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解读(9)--以色列人为什么行割礼

出埃及记解读(9)--以色列人为什么行割礼耶荷华详细告诉了摩西那个攻击埃及的计划后。 摩西依然犹豫不决, 担心犹太人不会相信他同耶荷华见面的故事, “摩西回答说,他们必不信我,也不听我的话,必说,耶和华并没有向你显现。”。 想想也对, 犹太人如果不怀疑, 那才真是奇怪呢。 如果哪个耶教徒不同意的话, 就请到所在的教会, 学校, 公司去宣扬自己见到了耶荷华。 要是没被送到疯人院, 那就真是神迹了。 耶荷华见摩西依然犹豫不决, 于是教了他几个魔术。 第一是把手杖变成蛇, 第二把手放进衣服里, 变成白色。 第三是把水浇到地上变成血色。 这三个魔术, 在今天看起来, 最多只能算是魔术入门。 如果舍得几十刀钱, 随便参加个魔术爱好者培训班, 变出的魔术肯定比这三个更精彩。 现代的魔术师, 莫说把手杖变成蛇, 就是变成老虎也没问题; 川剧中的变脸, 转头之间就能数变。比把手放进衣服里, 难度要高很多; 找点化学试剂, 不但能变出红色的血, 什么颜色的血, 都能兑出来。 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能够使自由女神像消失, 摩西要说服法老, 最起码也该让金字塔消失一阵子,如果凭这麽几个低级魔术, 就号称见到了创造天地万物的神? 这个神的能力, 也有限了。 难怪埃及法老不与理睬。学会了三个魔术, 摩西居然还不敢去埃及。 强调自己口才不佳, 耶荷华有点不耐烦了, 忍着性子没发火, 答应赐予摩西口才。以为摩西再没有理由推托了。 谁想到这个摩西,摔手不干,竟然对耶荷华说道:“摩西说,主阿,你愿意打发谁,就打发谁去吧。”这下耶荷华真的发烈怒了。 以耶荷华创造天地万物的大能,并且当面传授了三个魔术,这个摩西居然还不敢去埃及, 推三托四的, 这未免也太不合情理了。 为什么呢? 唯一合理的解释, 就是这一段耶荷华同摩西的对话, 完全是摩西为了抬高身价而编造的谎言。 反映了摩西对是否要前往埃及的矛盾心情。摩西在米甸学会了几个很可能源于两河流域的魔术,他不甘于在米甸的平淡生活, 内心渴望去埃及干一番事业。 但却拿不定主意, 不知希伯来人会不会相信他, 更担心法老会怎么处置他。摩西见耶荷华真的发烈怒了, 也就害怕了。于是别了耶荷华, 回家同丈人商量以后, 带上妻小, 手里拿着一根拐杖, 踏上了回乡的路。这段描写其实是指摩西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 终于下决心要去埃及了。临行前, 耶荷华再次对摩西面授机宜。“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回到埃及的时候,要留意将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或作任凭下同)他的心刚硬,他必不容百姓去。”(The LORD said to Moses, "When you return to Egypt, see that you perform before Pharaoh all the wonders I have given you the power to do. But I will harden his heart so that he will not let the people go.)上一节, 我们曾分析了耶荷华早已制定了攻击埃及的计划。 为了在埃及大显神威, 千方百计地寻找借口。 最怕的是埃及法老同意以色列人离开埃及, 而失去了攻击的口实。 所以, 出埃及记中, 耶荷华一而再, 再而三地强调要“ But I will harden his heart so that he will not let the people go。 ” 这句话, 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 耶荷华“使”法老的心刚硬。 华人耶教徒在翻译这段话时, 冒着下地域的危险, 擅自篡改原文。把“使”改成“任凭”。 凸现了哪怕只有耶教徒那点残存的良心,也会为耶荷华在埃及的滥杀无辜而汗颜。 试图用“任凭”来减轻一些不安, 却不知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 更加凸现了耶荷华埃及杀婴的残酷。 关于杀婴的问题, 我们以后还会深入讨论, 这里暂时放过。 其实不论是“使”还是“任凭”, 都改变无法圣经中描写的耶荷华处心积虑地设下骗局, 残酷杀害埃及人的实质。 “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华遇见他,想要杀他。西坡拉就拿一块火石,割下他儿子的阳皮,丢在摩西脚前,说,你真是我的血郎了。这样,耶和华才放了他。西坡拉说,你因割礼就是血郎了。”出埃及记中这一段真是太奇怪了!这个耶荷华同摩西在西乃山上见面不久。 怎么又在摩西去埃及路上住宿的地方“遇”见他? 所谓”遇见”, 我们凡夫俗子,如果他乡巧遇故知, 必然开心得不行, 以为天意。因为我们既不能先知先觉, 又不会捏指一算。而这个耶荷华, 明明不久前才派遣摩西去埃及,开展地下工作,组织希伯来人造反。 他对摩西的行程了如指掌, 怎么还搞这种惊喜游戏? 说是遇见,名不副实。说成是埋伏, 或者伏击, 还勉强可以。 但问题又来了, 如果这个耶荷华埋伏在摩西住宿的地方, 准备刺杀摩西。 那他为什么又忘记了不久前对摩西委以重任:去带领他的选民以色列人离开埃及? 这岂不是自自相矛盾? 出埃及记对此没有解释, 留给读者想像的空间。 出人意料的是, 摩西的老婆西坡拉,居然比摩西更能领会耶荷华的心意。 手起刀落, 割下了儿子的包皮。丢在摩西脚前, 耶荷华见了血腥, 欢喜而去。 我们在同耶教徒讨论问题时, 经常被他们稀奇古怪的逻辑搞得莫名其妙。 不知这些基督徒产生那些混乱的逻辑是不是因为圣经读多了。 出埃及记中这一段, 就是全无逻辑,一般人看来看去, 也弄不清楚耶荷华为何要出杀手。 而耶教徒一方面看不懂,另一方面对耶荷华和圣经又是不敢有半点怀疑。 只能故作深沉, 编出了一段乌七八糟的解释。 说什么耶荷华要杀摩西是因为摩西没有全心全意地遵照主的意图。 完成这样的重大任务, 必须要是个无比圣洁之人。摩西身在异乡,忽略了割掉儿子包皮这样的大事。耶荷华发现后,发大烈怒, 有心杀摩西, 好在西坡拉眼明手快, 不等耶荷华出手, 已经给儿子行了割礼, 于是摩西一家成为圣洁人。说这个解释乱七八糟, 是因为它完全不合情理。如果非得要割掉包皮才是个圣洁人,那西坡拉也应该先割掉老公的包皮才对。摩西在埃及宫中长大, 不可能行割礼, 后来成人后, 出埃及记中也没有提到摩西曾行割礼。如果耶荷华因为一段包皮而要杀摩西, 在西乃山上摩耶会时, 何不直接提出来? 按耶教教义, 人类原是耶荷华所造, 本已是完美无缺。 耶荷华怎么可能要求摩西切除包皮呢,这明摆着嘲笑他造的人, 不够完美, 岂不是自打嘴巴? 哪么什么才是这段荒诞不经故事背后的真实呢? 什么是最合理, 最符合逻辑的解释呢? 为什么这个包皮又同政治联系在一起了呢?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政治:“政治是「各種集團進行集體決策」的一個過程,也是各種集團或個人為了各自的利益所結成的特定關係。”政治就是利益集团为了利益结成的特定关系。 了解政治, 首先得了解利益集团。 不幸的是, 人类社会形成各种利益集团, 是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实存在。 人们会根据肤色, 体貌特征, 语言, 宗教信仰, 衣着装饰, 原居住地区,财产收入,教育程度等等等等标准来划分出数不胜数的小集团。 而各个集团, 都希望属于自己所在集团的代理人能够独掌大权,为集团谋求更多的利益。 这个从2008年美国两党总统初选也能看出端倪。 爱荷华州有大量的福音教派, 他们很少会投票给一个摩门教徒的, 这就是为什么能言会道的帅哥罗姆尼难敌牧师哈克比。而黑人的选票, 很少会离开奥巴马。 言归正传, 摩西在前往埃及的路上思考再三, 觉得单靠三个魔术, 和一个虚幻的耶荷华,还不足以形成一个死心塌地, 愿意跟从他的利益集团。 要形成这么个集团, 一定要彻底切割希伯来人同埃及人。可是毕竟埃及人同以色列人共同生活数百年, 很难截然分开。该怎么才能把以色列人从埃及人中分割出来呢? 文身是个不错的办法, 可是技术上要求高。裹脚, 留辫子, 蓄须等等耗时太久。摩西不愧是个极富创造性,了不起的政治家。 苦思冥想后, 终于心生一计, 想出了一条妙计: 为什么不去改变人体的特征呢? 不能不说人体相对而言也算是完美了。 人体中多余的, 能够切除而不影响生命的器官并不很多。 比如盲肠, 扁桃腺等等, 另外还有些器官比如肠, 胃能够部分切除。可是在那个年代, 要求以色列人个个切除盲肠, 或者是四分之一的胃显然是不现实的。另外一些自残的办法, 比如打瞎一只眼, 砍断一条腿成本太高了, 对民族今后的生存发展不利。 还有些办法会受到公众的强烈抵制, 比如行割礼时, 多切一些把大家都变成太监。 恐怕多数以色列人宁愿留在埃及受法老的奴役了。 相比之下, 行割礼成本最低, 收益最高的。 割礼所造成的死亡率很低, 除了短时间行动不便外, 不影响生育, 生产, 作战。 而割礼的收益, 却是无限大。一旦行割礼,就同埃及人彻底区分开了。 更妙的是, 包皮割去后, 就再无法长出! 所以那些割掉包皮的人, 就像是过河的卒子,要回埃及是不能的了。 摩西想出这个办法之后, 在去埃及的路上迫不及待地先在儿子身上先行实验。但西坡拉身为母亲, 毕竟担心孩儿性命。 内心一万个不愿意,被摩西逼着, 又不得不为儿子行割礼。心中怨气难平,割礼之后,把儿子的包皮扔向摩西脚下,愤怒地说 ,“你真是我的血郎了” , 用现代的话说――你看看孩子流了多少血! 以色列人听说连摩西都因为没有为儿子行割礼而几乎被杀剪除, 还有什么人敢不行割礼呢? 而一旦行了割礼, 除了紧跟摩西, 还有回头路吗?――――――――――――――――――附耶教徒对耶荷华要杀摩西的解释:问:出埃及记第四章二十四节“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华遇见他,想要杀他。”这个“他”是指谁人?若指摩西,耶和华为何要杀他?又下文25节之“血郎”何意? 答:这“他”字应指摩西,因上句说:“摩西在路上住宿 ……。” 但耶和华何以要杀摩西,除了这里简略的记载以外,圣经它处完全未提这事的背景,所以只能根据这几节简略的经文和上下文的记载推测。这事情大概是因为摩西在米甸所生的儿子,本应为他施行割礼,但摩西却因为在外邦居住,忽略了这件事,或是因西坡拉溺爱儿子不肯为他施割礼,摩西则体贴妻子的意思,含糊过去。但这时摩西既肩负拯救以色列人的重任,要照神的命令回去埃及与法老王争战,神便在他同去的路上追究他这件事,并用最严厉的责罚来对付他,使他在刚开始事奉神的时候,学习绝对的顺服,并认识神的圣洁。 “血郎”按《圣经新释》的解释是:“血郎,希伯来原文是hathan-damin,直译是‘割出血”的意思。这一辞是用在婚前行割礼的年青新郎方面的。西坡拉用这话,如果不是对着儿子说,意指履行了神约的礼仪的话,就是对着摩西说的,因为她做了这件事,就如荣获新郎一样得同她的丈夫。……”按笔者个人以为指着她的儿子说的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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