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析起来方便,这里再把老三对静秋讲述他跟未婚妻那段转抄在这里:
“他讲了一个没题目的故事,大意是说有一个青年,为了挽救他父亲的事业和前程,答应娶他父亲上司的女儿为妻,但他心里是不愿意的,这事情就一直拖著。后来他遇到了一个他自己喜欢的姑娘,他想娶那个姑娘为妻,但那个姑娘知道了他跟另一个姑娘有过婚约,就不信任他,躲了起来。”
有人说老三跟未婚妻“肯定分手了“,因为他说了“有过婚约”;有人说“应该是没分手”,因为他说了“这事情就一直拖着”;还有人从后面的故事找出依据,说一定是分手了,因为老三说过“我们两年前就分手了”;也有人根据老三迟迟没把丹娘的信给静秋看推断出老三那时还没跟未婚妻分手,但正在积极争取分手,所以他一旦拿到丹娘的信,就马上给静秋看了。
我只是想让大家谈谈对这段话的看法,而仅从这段话,是很难判断出老三跟未婚妻究竟分手没有的.老三在前半段说“这事情就一直拖着”,听上去直到他对静秋讲这事的时候,他跟未婚妻还没断。但后半段他说“跟另一个姑娘有过婚约”,听上去他跟未婚妻已经断了,至少是没婚约了,不然就不叫“有过”婚约。
老三这段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在后面会回答,现在让我们都像当时的静秋一样,先蒙在鼓里,只凭已经掌握的信息作出判断。
静秋在山上听这个故事的时候,并没把它跟她自己联系起来,因为老三说那个姑娘“躲了起来”,而她没躲,所以她认为老三说的“遇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是指的别人,而不是她。但后来老三说那青年自杀了,于是她认为这个故事是老三编的。静秋这样想,并不是因为她看见老三还活在眼前,而是因为男人为爱自杀在当时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只能是编的。
可能还不止是在当时,男人为爱自杀在中国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不可思议的。中国的文学作品中为爱自杀的女性很多,但为爱自杀的男性很少,可以说几乎没有。可能还不止是自杀,把爱情当很大一回事的男性形像都很少,因为中国文化一向是不把女人当回事的,为个女人自杀?那还叫什么男人?为一个女人辗转反侧都只能发生在把这个女人搞到手之前,一旦搞到手了,就可以丢在一边不管了。
关于这一点,有位网友已经在写一篇文章,我就不抢头功说太多了。总而言之,就是静秋没把那段话跟自己或者老三联系起来。
这段话会留存在静秋脑海里,是因为后来老三果然冒出一个未婚妻来了,于是她意识到那个故事并不全是老三编的,而是老三在讲自己的故事。她一遍遍回想老三说过的话,试图弄明白老三究竟有没有未婚妻。但老三的话说得很模糊,似乎跟未婚妻已经断了,又似乎没断。那么比较合理的推论当然是没断,如果已经断了,老三就会干脆地说断了,既然说得模棱两可的,那就是没断。再加上余敏从旁证明老三有未婚妻,那就是一票半对半票,结论当然是没断了。
如果老三知道静秋冷落他的原因,问题就简单了,他可以找静秋谈谈,澄清这个误会。但他却迟迟没有猜出静秋冷落他的真正原因,因为在他那边也有一个误会,就是误以为静秋喜欢上长林了,所以才会冷落他。
有些读者又要砸我了:你以为老三跟你一样傻? 那个长林算个什么角色?怎么能跟老三比?难道静秋瞎了眼,会不爱我们才貌双全的老三,而要去爱又矮又没文化的长林?你不是说老三知静秋的吗,怎么连这点都看不出?
对这样的读者,我实在是很怕,因为她们已经把老三偶像化了,神化了。她们爱老三,是因为她们觉得老三完美,她们容不得老三有一点缺点,或者说容不得老三有一点跟她们理想不同的地方。这其实不是真爱老三,或者说爱的不是真正的老三,而是爱她们心目中理想化了的老三。
但老三的确是误以为静秋在爱长林,大家如果回头去看故事,就会发现老三一直在吃着长林的醋。为什么呢?答案仍然很简单,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那个年代的成分论。在我们看来,长林除了纯朴心好,差不多就没优点,但老三也很纯朴心好,所以长林一分都得不到,老三在各方面大获全胜。但这是我们的观点,在老三那个年代,长林其实有比老三更优越的条件:他出身好,是贫农后代,是毛主席说过的“最革命”的阶级,无论哪一派上台,只要还是共产党的天下,长林就是党最亲的人。而老三是干部子弟,在那个翻烧饼的年代,说不定哪天他爹就被翻到下面挨烤去了,站错了队,跟错了人,被赶下台去,扔进大狱,老三也就从“虎子”变成了“兔崽子”。
二是那个年代的审美观。虽然静秋的无产阶级审美观已经在第一次见到老三的时候就彻底改变了,但老三并不知道这一点。他生得小资产阶级,长得小资产阶级,这在今天当然又可以加分,但当时流行的审美观是不以他那样的小资产阶级为美的。我们知道老三象年轻时的达式常,而年轻时的达式常是不符合那个年代的审美观的,所以只能演一个贪图享受的后进青年,那个电影里的正面人物是杨在葆演的."白面书生"形象一直到很久之后都被称为"奶油小生",直到近些年港台影视充斥大陆市场,人们才开始改变对白面书生的看法.
不仅如此,那个年代是以“口拙”代表心灵美的,人们标榜自己的口头禅就是“我是个大老粗,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代表诚实,代表正直,而会说话,爱说话,往往就是轻浮不老实的代名词。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三无论是外在还是内在,都没有长林美。(写到这里,看到这里,我们唯有苦笑)
第三个原因,当然是那个直到现在也没过时的经典:“情人眼里出情敌,爱入膏肓不自信”。只有那些不知天高地厚、极度自恋、且爱在表皮层的人,才会觉得自己“天下无情敌”,你一定在爱我,因为你只可能爱上我,不可能爱上别人。等到真的爱入膏肓了,自信心便一落千丈,所有异性都有情敌嫌疑,所有情敌都是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你有一万个理由爱上谁谁谁,但没有一个理由爱上我。
不用说,有人看到这里又要把那个“相爱的人应该互相信任”的理论搬出来砸我了。但我这里说的并不是那种捅破了窗户纸,并且已经建立了恋爱关系,甚至结了婚的人。我说的是两个仍处在互相揣摩阶段的男女青年。
老三虽然在山上拥抱过静秋了,但那是事前没经过静秋同意,事后没得到静秋认可的冲动行为,在老三看来,那已经被静秋枪毙了,所以那不仅不能算捅破窗户纸,简直就是在窗户上档了一床棉絮,把原有的一点亮光全遮没了。老三肯定在心里大失其悔,以至于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连静秋招呼他到军大衣下来躲躲,他都要观察一下,看静秋是不是在考验他。
因为爱得深而不自信,跟不信任对方是两码事。不信任对方的人,怀疑的是对方的人品,而不是自己的条件;发现假想敌的时候,是对情敌穷追猛打,而不是偷偷自惭形秽;以为对方有外遇的时候,是打击报复对方,而不是为对方欣喜。
因为爱入膏肓而不自信的人,看问题往往是站在对方立场反对自己的:瞧人家长林出身多好啊,如果静秋嫁了他,不是省了成分的烦恼了吗?长林又这么老实,不比我这个口水佬招人喜欢吗?还有啊,大妈一家都对静秋这么好,静秋嫁到大妈家,岂不是享不尽的福?
这并不是说老三认定了静秋就是这么实际的人,也不是说他自己就信奉这个理论,只能说他爱得太深,一心都替静秋着想,一切以静秋的意志为转移,不管静秋怎么想,在他看来都有道理,他都赞成,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更要执行,因为不理解不说明领导的政策不对,只说明自己能力有限,跟领导还有段距离,更要无条件的执行。即便静秋不爱他,他也会赞成,虽然赞成前难免垂死挣扎一下,赞成后难免心如刀割,但总归都是赞成的,因为那是静秋的决定,肯定是对的,怪谁呢?只怪我不值得她爱。
如果有人砸我,说我这么想是因为我太傻了,那我没什么可反驳的,因为我的确是很傻。大家跟读《十年忽悠》的时候,都觉得我早该看出艾米的心思了,但我就是看不出,我只看见她走马灯一样地换男朋友。虽然她也的确到加拿大去找我了,但她也明白告诉我她是去她亲戚家时路过我那里的,而且她还明白告诉我YOSHI叫她去日本见公公婆婆。
这并不是说我不相信她的品质,我非常相信她的品质,我相信她只会跟她所爱的人在一起,而她无论爱谁都是有道理的,她走马灯里的那些人,个个都是我眼中的好男人,都值得她爱,都比我强,都是“外国骗”,没有一个我这样的“国产骗”。我也不认为她想办个美国身份有什么不好,或者找个比我有钱的有什么不对,只要是她做的决定,我全都赞成,因为我相信她的眼光,她不喜欢我而喜欢别的男人,是很英明的决定,我为能跟她的意见不谋而合感到光荣。
其实艾米也一样不自信,虽然在我和广大读者看来,她简直没有一点理由不自信,德智体任何一个单方面都足以让很多男人爱得昏头昏脑,更别说德智体三方面她占全了,就算同时有四个丈夫也当之无愧,一个爱她的德,一个爱她的智,一个爱她的貌,一个爱她的全部。但她就是不自信,觉得我有一千个理由爱别的女人,而没有一个理由爱她,我跟她在一起,要么就是被她哭怕了,要么就是看在她父亲是我导师的份上,要么就是饥不择食,要么就是兽性大发,总而言之,就是不可能是因为爱。
虽然我们现在结了婚,但在爱情上仍然是不自信的。我们对婚姻都很有信心,但那不是因为我们觉得自己绝对值得对方爱一辈子,而是我们知道对方都是讲信用讲仁慈的人。即使她不爱我了,她也不好意思把我甩了,因为她不忍心看我打一辈子光棍,特别是已经有了孩子,她就算遇到一个她更爱的人了,她也会为了孩子跟我守在一起。但我怎么会让她做这么大的牺牲呢?所以我告诉她,如果你遇到你更爱的人了,你就放心地跟他去,我不会为难你,也不会跟你抢孩子,只希望你让我住在你家车库里,我好离你跟孩子近一点,但离你跟你丈夫远一点。
艾米当然是倒打一耙:“你是不是遇到更好的了?那我讲清楚了啊,我可不会住你家车库的,我要我自己的卧室,孩子的卧室,而且坚决不跟你和你老婆住一层楼---”
如此说来,我们的生活里一直有两个家伙在那里徘徊,一个是比我更好的男人,一个是比艾米更好的女人。但这两个家伙都有自己的地盘,且足不出户,互不干扰,四个人相安无事。比我更好的男人只住在我的想象之中,比艾米更好的女人只住在她的想象之中。我暗中跟这个比我更好的男人竞争,艾米明里跟那个比她更好的女人较劲。
我觉得这种不自信没什么不好的,婚姻容易成为爱情的坟墓,主要就是因为夫妻双方把婚姻当成爱情的保险箱了,觉得只要结了婚,爱情就自然而然地受到保护了,你就天经地义该爱我,你不爱我就是你品质有问题,我就可以把你拉上道德法庭,法官就可以判你,你就得乖乖地按时付我爱情。但婚姻保护的只是婚姻,而不是爱情。在爱情上保持居安思危的心态,可以防止爱情被埋进坟墓。
也许老三从天分上讲没我这么傻,但爱情是可以把人变傻的,爱得越深,表现越傻。我看老三在故事里就傻得可以,我们大家都知道静秋不可能爱长林,但他还在那里吃飞醋,分别前那点宝贵时光,他还在问静秋“你答应大妈(做她儿媳)了?”。
可以说这场误会完全是两个爱傻了的男女在自己吓自己,如果你也曾爱过,你看到这些,会发出会心的一笑.当然你已经预先知道了结局,所以你会因为他们还在抛洒那宝贵的时光心焦,希望他们赶快利用这点时间相爱,但这就是相爱啊! 捅破窗户纸前的那段时光,不也是爱情的一部分吗?可能只有那些被人介绍的男女,才没经过这个阶段,但那不正好是大家不喜欢被介绍人撮合的原因吗?
同样是误会对方,但有的读者只看见静秋的误会,看不见老三的误会,并因此认为静秋“多疑”。我不明白这个“多疑”的结论是怎样得出来的,依据的是什么事实。整个故事就只有两大误会,也只有这两大误会使静秋认为老三不爱她,就算两次都算得上怀疑,那也就是“两疑”,怎么就叫“多疑”了呢?更何况这两次误会都是有老三自己的话支持的,如果你连老三自己说的话都不相信,那应该是你多疑,而不是静秋多疑了。
在我继续写下去之前,请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老三为什么不尽早把丹娘那封信拿给静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