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标题: 惊天丑闻撕开黑幕:中国政治犯们,是如何在美国被敲骨吸髓的

转载-标题: 惊天丑闻撕开黑幕:中国政治犯们,是如何在美国被敲骨吸髓的 (26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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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记得刚来欧洲时候,不懂外文,想买中文版电脑,办理建立纪念堂,为九亿万善良人类申冤的大事!打电话求到“北京之春” ,胡平;刘青,“请”帮忙把买电脑几句话,翻译成英文,都一句-不懂英文,拒绝于几万里之外!请大家看看“北京之春” ,中文附带的的英文,它几个,该怎么向世界人交代?
北京之春
1- http://www.bjzc.org/
英文介绍-
2- http://bjzc.org/en/

中华正国皇帝胡德斌于欧洲。2008,3,28。

作者:覃光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com

一个专门以援助、营救中国“政治犯”、“良心犯”为名,并配合美国国会抨击中国大陆人权状况的机构,每年都从美国和台湾获得数百万美元的巨额秘密经费,可是外界并不知道,这实际上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在一连串的侵吞和分赃的阴谋背后,“黑钱落到了黑心人手里”。这个机构,便是总部设在纽约帝国大厦的“中国人权”理事会。

2005年2月8日,方励之、郭罗基、黄默、李晓蓉、Perry Link(林培瑞)、刘宾雁、苏晓康、丛苏、王丹、王渝、张伟国、郑心元等十二人在互联网上联名发表《原“中国人权”部分理事的公开声明》,首次撕开了这个骗局的黑幕。惊天丑闻所引发的巨大谴责声浪,很快冲散了北京赵紫阳丧礼的哀乐,给海外mingyun的声誉蒙上了永久的耻辱。

▲ 魔爪伸向巨额捐款

十二人的这份声明透露:“(‘中国人权’)每年开支近三百多万美元,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百分之六十以上用于薪水和办公费,其余又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刘青领导的其他组织的成员之间进行利益分配。”也就是说,理事会主席刘青、执行主任Sharon Hom(谭竟嫦)、司库Scott Greathead等人每年的工资总额和办公费竟然高达一百八十万美元以上,而且,另有一百一十万美元以上的钱“
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刘青、胡平、李进进、唐柏桥、周封锁、韩东方、李录、倪育贤、陈破空等人之间作了“利益分配”。2月7日刘青向共同主席方励之承认,十三年来他每年擅自给自己开出的工资数目高达八万美元,此事向理事会隐瞒至今。刘青的这笔工资收入(总计一百零四万美元)没有在美国报税,实际相当于美国年薪十万以上的高薪人士缴税之后的收入。而他对此并不满足,又策划了其它的分赃行动,偷偷将理事会的经费转移到他自任主席的“公民议政”等另外三个机构里,大肆侵吞。

更有甚者,理事会每年“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的这笔基金也被刘青、Sharon Hom(谭竟嫦)做了手脚。负责查账的秘书童屹发现英文账目和中文账目不符,竟有八万美元的出入差距;后来刘青虽然补交了“收款名单”,但仍然少了四万美元。前任理事王丹在接受《世界日报》记者曾慧燕采访的书面答问中指出:“很多在国内的十分需要帮助的朋友都表示没有收到过‘中国人权’的捐款,甚至有西安的林牧先生领衔,国内一批朋友致信给我,希望帮助解决一些人道帮助的问题。”王丹透露,刘青甚至拒绝救济江棋生和郭少坤等知名政治犯。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在给共同主席Robert Bernstein(伯恩斯坦)的辞职信中也写道:“北京的朋友告诉我,最近几年来,‘中国人权’的基金被称为‘刘青的钱’;还有人告诉我,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国人权’的钱,只因为他是徐文立的朋友。”

“中国人权”设立的“人道援助基金”实际上并没有给陷于困境的大部分中国知名的“政治犯”、“良心犯”以雪中送炭的帮助,长期以来,它只是给了极少数与刘青结成某种利益链的人(如刘念春、朱锐、李海、魏京生、王丹、丁子霖、张善光、林牧等),作锦上添花的犒赏或报酬。儿子死于“64血案”的丁子霖女士,是刘青等人募捐筹款的摇钱树,她自然不肯吃亏。李海和张善光取得金钱的代价是为刘青刺探和收集情报,后又不幸遭出卖,被当局以间谍罪判处重刑。朱锐和林牧则拿着“刘青的钱”作为活动经费,去反对刘所敌视的卢四清、徐文立等人以及“中国民主党”等组织。个别阿谀吹捧刘青的人(如张林、魏泉宝、杨天水等)也零星分到了些许。刘青还擅自将接济任畹町、杨周的捐款移作他用,结果引发了旷日持久的争执。为了迎接胞弟刘念春一家出国,刘青暗中克扣了原本用于安顿张林、鲍戈、徐水良、倪锦斌、姚振宪、周建和等人在美国落脚的捐款资源,而给刘念春购置了一套公寓房。

▲ 清除异己阻扰查账

方励之等十二人的声明指出:“‘中国人权’的内部运作也违反了章程,越来越缺乏透明性。其行政负责人凌驾于执行委员会之上,执行委员会凌驾于理事会之上,理事会失去了监督权。行政人员利用职权,为追究责任设置重重障碍。”
秘书童屹在调查“人道援助基金”的过程中,遇到罕见的阻力和污辱。司库Scott Greathead害怕真相暴露,频频给童屹女士施加压力,要她中止调查。执行主任Sharon Hom(谭竟嫦)也一再声称“调查毫无必要”。2005年1月7日理事会议上,Scott Greathead在童屹汇报“人道援助基金”的查账结果时竭力加以阻止,并污蔑童屹针对刘青“搞麦卡锡主义”。苏晓康和丛苏两位理事要求Scott
Greathead向童屹道歉,遭到无理拒绝。由于刘青等人的百般阻扰,会议对颇有争议的各种问题都不作结论。SharonHom等人还玩弄程序上的阴谋手段,封杀了众多理事罢免刘青的议案,造成“中国人权”组织分裂。

王丹向记者说:“我曾经多次询问关于给国内的人道捐款的去向,但是主管人员都以保密为由不予告知。这让我很担心没有受到监督的捐款是否可以被清白使用。”每年总额十万美元的“人道援助基金”完全由刘青个人掌控,为贪污和分赃打开了方便之门。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也抨击“中国人权”在财务管理上不透明,他说:“(现在的问题是)主席对执行委员会保密,执行委员会对理事会保密,管理层
还要监视理事会,找出谁可能泄露秘密----这非常象中国共产党的做法。‘选举’也是一样----提名委员会向理事会提出名单,理事会三十分钟就要通过或否决,候选人在事前没有公布,也没有经过讨论。主席的继任问题也是这样,由主席自己建议两年的过渡期,让主席来考察他自己的继任人是否合格。复杂而难懂的算在提出后必须立即通过,否则‘第二天组织就会停摆’。”

最引起理事会争议的是主席刘青、司库Scott Greathead、理事胡平和韩东方还干起了“挖墙脚”的勾当,勾结李进进、唐柏桥、周封锁等人在“中国人权”总部楼下设立一个叫作“公民议政”机构的办公室----它名义上是一个反对中国大陆的政治组织,而实际上则纯粹是为刘青从“中国人权”偷偷往外转账而预备的皮包。这个分赃的环节完全由刘青所操控,他自任“公民议政”的主席。刘青一方面不断在“中国人权”内部清洗异己,一方面又将李进进以及在韩东方的“劳工通讯”任职的Robin Munro拉进理事会,将与之狼狈为奸的胡平提为执委,委以实权。王丹气愤地指出:“‘中国人权’组织近年来吸收了一些所谓的mingyun人士参与工作,其中有几个人,我深知他们的人格是不值得信任的,也深知他们的个人私心,我曾经当面向负责人表示过质疑,但是也不被采纳。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愿意与那些我无法接受的人
共事,因此只有选择离开。”

▲ 人权幌子招摇撞骗

苏晓康理事发表声明指出:“‘中国人权’已经被一个利益集团所控制,掌控者一再按照他们的需要任意违反章程,使我们无法在内部运用理性、按照原则和合乎程序地解决问题。”这个“利益集团”手里拿着一叠中国在押政治犯的名单,又将方励之、刘宾雁、苏晓康等几个著名异议人士以及王丹、李录等几个“64”学运领袖作为招牌,以募捐筹款为名四处招摇撞骗,为自己捞取名利,在美国过着奢侈糜烂、挥霍无度的生活。他们狡猾地把政治犯的个案摆在美、中两国的外交纷争之间,为双方讨价还价作幌子,配合北京当局玩弄“捉放曹”戏法,而实际上美国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便宜。为了不断打出“人权牌”,他们需要不断有人坐牢,然后进行舆论炒作,这种奇特的行业通常被称作“吃人血馒头”。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一群附在中国政治犯身上的吸血鬼,而刘青、Sharon Hom和Scott Greathead是这类吸血鬼当中最贪婪和凶恶的----他们对“政治犯”、“良心犯”的利用和压榨,几乎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

“中国人权”理事会章程规定,每三年要换届选举主席,但刘青未经选举而占据主席之职达十三年。他结党营私,架空理事会的权力,为追究贪渎设置屏障。面对震耳欲聋的罢免呼声,刘青又给自己订了两年的“过渡期”,指定李进进预备接班。此前李进进一直在纽约华人社区经营政治庇护生意,与刘青原本就有利益交易。刘青曾经打算将另一名政治庇护业主潘绮玲拉入理事会,后来放弃。潘与刘也有长期的利益交易,刘的女儿(非亲生)一直从潘的办公室(11 East Broadway, 5 Floor, NY 10038)领取工资,却并不在那里上班,这和中国现今一些腐败官员的做法一样。刘青虽然掌管“中国人权”机构,却毫无人权理念,对办公室管理主玮琳女士肆意猥亵和侮辱人格,侵犯她的劳工权益;还对前任理事王丹的同性恋私生活横加指责和辱骂;此外,mingyun人士张林的妹妹也曾向高光俊先生哭诉她遭受过刘青非礼。事
后刘青总是拒不道歉,而设法以报酬换取对方保密。
心胸狭隘的刘青还经常不断挑起事端,对许多mingyun人士进行诋毁攻击,加剧了海外mingyun的分崩离析。居住在瑞典的莫莉女士几年前曾致函“中国人权”理事会,指出刘青“拉帮结派,自立山头,相互敌对”的问题,对此,Perry Link(林
培瑞)也深有同感。他感叹道:“一个领袖把团体变成他个人的派系,敌视其他团的领袖,结果使得为了共同理想参加团体的其他人全部离开。直到现在我才了解到,‘中国人权’内部也产生了同样的问题。”既然“中国人权”这个机构如今已无可救药,笔者认为,不如把所有辞职的理事都召集起来,成立一个更具代表性的人权团体,并邀请那些曾经在创建过人权团体的知名人士一同合作参与----这些人包括
受刘青敌视和排斥的任畹町(“中国人权同盟”)、马少华(“保卫人权联合行动”)、吴弘达“中国劳改基金会”、杨周(“上海人权协会”)、鲍戈(“人权呼声”全国委员会)、卢四清(“中国人权mingyun信息中心”)、徐文立(“中国人权观察”)等,使人权成为大家共同的事业,齐心协力推动中国国内方兴未艾的民间维权运动。

蔡济泉
200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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