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往昔打工岁月稠:: 油锅阿沈

后来太阳才慢慢地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甚至把黑云也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时候发亮的不仅是太阳、云和海水,连我自己也成了明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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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馆后厨房,男女比例接近战场,还不如战场。战场上起码有文工团,医疗队。而在中餐馆后厨房,虽然是油烟弥漫代替了硝烟弥漫,女性却没有机会穿掐腰的军装慰问战士唱歌跳舞,当然也不会有饥渴异性羡艳的目光。我很少见过女性在那里工作的,阿沈是个例外。 

我其实连她的全名都不知道,她是香港人,讲广东话。只知道大家都叫她阿沈,到底是她是姓沈还是大家尊称她为阿婶我就不得而知了。她中等身材,圆圆的脸,脸上也没什么表情,看不出是和善还是麻木。老板介绍她时,告诉我,她在厨房做油锅,做了已经整整十七年。 

十七年,每天如一日在后厨房里,陪伴她的只有冒着泡的沸腾的炸锅,永远炸不完的春卷,左公鸡还有甜酸鸡。她见不到前面络绎不绝来往的客人,她说话大家多半听不懂,她也听不懂大家说的,她也干脆就不和大家说话。经常看见厨房的墨西哥人都一边切鸡一边闲扯一边豪放的大笑,而阿沈的休息,往往就是一个人坐在灶台旁边的一个小凳子上,轻轻的喘气。她也不干什么,就是坐在那里,如一尊佛。 

老板告诉我,从他接手买下这个餐馆,阿沈就已经在这里了。老板有时会发脾气,一般大家见老板发了脾气都会噤若寒蝉。唯有阿沈不怕她。阿沈很少发脾气,但她敢和老板互相叫板。阿沈发起脾气来嗓门很大,圆圆的脸涨的红红的,嘴里一连串的小型炮弹喷发出来,又尖又硬,我是一句都听不明白的。老板一看她发脾气了,会很快败下阵来。不再数落她,会推开她自己上阵炒那个炒错的菜。背地里,会和我们说,阿沈老糊涂了。 

十七年,我被这个数字震撼。十七年,在任何一个地方呆上七年我都会无聊的抓狂,更何况是在这个油烟弥漫,吃饭时间如打仗的厨房里面。记得当年,有个清冷的早晨,我从水桶里面捞出昨夜泡的抹布,水嘀嗒流着很凉,我用手搓洗着。我那一瞬间非常迷茫,我不知这样的早晨,这样的日复一日会带我走向哪里。而我转头看见阿沈,她正在默默地清理着炉灶,不知为什么她的沉默劳作的背影,却有着种异常的稳定和力量,可以把那些烦躁轻浮都一样一样地化开,我也就安稳下来。 

阿沈也笑。她很喜欢以前这家餐馆的老板。那个老板身材瘦小,却是非常有桃花运。据说已经结婚离婚三次,可每个老婆都还和他一起玩得很好。那个老板有次回这里看看,阿沈拉着他,说要给他做饭吃。她给他做葱油鸡。她在一只光鸡身上,抹盐和调料,一遍又一遍,微笑着。老板娘会去打趣她,“阿沈,弄个鸡要这么久啊?”她会嘟嘟囔囔说一些话,脸上却笑得更开了。后来我们也沾光吃了几块葱油鸡,味道真是好极了。 

每天晚上,阿沈的老公会来接她回家。她老公也是广东人,两人从来都是拉着手回去,絮叨一些事情,这是我见她说话最多的时候。艾迪说:“别看阿沈,她可是很有钱的,她从来不请假,最喜欢攒钱。”艾迪当着阿沈的面这样讲,然后用粤语问她是不是啊,阿沈会乐呵呵的不好意思地否认着,还带着些羞涩。 

不过,我最怀念的是阿沈做的酱鸭,我们会分到一些酱鸭翅吃。那是我吃的最好吃的酱鸭翅了。只可惜当初我只喜欢吃,没把方子窍门弄到手。 

不知阿沈现在哪里度晚年了。她老公也一定喜欢她退休在家做饭吃的。其实她笑起来很好看,年轻时会是那种甜蜜的小姑娘的类型。只是现在甜蜜的小姑娘,都不用着这样面对烟熏火燎的灶台,她们也很少有人会做那么好吃的酱鸭翅吧。

明亮 发表评论于
三丰子,嗯,其实生活里的人都和小说不大一样的。他老公每天拉着她手回去,我记得可清楚了。吃得是不错,所以后来我都不想回去上学了。:)

黄鹂,当时觉得很震撼,现在回首人生,日子也就那么哗啦哗啦翻过去了,想起来也怕。我工作虽然换公司,也都N年啦。

两只黄鹂 发表评论于
17 years?


For studying, it is too long, but not for a job.



sanfengzi 发表评论于
没看结尾前,觉得阿沈肯定是那种能算卦的苦命善心人。

原来是个能咧嘴笑的幸福的小妇人,呵呵。

我承认自己小说看多了。

这么多在餐馆打过工的阿,肯定都天天吃好吃的。
明亮 发表评论于
红月,是啊,油锅特别累,每天烟熏火燎的。阿沈还负责炒饭,有时特别不公平,大家叫的菜全是阿沈要做的,她一个人挥汗如雨。刷碗容易一些。我们都是机器刷,码好就可以了。
孤草,你真正喜欢的工作是什么呢?我好像干喜欢的干27年,肯定就烦了。:)
探长,那阿芳也一定是广东或者香港过来的。
punny,是不简单。我也不知她怎么熬下来的。:)
清末,呵呵,谢谢你,那我只好不让你失望,接着做更多好吃的啦。


蓝山红月 发表评论于
读着餐馆打工经历倍感亲切呀
因为也曾有过亲身体验地
油锅,女人,17年,真不容易呀
以前在我打工的餐馆里,有个中国女留学生,因为岁数大点,被老板派去做油锅,三天两头被烫伤,干了不到一学期,就改行去刷碗了。
孤草 发表评论于
我如果有个自己喜欢的工作,干27年都没关系。
agentsmith 发表评论于
我以前打工的餐馆里,油锅也是个女的,叫阿芳,人很好。呵呵:)
punny 发表评论于
这个阿沈不简单呢,17年,我是想都不敢想
清末 发表评论于
明亮会做更多更好滴...!
agentsmith 发表评论于
气死我也,哇呀呀呀。。。。:))
明亮 发表评论于
这次是草小姐自己抢的。:)
孤草 发表评论于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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