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之后的若干日子里,我老妈每天晚上教我数数。一次趁她去倒洗脚水的功夫,我对老爸说:我困了。他很认真的说:赶快睡吧,一会儿你妈回来又要让你数数了。 那段时间,连脚趾头都用上了,我终于数到了二十。当时除了晚上数数,白天见不到父母。记得厂里经常开会。每次他们都不敢不参加。几年前反右时,大家当面不好意思指责别人是右派,所以开会不在场的人最有可能被同事选为右派。因此父母经常是一早去上班,很晚才回来。这样方能无懈可击。白天就由奶奶照看我。奶奶比我父母更宠孩子。经常是我满院子跑着玩儿,她拿着腕在后面追着喂我吃饭。上幼儿园后,奶奶每天到校门口去接我。现如今到幼儿园接孩子是很自然的事。可当时的幼儿园里,高年级孩子已经可以走两三里路自己回家了。四十年前民风淳朴,没听说谁家丢了孩子。幼儿园班上有个小女生,和我回家同路。那天不知为何奶奶接我来晚了,我就同她一起回家。路上我很殷勤地为她拿着衣服,不想迎面碰上来接我的奶奶。她看我为别人拿衣服,着实的心疼。把我骂了一通:不争气的小子,自己家里什么事都不管,给女生拿衣服到挺勤快。为这事儿,她老人家叨叨了好几天。全家人都嘲笑我给女孩儿拿衣服。后来我成人之后,为女朋友背过书包,扛过箱子,但绝不为她拿衣服。奶奶的话还是要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