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麦田 就在那段时期,我有机会去香港办事,中间可抽出一周的时间飞回家乡探望父母亲,那个高兴真是别提了。但是就在我家乡的小机场,我和另一位同样持有中国护照的,同样急切想要回家的同胞被海关拦住了,说我们必须验血检查爱滋病,而其他持有他国护照的人却不必检查,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顺利地出了海关。 那种检查只是在手指尖戳出一点儿血,搁在一块小玻璃片上,滴进几滴别的什么东西,几秒钟就出结果了。完了说那个人没事,说我有爱滋病的嫌疑,不能出关了,要直接押送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或隔离。这真是让我气坏了。我告诉他们:第一,我生活严谨,还从来没有过那种事。第二,我也从未被注射过任何东西。怎么可能得艾滋病? 可气的是他们还很理直气壮地:“你就是得了艾滋病!” 可笑的是居然有位海关人员说:“像你这种从非洲回来的人,更得好好检查!” 丹麦什么时候移到非洲去了?这欧非板块也移得忒快了点儿。 如此争执不下时,出来一位领导,十分有水平地,语调温和地对我说:“你们要相信科学。”俨然一副大科学家的样子。 做人真是要厉害一点儿,肯定是我原先的样子太软弱,柿子都挑软的捏,所以他们才会挑上我的,这回看我变厉害了,他们只好退让一步。那领导说:不去医院也行,那就交100元钱,抽一筒血,由他们送去检查。这会儿别说100元,就1000元我也爽快地拿出来了。我赶紧交了钱,可还是被抽去一大筒血,也不知道那针头干不干净? 如此放我走之前,他们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会把检测结果通知我,并留下了我家的电话和地址。虽然他们后来根本再也没有联系过我们。 就这样二个多小时折腾掉了,那时候又没个手机啥的。可怜我的爸爸妈妈等在海关楼外面,在三九严冬中一直等啊等啊,所有的人都走光了,独唯他们的女儿没有出来,他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等得双腿颤抖,脸色苍白。。。 当时我们的机场楼很小,海关一出去就是外面了。我曾要求过出去解释一声,被他们严辞拒绝,说怕我逃跑。我也曾要求他们中间谁出去说一声,被认为是无理取闹。 等到我终于从里面冲出来,我那不善表达感情的爸爸妈妈紧紧地搂住了我,这种心酸。。。直到今天还让我泪水涟涟。。。 回到丹麦后,我认真询问了有关检测艾滋病的知识,得到的答案是根本不可能用一滴血在玻璃片片上快速测出结果! 我忘不了那些持他国护照的人鱼贯而出机场的情景。难道只有持中国护照的人才会感染艾滋病,传播艾滋病吗?十几年后的今天,这种只歧视我们自己国人,只侮辱我们自己国人的政策又再次出笼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很热爱自己的祖国,可是我们的政府,能不能让我们海外的游子多爱您一点儿?
今天读了憨哥的《歧视海归?和谐"艾滋针"率先向海外华人开扎?》,心中十分感慨。回想起十几年前,中国口岸也有过类似对待海外华侨的情况,当时的海外学子们也纷纷撰文提出抗议,记得有一篇文章叫《国门前的耻辱》,相信很多人都还会有记忆。而且我本人,也深深体会过一次这种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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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北方憨哥在北美的《歧视海归?和谐"艾滋针"率先向海外华人开扎?(图)》
2007-12-05 15:02:57
看到报道,如上面题图。本来以为又是媒体忽悠,但是上了中央人民政府网站(题图),看来还真有这回事儿。由于是昨日新闻,国内凌晨时分各大主流媒体已经不见了这条新闻和评论,但是从昨天晚上评论的IP地址来看,留言的大多数来自海外,而且几乎是一边倒的反对的声音。
强化对艾滋病的预防和检测,本无可厚非,作为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也应当遵守祖国的法律法规,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尽力。对于这一政策的实施,虽然还没有看到具体的实施办法,也还没有看到回国人士回国出关的反馈,但是从字面上理解,出国一年以上回国的中国公民,应当检测,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应当”虽然不是“必须”,但肯定是要做的,说白了,就是强制检测。
那么出国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都是些什么人呢?一般应该不是到海外旅游的人,探亲的人,绝大多数是去工作的人,去学习的人,去做学问的人,去作交流研究的人,去长期定居的人,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回国,或许就是我们所说的“海归”,就是在海外学有所成或研究结束等,回国报效祖国的人;其他也有回国探亲的人,回国做生意的人,回国旅游的人等,这些人虽然是短暂的“海归”,但是也不乏为国家建设作贡献者,至少为国家旅游事业作贡献吧。
为什么我们构建和谐社会,预防艾滋病蔓延的“检测之针”,率先要向这部分人“开扎”呢?依据又是什么?这些年艾滋病在国家蔓延,都是这些“海归”惹的祸?在所有的艾滋病感染的人群众,被在国外居住一年以上的海归者感染的比例是多少?艾滋病的传播和在海外居住时间的长短有什么必然联系?等等,不知道相关部门可曾公布过相关数字或者调查研究的结果。
一般来讲,艾滋病的传播,有特定的传播渠道和环境,短期出国的人,如果生活不检点,如果沾染毒品,如果被输入了不干净的血液制品,一样会被感染艾滋病;即便在国外生活几十年,只要自己注意,洁身自好,自然也不会被感染艾滋病。再说了,被感染了艾滋病,也要受到应有尊重。那为什么就拿我们这些长期在国外生活工作的个个不放过呢?那些到国外红灯区去“短期考察”的官员和游客,或许才是检测的重点,恰恰是我们这些在国外长期生活的人,携家带口,“妻管严”,为生计奔波,反而没有时间和金钱去红灯区消费!
还有那些外国人,长期在外国生活,即便短期到中国旅行,如果其是艾滋病携带者,同样是危险的,怎么对短期旅游公干的外国人不检测?难道艾滋病的传播,需要和艾滋病人一年以上的性接触?难道和艾滋病携带者吸毒共用针头长达一年才被传播?当然,时间越长,感染概率越大,但是目前的中国,并不是清水一潭,一样有艾滋病的传播,就说吸毒和性泛滥,也并不比美国加拿大好很多!
我不反对入境者进行艾滋病监测,但是总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对待,总要经过调查研究,用事实说话,而不能长官意志,拍拍脑袋制定法律,那样就有失公平。如果再是考虑到部门利益,给下属机构弄碗饭吃,那就更没有职业道德了,我们还担心你那些员工的素质,还担心你采购的针头呢?至少目前国内许多大医院采血和检测的流程,还是很不规范的。
这里面还有许多不清楚的问题,出境一年,短期回国探亲旅游者如何办?一个月内要检测,那只停留半个月怎么办?等等,但愿明天醒来,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是把我们这些长期旅居海外的、在海外工作和学习的人,排除在外的;但愿这不会是我今天晚上的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