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好多人谈遗嘱问题,自己觉得还没到时候去立个自己的,并不是观念还旧,而是一方面觉得不用想得那么远,二是我也没有那么多的财产需要担忧。有家业的富人们遗嘱财产分配,一般不是因为顾虑身后亲人的生活,更多的是想把爱心公平分配,避免法律纠纷和政府税务纠纷。普通人的遗嘱大概和有钱人的遗嘱差别很大,普通人更多的是担心亲人的生计养老,孩子的立业等基本生活保障。
但生老病死毕竟不是自己能左右的,而且听到看到很多例子,不幸先行的人身后的财产纠纷有时确实给生者留下许多麻烦,甚至自己生前所爱的亲人们会因为遗产问题产生多多少少的纠葛,受到感情的伤害,而且不论贫富都可能发生这种不必要的不幸。
或许我也有必要认真考虑这个问题了, 但我想我现在的遗嘱肯定和多年以后不同。
有父母在世,年迈需要照顾,孩子还未完全成人,老公还正当年,三方都是我的至爱,我会把我不多的遗产分成三份留给孩子老公和父母,三方需要有照顾,留个念相。
等孩子自立后而且生活得很好,我会把财产改给老公多些,因为那时候老公在变老,会面临更艰难的境地,孩子还是身强力壮,创造生活会比老公容易。
如果再过些年,孩子有出息生活好于我们了,我会把所有的留给老公,我知道单身老人会生活得多么艰难,而孩子也到了该反哺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的年龄。
如果我现在立了遗嘱,我要过几年修改一次,时过境迁,遗嘱也不能一成不变,至少十年应该重新审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