是没有主要道路从这里直接连到莫哈维,中间要曲曲折折转好几条不同的国道和州道,这就意味着我很有可能要断断续续转搭很多次车才能到莫哈维,我乐观估计大概至少要化上两到三天。
路边等上了约二十分钟,我正全神贯注盯着迎面而来的车流时,前面一辆停下来正准备左拐进加油站的大卡车的司机从驾驶室窗口探出身子向我大喊到:“在你后面!在你后面!”我闻声莫明其妙的回头一瞥,这才看到一辆有些年头的硕大卡迪拉克轿车停在了我身后公路的路边,它在硬土地上扬起的灰尘还没散尽,看来也是刚停下没多久。我兴高采烈的从地上拎起背包往肩上一抗就跑上去。卡迪拉克的司机已经打开车门走了下来,长着付黄种人的面孔,是个身材矮胖,皮肤黝黑,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头上随便扣着顶邋里邋遢的棒球帽。我上去和他打招呼问好,他也不正面看我一眼,只是点头嘟噜了几句,直接走到到车后,打开汽车后备箱,将里面乱糟糟四散堆放着的东西整理了下,帮我把我的大背包塞了进去。进了车里。车子里头不少小部件早已松动脱落,或者干脆消失了,暗红色的真皮座椅也早色彩斑驳,布满了显示漫长岁月的丑陋裂纹。座椅和地板上乱七八糟堆满了食物饮料,行李衣服等,这个中年男子为我把助手席收拾出来,然后我们就朝着东边飞驰而去。车子虽然旧,不过到底是卡迪拉克,座椅宽敞柔软,行驶起来也很平稳舒适。想到能怎么快就搭上车,我很开心,兴高采烈的和司机聊起天来。这个司机说:“我看到你牌子上写着莫哈维就觉得奇怪,怎么有人要去那里。”我说:“对呀,我就是要去莫哈维。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刚去北加看我女儿,现在回亚利桑那的家,” 他答道,“我回家路上就会经过莫哈维,大约三个小时我们就能到。”在经过最初一个多月的哽阻和不顺后,当我重新回到路上来时,上帝终于把他的手指放在了我的肩上,让一切都远超出我想象的顺利。
这个司机叫戴维,他得知我在试图穿越美国后,就不解地问我去莫哈维做什么?当我告诉他我是准备要从北端徒步穿越莫哈维沙漠时。戴维更是觉得莫明其妙地说道:“可那地方是荒漠,什么都没有呀?”正当我想着该怎么解释他的疑惑时,他又自己回答了自己的疑问“我明白了,你就是想那么做罢了。”戴维又问我下面的打算。我告诉他,过了沙漠,登完惠特尼峰后,我准备从郎派镇搭车往东到“死谷(Death Valley)”,再步行穿越死谷,到亚利桑那的纳瓦和(Navajo)印第安人保留地去访问那里的“纳瓦和碑谷国家公园(Navajo Monument Valley National Park)”。我问戴维,“你知道那个地方吧?”“嗯,我知道。” 戴维边开车边不动声色的说着:“我就从那里来,我是纳瓦和印第安人。”
戴维是“联合太平洋铁道公司(Union Pacific Railroad)”的铁路工人,工作点都是离家很远的野外,所以他们公司安排他们每月连续工作两个礼拜,再休息两个礼拜。他女儿嫁到北加的蒙特立市,他是借休息来加州看他的女儿,“我现在要赶快回去,因为明天是我老婆生日。”
看着后面延绵的海岸山脉在地平线上越来越远,四周的植被越来越稀疏,景色也越来越荒凉。汽车已经远离了加州的海滨地区,奔驰在纵贯加州南北的西边海岸山脉与东边内华达山脉之间的广大宽阔的中央大峡谷(Great Central Valley)中。中央大峡谷南北纵横六百公里,因为地形的原因,极其干旱少雨,本来是大片荒漠。但自从西部淘金热以来,大批移民涌入加州,修路筑渠,开荒耕种,经过大约一个半世纪的开拓经营,这块荒漠已经成为加州,乃至世界最主要的农业产区之一。沿路上可以看到大片大片整齐划一的果树林,棉花田,玉米地等种植着不同作物的农地。在这些连绵的农地上,巨大的灌溉机械在田地里来回滚动洒水,而旁边那些得不到灌溉的荒地则是寸草不生,一片焦枯,与旁边葱郁的灌溉农田形成鲜明强烈的对比。提到加州,一般人心目中总会联想到好莱坞,硅谷,迪斯尼。但很少人知道,先进的农业科技和巨大的农业投资已经使得当年这个荒凉落后,号称最后的新边疆的加州成为美国最大的农业州,鲜为人知的是,农业本身也超过加州驰名的电影,航太,电脑,生物等热门产业,一直居于加州支柱产业之首。
路上当我们经过加州内陆中部的大城市贝克斯菲尔德(Bakersfield)时,戴维特意到当地的一家大商场去给他太太买了生日礼物。当戴维提着个大纸袋回到车上时,打开纸袋拿出里面的东西让我看,原来都是衣服。他展开一件白色丝织衬衣对我说,“怎么样,好看吧?”然后又从袋子里掏出一条红色镂花女式内裤,用狡颉的眼光看着我说:“怎么样,性感吧?”看到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满不在乎的把衣服都收回纸袋里放好,边发动车边对我说:“女人都是这样,你要总是给她们买礼物才行。”看到我深表赞同的点头称是,戴维边打方向盘把车开上公路边说道:“我有两个老婆。”
“啊?!”我听了一愣,开始还以为我听错了。他看我迷惑的样子,却好像习以为常的说:“她俩是姐妹,明天是小的那个的生日。”我听了更是不解,美国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在美国势力不小的摩门教以前倒是实行过一夫多妻制,他们那著名的教主杨伯翰(Brigham Young)就以娶了50个老婆闻名于世,可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事了,在美国政府和世俗社会的压力下摩门教早在1890年就废除了一夫多妻制。虽然倒是在犹他州和亚利桑那边界一些非常偏僻的地方还有极少一些白人信奉一种古怪的宗教,男人可以娶许多妻子,可我看戴维既不是白人,也不象教徒,心里虽然疑惑却又怕不小心冒犯了他,只好憋住好奇,只能听着。戴维似乎并不在意我怎么想,继续说道:“我周围朋友都觉得我不正常,可我才不在乎呢,我们自己高兴就好。”然后他故作神秘的看我一眼:“其实他们不知道有两个老婆的好处,大的那个在餐桌上把你伺候的美美的,小的那个在床上把你伺候的美美的,这样做男人才像个男人。”可是刚才戴维明明告诉过我他只有两儿一女,一想到这种浪费资源,效率低下的行为,我终于忍无可忍地问道:“你既然有两个老婆,那怎么才生了三个孩子?”戴维听到我的问题也是一愣,恰好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他朋友打电话找他,他借机忙着接电话,而我也只好将这话题就此打住。
戴维虽然是个粗人,但一路接触下来还是能感觉到他慷慨豪爽的个性,他知道我要去纳瓦和印第安人保留地后主动介绍当地的风景名胜,还让我到时去住他家。我们一路天南海北聊着,言谈间汽车穿过平原田野,翻过高山牧场,当看到远处山脊上一排排密集的白色发电风车时,我知道莫哈维到了。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戴维把我放在莫哈维镇外面的高速公路出口,他匆匆忙忙在我日记本上签完名,留下他家的住址电话,当我下了车,掏出相机正准备替他招张相时,一辆警车大概看到戴维违章把车停在高速公路口,闪着警灯过来,用喇叭让戴维赶快开走,戴维只好匆匆离去,我只能在他行将离去时,隔着车玻璃窗照了一张他非常模糊的照片。
我背着包,顺着公路走入莫哈维镇。莫哈维镇极小,所谓的主街实际上也只能算是半条,沿着14号公路的短短一段主街上一面分布着为数不多的几家餐厅,加油站,汽车旅馆,商店。而另一面只有个与公路平行的建在沙漠中的铁路中转站。
莫哈维镇虽小却不平凡。一百多年前,华人劳工把铁路由北加州铺到这里,在此修建了南加州最大的铁路中转站并创立了这个镇子。现在十四号和五十八号高速公路在这交汇,小镇南边紧邻著名的爱德华兹空军基地,小镇外沙漠中的莫哈维空港更是美国政府批准的第一家民用太空港,世界上第一艘民间载人太空飞船“太空船一号(Spaceship One)”和第一架不加油成功环绕地球飞行的私人飞机“航行者(Voyager)号”都是在这里建造起飞的。站在镇里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看到莫哈维机场里密布的各类飞机,那景象只有在大都市的国际机场才能见到。所以镇虽小但公路上倒是车流不止。
我以前曾经自己开车经过莫哈维镇,依稀记得镇上有家中国餐厅。上路以来有阵子没吃中国菜了,虽说我并不是个对吃很讲究的人,但一路这么墨西哥薄饼方便面吃过来也由不得我不开始怀念起中国菜来。在小镇里很快我就找到了那家名叫“福星”的中国自助餐厅。走进空荡的大堂,找张靠窗椅子放下包,就去靠墙的自助餐台上满满装了一大盘食物回到座位大快朵颐起来。吃着吃着,突然发现一位坐在我旁边桌上的白人老先生,微笑着用很慈祥的目光注视着我。过了会儿,他付完账起身离去时,慢慢走到我的桌子前停住问道:“你这是要到哪里去?”“纽约,”我答道,“不过现在我正准备从这里步行到一棵松。”老先生听了,依旧微笑的说:“纽约?那可不太近。我真羡慕你,如果我再年轻一些的话,我也想和你一样去旅行。”我也笑着对老先生说:“没问题,如果你想做的话,一定能做到。”老先生依旧微笑的摇了摇头,“不行啦,我太老了,我都已经94了。”我一听到这马上放下筷子,把手在身上的衣服上擦了擦,握住他的手说:“我真荣幸能够认识你。”老先生和蔼地说道;“我也一样。”虽然和这位94岁老先生的邂逅非常短暂,但他那双清澈的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眸和慈祥的笑容却不知为什么一直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中,即使到现在也无法忘记。
吃完饭我找了家汽车旅馆住下。这家旅馆价钱极其便宜,房间极其陈旧,床对面的桌子上放着一台不能仅仅再用“极其陈旧”来形容的电视,拉杆式天线断成半截,断口处被不知哪位深谙无线电接收原理的房客,或者就是旅馆老板本人插了根铁丝做的衣架。选台是靠转屏幕旁边的一个巨大旋钮,调台时的感觉就和开保险柜似的。我试着转开电源,居然有声音,才等了很短的几分钟,椭圆的电视屏幕上隐隐开始出现图像,最后我终于震惊了–图像居然还是彩色的。
对于旅馆的陈旧我一点都不在乎,之所以临时决定奢侈一下不留宿野外而住旅馆是因为明天开始我就要进入荒野长途跋涉,现在我需要的是养精蓄锐,好好洗一个热水澡,再在一张真正的床上好好睡上一觉。我在浴室冲澡时顺便把换下来的脏衣服搓搓,晾在房间里。洗完澡,换上干净内衣裤,把房间里的暖气开得足足的,舒舒服服的靠在床上喝着啤酒,看着那台彩色电视里图像模糊的节目,将接下来的计划和安排在心里一遍遍反复整理,不知不觉中就躺在柔软的席梦思上沉睡了过去。
我大致向赫尔嘉介绍了我的计划和行程,当她听说我是在进行穿越美国的旅行时,就说:“要是哪天你去南美洲旅行的话,可以去洪都拉斯,我从那里来,我父母姐妹现在都还在洪都拉斯,你如果去可以住在我们家。”
在路上我们聊起了各自的经历。郝尔嘉二十二年前只身从洪都拉斯来到美国。
“我先到墨西哥,然后从边境偷渡过来的,”她边开车边平静地述说起那些往事,“那是夜里,我们一队人潜伏在边境线上,旁边就是移民局的检查站。过铁丝网时,蚊子-—我们把警察的巡逻直升飞机叫做“蚊子”—飞到我们头上用探照灯照来照去。我们一起的人冲我直说‘郝尔嘉,赫尔嘉,我们要被抓住了。’我回他们,‘他们抓不到我们,我们才不会让他们抓到我们!’”
“进了美国,我在加州一带到处打工。刚开始的时候很苦,我没有身份,只能打黑工,每天工作12个小时却只能拿到一点点钱。” “后来我嫁给了我前面的丈夫,可他抽烟抽得太凶,最后得癌症死了。不过还是得谢谢他,他给我留下了我现在住的房子,也让我在美国有了合法身份。”
郝尔嘉偶尔会在路边的展望台停下,让我有机会拍几张照片。这些展望台都屹立在突出于海边陡峭的山岩上。站在展望台上,感觉就像悬浮于半空,被明亮空灵的一片蔚蓝包裹。低头望去,从太平洋深处涌来的一条条长长涌浪不断与远处脚下黑色嶙峋的礁石猛烈撞击,在震耳的轰鸣声中掀起巨大短暂的白色浪花。拍完照回到车上,我们继续上路。 “十年前我遇到了现在的丈夫,” 赫尔嘉接着她的故事,“我今年五十六岁,你知道我丈夫多大吗?”我看着他摇摇头,“他大概要比你大一些,今年三十四了。”
“我们是在教会认识的,”郝尔嘉讲起了她和她丈夫的故事。“那时他正在找房子,刚好前边丈夫去世后我一直一个人住,家里有好几间空房,我就租给他了一间。”“我丈夫父母也是拉丁美洲移民,不过我丈夫是在这边出生长大的,所以他和我不一样,都是美国人那一套。” “他有事没事就来找我,后来我看出来了就直接对他说,‘你想和我约会吗?那好,但你可得想好了不要后悔。’”我们就是这样到一起的。”
“我丈夫那时候其实已经结了婚,不过后来他和他前妻离了婚。”郝尔嘉的语调依旧平淡,“我们中间曾经分手过一次,没多久我丈夫还是又回来找我,我们最后就结婚了。”过了会儿,她用稍微有些不满的口气说道:“现在的男人不再象以前的男人那样坚强自立,他们习惯依赖,总需要被人照顾和导引。”
公路沿着山脉和海岸线蜿蜒曲折着驶过白色的沙滩,翻过岸边的峭壁,穿过片片树林,不断向前延伸。在行到一处跨越海湾的临海拱桥时郝尔嘉把车停住说:“我就到这里了。”下车前我拿出日记本请她给我签名,一路上我都请在路上遇到和帮助过我的人在我的日记本上签名。她在我的日记本上签完名,写上她自己的住址电话,又把她们家在洪都拉斯的地址写上,告诉我说::“以后你去洪都拉斯的话,去找我父母和姐姐,他们会帮助你的。”
告别郝尔嘉,很快我就又搭到了车。司机是个刚从捷克到卡梅尔一家贸易公司来出差的小伙子,今天是星期六公司不上班,他就租了辆车独自沿着海岸线兜风。我的目的地是前面大约六十公里外一个叫康布里亚(Cambria)的海滨小镇,打算从那里转到46号公路上,离开海岸线,开始向东边内陆进发。这个捷克小伙子听了就说他反正也是出来兜风可以直接送我过去。
快到康布里亚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我寻思着时间已不早了,今晚就在此地宿营,等明天再走。到了太平洋公路与46号公路的交汇口,挥别了那个捷克小伙子,我刚把背包背上肩还没等站定,一辆丰田越野车就在我身前嘎然而止。驾驶座上是个皮肤黝黑,一头寸发,戴幅黑框眼镜,文雅干练的拉美裔年轻人。他微笑着对我说;“上车吧。”我心里是即喜出望外又充满感激,因为我根本就还没有做出要求搭便车的手势。这个小伙子住在康布里亚,在镇上一家墨西哥餐馆当侍者,他这是到东边约三十多公里外的一个城市去与朋友踢足球。没多久我们就到了这个叫帕斯澳 罗伯勒斯(Paso Robles)的城市,他把我放下在城南郊的高速公路旁就离去了。可是当他离去,我拿出地图来研究时才发现一个问题;我要去的是东边,而这条高速公路是南北向,要去东边的话,得先穿越这个城市到它的东北郊,上那里一条东向的公路才行。我现在需要进城,可看了看四周,小城在望,眼前却除了这条高速公路就没有任何北向道路可以进城,美国绝大多数州都严禁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再说在昏暗的暮色中这样做也确实危险。
我在高速公路边四下找了半天,偶然发现一条铁路伴随着一条小河往北而行,我就沿着铁路北行。走了二十多分钟来到了城市的边缘。已是黄昏,我决定今天就到此为止,在一处靠铁路边小山坡顶的树林空地间,靠着堵孤零零的围墙宿营。像我这样的背包客在旅行的时候,一条必须遵守的原则就是:宿营地必须隐秘,不能被其他人看到。原因很简单,这样才可以避免警察来找麻烦或不法之徒的骚扰和袭击。总而言之一句话:宿营地越隐秘我就越安全。正因此,我在旅途上都是尽量绕过人烟密集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我今天决定先不进城的理由。
第二天早早起来,烧水煮面吃完早饭就又上了路。走进城里却迷了路,我带的是加州地图,在上面这个城市只是由一个来小圆圈来表示,现在根本就帮不上忙。当我背着背包,手里拿着地图,在街上问路时,一个恰好从旁边走过,头裹一条黑色海盗头巾,满脸络腮胡,戴副墨镜的瘦高白人男子给我指了路,我向他道完谢,就按照他教给的路线走去。还没走多久,一辆很破旧的皮卡从后面超过我,在我前边的公路旁急停住,我一看,司机就是刚才那个我问路的白人男子。这个白人男子向我招手,让我上车,我把背包放进皮卡后面的车斗,自己钻进驾驶室坐在了助手席上。这个男子叫托尼,他说反正也没事,可以送我到我要去的那条公路上。路上托尼告诉我他高中生的时候和他弟弟两个人也靠搭便车去过不少地方。到了城郊,来到东去的公路上,托尼把我放在了一个路边有个加油站的十字路口。“这种地点比较容易搭到车,”托尼笑着冲我说到,“没办法伙计,本来想再多送你一段的,可是我车快没油了,现在这油价又实在贵的没谱。”
早上九点,一夜好觉醒来,窗外风挺大,天气不阴不阳的。我用汽车旅馆房间内的电咖啡壶烧了锅开水泡了两包方便面权当早餐。
在路上我随身携带的主食只有两种,一个是墨西哥薄面饼,一个就是方便面了。美国有近四千万从中南美洲――主要是墨西哥来的移民及他们后代组成的西班牙语裔族群,占美国总人口数的13%,他们在美国这个种族大杂烩(我依照自己的观察和体会并不倾向于将美国社会按照国内惯有的说法称之为种族大熔炉,理由在后面将慢慢道来)的社会里,人数众多,自成一体,拥有巨大的影响力,这其中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在饮食上,且不说满街满地的墨西哥餐厅,光各处超市里的墨西哥食品专柜就是很大一块,不输其它。
上路前我专门考虑了下路途上食物和水补充的问题,天天下馆子既不可能也不实际,沿线上有不少荒郊野外,食物和水必须自己解决。水没有什么选项,我带了个约能装2公升水的便携旅行水袋和一瓶一公升的瓶装水,这样我就保证了在没有任何补充情况下的两天饮用水。并且我在规划行程时也特意将每天的宿营点安排在有居民点,或者水源的地方,这样就可以随时补充。虽然事先考虑到了路上将不得不经常使用未经处理的野外水源,但我还是没有带专门的滤水器,一是因为贵,另一个就是嫌那玩意儿占地方,我那个60公升JanSport 登山背包已经沉沉的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必用品,一路上我一直都在不断琢磨着的一件事就是怎样再能减轻一克的重量。我带了个很小的Coleman野外旅行用汽油炉,反正到时候实在不行可以将水煮沸,这是最好的消毒方式了。
至于食物,重点就是四项;一轻,二便于保存,三容易补充,再有就是可以有效补充能量。在这四项基本原则之下权衡利弊最后选定的就是墨西哥薄饼和方便面。墨西哥薄饼这里称之为tortillas,是西语裔的主食,相当于一般老美的面包或者我们中国人的米饭。墨西哥薄饼就是烤熟的一块块薄薄圆饼,尺寸有大有小,小如巴掌,大如个特大号海碗,用料主要分玉米和面粉两种。我不喜欢玉米的味道,再说营养热量也不如面粉,所以买的都是八张一袋的大号面粉tortiilas,这种薄饼没有经过发酵,所以看上去不厚,掂在手里却倒是挺有分量,袋子口都有密封条,利于保存。
方便面现在更是许多野外旅行者喜爱的野外食物。美国现在是东风西渐,东方的各种事物,从瑜珈到佛教,从食物到艺术甚是大行其道,亚洲人发明的方便面更是在美国早已深入人心,得到认同,处处可见。我带方便面除了图它轻容易保存外,再就是口味合拍。墨西哥薄饼虽然好带易存,但却寡然无味,它本来也是用来包裹各种肉菜熟食吃的,可是对于人在旅途的我,这些想都不要想,对于我来说,它唯一的功能也就是填饱肚子而已。方便面却不同,里头佐料依旧是中国风味,平时不觉得,但在旷野寒风中风餐露宿,一天劳累下来,咸咸辣辣,热腾腾,鲜乎乎一碗下肚,倒是比什么都能一疗跋涉辛劳和异域孤愁。
我还带了一些巧克力条,其实我不是很爱吃这东西,主要也还是为了作为补充体力和热量的辅助手段。我包里还带了一盒牛油,吃薄饼时切一块裹在饼里,下面条时也刮两勺在锅里,甚至早上起来煮热巧克力喝时也会加点进去。倒不是我爱吃牛油,负重远行,气温也还低,体力热量消耗非常大,我带的都是素食,没有一点肉制品,因为肉制品重,带少了没用,带多了又不好保存,容易变质。这种情况下直接食用动物脂肪就是最有效便捷补充体力和热量的方式,记得以前看过一部关于西伯利亚爱斯基摩人的记录片,整日在野外狩猎放牧的爱斯基摩人就是依靠食用大量驯鹿油脂才得以在零下二,三十度气温下抵御严寒,保持体力。
我一路上基本上都保持着早上中午吃墨西哥薄饼,晚上烧水吃面的规律,连日不改。只是偶尔路过城镇才会找家餐馆好好改善一下。
出门前把装备物品再好好检查了一遍,蹲下身背上立在地上半人高的背包,站起来将背带调整到尽量舒适的位置,走到浴室的镜子前看了看镜子里那个背着墨绿色背包,身穿黄色登山服,面色沉静的自己,觉得还算满意,掏出挎在前面小腰包里的数码相机对着镜子拍了张照以作纪念,然后就拿起登山手杖,出到门外,来到路上,向着东边铅云密布的荒凉旷野独自走去。
沙漠中
以下是我根据横穿莫哈维沙漠时的日记整理出来的记录。
来到莫哈维镇外,路旁孤零零的树着个指示牌,标识着到下个城镇的里程。加州58号公路越过这个指示牌笔直的指向广袤无遮的莫哈维沙漠深处,一直延伸向天边的地平线。大约四年前我曾开车路过这里,当时还特意将车停在这个指示牌前拍了张照片以做留念。现在故地重游,风景依旧,只是我却将汽车换成了肩上的登山包。我把登山包靠在指示牌的一根柱子上,在上次拍照的地方拍了张同样角度的照片。我的下一个目的地是约两百公里外,位于荒漠另一边,内华达山脉东麓的朗派镇(Lone Pine),我大致路线是沿着沙漠里的58号公路再接14号公路到朗派,完全靠徒步穿越的话,我估计将要在莫哈维沙漠中 花上五到七天的时间。
四月三日
在沙漠中的第一天并不轻松。早上出发时天空还只是多云,偶尔可以看到些许蓝天,但过了中午,沙漠里风越来越大,耸动低垂的乌云自西方,从太平洋的方向层层涌来,然后开始星星点点飘起了雨滴,越下越大。当初改变当初计划从海岸线转道西进沙漠本来是为了想快点摆脱海边的绵绵阴雨,可是自己这个一厢情愿的想法最终还是可耻的失败了。沉重的背包象座山似的压在背上,刚买没多久的靴子有些咯脚。边走边调整着背包的带子,想尽量把它调整到舒服一些的位置,可总是觉得哪里不如愿。明显感觉出行进速度要比预想的慢。
在寒风中走了一上午,中午休息时坐在沙漠公路边的路基上,胡乱吃了几口面饼,然后摊出地图,发现走了一上午才走出十公里多,这样明显太慢,不过也没办法,毕竟还是第一天,第一次在这样的环境里徒步旅行,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所以也只能如此了。早上出发没多久就感到双脚开始酸痛,而且越来越变本加厉,中午休息时把脚上的靴子脱下来才发现脚底已经磨出三个硕大的水泡,左边两个,右边一个。当初买靴子的时候我是按照双脚的正常尺寸挑的,但是现在负重远行,路面又布满了石子砂砾,双足被压迫的变形肿胀,靴子尺寸就相对变小,等于穿了双小鞋走远路,对于这点的严重性我当初估计不够,而这本来是徒步旅行中最忌讳的,但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也没处给我换鞋去,只好忍耐了。祸不单行,中午休息完毕准备重新上路时才发现,背包里的水袋没有盖好,不知什么时候里面的水都漏了个精光,我现在只剩下随身带的一瓶水,看来到下一个有水源的地方为止我得小心了。
在凄风苦雨中一步一步沿着公路蹭行到下午四点,乏累酸痛一起压来,精神有些恍惚,额头也感到有些烫,于是决定今天就到此为止,下了路基,走入公路边的荒野中,在一簇半人高的枯黄灌木丛后面,冒着细雨中撑开帐篷,累饿交困却毫无胃口,于是干脆省了晚饭,外套也不脱,疲惫不堪的爬进帐篷,钻进睡袋,在暮色到来之前就沉睡过去了。
四月四日
早上又是在雨滴敲打帐篷的噼啪声中醒来,在帐篷里等到十点,趁雨住的间隙才得以出了帐篷。昨天睡觉前把随身带的锅碗瓢盆全拿出来摊在帐篷边的空地上,指望能接点雨水,一晚上都觉得雨没停过,结果起来一看,邪门的是所有容器里面都只是底部浅浅的存了一层积雨,把所有容器里积雨收集到一起还不够一口。
重新上路。足足睡了一晚,体力恢复的不错,精神也好了许多,双脚虽然还是酸痛依旧,不过连着两天这么一直疼下来,好像倒也不似昨天那样感觉折磨了,这事就跟生活一样,坎坷也好,逆境也罢,当你终于能从容面对时,其实往往倒不是因为你战胜了什么,而仅仅只是因为你已经习惯了而已。
终于开始适应了沙漠里的徒步旅行,感觉比昨天顺畅了许多,速度大增,甚至有闲暇边走边观赏起四周的景色来。沙漠里所谓的景色其实也就那么回事,一眼看上去和一百眼看上去都没有什么区别。这里的沙漠虽然荒凉却并不象撒哈拉,或者腾格里那样有绵延不尽的令人遐想不已的巨大沙丘,更准确的说这里更象戈壁,四野平坦荒凉,遍地砂砾,野地里四簇着低矮的沙漠灌木从,远方沿着地平线起伏的山脉群更是光秃秃的,连枯黄的灌木丛也没有半点。
荒凉寂寞的沙漠中,时不时可以见到鹤立鸡群般零星点缀在无边荒野中的约束亚树(Joshua Tree)。约束亚树是莫哈维沙漠的特产,都是依照莫哈维沙漠的范围,散布于美国加州,内华达,和亚利桑那的沙漠中。约束亚树可以说是辨别美国西部荒原最明显的标志,因为这里是它唯一的生息地。约束亚树有着粗壮低矮的躯干,树皮干燥丑陋,枝干上密密麻麻覆满了刺猬般的尖长针叶,坚硬如铁,锐利如刀。当地人聊起约束亚树都略带些敬畏,这种长相狰狞的沙漠怪物,一年最多长十厘米,沙漠里随便一颗看似貌不起眼的约束亚树都可能是已经在自然环境恶劣,号称死亡之地的莫哈维沙漠中顽强生存了几十甚至上百年。以生存能力来说,莫哈维沙漠里最厉害的动物该算野驴了,它们被称之可以泰然吃下并消化从厚木板到报废橡胶轮胎等所有它们可以在沙漠里搞得到的东西,即便如此,对于满身钢刺的约束亚树,这些彪悍如斯的野驴们照样是束手无策,敬而远之。
上路没多久,又开始下起雨来,套上雨衣走了一段,身子开始发热流汗,塑料雨衣把热气捂在里头出不来,感觉闷湿闷湿的很不舒服,最后索性脱了雨衣,用它将背上的背包裹好,迎着风雨中无遮无掩的向前走去。沙漠里的雨间歇性的下一阵又停一阵,雨停时风又起,走上一会儿,身上的衣服也就差不多让沙漠里的强风给吹干了,然后又开始下雨,把衣服重新打湿。就这样在交替而至的风雨中湿了干,干了又湿,反复不止。
乌云当头,四野莽莽,但此时只顾赶路,无暇顾念其它,心绪反而平静了许多,征途在前,脚步不停,只有一个明确的念头于心,那就是早日走出沙漠,抵达前方的目的地。
下午两点左右,终于在沙漠公路边找到了一家叫“颚骨(Jawbone)”的加油站,这个加油站孤零零的矗立在沙漠里,虽然没有围墙却用两竖一横三根抛光了的大原木搭了个入口,中间权当横梁的原木上悬挂着个硕大的白色牛头盖骨,一眼就看得出来那是个货真价实的纯种公牛的遗骸,而不是市面上四处可见的拙劣塑料仿照品,不过这个真家伙却不象它的那些仿照品一般刻意故作狰狞,而只是低调地保持着生前的朴实,唯一不同的只是它现在要比它活着的时候要显得更加朴实而已。
我从那个高悬于头顶的牛头正下方兴冲冲地跨进了加油站的院子,当然我要加的不是油,是水。
院子里正面是栋简陋的带门廊的木制平房,是个小卖部。周围散落着两三栋简易活动屋,大概是店主的住家。我走进平房向柜台里的红鼻子白人大妈说明了来意,她很爽快的就允许我使用院子里的压水机。沙漠里的住户基本上都用的是地下水,刚好这时风停雨住,我出到院子里把水罐装满,拿出毛巾牙刷就着水龙头好好洗漱了一番,然后架起汽油炉开始烧水煮面;终于可以吃点热的东西了。
水滚面刚下锅,突然间又是狂风大作,且夹杂着豆大的雨珠劈哩啪啦打下来,我连忙端起汽油炉上的小铝锅冲到小卖部的门廊下躲雨。门廊下放着几张给过路客们休息的木头桌椅,把铝锅放在桌子上巴巴地等方便面泡开,趁着余温尚在三口两口连汤带水下肚,然后心满意足地靠在门廊下的长椅上,一边喝着在小卖部里买的一罐冰镇啤酒,一边远眺着门廊外面无尽旷野间漂动着的迷蒙雨雾,想起在天涯的另一端,我的家乡,此时的四月江南,也该正是这幕景象吧。
等到这阵雨过去,我又匆忙上路,今晚准备要在一个叫红岩谷(Red Rock Canyon)的地方宿营。一路走到下午五点种,终于按计划抵达了红岩谷。红岩谷是处于荒漠中的一片红土丘陵地带,14号沙漠公里从中劈山而过。沿着公路进入峡谷走了一段,远远地注意到右边一处峭壁附近的空地中有一片约两人多高的茂盛约束亚树丛,约束亚树都是独生,但有时也会从根茎上分生出新的树苗形成连生树丛,不过象这么大的约束亚树丛却及其少见,也不知道它们在此处已经待上几百年了。
走到那片约束亚树丛后面,地势平坦,四周山壁环绕,果然是宿营的好地方。当我正准备搭帐篷时骤雨又起,我忙不迭的跑到约束亚树丛下想躲雨,树下还没站定左边大腿突然一阵刺痛,原来不小心让边上伸出的约束亚树长长的针叶给戳到了,这边刚躲过,一不小心右边的胳膊也给扎了,锋利坚硬的针叶穿透厚厚的登山服和里面的衬衣,一直到肉里,伸手一摸,血都流出来了。这下领教了约束亚树的厉害,只得小心翼翼的尽量缩成一团,半蹲在树丛间。等了半天雨终于停了,这才开始赶快搭帐篷,做晚饭,在下一场雨到来之前把一切收拾妥当,钻入帐篷休息。
四月五日
一大早就醒了,不知什么时候雨已经就停了,钻出帐篷,晨光渐现,空气清冽,峡谷一片安宁。太阳正在升起,峡谷四周的红岩峭壁在初升旭日的光芒中赤橙金黄,不断变换着华丽的光色,象一幕跃动的大火寂静地燃烧在沙漠早晨澄明的空气中。这副夺目的景象一览无余的尽情展现在我这个唯一的观众面前,令我屏气而视,此情此景也可算是对我一路辛劳的最好报偿了。
上路后一切依旧,雨下下停停,衣服湿了干,干了湿,沙漠公路一成不变的笔直伸向远方的地平线,唯一有所改变的是高高低低多了许多起伏,看公路边上的海拔标志,2000英尺,3000英尺不断变换,看来已经越来越接近内华达山脉了。
双足越来越痛,到中午变得有些不能忍耐,把靴子脱了才发现脚上的水泡已经增加到了四个,块头也非前两天可比。感觉长此以往也不是办法,于是决定土法上马,自己把水泡解决掉。从背包里翻出针线包,将缝衣针穿上线,把随身带的不锈钢旅行小酒壶里的伏特加涂在上面权当消毒,再用医药包里的药棉蘸些伏特加把水泡四周皮肤清洁好,用缝衣针横穿已经胀的雪白的水泡,然后将线从水泡中间拉过,两端各露出一截线头,轻轻拉动两头,水泡里的水就从两边的针眼顺着缝衣线一股股流了出来。等到水泡消解的差不多了,将线抽出,水泡针眼上涂好消毒药膏,再一横一竖贴上两张创可贴就算大功告成。就这样把脚上的四个水泡一一解决后,套上靴子试着走了几步,果然轻松了许多,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对自己的动手能力真是不得不由衷钦佩。
可走了没多久才发现,这这根本是治标不治本,水泡消了,可靴子仍然挤脚,走不了多久消掉得水泡又会东山再起,痛楚依旧,我消得了水泡却改不了靴子,所以只好每走上一两个小时就得坐下来脱了靴子袜子接着给脚上的水泡们放水,真是不胜烦扰。
中午的时候看到公路边的电子显示牌上打出“HIGH WINDS AHEAD(前方有强风)”的警示。这一带接近内华达山脉南端,是个风口,时速达七,八十公里的强风是家常便饭。日渐西斜,考虑到在大风天里野外宿营是件很头痛的事,我决定如果可能还是尽量看看找个有人烟的地方过夜。我查了下随身携带的加州地图,看到在前方14号公路和178号公路的交汇处上有一个小黑点,旁边注释着地名“Freeman”,看来那里应该有个小镇,最少也是个居民点,就这么今天就在Freeman宿营了!
下午五点,快到Freeman时,风速越来越强,卷起漫天飞沙走石横抽在脸上火辣辣的生疼,在狂风中我被吹得摇摇晃晃,双手紧紧握住登山手杖抵住地面尽力保持着平衡,低着身子,一步一踉跄的艰难地挪行着。现在依然记忆深刻的是狂风掠过旷野时发出厉鬼般的刺耳尖啸声,令人毛骨悚然。
在狂风中挣扎着终于抵达了14号公路与178号公路的交汇处,可是令我困惑的是四周除了一片荒漠,其它的什么也没有。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甚至连棵约束亚树都找不到。这怎么可能?!地图上明明标着就在这个地方,我现在站着的脚下应该有居民点的,我心有不甘的四下寻找了一下,才在路边的砂砾和灌木丛间依稀发现几处已经难以辨认的房基遗迹,附近还孤零零的立着个白色十字架,走近是个坟墓,看来这里曾经是处居民点,但早就不知多少年前被遗弃了,只留下旷野中的这座孤坟在此独自守候。我心里这时有些意外,也有些恼怒,坟墓的主人果然是一了百了当个自由的“Freeman”去了,可我却被那该死的地图给晾在了这个只有野鬼孤魂出没的荒郊野外。
时近六点,天色已晚,但我实在无法在这狂风肆虐的地方宿营。在这样的大风口,风刮来时连呼吸都困难更别说安营扎寨,不用试我也知道,就凭我那便携式旅行帐篷,撑开来想不被这时速七,八十公里的狂风给吹个四分五裂是不可能的。原来还想着只要有人烟,找户人家借个宿本应不难,再不济寻个车库,或者废屋也可以在这种大风天里勉强对付一晚上了。可现在这野地里连堵墙都没有。万般无奈,只有在狂风中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了。
一直走到晚上六点半,天整个黑了下来了,心里开始犯虚,觉得再这么走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停下来看能不能搭个便车到有人烟的地方去。路边等了一会儿,终于有辆过路车停下。司机是个从纽约来的农学院研究生,他是到这一带来研究苹果树,顺便去这附近的死谷旅行,他用车上的导航仪替我查了下,离这最近的是个叫“印尤科恩(Inyokern)”的小镇,镇上有家汽车旅馆,不过这个小镇不在14号公路边上,需要往南开个十多公里,他说他可以绕路送我过去,车外低垂的夜幕和呼啸的狂风让我也无从选择只能如此了。
离开14号公路,在黑暗中开了一段来到印尤科恩,这是个荒凉到昏暗的街道上连只游手好闲的野狗都找不到的破败小镇。不费力就找到了那家汽车旅馆,谢别送我来的那位纽约客,走进了汽车旅馆门口狭小的办公室。
旅馆办公室的柜台里面,一个背脊稍有佝偻的白人老头正拿着电话筒大吼大叫着,听情形好像是这家旅馆刷信用卡的机器出了些故障,那白人老头正在电话里头和信用卡公司的客服人员进行交涉。柜台外面已经站了一位正等待登记住房的客人,手里拿着张信用卡不断点打着柜台,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
旅馆的男主人,那个白人老头也不正眼瞧下进来的客人,自顾自的大着嗓门向电话另一头,信用卡公司那可怜的接线员嚷道:“什么?!你让我耐心等待?我已经八十二了,没法子他妈的再耐心等待了!”我在柜台外边耐着性子等了会儿,待他终于有工夫搭理我了,就直接说:“我要一个房间,不用麻烦信用卡公司了,我付现金。”
付完钱取了钥匙来到我的房间,毫无意外,房间又小又旧,床上的被单,要么是没洗干净,要么就是干脆没有洗过,污垢斑斑,泛着可疑的黄色。但是在这种寒冷的大风天里,不用躲在帐篷里忍冻受寒,心惊胆战,而能在暖气开得足足的房子里美美洗个热水澡已经足以让我心满意足,无所抱怨了。
四月六日
今天是个近日少有的大晴天,昨天那仿佛就要把世界带往末日的无休无止的狂风忽然间踪迹全无,窗外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出旅馆房间前,趁收拾背包的时候顺便又把随身物品精简了一些,其实也没什么好精简的,本来带了两盒牛油,丢掉一盒半。几本书准备路上没事时用来打发时间的简装本读物,都留下了。还有一件鸭绒背心,背心还挺新,我把它仔细迭好,放进旅馆房间衣柜的抽屉里,上面留了张纸条,写着;如果有谁需要,尽可拿去。
出了旅馆,顺着昨天来的路走回14号公路,然后在“中国湖(China Lake)”转上395号公路向北,在这里算是绕过了内华达山脉南端,进入了它的东麓。
蔓延的群山连绵起伏在395号公路左侧,雄峻宏伟。右边空旷浩大的平坦谷地是著名的“中国湖”,这里本来是个干涸的远古湖床,它的名气得自于这一带有个庞大的军事基地叫“中国湖海军航空武器试验场(China Lake Naval Air Weapons Station)”属于美国军队最重要的武器试验场之一,理论上我只要下了395公路路基再多走几步就算进入了军事禁区。不过说是这么说,放眼望去旷野中既没有铁丝网,栅栏,也看不到警示牌,遍野倒是长满了不知名的紫色小野花,一直开到远方的山脚边。在灿烂的阳光下,野花地在和煦的微风中泛起阵阵紫色碎浪,明媚妖娆。想来整个试验场占地浩大,这里离真正的禁区还差得很远吧。
天朗日和,对沙漠旅行也逐渐适应的差不多了,心情轻松,感觉今天是上路以来状态最佳的一日。有时累了就坐在路边休息一下,看看风景,顺便替脚上的水泡放水减压,一路上走走停停倒也惬意。时不时有公路上擦身而过的大小汽车鸣起喇叭,驾驶室的司机向我挥手,或者翘起大拇指,想来在这人迹罕见的荒漠里,我独自徒步旅行的身影一定很让他们意外吧。
下午沿着公路行进时,注意到前方路旁黄色的紧急电话盒上贴着张很小的招贴画,走近前俯身仔细一瞧,原来是副讽刺小布什的政治漫画,上面画着抱着颗炸弹的小布什,边上写着“HUG BOMBS AND DROP BABIES? OR WAS IT HUG BABIES AND DROP BOMBS?” 这是个双关句,前面讽刺小布什的穷兵黩武,后一句把“婴儿”与“炸弹”两词置换,按字面上意思可以直译成“拥抱婴儿,扔掉炸弹。”但“DROP BOBMS”的本意是“轰炸”,所以这句是在挖苦小布什的虚伪,总之可怜的小布什是横竖不讨好。
自从小布什开始伊拉克战争以来,可以说是搞得民怨沸腾,象在旧金山这样的一向具有反战传统的地方,不管是新闻媒体还是巷里坊间,各种挖苦讽刺小布什的笑话漫画大行其道,有的书店里甚至还设有各种讽刺小布什书籍的专柜。不过这也基本上限于大城市,在美国广大的中西部和南方,民风保守,在这些地方的主流依旧是坚定支持美国政府在伊拉克的战争,相信他们的总统小布什是在捍卫和平与上帝。究其是在中国湖这样的穷乡僻壤。条件恶劣,土地贫瘠,工农业落后,不少当地人都是在那些与附近庞大军事基地多多少少有关联的产业部门谋生,所以在政治观念上民风就更趋保守了,所以此时此地,这张荒郊野外的反战招贴画着实让我感到有些意外。
沙漠里的招贴画
看完那张招贴画,我直起身刚要接着赶路,见一辆车体宽大,但已经有些破旧的克莱斯勒单门轿车嘎然一声停在了我前面的路肩上,我马上意识到大概是这辆车的车主看我要不要搭车。昨天在路上也有一位中年印第安妇女主动停车要搭我一程,不过被我婉拒了。搭车是一件很简单,也很轻松的事情,但现在这些都不是我所考虑的,我的计划就是步行穿越沙漠,不想给自己任何偷懒作弊的感觉。
我走上前准备去谢绝这位司机的好意。车里坐着一个胡子拉茬,脸庞消瘦,面容显得有些憔悴苍白的中年男子,打了声招呼,突然间我改了注意,决定还是上车,反正昨天傍晚拐下14号公路去了印尤科恩,今天花了半天时间才重新绕回来,搭上一程便车把损失的时间补回来也不错。我放好背包,坐到助手席上对司机说,“你只要载我十英里(十六公里)就好了。”
司机名叫凯文(Kevin),凯文听到我是去朗派就说:“那还远着呢,正好我刚好要路过,可以直接送你过去。”我忙说:“谢了,我只需要到十英里外的那个加油站就好,” 我解释到,“我并不着急赶路,只是想好好体验在沙漠旅行的整个过程。”
“我刚开始看你站在路边时还想,‘这个人说不定是在享受这种方式的旅行,我也许不该去打搅他。”凯文在听我大致介绍完自己的计划和经历后,边开车边说,“但我看到你弯着腰站在那里,心想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就停下来,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助。”
凯文今年四十五岁,职业是电工,住在南加洛杉矶附近的圣伯拉地诺县,昨天到离莫哈维镇不远的兰卡斯特(Lancaster)工作,今天又要要赶到北边五百公里外的内华达首府雷诺(Reno)去。言谈间我注意到他只用左手扶着方向盘,半举在身边的右手,整个手掌又红又肿,五根手指变形的跟胡萝卜一样。我询问是怎么回事,凯文说是他昨天晚上不小心把右手给伤着了。“看样子伤得不清,你得赶快去医院检查才对呀。”凭经验我想大概是骨折。凯文很平静的回道:“我知道,等到了雷诺就去看医生。”“你伤成这样,应该现在就去看医生,最好不要拖延。”“我没有时间了,在雷诺我和已经别人约好,不能迟到。”凯文显着一副不经意的样子说着,虽然我知道依他现在的伤势必然同时也该伴随着剧痛才对。
凯文知道我要横穿美国,就主动转了话题,聊起关于旅行的事情了。凯文告诉我他有两辆哈雷摩托车,两年前,他骑着他心爱的哈雷也曾经纵横穿越过整个美国大陆。“我是哈雷俱乐部的会员,911三周年时,我和其他朋友们骑着哈雷从加州一路直奔东岸,从世贸中心,到五角大楼,再到宾西法尼亚州,我们凭吊了所有坠机点,后来还去了十一年前被恐怖分子炸毁的奥克拉荷马联邦大楼遗址。”凯文说完让我看他右手臂上的哈雷俱乐部刺青,“这就是全程结束时的纪念。”
“骑着哈雷,我到处游荡,去过不少地方,有过很多有意思的经历。”
我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而凯文显然也很愿意向我这个刚刚结识的陌生听众吐诉他的经历和感受。
凯文握着方向盘注视着前方滔滔不绝,回忆着他路途上的见闻,他的朋友,他到现在为止的许多遭遇,还有他以前的女朋友。说到最后,他感叹到:“人生真是美丽,”然后, 微微一顿地说到:“不过,我快要死了。我得了病,医生说已经没有办法治好了。”
作为倾听者的我听到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忍心也觉得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询问更多,只是保持沉默地倾听。
“但是我一点也不害怕,”凯文的语气依旧平静,既象是在向我诉说,也象是在自言自语, “很多象我一样的人都让死亡给吓倒了,但我没有,我才不在乎呢,我反而要更加投入的去做我要做的事情!”
“就象现在,”凯文的语气开始有些激动起来,“我口袋里装着昨天赚到的一千块钱,还有这辆从来不给我找麻烦的车,我可以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爱我想爱的人,我才不会让自己的人生有什么遗憾!”
他的语气又渐渐平缓下来,
“死亡并没有吓倒我,它只是激励我去更加努力的感受生活。”
凯文把我送到了我要去的加油站,临别时我为他拍了张照片,凯文非常开心的伸出右手臂,把上面的哈雷刺青展现在照相机的镜头前。
离别时,我扶着车窗,弯着腰对坐在车里,全身沐浴在下午四点,沙漠灿烂耀眼的阳光中面带微笑的他说到:“凯文,保重。”
凯文
我下车的地方看地图叫“柯索隘口(Coso Junction)”位于内华达山脉和柯索山脉(Coso Mountain)左右相挟的一块谷地间。从这里往前是个非常大的斜坡,谷地两边的内华达山脉和柯索山脉的山脚就在远方的斜坡顶端相连。路边上路牌标明从这到下一处居民点“奥兰恰(Olancha)”还有30公里,这基本上正好是我一天的路程。虽然才下午四点,天色尚早,不过汲取昨天的教训,我还是决定在此宿营,明天再上路。
走进加油站的小卖部,和加油站的负责人聊了会儿,他同意让我在小卖部后面的白杨树林里宿营。说完事走到外面,时间还早又无事可做,于是我买了罐啤酒,走到小卖部外面,把背包放下,坐在挂在门廊下的秋千椅上休息。
这里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加油站了,时不时有汽车停下加油。我坐在长椅上无所事事得慢慢前后荡着,一边惬意地享受着下午温暖的阳光一边和小卖部里进进出出的过路客们友好地打着招呼。
一辆车体庞大的白色休闲车停在小卖部前,车上下来一个衣饰时髦,身材魁梧得象座山似的黑人小伙和他的两个白人同伴。那个黑人小伙一脸兴奋的样子冲我而来,向我打招呼到:“嘿!伙计,我昨天就在路上看到你了,当时还和我哥们说你可真疯狂啊!没想到今天又碰到你!”这个黑人小伙来自洛杉矶,是到内华达山脉的滑雪胜地“猛犸湖(Mammoth Lake)”去滑雪,他告诉我,他经常开车走这条路,还是头一次看到人象我一样在沙漠里独自旅行,令他印象深刻,刚才一眼就认出坐在加油站小卖部门廊下休息的我,所以特意上来和我打声招呼。
和那黑人小伙子聊了会儿天,一个过路的印第安男人也加入进交谈中,他听说我是徒步旅行时还吃了一惊说,“你怎么选这个时候?现在是一年中野地里风速最强的时候,大风经常把路上的汽车吹翻。”我告诉了他我昨天在“Free Man”一带的遭遇,他听了点点头,又摇摇头,一付很难理解我的样子。在攀谈中得知这个印第安人在附近的一家发电站当技术员,刚下班,来加油站给汽车加完油就得赶回一百多公里外的依沙贝拉湖(Lake Isabella)的家去接准备下课的孩子。我随口说到:“那可够远的,都这么晚了,你干吗不让你太太去接?” 那印第安人喝了口手里的可乐,看着院子里的过往客人回答到:“我没老婆,都离婚了,孩子归我。”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印第安人离过两次婚,现在独自带着三个小孩。我说那可难为他这个做爸爸的了,那印第安人却并不在意的说,他的孩子们都很乖,对他很好,言谈中很是一副自豪父亲的架势。我问他难道不打算再找个老婆或者女朋友什么的吗?他显得有些无奈地说:“我已经受够了,钱全让前面两个老婆拿去了,有老婆太累。”
近傍晚时,照例风又越刮越大,我早早吃了饭,在加油站后面的白杨树丛中搭好帐篷。一路上就没有河流水源,所以基本上看不到什么树,不过在荒漠里零星的加油站,居民点等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因为有井水灌溉,房前屋后有些树,在干枯焦黄的荒漠中显得亮丽醒目。
低矮树丛茂密的枝叶把肆虐呼啸的狂风严严挡在了外头,但地气潮湿,太阳下山后四周气温骤降,帐篷里内暖外寒,没多久离鼻子不到二,三十厘米的内侧顶棚上就凝结了一层水珠,躺在睡袋里连翻身都不敢,怕一不小心把顶棚上凝结的水珠震落下来。
月七日
似乎自进入内华达山脉东麓后,我终于摆脱了绵绵阴雨的追击,早上六点,在冉冉升起的旭日中醒来,天空又是万里无云,今天肯定是个好天气。
昨天在凯文的车上经过一处叫“化石崖(Fossil Falls)”的地方,看到遍地漆黑嶙峋的火山熔岩,还有一个不是很高但形状完美的火山,早上起来后把背包寄存在加油站柜台,然后一个人往回走了约十公里到“化石崖”去访问了火山遗址。
回来时,想到今天还要赶路,就站在路边搭车回加油站。等车的当会儿,心里冒出了念头;我上路以来搭了这么多次车,却从来没有搭过宝马奔驰这等的高级车,搭的多是旧车,我心里不禁感叹到;看来这钱确实会让人变得要么胆怯,要么冷漠。当然,富人们的冷漠其实更多的是来自于他们的胆怯。
当我正一个人站路边独自感慨时,一辆飞驰而来的香槟色轿车猛然刹停在我身后公路边。好了,搭到车了。我回头一看这辆车,哈!真是天随人愿,居然就是辆奔驰!
不过这辆车看得出来出厂都有二十多年了,喷漆早已褪去了光泽,车身上也布满着各种丑陋的凹槽和划痕,奔驰虽然是奔驰,只是作为古董车它还太小,作为豪华车它又太老。
司机保罗(Paul)是家住“独立镇(Independence)”的一位摄影师,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车里他听说我要走到朗派去登惠特尼峰就说:“今天冬天雪下得很大,你要现在去登惠特尼峰估计不容易。”
在莫哈维沙漠里时,从南面眺望内华达山脉南端诸峰早已雪尽消融,可是自从转入内华达山脉东麓后,内华达山脉东面连绵的雪峰开始逐渐显露在眼前。我还没有过雪地登山的经验,不过这倒也没太动摇我的信心,不管成不成,不试一下又怎么知道呢?再说天气渐暖,山上的积雪应该已经消融了不少。
保罗把我放在加油站,临走时送了我一张他的作品光碟,让我有机会路过独立镇时去他家做客。我告别保罗,到加油站小卖部拿了背包重新上路。前面是个非常长的上坡,过了这个坡就进入了“欧文斯谷(Owens Valley)”
当我背着硕大的登山包顺着公路爬坡爬到一半时,又是一辆拖着个装满废旧轮胎的小皮卡停了下来,一个胡子拉碴,穿着件沾满机油污垢白色背心的白人中年男子问我要不要搭车,他说这坡又陡又长,至少他可以搭我到坡顶。我婉拒了他的好意,不过心里却充满了温暖,一路上都能遇到象他这样,萍水相逢,但充满善意的陌生人,正是与这些人的遭遇,使我心中的勇气不断增长,走到终点决不放弃的信念愈加坚强。
走到下午五点时,天开始阴下来,每天惯例的狂风也按时而至。我于是决定找地方宿营。我现在已经走出莫哈维沙漠,进入内华达山区。二百五十万年前开始的第四纪冰川期将本是高原平台的整个内华达山脉耕犁的支离破碎,这一带的野地里大大小小布满了无数颗被冰川从深山里搬运来的碎石,如此之多,以至于连想找一块还算平整,没有石块的沙土地设置帐篷都不容易。象昨天一样,我决定还是找处有人家的地方,至少也得有个树林或灌木丛什么的可以挡挡风,可我找了半天也没看到合适的地方,天越来越黑,心也越来越急,最后终于无意中远远瞥见公路右边,靠着柯索山脉一侧的野地里隐隐约约有两辆白色宿营车的影子。看样子象是放牧牛仔,或者护路工人的野营地。
我下了公路,找到一条似乎是通向那个野营地的简易土路。我踉踉跄跄的顺着布满石块坑坎的简易土路向着那两辆宿营车走去。走了大约十五分钟,到近前一看,一片被稍微平整过的空地上散乱着停着大小各一的两辆老旧宿营拖车,还有一黑一白两辆相同款型,但颇有些年头的单门日本轿车。地面上散落堆放着一些铁路枕木,有些被电锯据成一小截一小截,营地中央用石块简单垒了一个火灶,里面是厚厚一层冰冷的灰烬和几块烧剩的枕木快。
我站在宿营车边大声喊了几声:“有人吗?”,旷野里除了呼啸的风声一无回应。等了会儿看到没有反应,于是我小心翼翼的开始检视起这个野营地来。那两辆旧日本车里的仪表盘,反动机都被拆掉,看来是被遗弃在这的废车,地上有一条长长的塑料输水管从远处的山脚延伸而来,看着象是为了引山里的泉水,不过中间有好几节都不翼而飞,看不出有水的痕迹。野营地遍地凌乱不堪地散落着各种机械零件,烟头垃圾和大大小小的酒瓶。小的那辆宿营车,轮胎是瘪的,车身倾斜,车窗玻璃也都碎了,窗口都用塑料布蒙着,车门上了锁,而且还用一根枕木牢牢顶着,显然是没有人住的样子。
大的那辆宿营车要比小的新一些,车窗也完好无损,但车身左侧门上的锁耷拉在门把手上,显然是被人用工具给撬开的。不知为什么,虽然我一路上基本都是风餐露宿于无人野外,但这处荒野中的无人营地却总让人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异常诡异。
我又绕着大宿营车转了两圈,摇了摇架在宿营车外面的煤气罐,还是半满,看来不像是处废弃的营地,又想了想,上去再敲了敲车门,等了会儿,就拉开车门,小心地走了进去。
车里很暗,空无一人。车头是厨房,洗碗槽里堆放着一些用过但没清洗的餐具,上面的油渍污垢早已干透,看来像是放在这有段日子没人动过了。可是洗碗槽边上的台子上孤零零地放着一大灌超市卖的瓶装水,还没被打开过,看上去很新像是才被人放到这没多久的样子。车中段过道两边是几个储物柜,打开上面一个,里头堆满了罐头方便面等各种食物,这么说来是有人住这了,所以就不敢再到处乱翻。车后面是左右两张简易床,但是床上光光的既无垫子也无被子,这又不像是有人居住。车尾是卫生间,我打开门一看,里面一片混乱,很久没人使用过的样子,淋浴间的帘子脱落一边,马桶地板上堆满垃圾垢物,令人看了恶心,我连忙把卫生间门又关上了。
从头到尾把车看完,我反而拿不定主意了,宿营车里各种情形给我的是完全相反的信息,实在搞不清这地方到底现在有没有人住。如果这里是被人遗弃,或者暂时无人居住,那自然好办。但如果是有主的地方,只是现在外出还没回来,那我擅自闯入算是违法,让人给找麻烦,甚至被拿枪崩了从法律上来说也是无话可说的。更何况我对这处营地的主人虽然一无所知,但那遍地烟头酒瓶却让我深深觉得如果这地方是有主的,而且等会儿我有可能还会遇到的话,最好还是别让对方会看我不顺眼,这里是荒漠野地,连手机信号都没有,真要遇到麻烦,没人能救得了我,甚至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到底发生过些什么。
我实在是犹豫了很久,虽然心底隐约觉得有些古怪,但天已经快黑下来了,车外寒风呼啸,走了一天又冷又累的我实在是不舍得走出密闭的严严实实,一丝细风也不透的宿营车,走到外面的大风地里。于是我安慰自己到:要不先在宿营车里等着,如果等会儿真有主人回来,解释一下就是了,这一路都挺顺的,没那么巧就在这遇到坏人吧。想到这,我就在宿营车里的一张小床上坐了下来。
等了会儿,心里却越来越空洞洞的坐立不安,于是索性又起来,打开随身带的应急电筒再次在漆黑的车里前前后后细细检查起来。在车头厨房里我伸出一支手指在车头的餐桌上抹了一下,放到电筒下一照,干干净净,一丝灰尘也没有,这下可以肯定了,这车里有人住。然后当我查到宿营车中段,打开一个刚才没有动过的半人高衣柜的门时,我顿时被眼前的光景给惊住了!里面堆满了各色长短不一的枪支。看到这我二话没说,关上衣柜门,转身拿起背包,冲出门外,向着公路匆匆而去,只想离这地方越远越好。
当时我的反应很简单。荒郊野外,住处备一两支枪防身很正常,但这一带根本就没有什么猛兽,防身也用不着那么多枪支弹药,从柜子里的那些长短枪支,联想到被人拧坏的门锁,再联想到遍地的烟头酒瓶。我不知道是谁住在这里,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回来会不会找我麻烦,更不知道,也不打算知道他既然柜子里有那么多枪,那么他身上会不会也带了枪?
匆匆离开时,没忘记回头顺手给这个可疑的营地拍张照片
一口气走回到公路边,这下才算是稍微安了些心。天刷的一下黑透下来,天空中隐约几点寒星闪烁,旷谷中一片漆黑,只有狂风凄厉的呼啸声不绝。黑暗中根本无法仔细寻找宿营地,我只好沿着公路继续往下走去,地图上标着前方应该有个叫“Olancha(奥兰恰)”的小镇,那我只有先走到那里再说了。
翻过前边的一个山坡,果然看到道路前方远远有几点昏黄的灯火在一片无尽的黑暗中时隐时现。在黑暗与寒风中,我向着那几点灯火之处一刻不停的走去。
一口气走到晚上九点半才抵达了小镇的边缘。这真是个小镇,黑暗中只见几座平房散落在公路两旁,没有餐馆,没有商店,甚至连路灯都没有一盏。在荒野里跋涉劳累了一整天的我,这时已经是精疲力竭。
寻了几家房子,要么是空无一人,门窗都被木板钉死的废屋,要么就是没有人在家。最后我来到这个镇上的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汽车旅馆。进了办公室,按了下柜台上的召唤铃,过了会儿从里屋出来个身材高大,衣着朴素的白人男子,显然是旅馆的男老板。他看到我时显得有些意外,我问他是否能允许我在他的院子里搭帐宿营,那个旅馆老板为难地说不行,这会违反他和保险公司签的合约。时间已经太晚,天气又糟,我不想再折腾,于是就说:“那好吧,我要一个房间。”
进了房间把暖气开足,好好洗了个难得的热水澡,然后就一头睡到第二天上午日上三竿。
四月八日
早上起来,洗漱完毕,走到院外,这才发现昨晚太暗没注意,原来我住的汽车旅馆平房边上有座小小的坟墓。其实也就是用大小不一的石块在沙地上围了小小的一圈,一头 插了根木桩,上头斜扣着顶黑色的牛仔帽,下面吊着块胀兮兮的木牌子,上头用白色油漆写着首打油诗般的墓志铭:
“Here lies NEO,
NEO IS DEAD,
with BULLET IN HIS HEAD,
CAUSE HE GOT IN THE WORNG BED
此处尼奥躺,
脑门中了枪,
要问为什么,
全因上错床。
读到此我不禁一笑;看来昨晚我没进错房间也没上错床。
点半上路,上午的天气照例总是很好。昨天晚上没有看清这个叫奥兰恰的地方。说是小镇,其实是名不副实,顺着395公路两旁的房子稀疏,从头走到尾,只看到一家孤零零的专卖干牛肉片的小店,一家印度人经营的加油站,和一家餐馆。我依稀记得四年前开车路过这里,曾经在家加油站买过东西,等走到那家加油站一看,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倒闭了。门口的加油装置被拆的一干二净,门窗被用木板封死,墙上的油漆龟裂脱落,露出里面灰暗的砖头。
又走了几步,路边有座石头垒的房子,四面窗户都用木板封住,但大门洞开,走近一看,房门向内倒在地上,看样子是被人踢翻的。我小心翼翼探头进去看了下,原来是家酒酒吧,落满厚厚灰尘的柜台,和吧台凳子还保持着原样,后面墙上的酒架空空如也,只孤零零的立着一个空酒瓶。
前后走下来,这个镇子上百分之七十的房子都被遗弃了,毫无生机。显然是座死镇,或者正在死去。
我没有在奥兰恰这个荒凉破败的小镇多待,只是匆匆而过,就如我一路上经过的其它许多地方一样,虽然当时并没有想到我将与这里结下一段不浅之缘。
倒闭的加油站
九点半上路,上午的天气照例总是很好。昨天晚上没有看清这个叫奥兰恰的地方。说是小镇,其实是名不副实,顺着395公路两旁的房子稀疏,从头走到尾,只看到一家孤零零的专卖干牛肉片的小店,一家印度人经营的加油站,和一家餐馆。我依稀记得四年前开车路过这里,曾经在家加油站买过东西,等走到那家加油站一看,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倒闭了。门口的加油装置被拆的一干二净,门窗被用木板封死,墙上的油漆龟裂脱落,露出里面灰暗的砖头。
又走了几步,路边有座石头垒的房子,四面窗户都用木板封住,但大门洞开,走近一看,房门向内倒在地上,看样子是被人踢翻的。我小心翼翼探头进去看了下,原来是家酒酒吧,落满厚厚灰尘的柜台,和吧台凳子还保持着原样,后面墙上的酒架空空如也,只孤零零的立着一个空酒瓶。
前后走下来,这个镇子上百分之七十的房子都被遗弃了,毫无生机。显然是座死镇,或者正在死去。
我没有在奥兰恰这个荒凉破败的小镇多待,只是匆匆而过,就如我一路上经过的其它许多地方一样,虽然当时并没有想到我将与这里结下一段不浅之缘。
倒闭的加油站
路旁的酒吧
酒吧内部
从奥兰恰到朗派还有最后四十多公里,一切顺利的话,明天就可以抵达朗派完成我从莫哈维开始的旅程。天晴日朗,身旁雄俊的内华达山脉绵延的雪峰在蓝天的映衬下明媚妖娆。欧文斯谷地这时气温适中,微风渐起。我已经在荒野里跋涉了六天,脸上手上等处凡是暴露在外面的皮肤,经过连日货真价实的风吹日晒雨淋之后,都结了一层黝黑的硬壳,双肩的皮肤也早被沉重的背包磨破。但我终于完全适应了每天在枯燥荒漠中的长时间跋涉。脚上的水泡都已结成厚厚的老茧,总算是摆脱了它们的连日折磨。本来挤脚的靴子也被撑大,但因为是负重远行,路面状况又很糟糕,买了没多久的靴子已快磨穿见底。
过了奥兰恰镇,欧文斯湖逐渐展现在眼前。欧文斯谷地(Owens Valley)是处于平均海拔高于4,000米的内华达山脉与白山山脉(White Moutains)之间,南北长约一百二十公里,海拔1,200米,是美国大陆最深的谷地之一,而欧文斯谷地正得名于欧文斯湖。欧文斯湖曾经拥有一片二百八十平方公里的浩瀚水面,养育了数以百万计的水生鸟类以及无数其它生物,但是,这个曾被誉为西部荒野中的物种天堂的高原咸水湖早已于八十二年前(1924年)彻底干涸,成为一个死湖,如今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只是一片浩大的被雪白色盐碱层覆盖的平坦湖床,在群山间,西部旷野强烈的阳光下反射着异常刺眼的光芒。
从奥兰恰开始,因为不再怕迷路,我干脆远远的离开了大路,顺着内华达山脉,在布满一簇簇低矮耐旱灌木丛的荒原里往北而去。
这是荒漠中最美的时刻。
漫长寒冬终于结束,而酷热的夏日尚未来临。今年冬天异于常年的充沛降雨给荒原带来一片清新跃动的生机。从来都是枯黄的沙漠耐旱灌木丛呈现出少有的暗绿色光泽,时而有长耳兔和褐色的地鼠奔跑穿梭其间。松软的沙质土壤上贴着地面开满了密密麻麻的野花,绝大多数是亮丽明黄的“莫哈维金鸡菊(Mojave Tickseed)”,“金地花(Goldfield)”和“沙漠蒲公英(Desert Dandelion)”,其间偶尔点缀着洁白的“莫哈维沙漠之星(Mojave Desert Star)”,紫色的“鼠尾草(Chia)”,大红的“印第安画笔(Indian Paint Brush)”以及其它许多叫不上名字的各色野花。
刚开始时我还小心翼翼地选择着下脚的地方,不想踩踏到地面上任何一朵野花,可是离开公路深入荒野越远,这些花儿就越多,最后简直到了让人无从下脚的地步。遍地野花开满了荒野里所有裸露在外的地面,向四面铺展开来宛如一张灿烂的金色巨毯。
独行在空荡谷地,穿行于无边花野,万籁寂静,只有脚步在沙地上踩出的沙沙声不绝。轻风自内华达山脉来,夹杂着山脉深处森林与雪峰的气息,迎面吹拂着脸庞和衣襟。在高原清澈空气中,在白灼阳光照射下,远处的白山山脉暗显神秘的黛蓝。近前的内华达山脉,峭壁嶙峋,群峰巍峨。天空万里无云,蔚蓝如墨,映衬出内华达山脉雪线上众多如犬牙般尖耸刺天峰顶的气势与魂魄。
此时此刻,路途上的一切劳苦艰辛都如被踩于脚下的砂土般不足为道,身处天地之间,心地澄明,不再有喧嚣尘世的烦恼纷杂。野花,群山,蓝天,雪峰,置身其间,这一刻仿佛已经忘却了自己,但又从来没有这样清晰地感受到过自己。
在奥兰恰镇外,借着路旁建筑玻璃的反光给自己拍的照片
干涸的欧文斯湖
waiting………
欧文斯谷与它左边的内华达山脉
传说中的直播?
沙漠野花
沙漠蒲公英
野花丛
我的靴子
几句题外话
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坦率的说,有时候我或许有些懒散,但每次来看到大家的鼓励和期待总是让我深觉惭愧,也不得不尽量抽时间精力来加快这篇游记的进度。
感谢大家的各种建议和意见,我起心写这篇游记时主要有两点愿望;一是觉得自己的这些经历还少有国人尝试,或许对于大家比较客观深入地了解美国能起一些作用。另一个就是,我觉得我的这些经验或许对于某些志趣相投的人可以多少有些帮助和参考。
但是有必要提的一点是,对于这篇游记的读者,不管到目前为止有什么感想感触,或许都还不是轻易下结论,做决定的时候。我走的路很长(我最近用电子地图量了一下,我前后总共旅行了大约六千五百一十八英里,也就是一万零四百八十九公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全程并非都是一帆风顺,也有非常窘迫困难的时刻,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认真,仔细,完整的把这些事实记述下来。然后,我的这些经历和感受或许才能成为你的结论和决定的客观参照物。
总之,路漫漫,这篇游记写到这里还只是刚走完开端,如果你能耐着性子读到现在,那么我相信后面的那些遭遇和故事是不应该会让你失望了。
riverfront
快走到山脚边时却被野地里一道首尾不见头的铁丝网给拦住了,铁丝网上的布告牌上写着“洛杉矶市政府所有地,无关者严禁入内”的告示,铁丝网后面沿着山脉的走势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引水渠,引水渠中湍急的流水往南向着洛杉矶滚滚而去。这就是著名的“洛杉矶引水渠(Los Angels Aqueduct)”。
这条洛杉矶引水渠后面有着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
1769年当洛杉矶市建立时只有十一户居民。但伴随着美国西部发现金矿,铁路修通,大量移民涌入加州,气候宜人,拥有良港的洛杉矶的重要地位也逐渐凸现出来。但洛杉矶地处干燥炎热的南加州,附近没有大的河流水源,用水就成了制约洛杉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百多年前的洛杉矶市长依顿(Frederick Eaton)预见到了洛杉矶作为一个巨大都市的发展潜力和制约条件,并且敏锐地察觉出拥有大量内华达山脉雪山融水的欧文斯谷可以成为洛杉矶市的一个重要水源地。依顿通过他在美国垦荒局工作的熟人弄到了欧文斯谷一带的水权资料,然后以个人名义在欧文斯谷地购买了大量土地,准备有朝一日再卖给洛杉矶市政府以便从中大赚一笔。
依顿委任他的朋友马霍兰德(William Mulholland)为洛杉矶水电局主管,负责修建从欧文斯谷到洛杉矶的引水渠。但在修建这条引水渠之前还有三个问题必须解决;首先,当时的美国政府正准备为欧文斯谷的农民修筑一个灌溉系统,这样的工程势必与洛杉矶引水渠产生冲突,在与联邦政府的对立中,洛杉矶市未必能占便宜。依顿于是设法说服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取消了整个欧文斯谷灌溉系统计划。
但此时还有另外两个难题需要解决;一个是如何说服欧文斯谷居民同意洛杉矶市政府获得欧文斯谷的用水权,另一个就是如何获得修建这项庞大工程必要的资金。
马霍兰德欺骗欧文斯谷的居民,引水渠只用来供应洛杉矶市的生活用水,不做它用,这样就无须担心引水渠会耗尽整个谷地的用水。但事实是,洛杉矶引水渠最早引自欧文斯谷的用水不是供给了洛杉矶市民,而是引给了洛杉矶北面的圣费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用于谷地大片的农业灌溉。事前依顿的朋友奥蒂斯(Harrison Gray Otis)早已根据内幕消息在圣费南多谷购买了大量土地,从中大发横财。
依顿同时又大造舆论,鼓吹修建引水渠的重要性。洛杉矶时报也应声起舞,甚至用伪造的数据刊登危言耸听的夸大报道来渲染洛杉矶市的用水危机,使得发行修建引水渠公债的议案很快通过。而奥蒂斯正是洛杉矶时报的发行人。
依顿就这样终于巧妙地扫清了横在他宏大计划前的一切障碍。
1905年洛杉矶引水渠动工。洛杉矶引水渠全长357公里,它截断了本应从内华达山脉流入欧文斯湖的河流。
1913年洛杉矶引水渠完工,十年后,早在冰川纪就已存在,曾经碧波万顷,生机盎然,被称为加利福尼亚的瑞士的欧文斯谷地彻底干涸,成为一片荒原。
八十年后,洛杉矶成长为人口千万的世界级大都市,而寸草不生的欧文斯湖则成为美国最大的单个沙尘暴发源地。
四月九日
昨晚宿营在内华达山脚,早上日出前就早早起来了。
清晨的气温还很低,一边收拾营帐一边看着太阳从东边的山脉上慢慢升起。心中也随之升起些许兴奋,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今天再走上半天左右就该抵达朗派了。
吃完早餐,迎着清澈冷冽的晨风,顺着荒野里的电线杆向北而去。
一路高高低低,坑坎沟渠,遍地是碎石岩块,当然还有不变的灌木丛和遍地野花。这些都是野地独行的乐趣,什么也不用想,只是向着前方的地平线不断前行,四野无人,听着脚下自己沙沙的脚步声,享受着这无尽坦然的从容和自在。
下午一点时,拐过一处山脚,回到395公路边,这时前方荒原里如片绿洲似的朗派镇已清晰可见。一辆银色的韩国现代小轿车在我身边停下,开车中年白人妇女问我去哪里。我告诉她就是朗派,那位中年妇女于是说:“还要走三英里(五公里),我可以顺便捎你过去。”我微笑着摇摇头道:“不用了,我已经在荒漠里走了七天,就让我再走完这最后三英里吧。”
下午两点多,走到了路边的一块大木牌旁,上面写着大大的字:“Welcome to Lone Pine”。
朗派镇不大,沿着395公路从头到尾十五分钟也就走完了,主街上分布着些汽车旅馆,餐馆酒吧和小商店等。朗派镇因镇西边的美国本土最高点惠特尼峰(海拔4,421米)闻名,凡要想攀登惠特尼峰的登山者都必须先到朗派。并且同时从朗派有190州道往东直入死谷-那里又是是美国最低点(海平面下44米)。所以朗派是美国本土最高点和美国最低点的共同门户。我的计划就是攀登完惠特尼峰后再从朗派搭车进死谷,徒步横穿死谷去内华达州。
我漫漫游荡在朗派不长的主街上。现在不是旅游季节,街上游客稀少,而在人人开车的西部农村,长着付东方面孔,背着个大包一人独行的我在整个镇子上就有些显眼,招来众人的眼光。不过在走完7天荒凉孤独旅程后,我也管不了那么多,只顾惬意地享受着这个不起眼的小镇给我带来的繁华感受和人间气息。
在小镇的麦当劳啃汉堡包时,透过窗户可以清楚地看到阴霾天空下尖耸的惠特尼峰和漫山积雪,不禁有些愣神,盘算起下面的计划来。
吃完饭,时间已是下午,我决定先找好宿营地再说,还得在朗派待上好几天,找一处隐蔽舒适的宿营地是当务之急。我顺着惠特尼入山路(Whitney Portal Road)往西出了朗派镇,向着惠特尼峰的方向没走多久,就来到了“阿拉巴马山(Alabama Hills)”入口。
“阿拉巴马山(Alabama Hills)”是进入惠特尼峰的必经之处,同时也是著名的电影外景取景地,典型的西部荒野风光和林立的奇特怪石使众多西部电影在此拍摄。
在阿拉巴马山指示牌的后面有一片茂密的野生树林,在只长低矮灌木丛的荒地里很是少见。我走到林子边上,看到一块硕大的布告牌立在一旁,原来这里属于内华达国家公园管地,告示牌上写着此处属于国有地,不准宿营。不过我才不管他呢,政府这种东西,它除了向你收税时会说“Yes”以外,在其它任何情况下只会向你说“No”。
一路上的经验告诉我,这种茂密的树林挡风隐秘,肯定是宿营的好地方。我绕过告示牌,踩着满地过膝荒草,拨开密密麻麻的枝叶钻了进去。
进去以后才发现,这条狭长的树林带,原来是围绕着条由山中留下来的小溪一直生长开来。繁茂的树木布满在小溪两旁,而这条小溪的流水就是在干旱的荒野地里会有这么条林子的原因。
我逆着溪流而上,走了会儿,最后居然在林子深处找到一块平整的空地。空地很小,但足以让我铺设帐篷了。空地四周被乱石和树丛严严实实围住,从外面无法看到,而且耳边虽然可以听到外面呼啸风声,但我在里面却感觉不到什么。空地边上是小溪,我设好帐篷,来到小溪边,头上被茂密树枝笼罩,几乎没有办法站直身子,坐在小溪旁的青草地上,脱去靴子袜子,把双足伸入清澈见底的湍急溪水中,四月的雪山融水冰凉刺骨,全身一阵激灵,但在长途跋涉之后,历经疲痛的双足在冰凉溪水中泡了会儿之后,先是刺痛,然后开始发热,最后彻底放松开来,舒服极了。
泡完脚,再拿出毛巾牙刷好好洗漱了一番。简单地吃了点东西,天色还早,给自己烧了杯热巧克力,拿本精简剩下的探险游记,坐到小溪边,背靠着棵小树,潺潺溪水在脚边流过,听着林中归巢鸟儿们的鸣叫声,边喝着热乎乎的巧克力,边慢慢翻着书页,直到天光暗去,回到温暖的帐篷里酣睡入梦。
在经过七天的跋涉,步行两百公里穿越荒野,经历各种艰辛之后,在高耸的惠特尼峰之脚,荒凉的美国西部深处,我发现了这个狭小但美妙无比的天堂,而我,此时此刻,正是这个天堂的主人。
朗派镇阿拉巴马山口树林中的第一个早晨是在帐外林间不绝于耳的鸟鸣声中,还有朗派镇东边高耸的白山山脉顶端照射下来的第一缕阳光里开始的。
早早起来吃完饭,把东西都收拾好,塞进包里,然后就背着我的全部家当小心翼翼,尽量不被别人察觉地潜出树林来到大路上。
我先到位于朗派镇的美国森林管理局朗派管理站(Range Station)申请入山许可。惠特尼峰以及整个内华达山脉都由美国森林管理局负责管理。惠特尼峰是美国非常著名的一条登山路线,访客众多,为了保护这一带的自然环境,美国森林管理局特别制定法规限制人数。入山费虽然只有十五美元,但限制每天入山人数不能超过160人。从每年五月到十月底,气候和登山路径状况最适宜登顶的这一段时间里,申请人数如此之多,以致从二月初就需要提前申请,而且还不能保证申请得到。
但我现在来得时候正是淡季,很少有人来登山,所以也就不用提前预约。进了395公路旁朗派森林管理站的平房,发现里面居然没人值班,大概现在还是大雪封山,这里也就没什么事可做,不需要专人守候。无人的森林管理站柜台上放着一叠入山申请表,还有一张说明书,我按照说明书上的指示将入山日期,预定逗留天数,姓名住址电话,紧急联络人等一一填好,放入管理站门口的一个木盒子里就算手续完成了。
投申请表时,看到在木盒子上方的墙上贴着张告示;告示上印着一个身材魁梧,笑容灿烂,背着登山包正在攀岩的登山者的照片。这位叫史蒂文的登山者在一个多月前独自攀登惠特尼峰时在山里失踪,森林管理站组织的搜救活动一无所获,因为大雪,森林管理站的搜救活动无法继续,经推测史蒂文估计已经丧生,告示上特地要求任何发现史蒂文遗骸遗物的登山者立即向管理站报告。
这么看来我现在填的表格,与其说是为了让森林管理站便于管理入山人数的入山证,倒不如说更像是在出了意外时的身份表。
上图就是森林管理站关于在山里失踪登山者史蒂文的告示。
办理完入山证,我坐在森林管理站门口的长椅上开始等待。我是想看看能不能在这遇到别的登山者。从朗派到开始攀登惠特尼峰的山脚处大约还有二十多公里路程,步行的话够我走上大半天的,如果能遇到别的登山者,一路上可以结个伴不说,至少可以搭个顺风车,节省不少时间和体力。
等了大半天,中午已过依旧一无所获,看来今天是没什么希望了,于是我决定还是先走过去再说。
我又来到昨天去过的麦当劳吃中午饭。在麦当劳时,一个当地人看到我的装束就问:“你是来爬惠特尼峰的吗?”,我点点头说是,那个人看着我说:“你怎么选现在?现在是爬这座山最糟糕的时候。”
我透过麦当劳西面整面的落地窗,远远眺望着如参差犬牙刺向乌云低沉天空的惠特尼峰群,顶峰一带倒也看不到多少雪,不过这不说明什么,那一片坡度陡峭,狂风肆虐,根本就存不住什么积雪,在到达顶峰之前我先得在山坳斜坡上行进很长一段路程,那里现在的积雪状况我坐在这里是一无所知。
吃完饭再到朗派镇上的一家商店补充了些食品。本来还想看看能不能换双靴子,可是一条街问下来依旧是一无所获。唯一一家有靴子卖的地方架子上放着几双筒长过膝,表面皮革上雕满琳琅花纹的牛仔靴。这些花里胡梢的牛仔靴穿上拍电影是足够了,可要是用来登山却实在是差得太远。这家店的老板好不容易才在一处角落里找到两双还象会事的登山靴,不过都尺寸不对不说,还贵得离谱。在这种偏远小地方也是没办法的事,无奈中只好还是穿着我那双就快磨穿鞋底的靴子上路了。
四点钟左右,我离开朗派,顺着惠特尼入山路开始往山脚处走去。
出了镇子还没走多久,一辆老旧得车体油漆都已经快脱落光的面包车在我身边停下,驾驶座上一个褐色头发,声音低沉,面容和善的白人中年男子问我需不需要搭车。我喜出望外,连声道谢。那中年男子让我把背包放到车子后面,我打开面包车侧门,里面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种机械修理工具,我小心翼翼地把背包放在那些工具上面,尽量不要沾染到地板上四布的油污。
放好包,坐进驾驶室里。这位中年男子叫里奇(Rich),职业是机修工,家住阿拉巴马山后的一处小牧场里,现在就正是在回家的路上。里奇知道我是要去登惠特尼峰后就不假思索地再次对我说:“现在可不是爬惠特尼峰的好时候,你知道为什么吗?”
“大概是因为太多积雪的缘故。”我回答到。
“不完全是,”里奇开始耐心向我解释到,“今年冬天下的雪要比往年多,最近天气也不稳定,时冷时热,山上整个冬天的积雪层很不稳定,雪崩很多。而且现在积雪开始融化,山上的岩石土层都很松软,落石也很多,非常危险。说起来,你就算十二月,一月天气最冷雪最大的时候来爬惠特尼峰也要比现在安全。”
“我知道,不过既然已经到了这里,我还是想试下再说。”
里奇见我并不为他的言语所动,显得有些失望地问我,“你带了无线电对讲机吗?”
我摇摇头,于是他很认真地说到:“那么如果你在上面遇到了意外怎么办?这可不是座好对付的山。我在这里住了将近二十年了,对这座山知道得一清二楚,你应该相信我的话。”
“里奇,谢谢你的关心,我知道你是对的,只是我走了很远到这里就是为了爬这座山,既然想了要去做,却连试都不试一下就放弃,这不是我的性格。不过你也不用为我担心,我并不是要来这里冒险,如果上面的情况确实是超越了我的能力的话,我知道如何去放弃的。”
里奇听了点点头。他把我送到离山脚还有一段距离的一处岔路口,告诉我右边是进山的道路,一直能到山腰处。但从左边的岔路走进去有一处公共宿营地,我晚上可以在那里宿营。里奇临分手时告诉我,晚上这里会很冷,如果实在是受不了尽管到他的住处去“来我家喝杯热咖啡暖和暖和也不错。”我笑着和他约定,不管成不成功,从山上下来都要去他家坐坐。
和里奇道完别,他开车转了个头回家去了。而正当我准备往里奇说的宿营地走时,一辆轻型越野车迎面驶来,我连忙拦住车,想打听一下宿营地的情况。
车里坐着两个从洛杉矶来的白人女孩-米歇尔和艾雯勒。她们告诉我那处宿营地还得走一段才能到,而且那里也没有什么设施,她们本来打算去那里宿营,可是刚去看了下觉得不满意,最后决定还是回朗派镇住旅馆。听她们这么一说,我想与其如此那不如直接往山里去,今晚就在入山道路边上找块地方宿营算了。
我背着包顺着公路往山脚走没多久,刚才遇到的那两个女孩又开车追了上来。她们说上山的公路已经封了,从这里到封山口还有一点距离,她们刚才商量了下愿意捎我到封山口。我连声道谢,上了她们的车,没多久就来到山脚处,通往惠特尼峰的入山口。入山口的公路正中立着块“道路封闭”的标识板,边上是处简易停车场,散停着几辆汽车,想必是其他登山者留在这里的。
下车挥别米歇尔和艾雯勒,我在路边坡下的一片松林中找到处还算隐秘的宿营地。
刚才离开朗派时还天空晴朗,可是在向着惠特尼峰进发的路上就看到道路前方的山中云雾密布,平日可以清晰见到的惠特尼峰踪迹全无,等到了山脚时天空已是乌云笼罩,寒风嗖嗖,在宿营地用汽油炉烧水下面条时,天空中竟然洋洋洒洒飘起雪花来。我在细雪中躲在一颗松树下赶快吃完热乎乎的面条,就早早钻进了帐篷里,躺在睡袋中考虑着下面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