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论心灵的阵痛与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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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论心灵的阵痛与重生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默想篇》 

 
清教徒神学家强调,重生必然始于人的心灵,罪人的心灵必须经历生产的“阵痛”。罗伯特·伯顿解释说:“古往今来,所有那些真正属于上帝,在其侍奉中以真诚之心服事上帝,拯救灵魂的人,都一致赞同,要使罪人的灵魂从黑暗专向光明,从撒旦的权势转向上帝,唯一的长期不变的正确方式就是:首先,要用上帝的法律来打伤破碎,然后再用上帝的福音来包裹医治。上帝在高举我们之前,必先使我们谦卑在的面前。我们一定要清楚自己的灵命方面的无知、捆绑和贫穷,然后我们才会发自内心地寻求上帝的光照,使我们能够得救
……在上帝的恩慈显明之前,罪人必须感到自己的愁苦;在那使人洁净的泉水涌流之前,罪人必须大喊‘我是不洁净的,我是不洁净的”;……罪人的心灵在得到医治之前,必先经过一定的破碎。”[1]



[1] Robert Bolton, Instruction for a Right Conforming Afflicted Consciences, 1640, p.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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