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普基诺第四种喝法 (发表于“都市丽人”杂志2007年11期)
郑雪霏认识方国栋那年,雀巢咖啡还是万众瞩目的奢侈品。转学到这个城市,第一天上学,丢了自动铅笔,她趴在课桌上呜呜地哭,抬起头时,面前放了一支自动铅,比她自己那支更新﹑更漂亮,印着一个可爱的米老鼠。方国栋说“给你”。她愣愣地看着那支笔,擦擦鼻涕,摇了摇头,把笔推回去,“我不要。”国栋又把笔推回来,“拿着。”雪霏再把笔推回去,“我妈说不许拿别人的东西。”国栋舔舔嘴唇,憋了一会,伸手接过那支笔,“那就算了。”旁边同学哄笑起来。
国栋住在雪霏家前面一幢楼,认识时间久了,上学经常一起走。雪霏告诉他“我的名字来自一首古诗”,她的大眼睛在阳光下闪烁,一脸明媚的笑,让国栋看得出神,回家去问自己的名字是不是诗里来的,妈妈说“诗你个头”。那天晚上,他梦见了雪霏。
国栋的父母是开饭店的,家里柜子堆着各种烟酒食品,雪霏在他家第一次喝到那种叫“咖啡”的东西。国栋问,“怎么样?”她微皱着眉头“还是太苦”,他郑重其事去一个大瓶子里再舀出一大勺白色粉末加进她的杯子,问“现在呢?”她细细再喝一口,点点头,脸颊上露出笑窝,“现在很香。”
几年时间这样过去,他们上了初中﹑高中,都在同一个学校,雪霏成绩出色,一路重点班,而国栋差了很多,编在普通班。他们依然是朋友,见面会聊上几句,偶尔一路回家,国栋给她讲“三侠五义”,雪霏帮他一起想作文题材。初三那年冬天,雪霏被他的公鸭嗓子逗得哈哈大笑,“方国栋,想不到你也会变成这样!”高中时,雪霏迷上了咖啡,不仅爱喝,还明白了咖啡有很多种类,国栋说,“少喝点”,她说,“幸亏有它,我才能天天熬夜看书啊。”她把车骑得飞快,乌溜溜的头发从绒线帽下面调皮地蹿在风里,国栋看着她傻笑。
高考结束,雪霏如愿以偿考上一所在北方的重点大学,国栋却只进了本地的专科学校。第二年冬天,国栋去北方看雪霏,新买的羽绒服衬里口袋中放着一条买了半年的项链,上面的挂件是一块心型的水晶,他为此存了几个月的零花钱。雪霏去火车站接他,身边站着一个英俊的男孩,她的男朋友, “我的青梅竹马”,她这么介绍国栋。雪霏的男朋友请他们吃饭,饭后,国栋喝了这辈子第一杯卡普基诺,曾在杂志上看到,说那是意大利咖啡的精华,但他觉得味道很苦。
雪霏接过项链,高兴地跳起来“好漂亮”,他淡淡地说是一个亲戚从深圳带回来的,又说要去看另一个同学。第二天深夜,国栋趟在回家的火车卧铺上,车过南京长江大桥,他的眼泪一滴滴被震落在脸颊上。他曾经想过,雪霏这么漂亮优秀的女孩,一定有很多人追,但他想不到,看她被别人追走,自己会是这样的伤心。
雪霏大学毕业回来那年,国栋已经长到一米八,开起自己的咖啡店,叫“雨雪霏霏”。雪霏看着店名笑着问他“你也懂诗经啊”,他说“不懂装懂”。他为雪霏调咖啡,上好的热咖啡,冷牛奶用蒸汽打成泡沫,撒上巧克力粉和肉桂粉,便是一杯卡普基诺,五大三粗的男人,调起咖啡来,姿态潇洒,手势地道,他不无骄傲地说“上回几个外国人来,也说我的咖啡好喝。”雪霏带点揶揄,“外国人也分三六九等,他们说不定是外国乡下人。”国栋笑着看雪霏把咖啡喝完,那一刻,突然觉得,就那么看着她,眉清目秀的,真好。
雪霏在一家电子公司的营销部工作,每天上班前,先到他的店里,他为她准备好一杯热气腾腾的卡普基诺,两个羊角面包。她笑他,“咖啡店开这么早,有人来吗?”他说,“你不就来了吗?”她常催他快找女朋友,说“要不要我替你介绍个美女”,他总是微笑无言。
那年平安夜,雪霏喝得醉醺醺地跑到店里,国栋为她调了一杯浓浓的卡普基诺。她喝完后,把手枕在他的胳膊上孩子一样放声哭诉--- 男朋友离开了她,又因为被同事排挤一气之下辞了工作,她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国栋轻轻抚摸着她柔润的头发,心在胸口突突地跳,仿佛一道关闭的门,又轻轻打开了,里面轻柔地漫出卡普基诺的醇香。
在温暖的灯光下,国栋问雪霏,“卡普基诺有四种喝法,你知道吗?”“嗯…加巧克力糖浆,加薄荷,加…”她摇摇头,“很久以前在书上看到过,想不起来了。”国栋望着她懵懂的大眼睛,温柔地说,“第一种,你用左手拿着喝;第二种,你用右手拿着喝,第三种,你用两只手一起捧着喝。”她楞了一下,“噗哧”一声笑起来,“第四种呢?”
“第四种,”他迟疑一下,端起桌上的咖啡杯,两手捧起,送到她的唇边,“这么喝。”。他的手微微颤抖,杯子里奶油花纹下面深棕色的液体跟着轻轻晃荡。他们默默看着对方,终于,雪霏凑过头来,在他手掌上喝完了那剩下的半杯咖啡。她说,“国栋,你对我真好,”过一会,又说,“为什么只有你对我好。”她垂下了眼睛,国栋微微转过头去,咖啡店窗口五色的毛玻璃外闪进街道上树叶间流丽的彩灯光,在他眼里,梦一样的晃动。那天晚上,他又梦见了雪霏,在梦里,她在他前面跑,时不时转过头来对他微笑,他却怎么也抓不住她。
雪霏是第二年秋天嫁人的,新郎是她公司里一位年轻有为的总监;又过一年,国栋也结婚了,太太是附近小学的老师,有次和同事到“雨雪霏霏”喝咖啡,掉了钱包回来找,渐渐谈起恋爱,她性格很温柔,是出名的贤妻。
雪霏决定跟丈夫移民温哥华的时候,“雨雪霏霏”已经在那个城市有了两家分店,在星巴克一统天下的年代,难能可贵。清晨,雪霏和国栋坐在咖啡桌两端,她的胸前,有一颗心在阳光下宝光四射。“记得吗?你送给我的。”她问。国栋点点头,凝望许久,最后,起身走过去,轻轻替她把项链摘下来,“听说,孕妇戴水晶,对孩子不大好。”雪霏默默地接过项链,问,“你太太几个月了?”“四个月。”
他们静默着,国栋递给她一个信封,里面是一叠钱,“给你。”他听说雪霏和她丈夫感情不好,现在辞职跟去加拿大,主要是为了肚里的孩子。雪霏愣愣地看着那个信封,摇了摇头,推回去,“我不要。”国栋把钱推回来, “拿着。”她终于没再推脱,轻轻把钱放进皮包,抬起头来,眼睛望向窗外,“我们认识多少年了?”
“再过两个月,就是二十年。”国栋回答。她抿着嘴唇点点头,过一会,问,“你太太,她一定会把咖啡捧着给你喝吧?”国栋摇摇头,“其实我并不喜欢喝咖啡。”雪霏回过头来,“我一直以为你喜欢,否则你为什么要开咖啡店?”国栋看着她,微笑着说,“那是因为你喜欢,我开了咖啡店,可以常常看到你。就是为了这个。” 雪霏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许久,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方国栋啊-----”一滴晶亮的泪水顺着睫毛,滚落到她的脸颊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