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第一天就是在集会游行中度过的。
1976年10月,伟大领袖逝世不久,数百万中国人再次涌到天安门广场,欢呼获得“第二次解放”。
人民公社化、公私合营,我们敲锣打鼓庆祝消灭私有制,大踏步进入社会主义;
若干年后我们庄严决议吸收资本家入党,迎接“新阶层”诞生。
文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唱“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
接着又高呼,打倒叛徒卖国贼林彪,打倒“四人帮”。
我们集会,平反冤假错案。
几年后的集会,诗人用眼泪吟诵“小草在歌唱”。
我们示威,要打败“美帝野心狼”;
我们列队,迎接美国总统,“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我们愤怒,苏修“亡我之心不死”。
为反击“越南侵略者”,我们游行,我们再次出兵。
这些集会游行都是政府安排,这些标语口号都是“组织”提出。
1919年“五四”、1926年“三一八”、1976年“四五”、1989年“六四”。
凡出于民族根本利益而自发的都成了历史灯塔。
(民族根本利益当以人类普世原则为准绳,以富民强国为目标,以民族和睦为前提。)
中国公民在加拿大行使了自己“集会游行”的宪法权利。
感谢卡尔加里市政当局。