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北大工读实况及一般生活费用
关于毛泽东青年时代在北京大学半工半读的史实,有几种不同的说法。综合整理并考订如下——
1918年8月,毛泽东、萧瑜等几个新民学会会员联袂北上,商谈赴法勤工俭学。到北京后,暂时借住在杨昌济教授家里。
杨昌济原是他们在长沙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的老师。[后来杨昌济教授病逝,他的女儿杨开慧就跟毛泽东共同生活,养育了毛岸英、毛岸青。那是后话,这里暂且按下不表。]
经过考虑,毛泽东决计留在国内,想要先在北京大学设法寻求一个工作。这时杨昌济正在北大哲学系任教授,他也曾希望毛泽东能“入北京大学”,以为日后打下“可大可久之基”。(引自《蔡林彬给毛泽东信》,原载《新民学会通信集》第1集。)
在湖南第一师范时期,毛泽东的同学、同由长沙到达北京、同借住杨昌济家的萧瑜回忆:
“蔡和森、熊光楚等人和我筹划勤工俭学的预备课程时,毛泽东也协助过。经过几次磋商,毛宁愿留在北京,不去法国。……毛是一个讲究实际的人,不是学者,当然对出国留学没有兴趣。……我和蔡和森同意毛留北京进行工读计划,如我们在法国所为。这就面临了给毛找工作糊口的问题。三个就此问题商量过多次。这时适逢我们在北大征求学会会员,以我们判断,最好毛在北大找一份差事。我们想叫他担任打扫教室的工作,他可以一面工作,一面听课。当时北大流行雇用工人课后擦地板扫地,工作很轻松,还可以得些额外的好处,即和教授、学生经常接触。这安排对毛很理想。
“怎样获得这份差事是个难题。……最后,还是想到了蔡校长,他一贯的仁慈宽厚,我们写信请示他可否给同学安插一个打扫教室的工作。蔡校长知道了这件事,有个更好的主意,叫毛泽东到北大图书馆工作。他写了一张便条给图书馆馆长李大钊:‘毛泽东欲在本校谋一半工半读工作,请设法在图书馆安置。’李大钊顺从的给了毛清扫房间、整理图书的工作,一个极简易的差事。”(萧瑜:《毛泽东与我》节译之五,见台湾《艺文志》第20期1967年5月)。
萧瑜(子升)的回忆录是用英文写成并发表的,有不同的中文译本。另一种译文说,萧瑜和蔡和森等人写信给蔡元培校长,“要求他雇用我们的一个无法赴法国的同伴为校内的清洁工人。蔡元培先生是位了不起的人,他看了我们的信后,立即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他有更好的主意,他怜悯毛泽东,对于他能够刻苦自励,甚是高兴。没有让他去做清洁工人,而可到校内的图书馆去工作。因此他写了一封信给北大图书馆长李大钊先生,信中说:‘毛泽东需要在本校求职,使其得以半工半读,请在图书馆内为他安排一职。’”(引自《毛泽东和我》,台湾源成文化图书供应社1976年版,第56页。)
毛泽东1918年在北大图书馆的工作
经过李大钊的关心和安排,26岁的毛泽东当了北大图书馆的助理员,每月工资8圆,这与工友的月薪相差无几。当时北京大学助教的月薪约在50圆至80圆之间。(1917年1月陈独秀致胡适信中,邀其到北大任教,信称北大“学长月薪三百圆,重要教授亦有此数。”当时一般教授约200—300银圆。陈按:当时1银圆的购买力约合今人民币60—70元)
派给毛泽东的具体工作是管理上海《申报》《时事新报》《民国日报》、北京《晨报》《京报》《国民公报》《顺天时报》、天津《大公报》、长沙《大公报》以及英文《北京导报》、日文《支那新报》等十五种中外文报纸,每天登记新到报刊和来阅览人姓名。虽然位卑事琐,但它为青年毛泽东提供了一个接触新思想的广阔天地。
他当时住在景山东街的一条名叫三眼井吉安东夹道的小胡同里,在这七号小院的北房西间,他和蔡和森等八位新民学会会员,同居一室,“隆然高坑,大被同眠”,夜晚任何一个要翻个身,都要先和周围伙伴打个招呼。这里条件虽劣,但离沙滩红楼很近,便于活动。他在北大积极参加了哲学会和新闻学研究学研究会的社团活动,结识了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邓中夏、邵飘萍、胡适等新派人物,开始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本人于30年代末对美国记者斯诺回忆说:
“北京对我来说开销太大,……非马上就找工作不可。我以前在师范学校的伦理学教员杨昌济,这时是国立北京大学的教授。我请他帮助我找工作,他把我介绍给北大图书馆主任,他就是李大钊,……给了我图书馆助理员的工作,工资不低,每月八块钱。”(斯诺《西行漫记》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26—127页)。
此外还有另一种记载。曾在北大代理校长的蒋梦麟在《回忆中的李大钊毛泽东》一文中说:“毛泽东到北大图书馆当书记,是在我代理校长的时期。有一天,李守常(陈按:即李大钊)到校长室来说,毛泽东没饭吃,怎么办?我说,为什么不让他仍旧办合作社?他说不行,都破产了。我说,那末图书馆有没有事,给他一个职位好啦。于是我就拿起笔来,写了一张条子:‘派毛泽东为图书馆书记,月薪十七圆。”(蒋梦麟《新潮》,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67年版第123页)。
按毛泽东是在1918年8月来京后到北大图书馆工作半年,当时蔡元培仍担任北京大学校长、并在在北京。这都是确切无疑的事实。
编著《蔡元培年谱》的高平叔教授指出:蒋梦麟这段话,记忆有误。毛泽东到北大图书馆任职,是在1918年9月间,蒋梦麟这时尚未进入北大。蒋第一次代理北大校长,自1919年7月中至9月中,那时,毛泽东已经回到长沙。所以,蒋梦麟无从安排毛泽东的工作。
事实上,毛泽东任职于北大图书馆,是在蔡元培先生亲自主持校务期间。即使由杨昌济介绍给李大钊,李大钊也只能以图书馆主任的身份向蔡校长提出,而必须由蔡校长下派任的条子。那时北京大学尚无人事管理机构,教职员工的任用与罢免,全由各机关、各学校的最高首长决定。有了蔡元培校长下派的条子,北大会计课才能把毛泽东编入职工名册,照月发工资。所以毛泽东进入北大的恩人,就是蔡元培校长。
五四时期北京一般生活水准
那么当时北京的一般生活水准又怎样呢?
据史料分析,20年代初,北京“四口之家,每月12银圆伙食费,足可维持小康水平。”
又,按照《1918-1980年北京社会状况调查》,1919年一个四-五口人的劳动家庭(父母加两三个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费132.4银圆,也即每月11银圆就可以维持了。当时一个标准家庭的贫困线定为每月收入10银圆之下。
据记载,城内一座8-10间房的四合院,房租每月仅20银圆左右;一间20平方米的单身宿舍,月租金4-5圆。鲁迅一度租用的砖塔胡同61号,3间正房月租金8圆。他的女佣除了全包食宿以外月工资2-3圆(见《鲁迅日记》)。鲁迅所购买的西三条胡同21号四合院有好几间房屋和一个小花园(今为鲁迅故居),售价国币一千圆。
出入乘坐“洋车”(人力车),费用在城里每次只有1角钱左右;包车每月10圆。当时新建的6条有轨电车路线,以前门天桥为中心,环城一圈。从宣武门到崇文门,车票只要8分钱,比人力车便宜,更方便得多。
较为有钱的文化人,全家每月必须的生活费(伙食房租交通费)80圆已经很宽裕了。鲁迅一家四口(加上母亲、发妻和女佣)每月日常开支还不到此数。因此能够盈余很多钱来购买中外文书籍报刊,并且从经济上提携后起之秀,甚至自费出书。许多青年学生得到鲁迅的资助。
据前辈回忆:当时北京大学食堂伙食费每月6圆,六人一桌,六菜一汤,馒头米饭随便吃;个人在饭店包伙每月10来圆,四菜一汤。化费1圆钱就可以请客涮羊肉。
《鲁迅日记》中,经常可以看到鲁迅和郁达夫、许寿裳等好友聚餐的记载。以平民为对象的中等饭铺,2圆钱一桌的“便席”,菜谱有:
(1)四冷荤:四个装满熏鱼、酱肉、香肠、松花蛋的拼盘,每盘5分;
(2)四炒菜;如溜里脊、鱼香肉片、辣子鸡丁、炒牛肉丝等,每大盘1角;
(3)四大碗;多为米粉肉、四喜丸子、红烧鱼块、扣肉等,每碗2角;
(4)一大件;一个红烧整肘子,或一只白煮整鸡,加一大海碗肉汤,合6角。
这一桌菜相当丰盛,十个人是吃不完的;平均每人2角(合今人民币12元)。
又据老前辈朱家晋先生回忆,20年代东安市场的“吉士林”餐厅,楼上西餐一份的价钱(一汤、一菜、面包、黄油、果酱)共5角钱,堪称价廉物美。东安市场内的“会元馆”是地道的京派饭馆,以“褡裢火烧”著称,有猪肉白菜馅、三鲜馅,皮薄外焦里嫩,每份10个仅化1 角钱,还奉送一碗鸡血豆腐汤。
《鲁迅日记》中,还可见到他下午到中央公园和北海公园的记载,两大公园的入门券都是铜元20枚(5分钱);公园设有几个著名的茶座,茶水1角,点心每盘1角。文明茶园,可以边饮茶边听曲,每人7分钱。
《鲁迅日记》还可见到他进广和楼看文明戏(如1912年6月11日)和到真光电影院看电影(如1924年11月30日)的记载。20年代北京的剧场称为“戏园子”。著名的广和楼戏园门票2角,城南游乐园门票2角,电影院(黑白片)票价1-2角。最贵的演出,票价在1银圆左右。按,当时1银圆的购买力,约合今人民币60—70元
发表于:2007-6-29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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峦峦圈 主
很少的钱啊
发表于:2007-6-29 1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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