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枚是康生妻子曹轶欧的小妹妹。康生曹轶欧结婚后不久,苏枚就同他们住在了一起。后来,苏枚成了康生的情人。由于缺乏曹轶欧那种贯彻康生恶毒计划的健全智力,苏枚只是个顺从的情人。康生无论到什么地方-----莫斯科、延安、山东以及北京--------曹轶欧和苏枚两人都陪伴着他。苏枚曾试图与康生拉开距离,她于1945年与黄火青结婚(黄于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有了一个儿子,跟母姓取名苏汉。不久,两人离婚,据说,是屈服于康生的压力。到了1950年康生与苏枚的旧事在最高领导层内已是公开的秘密。
关于康生同苏枚的关系,曹轶欧在过去一直是保持沉默的,只要这件事还是隐蔽的,就不致引起她公开的窘迫。消息公开后,她不断同康生发生争吵,姐妹间也爆发了吵架。1950年5月,他们三人在杭州时,苏枚跳楼自杀,但活了下来。1958年她同张鼎丞结婚(张于1954年9月到文革前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但婚姻在一年后破裂了,据说,又是因为康生的压力。后,苏枚担任公安部政治干部学院政治系副主任,1967年4月中旬自杀在家中。
康生和曹轶欧都不接受自杀的判决。康生坚持说苏枚是杀人者的牺牲品,坚称有些曾调查过她的死因的医生试图掩护杀害她的凶手。于是,康生调集了自己的一队审讯者,得出了康生想要的结论,指控八个人是杀害苏枚的主要嫌疑犯,其他五十个人被列为次犯。尽管康生的调查得出了这种严厉的结论,却无法证明哪一个人为杀害苏枚的真正凶手,并且自杀的裁决从未被推翻过。不过,有一个嫌疑犯死了,4人发疯,还有7人被监禁了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